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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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汽车4S店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概论
第一节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一、项目名称
某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4S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某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节工作依据及范围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3、《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4、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有关国家、地区和行业的标准、质量方面的法令、法规、标准定额资料等
5、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和证明。
拟建当地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基础资料;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6、**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7、**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可行性研究范围
1、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建设条件与建设地址
3、建设内容及设计方案
4、环境保护
5、节能
6、项目实施计划与工程管理
7、组织管理与劳动定员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9、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第三节研究结论
该项目属于商业服务业,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第一大类鼓励类第29项“现代物流业”第6条“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中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2011年)》的要求,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规划。
项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一、建设规模
项目计划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0m2,包括汽车展厅、接待办公区、维修保养车间、备件仓库等,主要是集XX﹒大众品牌汽车整车销售、维修服务、零配件供应、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特许销售服务店。
新购置电脑检测仪、举升机、大梁矫正仪、发动机分析仪等设备20余台套。
二、建设地址
项目拟选址于**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
该地块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以及**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迅等条件便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开发建设的理想地段。
三、劳动定员
项目计划定员70人。
其中管理人员8人,销售人员18人,维修人员25人,其他辅助人员9人。
四、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6个月,工程计划于2011年8月份开工建设,计划到2011年12月份全部完成并竣工验收,投入运营使用。
五、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09万元。
其中,建设投资142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84.5万元。
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54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270万元,其他费546.68万元,预备费67.83万元。
六、资金筹措
本项目所需资金全部考虑由项目承办单位自筹解决。
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项目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000
2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7000
2.1
汽车展厅及接待办公区
平方米
4000
2.2
维修保养车间及备件仓库及其他服务配套设施
平方米
3000
3
计划年汽车销售量
台
1800
4
项目定员
人
70
5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922.6
5.1
建设投资
万元
1424.5
5.2
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498.1
6
年营业收入
万元
20000
正常年
7
年利润总额
万元
413.2
正常年
8
财务内部收益率
%
15.03
税后
9
财务净现值
万元
383
税后,i=12%
10
投资回收期
年
7.66
含建设期1年
11
建设期
月
6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第一节项目背景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快速,综合国力显著加强,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得到大幅度改善,在满足物质产品要求的基础上,对物质文化产品的需求日益迫切,势必推动了服务业的发展和建设。
国务院在国发〔2007〕7号文《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发展时期,已初步具备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诸多条件。
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尽快使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实现综合国力整体跃升的有效途径。
加快发展服务业,形成较为完备的服务业体系,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丰富产品,并成为吸纳城乡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也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为此,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高度,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
**市在历届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市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全市国民经济保持了快速连续增长的势头,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经济发展步伐,实现**市经济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区的建设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加快了城市的发展速度。
随着**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的规划建设,吸引了大量外地客商前来经商置业投资发展,良好的投资环境,便利的交通、通讯条件成为他们谋求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
面对新形势,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加大城市的建设,尤其是工业园区的建设,吸引大批企业来园区进行投资兴业。
因此,为了推动全市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加快全区经济建设步伐,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开发建设**汽车4S店,由某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节我国汽车销售流通体系发展选择
一、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流通的几种模式
通过多年的试验与摸索,我国主要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销售流通体系几经变化与改进,就目前来看,我国主要汽车生产企业的销售流通体系大致可划分的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以地区销售代理为主的模式。
这一模式的特点是:
汽车生产企业(企业集团)建立自己的独资销售公司或合资公司,以这些公司作为销售的主要渠道来代理销售企业产品。
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生产的桑塔纳轿车,其销售体系采取这一模式,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体系与此相类似。
第二种是以联营、联合销售公司联销为主的模式。
这一模式的特点是无需投入大量资金与汽车流通企业合资或建立自己的独资公司,而是生产企业提供厂名(商誉)、周转车,或在经销价格上给予优惠,与原流通企业组成联营、联合经销公司,联合销售厂家汽车。
目前,一汽、东风汽车公司的汽车销售体系属于这一种模式。
第三种是以特约经销公司专营为主的模式。
这一模式的特点是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没有资金合作的关系,通过提供优惠的汽车经销价和货款结算方式,将流通企业确定为生产企业的特约经销公司。
经营方式采取联合销售,这一模式以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的销售流通体制为代表。
除上述三种模式之外,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络采用“通用土星”的销售模式,即上海通用公司直接与各地的经销商打交道,取消中间的批发环节。
从发展趋势来看,广州本田汽车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桑车)、一汽集团公司均采用此种模式,这种模式也必将成为各主机厂销售的首选模式
⑴传统的销售流通模式:
生产厂家销售流通到代理商,代理商销售给地区分销商,再经过零售商销售到直接顾客(最终顾客),其中代理商和地区分销商又可以被中间分销商所取代由其销售给零售商,而后由后者销售给最终用户从而完成整个销售链
⑵新兴的销售代理模式:
汽车生产厂家直接在各个地区开设特许经销商,由特许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直接用户。
从这两种模式来看,我国传统的销售流通模式由于流通层次过多,从而造成价格混乱,同时,流通成本过大。
而新型的销售流通模式,由于中间层次少,流通成本相对下降,信息的传达也快,生产厂家更易于控制中间销售环节。
二、、未来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体系演变的
1、以企业集团(生产企业)为主导的发展模式
关于今后我国汽车销售流通体系的发展模式,必须按照《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精神,参考国际上成功经验与作法,以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来建设现代化营销体系。
中国汽车销售流通体系的基本框架,总的说应是按照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要求,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中心建立“总分销商→地区分销商→零售→顾客”的销售体制,其中典型模式有两种:
一是企业集团建立统一的“集团销售公司(总分销商)→地区分销商→经销店”的销售网络;二是部分企业建立“企业销售部(总分销商)→独立的地区分销商→经销店”的销售网络。
如下面所示:
模式Ⅰ:
①该模式实质上是汽车企业集团的自销方式,即汽车集团内生产企业→集团销售公司(总分销商)→集团销售分公司(地区分销商)→经销店的销售渠道。
其中汽车企业集团销售公司负责包销集团内各汽车生产企业的产品,汽车生产企业不从事产品销售业务。
该销售模式具有排他性,即只负责本集团内生产厂家的汽车销售业务。
②汽车企业集团销售分公司(地区分销商)根据全国市场分布而设立,一般以经济区域为标准设点,销售分公司(地区分销商)在总公司的领导下,负责指定地区的汽车经销业务。
③经销店负责汽车零售业务,其数量根据各地区市场情况而定。
④对于产量大,产品系列多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将可能形成由企业集团销售公司(总分销商)负责的,按不同产品划分的自销渠道,其经销店将只经营规定品牌的汽车。
模式Ⅱ:
①该模式为非自销方式,即汽车生产企业的产品由该企业的销售部门委托或通过独立分销商完成汽车产品的销售工作。
②独立分销商(或专业销售公司)与汽车生产企业销售部通过不同形式(代理、联营、协议……)确立双方的合作关系。
③独立分销商只负责汽车批发业务,经销店负责零售,经销店可以专销某汽车生产企业产品,也可兼销若干汽车生产企业的产品。
2、两种模式的异同以及相应分析
两种模式的异同:
①其区别在于模式Ⅰ的“地区分销商”是属于汽车企业集团本身;而模式Ⅱ的“地区分销商”则是独立的汽车销售企业。
另外在经销店的地位上,前者是专销而后者则既可是专销也可是兼销。
②相同之处在于总分销商都是属于生产企业本身,而销售网络的建立都是按总分销商→地区分销商→经销店模式建立的。
相应的分析:
从长远看,中国汽车销售流通体系总的取向将是形成以自销模式(模式Ⅰ)为主,非自销模式(模式Ⅱ)为铺的流通模式。
就不同企业来说,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将是中国汽车工业的中坚力量,其销售体系应以模式Ⅰ(自销)为主,模式Ⅱ(非自销)为辅,中小型汽车生产企业鉴于其经济实力、产品和市场范围的有限性,其销售体系应以模式Ⅱ(非自销)为主,但在销售较集中的市场也可设立相应的自销网点。
考虑到中国汽车生产企业特点,在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内可能会出现两种模式共存的情况,即集团内销售公司负责集团内主要汽车产生企业产品销售,集团内个别生产企业(如合资企业)建立相对独立的自销或代理渠道或采用模式Ⅱ的非自销方式。
但是无论哪种模式,在销售流通体系中均实行销售与生产分离的原则。
即汽车生产部门不从事销售活动,销售活动由集团内独立的销售部门或社会上独立的分销商完成。
汽车生产厂家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方式应严格限制在军队等极小的一部分特殊需求对象,并把比例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例如总销售量的1%以内),以免由于厂家直接给大宗用户供货而损害经销店的销售机会,从而使正常的流通秩序遭到破坏。
根据国外经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