两票管理制度修改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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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管理制度修改2
中利安[2010]?
号
关于印发《工作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相关委托单位:
为夯实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微机开票系统,特印发《工作票管理制度》、《操作票管理制度》和《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考核管理制度》。
希有关单位、人员认真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原中利安[2008]23号《工作票管理制度》、中利总[2008]49号《电气倒闸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公司通过审核批准下发的《热控设备停送电制度》,于本制度下发之日起予以作废。
附件:
《工作票管理制度》(试行)
《操作票管理制度》(试行)
《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考核管理制度》(试行)
二〇一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管理制度通知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10年4月?
日印发
共印:
10份
工作票管理制度(试行)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作票的适用范围和执行程序,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及各外委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
本制度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制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08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试行)
05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华东电管局关于加强当前发电厂检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本制度采用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定义。
3.2本制度所指工作票包括: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一级动火票、二级动火票、电气总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
4、总则
4.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作为检查、考核工作票的依据。
4.2本制度是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在总结以往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
4.3工作票的统计、分析、动态检查、考核工作由发电部、工程部、各相关外委项目部负责,安委办负责检查、考核并监督执行情况。
4.4工作票“编号”栏的填写规定
4.4.1人工手写编号和MIS子系统“两票管理系统”中系统自动生成编号规定相同。
4.4.2编号说明
工作票编号由部门+专业+票型+时间+序列号组成。
部门编号:
马鞍山检修项目部编号为MJ,除灰项目部编号为CH,输煤项目部编号为SM,中利公司编号为L。
专业编号:
汽机编号为QJ,电气编号为:
DQ,锅炉编号为GL,热控编号为RK,化学编号为:
HX,输煤编号为:
SM,除灰编号为CH,暖通(土建)编号为NT。
票型编号:
电气一种工作票编号为D1,电气二种工作票编号为D2,热机工作票编号为RJ,热控工作票编号为RK,一级动火工作票编号为H1,二级动火工作票编号为H2,事故应急抢修单编号为QX,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编号为C2,设备停电联系单编号为TD,设备送电联系单编号为SD。
如:
L-DQ-D1-2010-001表示2010年中利公司电气专业第一张电气一种工作票。
L-DQ-H1-2010-001表示2010年中利公司电气专业第一张一级动火票。
4.5工作票接收人为:
主值班员或单元长(班长)。
4.6工作票接收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4.6.1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记上接票时间,并在“接收人”栏签名;
4.6.2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重要遗漏,应退回工作票,要求重新签发;
4.6.3主值班员接票后要向单元长(班长)汇报该工作的内容及安全注意要点,配合单元长(班长)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4.6.4如工作票所列工作系公用系统的工作时,主值班员应向工作负责人说明,并向单元长(班长)、值长汇报,由值长根据工作内容安排相关单元接票并许可工作。
4.7公用系统(如深井水系统、除灰系统、备用厂用电系统、备用蒸汽系统、燃油系统、氢气系统以及化学制水系统或与之相关的部分等)的所有工作,必须由值长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单元做好安全措施并批准后,方可许可工作。
4.8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接受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报到中利公司安委办,由中利公司安委办发文确认。
4.9工作终结后,工作票分别由运行、检修各保留一份,每月月底前上缴到各外委单位、公司相关部门安全员处。
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4.10所有工作票均须有“危险源分析及预防控制措施”单作为工作票附件。
4.11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一级动火票、二级动火票不能独立存在,均以工作票附件的形式出现。
4.12危险源分析单作为工作票的一个部分进行管理,一式两份。
填写时必须从“危险源清单及预防控制措施”的数据库中提取,若出现数据库中没有的新危险源,立即上报安委办,由安委办发文补充。
4.13微机开票的票面不允许出现修改部分;手写开票修改部分不允许超过3处,且修改部位必须由工作票负责人或签发人亲笔签名。
5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管理制度
5.1工作票的适用范围
5.1.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5.1.1.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5.1.1.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5.1.1.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5.1.1.4其它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5.1.2特殊情况下工作票的适用
5.1.2.1事故抢修和故障紧急处理工作(指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需立即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并填写事故应急抢修单。
预计抢修时间超过4小时,仍应填用工作票。
夜间抢修至第二天白班上班仍未结束,需补办工作票手续;
5.1.2.2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
5.2有关人员应负的安全责任
5.2.1工作票签发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5.2.1.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5.2.1.2工作是否安全;
5.2.1.3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5.2.1.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2.1.5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正确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5.2.2工作负责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5.2.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5.2.2.2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班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
5.2.2.3负责检查确认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
5.2.2.4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在工作过程中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5.2.2.5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5.2.2.6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2.2.7工作班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5.2.3工作许可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5.2.3.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应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否则应补充在“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内;
5.2.3.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5.2.3.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可能;
5.2.3.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5.2.4值长应负的安全责任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工期相符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2.5工作班成员应负的安全责任
5.2.5.1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5.2.5.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5.2.5.3相互关心工作安全,监督《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本制度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5.3工作票的填写
5.3.1“编号”栏的填写规定按总则4.4的要求执行。
5.3.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及工作范围示意图”栏
5.3.2.1单一班组工作时,应填写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
5.3.2.2若几个班同时工作时,应填写总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并按“电气总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
5.3.2.3工作范围示意图上要用红色注明带电部位,示意图可用附页。
5.3.3“工作班人员”栏
5.3.3.1单一班组工作时,全部工作人员应分别签名;
5.3.3.2几个班组同时工作时,由每个班组的工作负责人应分别签名并按“电气总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
5.3.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栏
5.3.4.1单一工作应详细填写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3.4.2非单一工作应填写主要工作内容和对应的工作范围;
5.3.4.3设备名称应同时填写编号和名称(阿拉伯数字编号及中文名称),工作地点应注明设备所在具体位置,室内配电装置应写明××室及间隔编号等。
5.3.5“安全措施”栏
5.3.5.1“应拉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包括填写前已拉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应取出熔丝”的填写
根据工作需要应拉开的全部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及工作需要应取出的熔丝(熔断器、保险或保险器)等填入此栏。
5.3.5.2“应装接地线、隔板、隔罩”的填写
1)应写明装接地线、隔板、隔罩确切地点及应合上的接地刀闸;
2)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
3)检修母线时,应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确定装设接地线的数量和位置;
4)检修部分若分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熔断器(保险、保险器或容丝)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
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串连断路器或熔断器。
5.3.5.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的填写
应详细、准确的填写应装设遮栏和应挂标示牌的名称和地点。
5.3.5.4“已拉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已取熔丝”的填写
应填写具体明白。
严禁使用“同左”“同上”等字样(包括其它栏内的填写)。
5.3.5.5“已装接地线、隔板、隔罩”的填写
1)应写明装接地线、隔板、隔罩确切地点和各组接地线、隔板、隔罩及接地刀闸的编号、数量;
2)装设接地线注意事项:
a.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b.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
c.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并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d.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
5.3.5.6.“已设遮栏、已挂标示牌”的填写
1)应详细填写已设遮栏和应挂标示牌的名称和地点,设立的遮栏、标示牌应符合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
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室内高压设备上的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室外高压设备上的工作,装设的围栏应包围停电设备,并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
5)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此标示牌在运行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
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和梯子上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
在邻近其它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
7)对一侧带电,另一侧不带电的设备应视为带电设备;
8)工作地点必须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5.3.5.7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的填写
1)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必须写明停电设备上、下、左、右第一个相邻间隔和设备的名称、编号;
2)补充安全措施栏填写以下内容:
a.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b.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c.如无补充措施,则写上“无补充”,此栏不得空白。
5.3.6填写完安全措施栏并做好安全措施后,工作许可人和值班负责人分别签名,表示对所填内容及所做安全措施负责。
5.3.7批准工作结束时间由许可工作值长填写并签名。
5.4工作票的执行
5.4.1工作许可
5.4.1.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执行完毕后,工作许可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负责人(几个班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应会同总负责人和各班的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
以手触试证明设备确无电压,并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5.4.1.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确认安全措施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许可开始工作,双方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
5.4.1.3手写工作票一式两份(黄、白色各一份),微机生成票同色,一份(黄色)由工作负责人携带,必须保持在工作现场;另一份(白色)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交接;
5.4.1.4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5.4.2开始工作
5.4.2.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作业中的危险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班成员所有成员本人签名后负责人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5.4.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安全措施,否则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和进行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
5.4.2.3工作负责人不得同时持有两张以上有效工作票;
5.4.2.4工作过程中如遇部分检修设备需加入运行或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改变工作条件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和进行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
5.4.3工作监护
5.4.3.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
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5.4.3.2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5.4.3.3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和工作许可人。
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电气运行主值(单元长)值班日志;
5.4.3.4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5.4.4工作票延期
5.4.4.1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值长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
5.4.4.2凡经调度批准的主要发电设备计划检修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提前向值长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申述延期理由,得到值长的批准后,双方签名执行;
5.4.4.3工作票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如需再延期,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5.4.5工作间断、转移
5.4.5.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
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
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确实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
5.4.5.2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工作许可人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将设备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部人员均已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且必须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采取措施后,即可合闸送电;
5.4.5.3按同一工作票内容,当工作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5.4.6检修设备试运
5.4.6.1工作负责人填好“设备送电联系单”交电气主值班员,工作许可人收回工作负责人所持工作票,拆除工作票中有关安全措施,检查工作人员确已撤离检修地点,电气主值班员确认具备送电条件后签名,并汇报运行值班负责人和值长同意并签名,执行送电;
5.4.6.2试运后尚需工作时,仍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4.6.3如果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5.4.7工作结束
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现场是否清理、人员和工器具是否全部撤离、设备是否恢复至许可开工前的状态,再向工作许可人讲清所修项目、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部分填入《设备检修记录交代薄》内。
然后和工作许可人一起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并与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即为工作结束。
5.4.8工作票终结
5.4.8.1运行值班人员根据有关命令和倒闸操作的有关规定拆除接地线(拉开接地刀闸)、绝缘隔板以及遮栏、标示牌等,并在工作票接地线栏填入已拆除接地线编号;
5.4.8.2暂不拆除的接地线、接地刀闸、隔板和隔罩应注明其编号,并在备注栏说明系哪些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5.4.8.3运行值班负责人对工作票审查无问题后,在工作票上签名,在工作票右上方盖“终结”章,工作票即为终结。
工作票由运行、检修各保存一份。
5.4.7.4运行值班人员应把“终结”的工作票存放在《已终结的工作票》的专用夹内。
6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管理制度
6.1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范围:
6.1.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6.1.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1.3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6.1.4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6.1.5大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6.1.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6.2工作票填写注意事项
6.2.1工作票的填写、签发、许可、开工、监护、间断和终结等的基本原则均与“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类同。
6.2.2“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栏中填写“停电”或“不停电”的条件系指对检修对象要求的条件,即检修对象需要停电时填写“停电”,不需要停电时填写“不停电”。
签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本制度已规定高压设备上工作,需将该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时填用第一种工作票,所以这里所指的“停电”或“不停电”,是高压设备不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或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回路上工作,相应工作对象的“停电”或“不停电”。
因此,此栏要写清楚什么设备“停电”,什么设备“不停电”。
此外,如工作环境中有不停电的高压设备,必须注明应保持多少米安全距离,以示警告工作人员。
6.2.3“注意事项(安全措施)”栏,根据工作条件详细填写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凡涉及到设备的均应写明设备的双重名称。
6.3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但工作任务栏中必须写明在哪些设备上进行何种工作;
6.4工作票应在进行工作的当日预先送到值班现场;
6.5工作票到期未完工者,应重新签发工作票,不得延期使用。
7热力机械工作票管理制度
7.1工作票适用范围
7.1.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和安装工作,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
7.1.1.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采取断开电源或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被检修设备进行消压、通风、吹扫、加锁、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拦或围栏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7.1.1.2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7.1.1.3在设备、系统外壳上的维护工作;
7.1.1.4运行值班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允许的其它工作。
7.1.2特殊情况下工作票的适用
7.1.2.1事故抢修和故障紧急处理工作(指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需立即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并填写事故应急抢修单。
预计抢修时间超过4小时,仍应填用工作票。
夜间抢修至第二天白班上班仍未结束,需补办工作票手续;
7.1.2.2同一部门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内(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由部门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工作负责人中的一人兼做总的工作负责人,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工作的正确配合,各个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7.1.2.3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7.1.2.4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
7.2有关人员应负的安全责任
7.2.1工作票签发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7.2.1.1工作是否必要性和安全性;
7.2.1.2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7.2.1.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7.2.1.4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正确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7.2.2工作负责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7.2.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7.2.2.2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班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
7.2.2.3负责检查确认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
7.2.2.4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在工作过程中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7.2.2.5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7.2.2.6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7.2.2.7工作班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7.2.3工作许可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7.2.3.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应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否则应在“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内进行补充;
7.2.3.2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
7.2.3.3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要求作详细补充;
7.2.3.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
7.2.4值长应负的安全责任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工期相符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7.2.5工作班成员应负的安全责任
7.2.5.1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7.2.5.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7.2.5.3相互关心工作安全,监督《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本制度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7.3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7.3.1工作票的填写和签发
7.3.1.1工作票应进行编号,“编号”栏的填写规定按总则4.4的要求执行;
7.3.1.2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任务和计划工期确定工作负责人;
7.3.1.3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两份,签发时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工作票也可以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确认全部内容无误后签发;
7.3.1.4手写工作票字迹必须清楚;
7.3.1.5工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