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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4年度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报告目录

 

1、报告封面及目录

2、报告纲要

3、报告正文

4、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5、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6、佐证资料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纲要

一、基本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编制人员情况

(三)主要工作职责

二、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一)年初预算情况

(二)年末决算情况

(三)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厉行节约情况

(四)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评价

(二)行政效能评价

(三)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评价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改进措施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我厅积极组织对201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1、基本概况

我厅为主管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预算机构包括厅机关本级和15个厅直属单位。

其中厅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正厅级单位,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15个直属单位为正处级单位,财务核算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厅工作需要,厅本级内设机构22个,具体为:

厅办公室、规划处、综合研究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耕地保护处、建设用地处、土地利用处、地籍处、地质勘查处、资源储量处、矿产开发处、地质环境处、基础测绘处、测绘行业处、地理信息处、土地执法处、矿产执法处、不动产登记处、离退休管理处、纪检监察室、直属机关党委。

厅直属单位共15个,分别是省第一测绘院、省第二测绘院、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测绘大院管理所、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省国土资源厅征用地事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教育培训中心、省地图院、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省地质博物馆。

(二)编制、人员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职数较好地控制在编制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职数和年初预算人员职数内。

具体情况如下:

(1)厅机关

2014年初厅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53名,实有148人;后勤事业编制30名,实有24人;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名,实有22人。

2014年省政府机构改革,省编委重新核定我厅行政编制160名,另接收2013年军转干部增加行政编制2名,共162名;核定后勤事业编制30名;撤销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原总队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划转至机关逐步消化。

至2014年年末,我厅核定行政编制162名,实有152人;后勤事业编制30名,实有22人;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22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予以核销,22名在编人员于2015年3月经省编办核准正式入机关行政编。

(2)厅直属单位

厅直属单位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职数1048人,其中:

参公管理编制21人,事业编制1027人。

年初预算人数963人(参公编制21人,事业编制766人,工勤编制人176人);年末实际人数946人(全部为事业编制776人,工勤编制170人),人员总额较上年更为精简。

2、离退休人员情况

厅机关本级:

年初预算离退休人员264人,年末实际离退休人员266人,较上年增加2人,

厅直属单位:

年初预算离退休人员738人,年末实际离退休人员743人,较年初增加5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厅机关本级主要工作职责

我厅的基本职能是主管全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合理利用和测绘事业。

归口管理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通俗的说法就是“三个一”,即“一方地、一块宝、一张图”。

“一方地”就是土地管理,主要是土地规划计划管理、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土地市场的监管和地籍管理。

“一块宝”就是矿产资源管理,主要是组织矿产资源勘查,勘查和开采规划审批、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

“一张图”就是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主要是统筹建设地理空间信息体系,组织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等,管理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测绘单位资质。

此外,还承担组织编制和实施各类国土资源规划,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在队伍管理方面,对市州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实行双重管理,以厅党组管理为主,市州党委协管。

2、厅直属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厅直属事业单位15个,主要从事基础测绘、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监测、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地图生产、国土资源信息管理和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二、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一)年初预算

年初预算收入11702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510.0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54206.62万元),事业收入15328.86万元,经营收入8936.3万元,其他收入250万元。

年初预算支出11702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53.49万元,项目支出80734.28万元,经营支出9137.4万元。

(二)年末决算

决算收入12379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57.08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收入36175.07万元),事业收入30421.39万元,经营收入8104.38万元,其他收入575.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8640.25万元。

决算支出1237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69.11万元,项目支出61953.67万元,经营支出7427.2万元,年末结余分配5256.11万元,结转及结余资金19992.32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支出总额61953.67万元,其中:

——业务工作专项2650.25万元

——运行维护专项5499.02万元

——国土资源业务专项17386.74万元

——测绘地理信息专项18390.36万元

——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及利用专项8094.69万元

——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专项2005.81万元

——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专项9607.47万元

三、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因专项资金已经按省财政厅要求,另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要对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情况进行评价。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

年初预算基本支出总额27153.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32.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920.65万元。

2.年末决算情况。

年末决算基本支出总额29169.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34.2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234.88万元。

决算较预算增加2015.62万元,主要是政策性人员增资所致(财政追加2013年政府绩效奖励、2014年预拨长株潭第二步津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

日常公用经费决算较年初314.23万元,仅增长2%。

预算执行中控制较为有力。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情况。

年初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计8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4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7万元,公务接待费263万元,较2013年预算减少44万元,降低4%;较2013年决算减少29.08万元,降低3.3%。

2.“三公”经费年末决算情况。

年末财政拨款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总计798.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456.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5.25万元,公务接待费236.68万元。

总额较年初预算减少39.62万元,下降4.7%。

3.“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比较。

2013年财政拨款决算“三公“经费支出867.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478.9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14.98万元,公务接待273.16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798.38万元,较2013年减少68.7万元,降低8%。

总体来看,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支出无论是相较年初预算,还是2013年决算,都有较大下降。

(三)厉行节约情况

2014年一般性公用支出2472.9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47.3万元,降低9%;较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427.28万元,降低14.7%。

从支出结构看:

——办公经费。

2014年办公经费实际支出279.9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61.33万元,降低36%;较2013年减少194.83万元,降低41%。

——水费、电费、差旅费。

2014年实际支出1225.3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1.27万元,降低5%;较2013年减少233.99万元,降低16%。

——会议费、培训费。

2014年实际支出209.0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2.54万元,降低6%;较2013年减少119.43万元,降低36%。

厉行节约的主要措施有:

1.健全规章制度。

中央中央、公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下发后,我厅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会议管理制度》、《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的通知》、《湖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2.严格控制公务支出。

2014年,省财政厅发布了新的出国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相关公务支出的管理办法,我厅在第一时间内,转发文件,并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严格执行新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

3.建立报账员制度。

为了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厅机关下发了《关于实行处室报帐员制度的通知》,建立处室报账员制度,各处室明确一名报账人员,处室所有经费报销,由专门的报账员经办,报账员负责对费用支出和原始单位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公务支出控制更为规范和严密。

4.严格预算控制。

年初将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下达到机关财务和厅直属单位,要求预算执行不得突破。

严格支出报销审核,规范资金支付,支出报销全部通过公务卡结算。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按省财政厅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项目支出情况

除专项资金外,我厅其他的项目支出主要是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

1.业务工作专项。

年初预算安排2661.15万元,实际支出2650.2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0.9万元,较2013年决算减少826.52万元,降低23%。

2.运行维护专项。

年初预算安排5739.62万元,实际支出5499.0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40.6万元,与2013年决算基本持平。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

对于大额的资本性支出专项,如地质博物馆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我厅严格按项目管理,在项目前期阶段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编制项目预算,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制度要求,及时向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申报,根据项目财评批复组织项目的实施。

专项资金中涉及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我厅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对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求参与投标报价单位不少于三家,由厅多个部门参与采购谈判,同时严格合同的签订,落实采招物资和服务的验收,做好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手续。

厅本级全年累计进行政府采购32批次,采购金额7783.83万元;预算政府采购金额7778.75万元,政府采购率100%;共进行公开招标28次,累计招标金额7156.45多万元,占总采购金额的92%。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4年,根据厅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促进“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绩效办反馈的信息,我厅2014年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得分为350分(有加分)。

根据前面对201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厅201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3分(详见后附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经济性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5%,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0。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本年财政预算资金结余较大,一方面是因为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工作推进的成效,另一方面是土地整治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监理费和竣工验收费形成的结转;三公经费总额控制较好,较预算减少39.62万元,降低4.7%。

(2)行政效能评价

2014年我厅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一是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

修订了《省国土资源厅公文处理细则》,严格规范了文件规格,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2014年以来,我厅发文数量同比下降了10%。

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简报等各类印刷品的通知》,全厅只保留《国土资源工作动态》一份简报类刊物,各业务处室一律停止编印业务类资料汇编。

修订了《厅机关会议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各类会议。

2014年年初要求厅机关各处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会议计划,经厅领导审批后执行。

除全省系统年度工作会议外,原则上不召开全省性会议。

如将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由原来开到县级改为开到市级,会期压缩为半天。

充分利用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全省国土资源视频会议系统召开视频会议,提高了会议效率。

压缩会议经费,能利用我厅自身会议室召开的会议不在宾馆召开,会议用餐多采用自助餐形式。

二是清理整顿评比考核。

根据《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要求,我厅对2013年拟申请设置“全省依法行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等三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予以取消。

2014年度市州国土资源绩效考核工作也采取分4个片区,集中在交通相对便利的市州考核,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改进了工作作风。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

编印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工作手册》,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和报销作了具体规定。

各直属单位也相应出台了一些具体管理办法,规范单位公务接待行为。

接待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同时实行统一管理,“一支笔”审批。

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规范公费出国(境)管理。

2014年5月,出台了《湖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

从严控制,严格审核,对一般性、照顾性、重复性以及带有旅游性质的出国考察活动,一律不予安排。

2014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因公出国(境)53人,其中厅机关13人(厅级3人),各市州局22人,厅直属单位16人,相关单位2人,因公出国(境)人数同比去年下降了60%。

厅机关组团4批次,其中专技类培训团1个,相关领域考察3个,组团数同比下降了65%。

参加部里组织的出国(境)团6个,共10人次。

四是严格财务管理,控制行政运行经费。

出台了《关于加强厅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负责。

单位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年度单位预算。

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社会服务的,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办理。

编制财政预算应有明确立项依据和绩效目标,并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

建立重要财务事项报表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报告制度、财务检查和审计制度,单位重大财务事项和经济事项要在实施前向我厅报告,我厅不定期组织财务检查,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进行专项审计。

五是反对食品浪费。

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和湖南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公务活动用餐费支付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省内人员接待一般安排在省政府机关食堂,各类会议培训多采用自助餐形式。

(3)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评价

2014年我们狠抓重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关于反馈2014年绩效评估情况的函》(湘绩函〔2015〕33号),我厅2014年工作绩效考评为优秀等次。

1.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全年批准新增建设用地30.95万亩(其中国家批准3.71万亩,省批准27.24万亩),供应土地39.44万亩,实现出让价款1016.62亿元,为38家省直单位处置土地68宗1407亩,土地总价款30.22亿元,怀邵衡铁路等8条铁路征拆工作进展顺利。

2.耕地保护与建设如期完成任务。

全面落实先补后占和占补平衡,全年共补充耕地11.06万亩,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成高标准农田400万亩,环洞庭湖、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和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年度子项目全面实现进度计划,全省实现了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一步推进。

新发现矿产地15处(其中大型3处、中型4处)。

页岩气勘查稳步推进,龙山、保靖、花垣、桑植、永顺区块野外地质调查工作全面完成,进入以参数井、探井施工为主的新阶段,在涟源桥头河、冷水江中连乡实施第一口页岩气探井、水平井,压裂后试获页岩气并点火成功。

4.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全面完成首轮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开展了全省开发区和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专项督查。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形成了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了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落实省政府决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406处落后小煤矿关闭淘汰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商业性煤炭探矿权补偿退出事宜。

5.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

成功申报全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重点省份,争取中央地灾专项补助资金5.2亿元。

实现了1:

5万地质灾害详查的全覆盖,重要隐患点形成了全覆盖群测群防网络。

全省成功预报地质灾害90起,紧急转移1.9万人、避免人员伤亡1.3万人、避免经济损失1.12亿元,全省在13轮强降雨中没有发生一起因防灾责任未落实引发的群死群伤事件。

实施了宁乡大成桥地面塌陷治理等77个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工程,实施搬迁避让项目25个、搬迁避让1389户。

积极落实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和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娄底锡矿山、永州零陵锰矿区等实施有效治理,督促全省743家矿山筹集资金3亿元开展矿山复绿,复绿面积1.8万亩。

6.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全面推进。

提请省政府出台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完成8.9万平方公里航空摄影测量,加速推进地理国情普查,外业完成100%,内业完成97%,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全省14个市州和12个县市开展了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建设。

与解放军第二测绘导航基地签订了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军民融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天地图·湖南”省本级和长沙、湘潭、湘西州已正式接入国家主节点,“天地图·湖南”手机版上线运行。

7.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优化。

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440件,结案1379件,同比减少22.54%、24.73%,提请省政府对违法较为严重的9个县市区进行约谈,督察整改成效明显,实现零问责。

加强“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工作,共排查“小产权房”项目324宗。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超深越界整治、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等专项行动,立案查处112家涉嫌违法矿山,矿业秩序持续好转,省厅获评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8.国土资源领域各项改革稳妥推进。

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项。

省厅出台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和改进矿业权审批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土地、矿权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资料大幅精简。

严格落实全员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行政效能明显提升。

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请省政府建立了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在浏阳市、澧县、芷江县开展了试点工作。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保障了发展合理用地,加强了耕地建设与保护,优化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权益,提升了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厅政务大厅获评省直“十佳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厅民意调查满意度得到提升,根据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反馈的2014年评估情况,我厅公众评估得分为89.43分(总分100分),在26个经济管理部门中排第13位。

5、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专项资金整合后,还没有完全做到“一个专项,一个办法”。

近年来,我厅专项资金从过去的近20来个,到2014年归并整合成“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及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测绘地理信息”等4个专项,专项资金数量、名称每年都在变化,没有来得及制定相对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直沿用过去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预算执行进度总体偏慢。

主要是资金下达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社会公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4年省统计局民调显示,社会公众对我厅满意度评价得分为89.43分,在26个经济管理部门中排第13位,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改进措施

1.加快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5年我厅的专项资金除“业务工作”、“运行维护”外,其他所有专项又归并整合成“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测绘地理信息”等三大专项。

目前,我厅已经起草了三个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初稿,办法初稿已于2015年4月提交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预计6月底前出台。

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一是改进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从2015年起,通过省土地整治局按进度拨付的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全部通过转移支付安排,不再列入省级支出。

二是改进预算安排,当年能形成支出的,当年安排,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不予安排,逐步压缩年度结转资金规模。

三是加快预算执行,督促直属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加快资金结算进度。

3.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新常态下,我厅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严格遵守各级有关作风建设一系列规定要求。

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提高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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