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微信群组讨论作业组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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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微信群组讨论作业组织管理制度
QQ、微信群组讨论作业组织管理制度
(二○一八年三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课程群组讨论组织,明确各方面职责,推动学习管理及评判给分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课程群组内起楼、发言、回复、考评、给分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无论是教师,还是同学,在课程群组中一切活动均必须遵守本项管理制度,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相关活动。
第四条、凡课程群组成员,均可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
第二章:
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教师作为课程群组的发起人,有权制订、修改本制度。
第六条、教师制订、修改本制度后,必须及时予以公示,并在正式上课时公开向全体同学宣布。
第七条、教师拥有对群组内话题进行置顶、删除等操作和管理的权利。
第八条、同学对本制度说明不理解的,教师有对本制度内容作出解释的义务。
第九条、组长负责组织全组同学完成教师布置的讨论作业。
第十条、组长有权对本组讨论过程进行监督、组织、管理,对讨论中出现的极端话语、人身攻击、不文明发言、明显偏离主题的跟帖,予以提醒、引导、纠正。
第十一条、组长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及时在课程群组中起楼,供本组同学进行讨论和提交作业。
第十二条、组长拥有对本组同学进行考勤的权利。
第十三条、组员对教师及组长的组织工作具有监督的权利。
第十四条、所有同学均有按本制度相关条款要求,进行申诉的权利。
第三章:
群组及小组的建立
第十五条、课程群组是空间课程学习的主要阵地,同学的讨论作业除特别说明的情况外,均在课程群组中完成。
第十六条、在第一次上课之前,教师必须建立课程群组,并有责任在上第一次课时安排同学在课后加入该群组。
第十七条、同学的讨论作业以学习小组作为基本单位,集中提交。
第十八条、每个班级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学习小组。
教师应确保班级所有同学均有自己所属的学习小组。
第十九条、经过全组同学讨论,可以在小组成立之初,经组内大多数同学同意,确立该学习小组的名称。
第二十条、各学习小组的直接组织者为小组组长。
组长在第一次上课时,经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本人自荐,小组其他同学同意产生,经教师认可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组长只能从本小组成员中选取,其他组成员不得担任非自己所属学习小组的组长。
第四章:
组长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组长未能按照本制度要求对本小组的讨论情况进行组织和管理的,经本小组多数同学同意,可以撤换组长。
第二十三条、组长志愿离职的,可以向教师提出申请,经教师同意后正式离职。
第二十四条、原组长被撤换或离职的,组员在小组内进行重新推选,经本小组多数同学同意,并通过教师认可,产生新任组长。
第二十五条、组长发生变更的,学习小组原名称可以保持不变。
第五章:
讨论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课程群组的讨论为全开放形式,鼓励同学在其它学习小组中发言,与其他同学互动,也欢迎外班、外系、外院、外校的同学和网友参与课程群组内的交流互动,共同学习。
以上讨论均为自愿参与。
第二十七条、除教师特别说明的情况外,教师布置的课后讨论作业只能在课程群组内建立的专门的作业楼中完成。
第二十八条、作业楼的名称应为团队名称和本次作业题目。
第二十九条、教师布置课后讨论作业以后,组长需在课后48小时(即两天)内在教师的课程群组内起楼(即发起话题),供本组同学交流讨论和提交作业。
此楼即为本小组该次作业的作业楼。
第三十条、组长发起作业楼后,需将该作业楼网址以超链接形式发在自己个人空间首页微博栏目中,或直接在微博栏目中公布作业楼网址。
本组同学可以通过进入组长个人空间,点击超链接进入作业楼参与讨论;也可以进入课程群组,找到组长所起的作业楼参与讨论。
第三十一条、组长所起的作业楼不在课程群组内,地址有误的,教师和同学均有责任对其作出提示,同学在起楼地址有误的楼中进行作业讨论只能视作是自愿参与讨论。
第三十二条、教师每次布置课后讨论作业,组长应负责单独起一栋专门针对该作业的讨论楼,供小组同学进行交流讨论。
组长因故不能及时起楼的,可以在48小时内请任何一位同学代为起楼。
第三十三条、课后48小时,课程群组内仍未发现本组作业楼的,小组任何一位成员均可不经组长同意,发起倡议,代为起楼,供全组同学交流和讨论。
以最先发起倡议的同学所起的楼作为本次讨论作业的作业楼。
第三十四条、代组长发起作业楼的同学,应在标题中注明代组长发起作业楼。
第三十五条、课后超过48小时,小组成员已经代组长发起作业楼的,组长无需重新起楼,就在该同学所起的作业楼中进行本次作业的讨论。
第三十六条、组长不应重复发起作业楼,有重复发起作业楼情况的,组长应及时向教师申请删除多余的楼。
在课后48小时内,组长重复发起作业楼的,小组同学以组长本次主题最先起的楼作为作业楼。
小组成员在组长发起的其它楼进行讨论的,教师、组长和其它同学均有责任进行善意提醒。
第三十七条、组长发起的作业楼,其主题与作业主题不符的,组员可以做出善意提示,但其个人作业仍必须在组长所起的作业楼中提交。
组长无需另外发起作业楼。
第三十八条、组长确有比较好的讨论主题的,可以在群组内起楼发起讨论,但标题中必须注明非作业楼,同学志愿参与。
第三十九条、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组长拥有在课程群组内起楼的权力,同学在本组组长起的楼中完成讨论作业。
如同学确有较好讨论主题的,也可以自发在群组中起楼,但标题中必须注明非作业楼,该楼中的讨论其它同学无论是本组或它组成员均为自愿参与。
第四十条、课程群组的讨论允许灌水,但任何人不得进行恶意刷屏,插入乱码,影响正常讨论。
第四十一条、无法用自己账号登陆个人空间的,可以借用其他同学账号提交作业,但作业中必须标明自己的姓名和班级。
发言中标明自己姓名和班级的,等同于所标姓名者本人的发言。
第六章:
考勤细则
第四十二条、在作业楼中进行的讨论,由组长负责统计考勤;非作业楼中进行的讨论,不统计考勤。
第四十三条、除教师特别说明的情况外,每次作业提交截止日期为,教师公布给分情况课程的三天前晚上24时整,即两天前的凌晨0时。
第四十四条、教师公布给分情况课程的前两天为统计日,自三天前晚上24时(即两天前凌晨0时)至20时(即前两天晚上8点)之间,组长在此时间段负责统计本组同学正确提交作业的同学名单,并将截止当时未提交作业同学名单,和超过三天前晚上24时整以后提交作业的同学名单,即迟交作业同学名单,以跟帖方式在群组作业楼中公布,接受大家监督。
第四十五条、作业提交时间截止后,组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统计本组同学参加讨论的情况,在群组讨论区内及时公布未交作业和迟交作业同学名单,因未能及时公布名单而导致的教师无法及时批阅作业,以及统计加减分情况的,教师有权推迟公布本小组讨论成果及加减分情况。
第四十六条、组长在规定时间内,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统计的,可以事先委托其它同学代为统计,但必须在作业楼中说明受组长委托代为统计,被委托者不限学校、学院、班级、组别。
(莲山课件)
第四十七条、组长未在规定时间内统计本组考勤情况的,本组组员可以在统计考勤截止时间过后,不经组长同意,代组长统计考勤。
第四十八条、同学只有在本组作业楼提交作业方视为正确提交,在作业楼以外提交作业的均视为自愿发言,不计入考勤。
第七章:
加减分细则
第四十九条、群组讨论作业评价共分四等,分别为“精彩发言”、“一般发言”、“无效发言”、“空间点名未到”。
精彩发言是指发言质量较高,表现较为突出的发言;一般发言是指发言质量还有待提高,或回答稍有偏差的发言;无效发言是指发言内容毫无意义,或明显偏离主题,或发言时间超过作业提交截止日期,却在教师批阅作业之前的发言;空间点名未到是指未在本小组内发言或发言时间在教师批阅或公布结果之后的发言。
第五十条、群组讨论作业评价中的“精彩发言”为加分项,“无效发言”和“空间点名未到”为程度轻重不等的减分项,在经过每次作业讨论的名单公布后无异议,均于“班级学生情况一览表”中公布。
“一般发言”不加减分,不在“班级学生情况一览表”中公布。
第五十一条、在公布给分情况课程的前两天20时(即前两天晚上8点)以后,教师负责核查提交作业名单,并对小组作业情况进行批改,确定未在群组报到同学名单、无效发言同学名单和获得精彩发言同学名单。
第五十二条、同学只有在本组作业楼提交作业方有机会获得课程加分。
在作业楼以外进行讨论和提交作业的为自愿发言,除教师事先特别说明之外,不进行加分。
第五十三条、同学在作业楼以外进行讨论和提交作业,但未在本组作业楼中发言,仍被视作“空间点名未到”;在作业楼以外进行讨论和提交作业,在作业楼内首次发言时间超过提交截止日期的,仍被视作“无效发言”。
第五十四条、非作业楼内进行的志愿讨论,在教师的允许下,可根据发言质量对发言同学酌情给予加分。
教师未同意加分的,同学在非作业楼内的讨论被视为自愿参与,无加分。
第五十五条、在群组交流中,同学提供的讨论案例紧扣课堂主题,比较有代表性,且被教师选入“学生推荐案例”的,可获得“精彩发言”加分。
第五十六条、恶意刷屏、插入乱码的同学不能获得加分。
第五十七条、组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课程群组内起楼,本组组员代为起楼并成为本次作业的作业楼的,楼主可以获得一次精彩发言作为奖励。
第五十八条、组长未在规定时间内统计本组考勤情况,本组组员在统计考勤截止时间过后,代组长统计考勤,统计结果无误,可以获得一次精彩发言作为奖励。
第五十九条、每次作业和交流,同学可以多次发言,教师按发言最高质量判别其属于“一般发言”或“精彩发言”。
第六十条、同一次作业讨论中,同学出现多次精彩发言,该同学只能获得一次加分。
第六十一条、在每次小组讨论结束以后,教师需将未在群组报到同学名单、无效发言同学名单和获得精彩发言同学名单在小组作业楼中公布,或在公布给分情况课程的课前向全班同学公布。
第六十二条、同学自发起楼的讨论,经教师允许,对发言同学给予加分的,需在加分前将获得精彩发言同学的名单在该同学发起的作业楼中公布。
第六十三条、组长在进行本小组的有效组织和管理之后,教师有权在学期末公布成绩时根据组长的组织情况,给予不超过二十分的平时成绩额外加分。
第六十四条、被撤换的组长无权获得平时成绩额外加分。
第六十五条、志愿离职的前任组长,组织讨论次数超过学期总次数一半的,教师可以根据情况酌情给予不超过五分的平时成绩额外加分。
第八章:
异议的处理
第六十六条、公布的未在群组报到同学名单、无效发言同学名单和获得精彩发言同学名单,同学有异议的,可以于课后48小时内在该小组讨论主题作业楼中当众跟帖提出,否则无效。
第六十七条、公布的未在群组报到同学名单、无效发言同学名单和获得精彩发言同学名单,课后48小时内同学对名单无异议的,教师需在一周以内,于班级学生情况一览表中更改相应栏目内容。
第六十八条、对班级学生情况一览表中显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在该一览表下方公开跟帖提出,以留作凭证,教师不受理采用私信、留言或其它不公开方式的异议提出。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制度在教师的世界大学城空间左侧“规章制度”栏目中公布,欢迎各类人士提出建议和意见。
所提建议和意见采取日志跟帖方式。
第七十条、本制度自二○一二年三月起公布执行,原二○一二年一月公布的《群组讨论作业组织管理制度》(二○一二年一月修订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