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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汇总

1.发包人,承包人索赔事件有哪些?

承包人:

(1)发包人(业主)违约(风险)

(2)不利的自然条件与客观障碍

(3)工程变更

(4)工期延长和延误

(5)工程师指令和行为

(6)合同缺陷

(7)物价上涨

(8)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变更

(9)货币及汇率变化

(10)其他承包人干扰

(11)其他第三人原因

发包人:

(1)施工责任

(2)工期延误

(3)承包人超额利润

(4)指定分包商的付款

(5)承包人不履行的保险费用

(6)发包人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人不正当的放弃工程

(7)其它

2索赔的分类有哪些?

开展索赔工作由哪些作用?

答:

分类:

(1)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索赔,总承包人与分包人间的索赔,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供货人、运输人间的索赔,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保险人间的索赔

(2)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3)按索赔目的分类: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4)按索赔事件性质分类:

工程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其它索赔。

(5)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

单项索赔,综合索赔

作用:

(1)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正确履行合同者免受意外损失的权力,索赔是当事人一种保护自己、避免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

(2)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手段也是合同双方风险分担的又一次合理再分配,离开了索赔,合同责任就不能全面体现,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就难以平衡。

(3)索赔是合同实施的保障(4)索赔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5)索赔有助于政府转变职能,使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协商工程造价和工期,可以是政府从繁琐的调整概算和协调双方关系等微观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

(6)索赔有助于承发包双方更快的熟悉国际惯例,熟练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与技巧,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

3结合具体工程项目分析索赔工作的基本程序

答:

1)索赔意向通知2)准备索赔资料3)提交索赔文件4)工程师审核索赔文件5)工程师对索赔的处理与决定6)业主审查索赔处理7)索赔最终处理

4工程延误有哪些分类?

工程延误的一般处理原则是什么?

答分类:

1)按工程延误原因划分:

因业主及工程师自身原因或合同变更原因引起的延误,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延误2)按工期延误的可能结果划分:

可索赔延误,不可索赔延误3)按延误事件之间的事件关联性划分:

单一延误,共同延误,交叉延误4)按延误发生的时间:

关键线路延误,非关键线路延误

处理原则:

1)一般处理原则:

第一类,合同双方均无过错的原因或因素而引起的延误,主要指不可抗力事件和恶劣气候条件等,根据工程惯例,承包人只能要求延长工期,很难或不能要求业主赔偿损失,第二类,由于业主或工程师造成的,假如业主的延误已影响了关键线路上的工作,那么承包人既可要求延长工期,又可要求相应的费用赔偿;如果业主的延误仅影响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且延误后的工作仍属非关键线路,而承包人能证明因此引起损失或额外开支,那么承包人不能要求延长工期,但完全有可能要求费用赔偿

2)共同延误和交叉延误:

1)共同延误:

第一种情况,在同一项工作上同时发生两项或两项以上延误,几种基本组合有:

①可索赔延误与不可索赔延误同时存。

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无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

可索赔延误与不可索赔延误同时发生时,则可索赔延误就变成不可索赔延误,这是工程索赔的惯例之一

②两项或两项以上可索赔工期的延误同时存在,承包人只能得到一项工期补偿

③一项可索赔工期的延误与一项可索赔工期和费用的延误同时存在,承包人可获得一项工期和一项费用补偿④两项只可索赔费用的延误同时存在,承包人可的两项费用补偿⑤一项可索赔工期的延误与两项可索赔工期和费用的延误同时存,承包人课获得一项工期和两项费用补偿。

第二种情况:

在不同的工作上同时发生两项或两项以上延误,是从对整个工程的综合影响方面而讲的共同延误,首先我们要分析不同工作上业主延误和承包人延误分别对工程总进度造成了什么影响,然后将两种影响进行比较,对相互重叠的部分按第一种情况的原则处理,最后,看看剩余部分是业主延误还是承包人延误造成的,如果是业主延误造成的,则应该对这一部分给予延长工期和经济补偿;若果是承包人延误造成的就不能给予任何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

2)交叉延误:

①在初始延误是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情况下,随之产生的任何非承包人原因的延误都不会对最初的延误性质产生任何影响,直到承包人的延误缘由和影响已不复存在。

②如果在承包人的初始延误已解除后,业主原因的延误或双方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延误依然在起作用,那么承包人可以对超出部分的时间进行索赔③反之,如果初始延误是由于业主活工程师原因引起的,那么其后由承包人造成的延误将不会使业主摆脱其责任④如果初始延误是由双方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那么在该延误时间内,承包人只可索赔工期,而不能索赔费用。

5举例说明费用索赔的原因:

答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或预付款、工程加速、业主或工程师责任造成的可索赔费用的延误、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中断或终止、工程量的增加(不含业主失误)、其它,如业主指定分包商违约,合同缺陷,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

6可索赔费用分类

答:

(1)按可索赔费用的性质分类:

承包人的费用索赔包括额外工作索赔和损失索赔

(2)按可索赔费用的构成划分,直接费和间接费,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分包费、间接费包括现场和公司总部管理费、保险费、利息及保函手续费等项目。

可索赔费用计算的基本方法是按上述费用构成项目分别分析、计算,最后汇总

7工程合同争议有哪几种常见类型?

可能引起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况?

答:

常见类型1)工程价款支付主体争议2)工程价款结算及审价争议3)工程工期拖延争议4)安全损害赔偿争议5)工程质量及保修争议6)合同中止及终止争议。

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

1)属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终止合同2)属于发包人责任引起的终止合同3)不属于任何一方责任引起的终止合同4)任何一方由于自身需要而终止合同

8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有哪有区别?

 

(1)产生的依据不同。

(2)责任保护的利益不同。

(3)责任的性质不同(4)责任发生的时间不同(5)归责原则不同 (6)构成要件不同(7) 免(减轻)责事由不同(8)损失的范围不同(9)行为形态不同(10) 责任形式不同。

9试述定金与预付款的异同

(1)定金的作用是担保,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对方顺利履行合同义务在资金上提供帮助

(2)交付定金的合同是从合同,而预付款的协议是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3)定金合同只有在交付定金时才能成立,预付款条款只要在合同中约定且合同生效时即可成立

(4)定金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适用定金罚则,预付款交款后,不履行合同不会发生被没收或者双倍返还的效力

(5)定金适用于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履行义务的合同,预付款值适用于以金钱履行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

(6)定金一般为一次性给付,预付款可以分期支付

(7)定金有最高限额,《担保法》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题合同额的20%,而预付款除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以外,没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10简述招标投标的原则及我国招标投标的方式

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11简述招标投标的程序

招标程序:

组成招标机构,准备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知,进行资格预审,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招标文件答疑,接受投标书,开标,评标,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签约谈判,签订合同,通知未中标人

投标程序:

申请资格预审,投送资格审查材料,接受投标邀请,购买并研究招标文件,参加现场踏勘,招标文件质疑,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参加开标会议,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质疑,接受中标,进行签约谈判及准备,提交履约保证签订合同

12投标资格预审内容有哪些

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人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

13招标文件有哪些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2)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招标(3)建筑项目总承包招标(4)工程勘察设计招标(5)工程建设施工招标以及建筑项目设备(6)材料招标

14投标文件有哪些主要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以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5我国招标法规定的评标方法主要有哪几种?

(1)综合评估法

(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评议法(4)评分法(5)评标价法

16简述评标委员会的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从专家库里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评标委员会中选举产生,但是大多数是由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的代表担任。

17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

答:

书面合同,口头合同,默示合同;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和场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18什么是要约和承诺?

其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即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3)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

(4)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

这是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标志。

承诺:

指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

(1)承诺必须是受约人发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发出。

(3)承诺应当在确定的或者合理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5)承诺必须表明受约人的缔约意图。

(6)承诺的传递方式应当符合要约的要求。

19试用合同要约、承诺理论分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过程?

这道题找不到答案

20招标与投标的一般程序

1、刊发招标通告。

2、资格预审。

投标人应填写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表"包括投标人的经营规模、人员设施概况、工程记录等,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由招标人确认其是否具有投标能力。

资格预审是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步骤。

3、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伊始,招标人即组织有关人员制订招标书,说明采购商品或发包工程的技术条件和贸易条件。

4、投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取得标书后。

应严格按照招标条件对商品或工程所要求的质量、技术标准、交货期限、工程量和进度安排等进行核算,并结合自身的条件和市场竞争态势,估计能否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和能否提出有竞争性的报价。

5、编制投标书和落实担保。

6、递送投标文件。

7、开标。

8、评标和决标。

9、中标签约。

21试述合同无效的种类和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的类型: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采用法律允许的合同类型,掩盖非法的合同目的。

如签订赠予合同,以转移非法财产等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制裁有过错方。

即对合同无效负责任的一方或者双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3)合同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4)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并不影响合同中解决争议条款的法律效力。

(5)以返还财产为原则,折价补偿为例外。

(6)无效合同有过错的当事人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22合同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基本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其他原则:

(1)协作履行原则

(2)效益履行原则(3)情事变更原则

23合同履行中有哪些抗辩权?

其构成要件及效力有哪些?

在施工合同中如何应用?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针对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履行没有先后顺序的情况下的一种抗辩制度。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之前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

后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严重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相对人为保护自己的到期利益或为保证自己履行债务的条件而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

又称保证履约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债务之前或者履行过程中,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将不会履行债务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先履行债务方可以暂时中止履行,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适当担保,如果对方当事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担保,中止方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对方当事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4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应当如何处理?

1)合同生效后,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合同当事人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可以适用下列规定:

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

③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它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⑤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⑥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25什么是违约行为?

违约责任承担形式有哪些?

并分析在施工合同中的具体应用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而不履行债务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1)继续履行如果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论他是否已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相对方的要求,并在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又称强制继续履行,即如果违约方出现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可以借助于国家的强制力使其继续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指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为防止损失的发生或者进一步扩大,违约方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协商,采取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补充数量、物资处置等手段,弥补或者减少非违约方的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承担受损害方的违约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4)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订立合同后约定的,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担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在订立合同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的一定比例,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者其他替代物。

6)价格制裁价格制裁是指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当事人,由于逾期履行合同义务而遇到价格调整时,在原价格和新价格中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

7)合同法关于工程承包违约行为的责任承担

26工程验收有哪些内容?

如何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答: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图纸、质量等级以及工程师发布的指令认真施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中间部位、隐蔽工程、竣工工程等质量的检查、验收与监督。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由于隐蔽工程在施工中一旦完成隐蔽,很难再对其进行质量检查,因此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内,工程师没有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7签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答:

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8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

应重点审查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

合同效力的审查与分析;合同的完备性审查;合同条款的公正性审查。

重点审查的内容:

工作范围,承包人所承担的工作范围;权利和责任,合同应公平合理地分配双方的责任和权益;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质量;工程款及支付问题;违约责任

29工程合同谈判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

谈判的思想准备(谈判目的,确定己方谈判的基本原则和谈判中的态度);合同谈判的组织准备;合同谈判的资料准备;背景材料的分析(对己方的分析,对对方的分析);谈判方案的准备;会议具体事务的安排准备

30工程合同谈判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①谈判的态度,谈判时必须注意礼貌,态度要友好,平易近人,当对方提出相反意见或不愿接受自己的意见时,要特别耐心,不能急躁,绝对不能用无理或侮辱性语言伤害对方。

②内部意见要统一,内部有不同意见时不要在对手面前暴露出来,应在内部讨论解决。

③注重实际,切不可说大话、空话和不现实的话,以免谈判进行不下去。

④注意行为举止,在谈判中必须明白自己的行为举止代表着己方单位的形象,因此,必须注意行为举止,讲究文明,绝对禁止一些不文明的举止。

31试述合同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答:

合同控制的程序:

工程实施监督:

是工程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首先应表现在对工程活动的监督上,即保证按照预先确定的各种计划、设计、施工方案实施工程。

跟踪:

即将收集到的工程资料和实际数据进行整理,得到能够反映工程实施状况的各种信息。

诊断:

即分析差异的原因,采取调整措施。

合同控制的方法:

被动控制(措施:

①应用现代化方法、手段,跟踪、测试、检查项目实施过程的数据,发现异常情况时采取措施;②建立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控制组织,明确控制责任,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③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系统,及时将偏离计划目标值进行反馈,以及时采取措施),主动控制(措施:

①详细调查并分析外部环境条件,以确定那些影响目标实现和计划运行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并将它们考虑计划和其他管理职能当中;②识别风险,努力将各种影响目标实现和计划执行的潜在因素揭示出来,为风险分析和管理提供依据,并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做好风险管理工作;③用科学的方法制定计划,做好计划可行性分析,消除哪些造成资源不可行、技术不可行等各种错误和缺陷;④高质量地做好组织工作,使组织与目标和计划高度一致;⑤制定必要的应急备用方案,以对付可能出现的影响目标或计划实现的情况;⑥计划应留有余地,这样可避免哪些经常发生而又不可避免的干扰对计划的不断影响;⑦沟通信息流通渠道,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为预测工程未来发展提供全面、及时、可靠的信息)

32合同控制的日常工作有哪些?

答:

参与落实计划;协调各方关系;指导合同工作;参与其他项目控制工作;合同实施情况的追踪、偏差分析及参与处理;负责工程变更管理;负责工程索赔管理;负责工程文档管理;争议处理

33合同效力的审查。

答:

①合同当事人资格的审查,即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②工程项目合法性审查,即合同客体资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包括:

a,是否具备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各种批准文件;b,工程项目是否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c,建设资金与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来源是否已经落实);③合同订立过程的审查;④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查(内容包括:

a,审查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政府批文;b,审查合同规定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c,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是否约定带、垫资施工条款;d,合同内容违反地方性、专门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确认,应具体审查地方性、专门性规定的效力;e,其他,如分包转包的规定、劳动保护的规定、环境保护的规定、赋税和免税的规定、外汇额度条款、劳务进出口等条款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34我国强制性进行招标投标建设工程项目有哪些?

答: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3)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4)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融资的项目(5)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

以上范围内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另外,总投资虽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但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也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5监理合同的构成有哪些?

其解释顺序是什么?

监理合同解释顺序作用是什么?

答:

(1)一个工程监理合同有哪些部分构成由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监理合同文件的构成:

监理投标书及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标准条件、合同专用条件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双反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

(2)①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②监理合同协议书③监理合同专用条件④监理合同标准条件⑤监理中标通知书⑥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3)当合同内容出现矛盾时,以解释顺序高的为准

36试分析监理人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监理人义务:

①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或监理投标书的承诺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②监理人在履行监理合同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并公正的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③监理人所使用的由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④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所监理工程及其监理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监理人权利:

①一般权利②特别授权③调节权

委托人义务:

①在监理人开展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②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外部条件③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④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⑤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⑥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⑦将授权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监理分工、监理权限,以及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⑧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①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厂家名录②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⑨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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