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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筑节能.docx

东莞市建筑节能

东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积极促进建设行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东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十二五”期间我市开展建筑节能工作。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情况回顾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建章立制、监督管理、试点示范、技术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推进。

(一)健全节能政策法规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市发布了《东莞市建筑节能实施细则》、《东莞市建筑节能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东莞市建筑节能2008-2010年实施方案》等文件,使我市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节能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2006年市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备案的通知》,要求所有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备案登记;2007年发布了《关于东莞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初步设计审查的通知》,要求我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文件中包含建筑节能分部;2007年、2008年先后发布了《东莞市建设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关于开展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的通知》,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008年发布了《关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指导性意见》,提出适合我市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

墙材革新工作。

我市从2002年起在新建建筑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十一五”期间在贯彻落实“十五”工作的基础上,2006年发布了《东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对我市新墙材发展目标及管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2009年出台了《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对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新墙材目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

2005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2006年8月1日起,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2007年11月15日起,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在3万㎡以上的住宅小区建筑群或建筑层数超过12层的建筑单体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2008年起,施工过程中,监督机构按照《关于开展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的通知》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进行监督,要求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者提供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必须包含建筑节能信息;商品房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必须对建筑节能信息进行现场公示,实现了对新建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督、验收等环节的全方位的质量监管。

“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阶段的建筑节能执行率为100%,施工阶段执行率为95%。

(三)开展既有建筑能耗调查和节能改造

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电巨大,不同类型建筑能耗相差较大,节能改造大有可为。

2009年统计结果表明:

东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60.76kWh/a.㎡;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92.24kWh/a.㎡,其中大型通信类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最大,为285.48kWh/a.㎡,其次是宾馆饭店类建筑,为148.11kWh/a.㎡,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最低的科研教育类建筑,仅为10.79kWh/a.㎡。

2008年,市建设局组织对全市的161栋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进行了统计,对其中15栋能耗较高的建筑进行能源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提出节能改造建议方案;2009年完成了740栋既有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200栋,中小型公共建筑540栋,对其中15栋能耗较高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进行能源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提出节能改造建议方案;现正在进行2010年建筑能耗统计和既有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预计年底可全部完工。

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2008年发布了《东莞市建筑节能2008-2010年实施方案》,规定了各镇(街)每年需完成既有建筑改造量。

各镇(街)积极组织辖区内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累计完成改造面积约80万㎡,改造技术包括锅炉热水改造为太阳能辅助空气能热泵热水,T8灯管更换为T5三基色节能荧光灯,对围护结构进行遮阳百叶、屋面绿化等遮阳改造。

(四)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

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主要为太阳能热水、空气能热泵热水、太阳能光伏照明、地(水)源热泵空调和热水系统等。

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完成安装使用太阳能集热板约50万㎡、空气能热泵约16万匹用于制备生活热水,分散式太阳能景观照明灯具400套,太阳能集中式光伏照明系统建设面积约4.5万㎡,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热水系统建设面积约1万㎡。

(五)建设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为在建筑中推广应用适合于我市的节能新技术,积极组织了多项市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组织各镇(街)开展辖区内的示范工程建设,同时组织有条件的项目申报国家级节能示范工程。

1、市财政投资已完成或正在建设以下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1)综合性节能示范工程。

2006年完成了东莞市委新党校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使用节能型围护材料、太阳能-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太阳能集热板446㎡,5台10匹空气能热泵和1台5匹空气能热泵)、太阳能室外照明灯具(28套)等;2008年完成了新世纪亦居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使用节能型围护材料、无齿轮电梯以及垂直流人工湿地等。

(2)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工程。

2007年完成了10项“东莞市太阳能设备项目”示范工程,共示范了太阳能室外照明灯具354套,太阳能集热板860㎡,空气能热泵热水器13台,独立式太阳能-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34套;2009年完成松山湖管委会A区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将办公楼2100套T8灯管更换为T5三基色节能荧光灯,更换了中央空调冷却水泵、冷冻水泵各3台,增设动态平衡阀11个。

2010年完成洪梅医院水源热泵中央空调和热水联供工程,选用2台热泵机组用于门诊楼、住院部空调工程以及宿舍楼热水工程。

(3)正在实施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一是中信凯旋国际8号楼工程,使用96套太阳能室外照明灯具和3680㎡中空Low-E玻璃;二是塘厦理工学校宿舍、食堂和光大地产员工宿舍楼工程,使用太阳能集热器550㎡,空气能热泵机组10台;三是东莞理工学院综合教育中心教学楼遮阳改造工程,该工程在屋面种植佛甲草7000㎡;四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楼节能改造工程,增设固定铝合金百叶遮阳工程面积850㎡、招标大厅穹顶遮阳帘工程500㎡,屋面防水处理及绿化种植工程500㎡,T8灯管更换为T5三基色节能荧光灯1550套,中央空调节能改造以及公共区域太阳能集中照明取代市电照明项目。

2、市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正在建设中的台商大厦,为我市推广绿色建筑重点示范工程,也是我市第一个取得美国LEED金级预认证证书的工程,主要采用自然通风、Low-E中空玻璃、中水和雨水回用系统、垃圾自动分选和处理系统及多项节能型用电设备等节能技术;2007年完成了东莞御花苑小区地下车库、楼道公共照明示范工程,使用太阳能光伏集中照明系统,车库使用5W的LED灯1594盏,楼道使用了LED吸顶灯1390盏;2009年完成了中惠香樟绿洲二期30栋、万科金域蓝湾1-5栋、金宝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厂房、东莞大宝华工制品有限公司湖畔新厂宿舍、中央豪门1-6栋和俱乐部、莞城步步高小学教学楼(扩建)等6个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主要采用屋顶隔热、太阳能-空气能热泵热水、水蓄冷空调等节能技术。

(六)开展节能技术课题研究

为促进我市建筑节能技术创新,加快推动建筑节能进程,“十一五”期间由发展新墙材专项基金支持用于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开发。

共研究完成或在研“发展新墙材与建筑节能”类课题33项,其中开发新墙材类课题6项,开发专用砂浆及配套施工工艺类课题3项,建筑节能技术研发及相关施工工艺9项,建筑节能数据调查研究、相关标准制定等基础研究课题15项。

市建设局组织对研究课题成果发布,对部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如“东莞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及用于墙体材料的研究”课题转化为在樟木头镇建成并投产1条利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年产20万㎡轻质内隔墙板生产线。

2007年,《东莞市建筑节能对策研究》课题成果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七)完成“十一五”墙材革新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墙材应用有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我市新墙材使用率达到90%以上,已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十五”期间,我市新墙材总产量为364.7万m3,其中砖类214.3万m3,占新墙材总量58.8%;砌块类145万m3,占新墙材总量39.7%;板材类5.4万m3,占新墙材总量1.5%。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定新墙材企业36家,新墙材总产量为486.1万m3,其中砖类60.3万m3,占新墙材总量12.4%;砌块类252.3万m3,占新墙材总量51.9%;板材类173.5万m3,占新墙材总量35.7%。

我市“十一五”墙材革新规划目标为:

到2010年末,新墙材总量达到432万m3,其中砖类新墙材不超过25%,砌块类新墙材超过50%,板材类新墙材超过25%,圆满完成“十一五”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

(八)加强宣传培训

多渠道宣传建筑节能。

一是通过建立东莞市建筑节能网、播放公益广告、派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建筑节能。

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每年确定不同的宣传主题,2006年宣传主题为“节约能源,从我做起”,2007年为“节能减排,科学发展”,2008年为“依法节能,全民行动”,2009年为“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2010年为“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三是开展建筑节能知识培训,推广节能新技术,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观生产及工程现场,认识节能技术产品,累计参加人数超过3100人次。

四是编写建筑节能应用技术指引。

为使设计、施工、管理、监督等单位的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对新型墙体材料的种类、应用技术有明确的认识,“十一五”期间组织编写了《新型砌块墙体干法施工技术指引》、《东莞市新型砌块(砖)施工应用技术指引》、《东莞市轻质内隔墙条板施工应用技术指引》、《东莞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指引》等,为我市工程项目中推广应用新墙材及配套专用砂浆、节能新技术等提供技术支持。

二、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包括:

(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展缓慢

东莞市约有既有建筑3亿㎡,“十一五”期间完成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约80万㎡,不足0.27%,未达到我市15%的“十一五”既定目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展缓慢,主要原因为:

一是既有建筑改造技术复杂,业主不能确定技术的可靠性;二是改造的一次性投资高,投资回收期长,业主对于改造积极性不高;三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仍无具体实施细则可供参考,业主及投资方均持观望态度。

(二)可再生能源类型及应用范围较小

目前可再生能源应用类型为太阳能,包括太阳能热水和空气能热泵热水、太阳能照明,重点应用于公共建筑,如酒店、工厂、学校等集中用热水的建筑。

但在居住建筑中的应用处于起步阶段,分析原因为:

一是开发商开发毛坯房销售,政策无要求安装太阳能设备;二是在入住率不高的情况下,使用成本较高;三是物业公司担心提高了管理成本和难度;四是热水收费无统一的标准。

(三)新墙材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对新墙材的抽检结果,目前新墙材仍存在尺寸偏差、收缩值、热工性能等指标不完全达标的情况,新墙材在使用者心中的认可度不高。

(四)施工未使用专用砂浆和专用施工工艺

目前建筑施工中,大部分施工单位未使用与新墙材配套的专用砂浆,原因包括:

一是专用砂浆成本高;二是目前造价材料库中砂浆为普通砂浆,无专用砂浆;三是设计文件、施工图中未将专用砂浆写入。

施工人员使用传统工艺对新墙材进行施工,是造成墙体产生开裂、渗透等质量通病的重要原因。

三、“十二五”建筑节能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为平台,以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环保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法律、技术、经济等为手段,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建筑领域资源利用率,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绿色建筑体系,改善建筑功能,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一是坚持节约建筑用能与改善热环境相结合,二是坚持节约建筑用能与墙材革新相结合,三是坚持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引导与市场机制对节能的促进作用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坚持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继续开展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的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等工作。

“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建设绿色建筑50万㎡。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50万㎡,其中综合节能改造面积50万㎡,部分节能改造面积200万㎡。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200万㎡,其中光热应用建筑面积150万㎡(折合太阳能集热器面积5万㎡),光电应用建筑面积30万㎡(折合装机容量45万Wp),地(水)源热泵空调、热水利用建筑面积20万㎡。

发展节能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建筑板材等为主的新型节能墙体材料,至2015年在市区、建制镇中心区应用比例达到100%的目标。

(四)工作任务

“十二五”期间,健全建筑节能工作的法规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建筑节能材料认定制度,建立建筑能耗统计、公示、能效标识制度,建设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控平台,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在节能改造中的市场运作机制,使建筑节能工作有法可依、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

具体方案为:

1、新建建筑节能

(1)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标准,达到节能50%的目标;

(2)以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主线,创新工作机制,严格实施规划方案阶段、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的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制度,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确保新建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每年至少1个项目参评国家三星绿色建筑,2-3个项目参评国家一、二星绿色建筑。

2、既有建筑节能

(1)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

完成不少于100万㎡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试点工程;

(2)对学校屋面隔热措施和东西向墙体进行隔热与遮阳改造,完成不少于20万㎡改造面积。

(3)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酒店、宾馆的中央空调、生活热水进行改造。

一是使用先进节能技术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改造;二是利用空调余热回收或空气能热泵系统取代原燃油或燃气锅炉制备生活热水。

完成不少于50万㎡改造面积。

(4)利用空调余热回收或空气能热泵系统对医院生活热水进行节能改造。

完成不少于30万㎡改造面积。

3、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1)在新建、扩建和改造的学校、医院、酒店、工厂集体宿舍等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

完成不少于150万㎡建筑面积。

(2)推动太阳能热水在居住建筑中的应用。

要求有条件的新建多层居住建筑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高层住宅建筑鼓励设计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完成不少于50万㎡建筑面积。

(3)对有条件的建筑,在公共区域(走廊、车库等)鼓励使用太阳能集中光伏照明系统。

完成不少于30万㎡建筑面积。

(4)对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应用地(水)源热泵空调、热水系统或其它可再生能源系统。

完成不少于20万㎡建筑面积。

4、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

(1)建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信息和能耗统计报表制度,继续完善和扩建既有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每年不少于5栋建筑纳入能耗监测。

(2)改善建筑室内热舒适条件的同时节约能源,公共建筑严格控制夏季室内温度不低于26℃。

(3)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

5、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1)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应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墙板等有利于建筑工业化的新墙材,在市区、建制镇中心区新墙材应用率达100%。

(2)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推广应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建筑垃圾再生建材、纸面石膏板等利废建材。

(3)应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开展新墙材生产、使用过程的技术研究,建立围护结构在节能设计、控制质量通病等方面成套解决方案。

(五)重点推广技术

根据我市所处的地域特点,推广适合于我市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与技术,包括围护结构材料与产品(技术)、建筑通风与遮阳、可再生能源应用和节能改造技术。

1、推广建筑外围护结构隔热与遮阳技术。

(1)墙体使用轻质、隔热新型墙体材料,外窗选用具有隔热功能的镀膜玻璃(Low-E玻璃或其它镀膜玻璃),屋顶绿化种植、隔热板材以及其它隔热技术,推广应用建筑外遮阳技术。

(2)墙体材料。

重点推广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建筑板材等符合国家、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

(3)配套砂浆。

重点推广各类新型墙体专用干粉砂浆、预拌砂浆和提高墙材性能的外加剂等。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

一是推广外围护结构建筑遮阳改造技术,包括建筑遮阳构件、绿化种植、隔热材料层、建筑表面浅色处理等;二是对既有燃油、燃气锅炉热水系统改造为太阳能热水系统(辅助空气能热泵)或中央空调余热回用热水系统;三是现有T8灯管照明灯具改造为T5三基色荧光灯,鼓励公共照明区域使用太阳能LED照明系统;四是使用变频、变风量、热湿独立控制等技术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提高制冷效果。

3、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应用一体化应用,推广太阳能光热、光伏技术及地(水)源热泵空调和热水联供系统在建筑中的应用。

4、用能系统的管理。

根据现有设备使用情况,调整设备使用数量,降低能耗;引入现代能源管理机制,实行分区、分时段进行用能控制,减少能源的浪费,重点为照明、空调和电梯。

(六)保障措施

为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必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建筑节能各项政策法规,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全过程监管,逐步建立产业支撑,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培育节能建筑的市场需求,努力实现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的跨越式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建筑节能执行有力

(1)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各镇(街)建筑节能工作考核目标,指导各镇(街)制定合理的工作思路。

各镇(街)也要按照本《规划》和每年明确下达给各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目标,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切实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

(2)完善评价考核体系。

加强对各镇(街)完成建筑节能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

2、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建筑节能有法可依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建筑节能工作的新形势,及时制定节能配套措施和相关优惠政策,不断完善适宜我市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

一是推动建立建筑节能激励机制,逐步完善对更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建筑节能产业化发展的经济激励措施,逐步形成主动节能的良好局面。

二是支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引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走市场化的道路。

三是推动建立建筑节能运行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建筑能耗限额及超限额加价制度、节能考核体系等,加强建筑运行阶段的节能管理。

3、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建筑节能管理到位

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保证建筑节能标准在设计阶段的有效执行。

强化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严格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督,加强建筑节能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建筑节能实施过程中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推动建筑节能在施工环节实施质量的提高。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制度,加强对违反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项目的惩处力度。

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

一是开展新建绿色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二是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重点示范建筑遮阳技术、空调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等技术;三是开展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示范建设;四是开展太阳能热水在高层住宅的应用,重点示范太阳能热水供应模式、管理模式等。

5、积极培育市场需求,确保建筑节能产业升级

一是通过定期发布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目录,加大对新型高效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市场拓展力度。

二是通过开展新型墙体材料认定手段,鼓励生产使用符合现行节能要求的墙体材料。

三是通过每年定期对施工现场节能材料抽检,控制新墙材使用质量。

四是通过技术转化,鼓励生产利废型节能产品。

6、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升建筑节能社会影响力

(1)广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

通过各种媒体,利用公益广告、网络、传媒、电视台、交流研讨、现场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建筑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建筑节能和发展低碳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将实施建筑节能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2)加强建筑节能的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培训,切实提高全市建筑节能实施能力。

一是要对各镇(街)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以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管理模式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是切实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从业人员以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工人的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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