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719383 上传时间:2022-12-31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0.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x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加快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的建设,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成才,保障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部门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创新创业训练、人文素质提高和职业技能培训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确认的学分。

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的性质不同,分为科技创新类学分、人文素质类学分和职业技能类学分。

1。

科技创新类学分.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省新苗人才计划)、学术论文、专利、科研助手、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等,均可根据结题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认定科技创新类学分,该学分由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认定。

2。

人文素质类学分。

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理论与人文类竞赛活动、群众性(非专业)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活动过程或取得的成果获得人文素质类学分,该学分由学生处、团委、体军部负责认定.

3.职业技能类学分。

学生参加学校或学校认可的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或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证等活动,取得相应成绩或证书,可获得职业技能类学分,该学分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规则

1。

学生参加各类项目取得立项的级别和等级,是认定学分高低的重要依据。

项目的级别由组织单位级别决定,且必须以结题为认定学分的依据.

2.集体奖项中,每一位参与学生获得的学分均计满分.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类等集体成果,参与学生根据项目不同分别计分。

3.同一项目成果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成果原则,不重复认定。

4.创新创业学分的成绩按获得的总学分进行转换来记载。

学生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多于或等于10学分的,成绩记载为“100",学分记载为4学分;多于4学分而少于10学分的,成绩记载为“90”,学分记载为4学分;等于4学分的,成绩记载为“85",学分记载为4学分;少于4学分的,成绩记载为“0”,学分记载为实际获得的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

1。

学校每年12月份进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毕业生在每年毕业前完成最终审核认定.

2。

在同一个年度内取得的各类成果学生需提出创新创业学分申请,同时提供各类成果证明,根据学分的不同类型,交相应学分的认定部门审定.

3。

学分认定部门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表,对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学分类型和学分数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返回给学生所在学院。

4。

经学院初步审核后统一上报给教务处,教务处进行终审。

5。

此办法从2012级学生开始实行.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表

学分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认定内容或等级

分值

认定依据及部门

科技创新类

科研创新训练

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发表

SSCI、A﹠HCI、SCI检索期刊

8

有正式刊号的刊物,提供刊物目录和录用论文;被检索的论文提供论文和检索证明,第一作者得满分,第二、三作者得分减半,第三作者后不得分,教务处认定

校核定的一级期刊、EI检索期刊

6

外国刊物论文、中文核心期刊、EI检索会议论文

4

其它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摘要不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2

译文、校级及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文学艺术作品等

1

专著、译著

国家一级出版社

6

“国家一级出版社”以当年学校公布的目录为准,第一作者得满分,第二、三作者得分减半,第三作者后不得分,科技处认定

其它出版社

3

科技成果

省部级

4

提供科技成果证明,第一作者得满分,第二、三作者得分减半,第三作者后不得分,科技处认定

校级

2

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

发明专利

8

提供专利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第一作者得满分,第二、三作者得分减半,第三作者后不得分,教务处认定

实用新型专利

2

外观设计专利

1

软件著作类

1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科研助手

国家级

6

根据学生取得立项并以项目结题为依据,科研助手期满考核合格.项目负责人得满分,成员得分减半,教务处认定

省部级

4

校级

2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项目

一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8

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不重复计分,教务处认定

一类竞赛国家级二等奖

6

一类竞赛国家级三等奖

4

二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4

二类竞赛国家级二等奖

3

二类竞赛国家级三等奖

2

一类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

6

一类竞赛省级二等奖

4

一类竞赛省级三等奖

2

二类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

二类竞赛省级二等奖

2

二类竞赛省级三等奖

1。

5

校级比赛一等奖

1.5

校级比赛二、三等奖

1

创业实践

创业教育

SIYB创业培训、KAB创业教育、模拟公司创业实训、网上创业项目、学生参与教师创业项目、创新创业类通识限选课等课程并考核合格

1

提供证书,项目结题文件.教务处、创业管理处学生处认定

创业实践获奖

国家级

8

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不重复计分,负责人得满分,成员得分减半,学生处认定

省级

6

获创业团队考核优秀

4

获创业团队考核良好

3

获创业团队考核合格

2

其他获资助的校创业团队

1

校外创业实践

拿到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4

提供相关证明,负责人得满分,成员得分减半,学生处认定

网上创业实践

网上商店获三钻或相应等级

2

提供相应证明或证书;负责人满分,其他成员减半,学生处认定

开办网上商店获1—2钻或相应等级

1

讲座

参加学校集中组织的各类讲座

校内外创新创业、人文素质和学术讲座

1

要求听各类讲座5次及以上,每次0.2分,上限为1分,不到5次不得分,团委认定

出国游学

出国考察与学习

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考察、出国学习经历

2

要求出国考察和学习1周及以上,国际处认定

人文素质类

人文素质提高

学校组织的理论与人文类竞赛(含演讲与辩论活动)

理论征文比赛、主持人大赛、演讲赛、辩论赛、语言文字类竞赛、知识竞赛等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4

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不重复计分,学生处、团委认定

国家级二等奖

3

国家级三等奖

2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等奖

2

省级三等奖

1

校级一等奖

2

校级二、三等奖

1

由体军部组队参加的体育竞赛

全国运动会前八名

8

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取当年最高成绩,不重复计分。

其中一等奖与名次的互换方式,该队实际名次为:

获得一等奖队的数量除以2;比赛级别的确定;团体项目人员加分情况以《浙江农林大学竞技体育若干规定》为准,体军部认定

全国学生运动会前八名、浙江省运动会前四名

6

浙江省运动会前五至八名

6

全国农林院校田径运动会、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前三名

4

全国农林院校、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前四至六名

4

全国农林院校、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前七至八名

3

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组织的赛事、浙江省大学生单项协会组织的赛事的第一名

4

华东区农林院校体协举办的赛事、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组织的赛事、浙江省大学生单项协会组织的赛事的第二、三名

3

华东区农林院校体协举办的赛事、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组织的赛事、浙江省大学生单项协会组织的赛事的第四至八名

2

在校体委举办的各项赛事中获得前三名

1

学校组织的群众性(非专业)文艺比赛

十佳歌手大赛、非常新生大赛、戏剧小品大赛、五四文艺汇演、新闻图片大赛、书法(画)比赛、乐器比赛、艺术节、合唱节等

国家级一等奖(第1名)

6

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不重复计分,若团体项目分数减半,学生处、团委认定

国家级二、三等奖(第2—8名)

4

国家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省级一等奖(第1名)

3

省级二、三等奖(第2—10名)

2

省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校级一等奖(第1名)

2

校级二、三等奖(第2-8名)

1

举办个人艺术专场

学生举办个人独唱、独奏、个人画展、设计展等

市级及以上

2

由学院提供证明,学生处、团委认定

校级

1

社会实践活动

获得省级、市级以上先进团队的成员、先进个人

2

活动组织单位提供考核意见。

已列入教学计划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活动时数、实践成果等不得再次获得本类学分,团队负责人满分,成员减半,团委认定

参加学校集中组织的、有指导老师参与的课外社会实践活动(7天以上)

获得校级先进团队的成员、先进个人或优秀调查报告获得者

1

职业技能类

职业技能

培训

职业水平能力类证书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六级成绩达总分70%及以上

3

提供证书,仅限非英语学生,各证书不累计学分,教务处认定

六级成绩达总分60%及以上

2

四级成绩达总分60%及以上、艺术类三级成绩达总分60%及以上

1

大学英语口语证书

合格

1

托福(TOEFL)

英语专业学生:

成绩90分及以上

非英语专业学生:

成绩80分及以上

2

提供成绩证明,各证书不累计学分,教务处认定

雅思(IELTS)

英语专业学生:

成绩6。

5分及以上

非英语专业学生:

成绩6分及以上

2

托业(TOEIC)

成绩达总分80%及以上

2

英语专业四级证书

及格

1

提供成绩证明和证书,教务处认定

良好

1.5

优秀

2

英语专业四级口语证书

及格

1

提供成绩证明和证书,教务处认定

良好

1。

5

优秀

2

英语、日语专业八级证书

优秀

2

提供成绩证明和证书,教务处认定

良好

1。

5

合格

1

上海市外语(英、日)口译岗位资格证书

中级

2

提供证书,教务处认定

高级

3

国家人事部口译证书

2级

2

提供证书,教务处认定

3级

4

商务英语证书(BES)

2级

2

提供证书,教务处认定

3级

3

日语能力考试一级证书

日语专业学生:

成绩100分及以上

非日语专业学生:

成绩90分及以上

2

提供成绩证明,教务处认定

国家普通话等级证书

二乙及以上

1

提供证书,教务处认定

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全国三级及以上

2

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提供证书,仅限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各证书不累计学分,教务处认定

全国二级

1

省高校三级合格

1

教育部ITAT认证

工程师

2

提供证书,教务处认定

单科

1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高级

3

提供证书,教务处认定

中级

2

初级

1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国家级高级(9-10级)

2

参加由学校认可的单位组织的考试,提供证书,同类证书不累计学分,团委、教务处认定

非本专业学生国家级中级(6—8级)

1

全国信息化工程师-GIS应用水平考试证书

二级

2

提供证书,教务处认定

一级

1

国家司法考试

合格

2

提供证书上,教务处认定

国家职业资格类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工(三级)

2

提供证书,同一职业证书(以高等级计)不累计学分,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认定

中级工(四级)

1

行业认证证书

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认证的各类行业从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证书

高级或等同于高级

2

提供证书,同类证书不累计学分,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认定

中级或等同于中级

1

其它类技能证书

除上述类型外的且具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所有技能证书

1-2

提供证书,同一职业证书(以高等级计)不累计学分,高级2分,中级1分,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认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