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军民怎样看待岳飞冤案兼谈岳飞冤案平反昭雪的曲折历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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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军民怎样看待岳飞冤案兼谈岳飞冤案平反昭雪的曲折历程
南宋军民怎样看待岳飞冤案?
兼谈岳飞冤案平反昭雪的曲折历程
南宋军民怎样看待岳飞冤案?
兼谈岳飞冤案平反昭雪的曲折历程
公元1140年(南宋绍兴十年,金国天眷三年)六月初,岳飞出师北伐。
经过六月、闰六月和七月的大战,岳家军连战皆捷、凯歌猛进,席卷京西、兵临大河,相继收复了从洛阳到陈州、蔡州之间的许多战略要地,基本完成了扫清东京开封府外围据点的作战计划,形成东西并进,夹击盘踞东京汴梁之金国军队主力的态势。
绍兴十年七月上旬和中旬,在最有利于金国女真骑兵发挥威力的天时和地利条件下,岳家军仍然能够以寡击众而取胜,先后在郾城之战和颍昌之战中击败金军主力,并乘胜进军至朱仙镇,迫使金军撤出东京开封府,这标志着宋金之间的战争形势发生了根本的转变。
岳家军将士经过浴血奋战,接连击败金军,中原百姓纷纷出粮出力地支持岳家军,北方各路义军在金兵的后方攻城略地,北方各地的父老百姓也都争先恐后地牵牛挽车,“以馈义军”。
金国自燕山以南,“号令不复行”。
黄河以北的各路抗金义军正在等待着配合岳飞大军北进,——『河北忠义四十余万,皆以岳字号旗帜,愿公早渡河!
』纵观北宋末年到公元1141年(南宋绍兴十一年)第二次宋金和议之前的宋金战争史,作为一个基本史实,其整体形势是宋军愈战愈强,而金军愈战愈弱。
经过多次交锋较量,金人也感到岳家军锐不可挡,他们惊呼:
『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公元1140年(南宋绍兴十年,金国天眷三年)前后,由于北方人民的反抗斗争以及金国女真统治集团的内讧,加上连年侵宋,金国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金军将士厌战,士气低落,军力日弱。
而在侵宋战争中,金军又接连被宋军击败,金国统治区内的各地汉人纷纷起兵反抗女真人的压迫,加之来自北方蒙古的威胁,使兵老气衰的金国无力继续打下去。
在经历了公元1140年和公元1141年几次大战的挫败之后,作为向来骄横的金国好战分子,把持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国都元帅完颜兀术(宗弼)也不得不承认南宋『近年军势雄锐,有心争战』。
完颜兀术(宗弼)的心腹、悍将韩常对人坦白说:
『今之南军,其勇锐乃昔之我军;今之我军,其怯懦乃昔之南军』。
意识到宋金双方战略态势已经发生逆转之后,兀术采取的策略是,一边虚声恫吓,一边放出允许和谈的信息。
在即将渡过黄河,继续向北挺进的大好形势下,南宋朝廷此前接连发出的措辞严厉的班师诏书也先后送到岳飞手中,岳飞被迫奉命班师,于是『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在兵力单薄、士气受挫的不利情势下,留驻后方的那些宋军小部队难以抵挡金军优势兵力的反扑,于是宋军『所得州郡,一朝全休』。
南宋绍兴十年(1140年)七月底,岳飞奉诏从前线班师,岳飞北伐结束,岳家军撤军南归。
第二年,绍兴十一年(1141年)四月,岳飞被免除湖北、京西宣抚使(实职)之要职,从此脱离军队,被解除兵权。
绍兴十一年(1141年)下半年,在带路党奸相秦桧的主持下,南宋朝廷与金国再次议和。
宋金双方先是暗中就议和事宜进行交涉,之后又公开派遣使者进行谈判。
当时执掌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国都元帅完颜兀术(宗弼)提出了宋金议和的条件之一便是要求南宋杀害抗金名将岳飞。
这是因为金人深知:
岳飞能征善战、威名远播、功高望重,不仅抗金意志坚定,而且具有杰出的军事才能,善于带兵、练兵,同时还很年轻。
岳飞即使被南宋朝廷罢官免职,也犹如『猛虎在山』,『飞虽不掌兵,亦足以强国』(《皇宋中兴四将传》卷2《岳飞传》)。
这对于兵老气衰的金国来说,名将岳飞的存在,仍是一个很大的潜在威胁。
金国统帅完颜兀术的密信,就像给秦桧下了一道不可违抗的圣旨,带路党秦桧当然会千方百计地去执行。
绍兴十一年(1141年)八月九日,宋高宗赵构又解除岳飞枢密副使(实职)的职务,为岳飞保留少保(虚衔)的官阶和闲职,还假惺惺地表示要『保功臣之终』。
岳云也和父亲一起被免职。
从此之后,岳飞也和韩世忠一样,罢官赋闲。
不久,岳飞告假,回到江州(今江西九江)私邸暂住。
在这之后,岳飞既脱离军队,也没有兵权,不仅对南宋朝廷的降金乞和活动无权干预,而且对皇帝的宝座也没有威胁。
如宋高宗真要“保功臣之终”,完全可以就此住手。
但是宋高宗为了对金国媾和成功以偏安江南,加之对岳飞的忌恨,在秦桧的怂恿下,决定对岳飞下毒手。
罢官仅是完成了陷害岳飞的第二步骤。
在岳飞罢官之后,宋金议和的书信、使者往来十分频繁,双方秘密地就宋金两国再次议和之事进行讨价还价。
宋金议和期间,金人提出了条件,要想让宋高宗赵构的亲生母亲韦太后回归南宋,除了割地称臣纳贡之外,还必须杀掉岳飞。
而在遭到陷害之前,岳飞罢官赋闲,既脱离军队,也没有兵权,不仅对南宋朝廷的降金乞和活动无权干预,而且对皇帝的宝座也没有威胁。
如宋高宗真要“保功臣之终”,完全可以就此住手。
但是宋高宗为了尽快对金国媾和成功以偏安江南,加之为了换取赵构生母韦太后的回归,故在秦桧的怂恿下,决定对岳飞下毒手。
几个月以来,秦桧和张俊一直在原岳家军中寻觅代理人。
张俊利用宋军诸统制官“各以职次高下,轮替入见”的规定,命鄂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王贵第一个来镇江府的枢密行府参见,趁机进行威胁和利诱。
岳家军二号人物王贵在绍兴十年七月中旬的颍昌大战中一度怯战,岳家军统帅岳飞曾准备施行军法,将他斩首,因众将恳请求情,方将他赦免。
此外,有一次民居失火,王贵中军的部卒乘机窃取民家的芦筏,岳飞偶然发现后,立即处斩,并且责打王贵一百军棍。
秦桧和张俊原以为王贵一定怨恨岳飞,可以引诱上钩。
然而王贵却说:
『相公为大将,宁免以赏罚用人,苟以为怨,将不胜其怨矣!
』最后,张俊等人又以王贵家的阴私,进行胁持,王贵为了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被迫屈从(《宋史》卷368《张宪传》)。
岳家军三号人物张宪的前军副统制王俊,绰号称“王雕儿”,擅长坑害无辜,无情无义,就如雕捕食鸟兽一般。
自绍兴五年被编入岳家军后,王俊没有立下什么功劳,得不到提升,还屡次因奸贪而受到张宪的制裁,因此王俊怀恨在心。
绍兴十一年(1141)八月,秦桧的党羽林大声到鄂州(今湖北武昌,原本是岳家军大本营)就任湖、广总领,按照秦桧和张俊交给他的特殊使命,他物色了王俊,还串通了姚政、傅选和庞荣三个统制。
秦桧和张俊费尽心机,也不过在原岳家军将近三百名将官之中,收买到四名败类。
岳飞是宋朝三百二十年间最得军心和民心的将帅,在被解除兵权之前,岳飞所统率的岳家军有将官近三百人,有士卒十万人。
后来,秦桧、张俊等人费尽心机,不择手段地威逼利诱,也不过在原岳家军将近三百名将官之中,收买到四名败类。
而其他将官和普通士兵其实大多十分拥护爱戴他们原来的统帅岳飞,但是迫于奸臣当权的险恶环境,原岳家军将士中的大多数人不得不保持中立。
事实上,原岳家军将士中的大多数人既没有诬陷统帅岳飞,也没有公开反抗朝廷,他们被迫选择了沉默。
在罢官之后,岳飞回到江州(今江西九江)私邸暂住。
原岳家军的一个级别较低的将校蒋世雄,乘着改授福州地方小官的机会,自鄂州(今湖北武昌)飞马顺道急奔江州(今江西九江)。
蒋世雄告诉岳飞,说自己从进奏官王处仁那里,得知王俊诬告张宪“反叛”的消息。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岳飞至此方才明白,秦桧、张俊等人陷害韩世忠的故伎又重演了。
几个月前是秦桧、张俊指使胡纺诬告韩世忠亲将耿著,企图牵连韩世忠,如今是秦桧、张俊指使王俊诬陷张宪,阴谋加害于自己,如出一辙。
岳飞在江州(今江西九江)居留,没多久,就接到南宋朝廷命令,召他回“行在”临安府(今浙江杭州)。
岳飞到达临安府(今浙江杭州)之后,原鄂州大军的进奏官王处仁又冒着风险,再次向岳飞报告了王俊诬告的事。
王处仁还恳切地劝岳飞上奏自辩,岳飞感慨地说:
“上苍有眼,就不会陷忠臣于不义。
否则,又能往哪里逃呢?
”倔强的岳飞不愿效法韩世忠,去找皇帝哭诉,因为他知道宋高宗并不缺乏辨别真伪的能力,故没有辩白的必要(『使天有目,必不使忠臣陷不义;万一不幸,亦何所逃?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秦桧和张俊选中了心腹杨沂中,命令他去拘捕岳飞。
杨沂中应召来见秦桧,秦桧并未接见,只是派三省的值班官转交一份“堂牒”,并且转达了秦桧的一句话:
『要活底岳飞来。
』绍兴十一年(1141)十月十三日,岳飞被逮捕入狱。
按着宋高宗的诏旨,特设诏狱审讯岳飞。
南宋朝廷还特地将岳飞“逮系诏狱”的事,公开“榜示”朝野。
御史中丞何铸和大理卿周三畏被特命为正、副主审官,『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由于主审官何铸天良发现,力辩岳飞的无辜,秦桧理屈词穷,遂上奏宋高宗,改命阴险歹毒的万俟卨为御史中丞,任主审官(《宋史》卷380《何铸传》)。
万俟卨是一个卑鄙无耻、阴险歹毒的小人。
万俟卨过去担任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和提点刑狱时,岳飞知道他人品很坏,予以鄙视,故万俟卨一直怀恨在心。
后来,万俟卨趁入觐的机会,投靠秦桧,在宋高宗面前对岳飞大肆诬陷谮毁,从此就被秦桧留在南宋朝廷,官运亨通(《宋史》卷474《万俟卨传》)。
万俟卨接办岳飞狱案,正好乘机挟私报复。
岳飞虽然自幼受尽贫困生活的煎熬,却从未品尝过囹圄的苦痛。
在岳飞生陷绝境的两个半月中,各种各样的惨酷刑罚,实际上是给岳飞上人生的最后一课。
阴险歹毒的万俟卨的惟一目标,就是要想方设法地强迫岳飞自诬;岳飞也以倔强的性格,顽韧的意志,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他决不自诬。
当万俟卨等奸佞之徒审判岳飞的时候,岳飞曾经对他们说:
『皇天后土,可表飞心!
』『对天明誓,吾无负于国家!
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损陷忠臣!
吾到冥府,与汝等面对不休!
』『吾方知既落秦桧国贼之手,使吾为国忠心,一旦都休!
』。
{《三朝北盟会编》卷207《岳侯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2绍兴十一年十月戊寅注}岳飞还曾经通过绝食来表示反抗,『飞久不伏,因不食求死,命其子阁门祗候雷视之』。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l《岳少保诬证断案》}当岳飞遭到陷害,被投进冤狱之时,宋金彼此间议和的书信、使者往来非常频繁。
宋高宗赵构和奸相秦桧原以为大兴岳飞冤狱,宋金就可以签订和约,就可以偷安于东南了。
但南宋军民并没有被压服,他们既反对谋害岳飞,也反对向金屈膝投降。
当初,岳飞入狱的消息传开后,南宋朝野震惊。
一些正直人士不顾宋高宗和秦桧的专制淫威,纷纷设法营救岳飞。
赵宋皇朝宗室齐安郡王赵士褭曾因朝拜北宋八陵,对岳飞尽忠国事,印象极深。
赵士褭身为赵构的“皇叔”,是宋朝宗室中德高望重的一位。
赵士褭向宋高宗赵构进谏说:
『中原未靖,祸及忠义,是忘二圣,不欲复中原也。
臣以百口保飞无罪』。
{《三朝北盟会编》卷20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丁未;《宋史》卷247《赵士褭传》}文士智浃、平民刘允升和范澄之等人,也分别上书朝廷为岳飞鸣冤叫屈。
范澄之在上书中尖锐指出,『宰辅之臣媚虏急和』,『胡虏未灭,飞之力尚能戡定』,『是岂可令将帅相屠,自为逆贼报仇哉!
』范澄之引用南北朝时宋文帝杀害名将檀道济,以致自毁长城的鉴戒,恳切希望宋高宗回心转意。
范澄之还强调说:
『臣之与飞,素无半面之雅,亦未尝漫刺其门而受一饭之德,独为陛下重惜朝廷之体耳』。
{《金佗稡编》卷20《吁天辨诬通叙》;《金佗续编》卷30范澄之《南剑州布衣上皇帝书》;《三朝北盟会编》卷208;《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参加审讯的大理寺左断刑少卿薛仁辅,与大理寺丞何彦猷、李若朴,也力排众议,希望能够保全岳飞的性命(《宋会要》职官63之14)。
韩世忠当时已被罢去枢密使,改任醴泉观使的闲职,之后『杜门谢客,绝口不言兵』,以躲避秦桧的迫害。
但是,因为岳飞的深冤,韩世忠仍鼓起勇气,不计个人安危,前去质问秦桧。
秦桧冷冰冰地回答:
『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韩世忠『艴然变色』,愤愤不平地说:
『相公!
‘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参见:
《金佗稡编》卷24《张宪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琬琰集删存》卷1韩世忠神道碑;《江苏金石志》卷12《韩蕲王碑》;《宋史》卷364《韩世忠传》;《中兴小记》卷29引《野史》}然而,宋金虽然已经签订了第二次绍兴和约,但当时执掌金国军政大权的金军统帅完颜兀术(宗弼)原先提出的杀害岳飞的要求还未实现。
宋高宗、秦桧害怕金国以此作为翻脸变卦的借口来破坏和约。
加之,宋高宗的亲生母亲韦太后在靖康之变中也被金人掳到北方,当时还在金国,宋高宗非常思念他的亲生母亲,而金人曾经提出条件,要想让韦太后回归南宋,必须杀掉岳飞。
于是宋高宗最终决定狠下毒手,冤杀岳飞。
作为卑鄙无耻、阴险歹毒的小人,担任主审官的秦桧党羽万俟卨千方百计搜剔罪名,不择手段地诬陷岳飞,却拿不出任何真凭实据,他所列举的“罪名”全都牵强附会,缺少实证。
关于这一点,宋高宗和秦桧是十分清楚的。
于是,秦桧就绞尽脑汁,悬赏招诱证人,但是人证仍然不足,以至『飞坐系两月,无可证者』。
因为人们都为岳飞冤案感到不平,都不相信岳飞有罪。
宋朝有『国朝著令,劾轻罪,因得重罪,原之,盖不欲求情于事外也』的传统惯例。
担任主审官的万俟卨等人却是在罪名“无验”的情况下,不断地横生枝节,辗转推求,罗织新罪名(《宋史》卷474《万俟卨传》)。
由于岳飞非杀不可,什么誓约,什么“国朝著令”,什么罪状“无验”,全都弃之不顾。
自张宪被捕之日起,岳飞的冤狱已经拖延了约三个多月,仍未结案。
万俟卨最后也忧心忡忡,担心找不到足够的理由来杀害岳飞,『惧无辞以竟其狱』。
眼看已到岁末,宋高宗和秦桧为辞旧迎新,向金国女真统治者献媚,再也等不及了。
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万俟卨等通过秦桧,匆匆上报一个奏状,提出将岳飞处斩刑,张宪处绞刑,岳云处徒刑,说『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
宋高宗赵构当即下旨:
『岳飞特赐死。
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当日,岳飞在狱中被赐死。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岳飞无限悲痛地向天空仰视了一阵,接着就拿过笔来在供状上写了八个大字:
『天日昭昭!
天日昭昭!
』按照规定,岳飞的尸体应当草草地埋葬在大理寺的墙角下。
好心的狱卒隗顺含悲忍痛,冒险背负岳飞的尸身,走出临安城西北的钱塘门,偷偷埋葬于九曲丛祠附近北山山麓的平地上,坟前种两棵橘树,作为标记,假称“贾宜人墓”。
遇害之时,岳飞随身还带着一个玉环,是他妻子李娃给他的信物,陪伴岳飞长眠地下。
岳飞死时年仅三十九岁。
张宪和岳云被绑赴临安城的闹市,不仅杨沂中当场监斩,连张俊也按捺不住狂喜,亲临刑场。
临安城的各个城门都派重兵把守,禁卫森严,以防民众闹事。
岳云死时年仅二十三岁。
岳飞和张宪的家属被流放到岭南和福建,宋高宗亲自下旨规定,『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不得一并上路』,他们的『家业籍没入官』。
然而在漫长的流放途中,却不断有素不相识的人,含泪向岳飞和张宪的家属慰问致哀。
{《金佗续编》卷21《鄂王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卷147绍兴十二年十月壬戌;《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夷坚丙志》卷15《岳侍郎换骨》}绍兴十一年(1141年)下半年,在奸相秦桧主持下,南宋朝廷与金国达成丧权辱国的第二次绍兴和议。
不久,又在秦桧的一手操办下炮制冤狱杀害抗金名将岳飞。
绍兴十一年除夕(即公元1142年1月27日),三位献身于抗金战场,出入枪林箭雨,矢志不渝地尽忠报国的爱国将领(岳飞、岳云、张宪),终于牺牲在南宋投降派的屠刀之下。
岳飞、岳云、张宪三位爱国将领遇害的那几天,临安(今浙江杭州)城内凄风苦雨,连绵不绝。
岳飞的悲剧既是他自己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个时代的悲剧,通过岳飞个人的悲剧,得到了很强烈、很集中的表现。
岳飞之死,标志着南北分裂,标志着北方人民遭受金国女真贵族压迫奴役的长久化。
岳飞自二十岁从军到三十九岁被杀害,在抗金斗争中始终赤胆忠心,英勇善战,屡立战功,无愧是一个杰出的爱国英雄。
岳飞为保卫当时各族人民免遭金军的屠掠,为保卫南宋发达的经济文化事业,为收复中原失地和保住南宋政权等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受到了人民的敬重。
当南宋广大人民知道岳飞被杀害的消息时,『天下冤之』、『皆为流涕』(参见《宋史》卷473《秦桧传》;《宋史》卷474《万俟卨传》;《三朝北盟会编》卷207、卷208;《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中兴小纪》卷29),人们纷纷为岳飞的冤案鸣冤叫屈,为岳飞的冤死而感到悲痛。
宋高宗,秦桧杀害岳飞的罪恶行径,激起了南宋军民的无比愤慨。
在封建时代,宋高宗是皇帝,由于当时避讳,人们不能公开责骂他,但对于权奸秦桧,上自朝臣,『下至三尺童子,亦怨秦桧』(《三朝北盟会编》卷207《岳侯传》)。
全国男女老少,对秦桧无不切齿痛恨!
《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杀岳飞。
………子云及张宪杀于都市。
天下冤之,闻者流涕。
』《宋史》卷474《万俟卨传》记载:
『飞父子与宪俱死,天下冤之。
』《三朝北盟会编》卷207记载:
『飞死于狱中,枭其首。
市人闻之,凄怆有堕泪者。
』《三朝北盟会编》卷208《林泉野记》记载:
『云、宪坐斩,并赐飞死,年三十九,妻子徙岭外,天下冤之。
飞略知书传,礼士恤民,所至秋毫无犯,民不知兵。
』《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记载:
『(秦桧)忌岳飞忠勇,亦与张俊不协,罢其政。
又诬其反,杀之于大理寺,天下怨之,三军解体。
』《三朝北盟会编》卷207《岳侯传》记载:
『侯中毒而死,葬于临安菜园内。
天下闻者无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桧云。
』《中兴小纪》卷29记载: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诏赐飞死,斩宪、云于市,令殿前都指挥使杨沂中莅其刑,家属立徙广南,且籍其家赀。
……飞知书而得士,且济人之贫,用兵秋毫无犯,民间安堵,不知有军。
先计后战,屡胜强敌,号为良将。
其死也,天下冤之。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记载: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诏飞赐死,命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沂中莅其刑,诛宪、云于都市。
……仍籍其赀,流家属于岭南。
天下冤之。
飞死年三十九,……飞知书,善待士,且济人之贫,用兵秋毫无犯,民皆安堵,不知有军。
至今号为贤将。
』《金佗续编》卷21章颖著《鄂王传》记载:
『送两家(指岳飞和张宪两家)之孥,徙之远方。
行路之人见者,为之陨涕。
』《忠文王纪事实录》卷4记载:
『先是,王薨一年前后年此日,诸将复之武昌骑戏,又一下卒忠义所激,自题一诗云:
「自古忠臣帝主疑,全忠全义不全尸。
武昌门外千株柳,不见杨花扑面飞。
」闻者为之悲泣,罢游。
』《金佗续编》卷27《孙迪编鄂王事》记载:
『湖之南,江之西,比屋绘像,事王如生。
』(在岳飞冤案昭雪之后,南宋朝廷于嘉泰四年追封岳飞为鄂王,此后世人也以“岳王”代指岳飞)南宋爱国诗人陆游在其著述《老学庵笔记》卷1中写道:
『张德远(张浚字德远)诛范琼于建康狱中,都人皆鼓舞;秦会之(秦桧字会之)杀岳飞于临安狱中,都人皆涕泣。
是非之公如此。
』{注:
岳飞遇害那年,陆游年方17岁}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十月,南宋朝廷给岳飞和张宪家属解除拘禁,以开“生还”之路,于是岳飞家属自岭南蛮荒之地北返。
岳飞三子岳霖途径赣州(原名虔州),『父老帅其子弟来迎』,当地百姓夹道迎接,个个泪流满面,他们说:
『不图今日复见相公之子』。
后来,岳霖到荆湖北路任官,鄂州军民闻讯后,『设香案,具酒牢,哭而迎』,以表示他们对岳飞的缅怀(《金佗稡编》卷9)。
直到岳飞身后好几十年,江、湖之地的百姓依然家家户户张挂岳飞的遗像,奉祀不衰,还流传了很多歌颂岳飞的民间故事。
鄂州城内的旌忠坊,特别为岳飞设立忠烈庙(《金佗续编》卷14《湖北转运司立庙牒》《敕建忠烈庙省牒》,卷28《孙迪编鄂王事》,卷30《郢州忠烈行祠记》;《舆地纪胜》卷66《鄂州》)。
《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杀岳飞。
桧以飞屡言和议失计,且尝奏请定国本,俱与桧大异,必欲杀之。
铸、三畏初鞫,久不伏;禼入台,狱遂上。
诬飞尝自言「己与皆三十岁建节」为指斥乘舆,受诏不救淮西罪,赐死狱中。
子云及张宪杀于都市。
天下冤之,闻者流涕。
飞之死,张俊有力焉。
』《宋史》卷369《张俊传》记载:
『俊力赞和议,与秦桧意合,言无不从。
……初,桧以俊助和议,德之,故尽罢诸将,以兵权付俊。
岁余,俊无去意,故桧使邈攻之。
寻进封清河郡王,奉朝请。
……南渡后,俊握兵最早,屡立战功,与韩世忠、刘锜、岳飞并为名将,世称张、韩、刘、岳。
然濠、寿之役,俊与锜有隙,独以杨沂中为腹心,故有濠梁之劫。
岳飞冤狱,韩世忠救之,俊独助桧成其事,心术之殊也,远哉!
』《宋史》卷474《万俟卨传》记载:
『时桧谋收诸将兵权,禼力助之,……。
张俊归自楚州,与桧合谋挤飞,令禼劾飞对将佐言山阳不可守。
命中丞何铸治飞狱,铸明其无辜。
桧怒,以禼代治,遂诬飞与其子云致书张宪令虚申警报以动朝廷,及令宪措置使还飞军;狱不成,又诬以淮西逗遛之事。
飞父子与宪俱死,天下冤之。
』宋高宗、秦桧冤杀岳飞以后,南宋的许多朝臣和军民百姓都为这一冤案鸣不平。
为了压制舆论,秦桧指使尚书省,『乞以飞狱案,令刑部镂板,偏牒诸路』,大搞欺骗宣传。
对于那些不肯屈从他们办理岳飞冤案的人,实行“违者刑”的高压政策。
在岳飞入狱时为他伸冤或要求释放他的人,一个个也都受到株连。
给岳飞通风报信的进奏官王处仁和武将蒋世雄,分别受到革职,流放岭南和“编管”的惩处。
参与审理岳飞案的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曾认为『飞无罪』,『飞不应死』,并据理『固与卨争』,万俟卨就弹劾他们,诬告他“党庇”岳飞,将他们罢官。
大理少卿薛仁辅曾认为岳飞的案是冤案,就被万俟卨诬为『持心不平、用法反覆』,也被罢官。
任过岳飞冤案主审官的何铸,由于良心发现,坚持公道,不肯苟从宋高宗、秦桧的旨意,由是『桧衔铸』。
后来,何铸被罢了官,秦桧还想把他『窜诸岭表』,因其谋未得逞,后被贬谪徽州。
身为宋高宗赵构的“皇叔”宗室齐安郡王赵士褭曾经面谏宋高宗赵构,说愿以全家百口性命作保,担保岳飞无罪。
秦桧恨之入骨,『使言者论顷岳飞进兵陈、蔡之间,乃密通书于士褭,叙其悃幅,踪迹诡秘。
范同顷为浙东宪,与士褭通家往还』,指控赵士褭『在外则交结将帅,在内则交结执政』,请宋高宗赵构『罢其宗司职事』。
结果,赵士褭被罢去“宗司职事”,提举西京崇山崇福宫。
岳飞被害后,秦桧党羽万俟卨又弹劾赵士褭『朋比奸邪』,居住在『衢州,宾客日盈其门,谈论之间,无不诋讪时政』“”,因而又再次被贬,『窜死建州』。
布衣范澄之为伸张正义,曾请求宋高宗“特赦”岳飞,并斥责秦桧『媚虏急和』,『令将帅相屠』,实『自为逆贼报仇』,当时他就料到自己一定会遭到灭顶之灾,果然也被“窜死”,在流放地含悲辞世。
另一位布衣刘允升曾上书『讼飞冤』,也被『下棘寺以死』,被关进大理寺狱,惨遭杀害。
韩世忠为岳飞的冤案抱不平,曾当面指责过秦桧,『撄桧怒』。
韩世忠又『抵排和议,触桧尤多』。
当时,有人劝韩世忠不可得罪秦桧,但韩世忠铮铮铁骨,公然表示自己决不『畏祸苟同』秦桧。
由于秦桧的权势显赫,大将『多曲徇桧苟全』,韩世忠却不理会他,除『一揖外,未尝与谈』,秦桧一直很恨他。
他虽没有象岳飞那样被投进监牢,但也被『解兵罢政,卧家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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