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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docx

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xxxxxxx项目监理机构规章制度

1、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2、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3、安全监理人员工作职责

4、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5、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6、监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7、监理交底制度

8、旁站监理制度

 

xxx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xxxx项目监理机构

2012年5月30日

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开工报告报审制度

1)开工的必备条件:

①已组织参建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其会审意见已经设计、业主方确认同意。

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报审并得到监理和业主的批准。

③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报监手续已完善,已领取施工许可证。

2)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并附开工报告、相关证明文件和分部分项工程部位划分表,报监理方和业主审批,经审查符合开工要求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领导批准并下达《工程开工令》。

2、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报审制度

1)开工前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施工合同、投标书的施工单位人员名单等报监理审核(具体内容详见监理工作联系单);

3、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代表到现场解决设计问题的制度

1)施工单位在收到经业主确认的正式施工图纸后,应尽快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阅读图纸并书面提出图纸会审意见,通常情况下各单位的图纸会审意见应在会审会召开前两天递交业主转交设计单位做好解答准备;图纸会审纪要、记录由设计单位负责整理(按工程技术文件管理规定格式和工程特点有足够份数),参加图纸会审的单位及人员办好签名盖章手续后分发有关单位。

2)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有错、漏、碰、缺,或遇到施工图纸与现场情况有较大误差确需设计人员到现场解决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24小时将需要设计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的内容和要求以《工作联系单》形式书面报告监理部或业主方复核,通过监理部转告业主通知设计人员来现场解决问题。

4、工程技术资料及信息管理及收发文制度

1)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各参建单位都应按照相关验收规范,浦东新区城建档案馆建设工程竣工归档资料范围等规定,认真履行对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职责,随工程进展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移交工作。

2)工地各种信息、资料的传递通常都应以书面形式,一般不少于一式5份,并要有项目部经理的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有效文本。

参建各方都应信守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签收登记手续。

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准确,具有可追溯性且字体要清楚,内容要言简意骇,采用A4纸电脑打印件。

3)信息管理实施网络化电子版管理。

5、工地例会及重大事项协调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研究确定各方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主要议题。

2)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每周应定期召开监理工地例会不少于一次。

参加监理工地例会的各方包括:

业主、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监理、设计等单位的项负责人或其代表;通常监理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在会后2天内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整理并分发至与会各单位。

3)监理工地例会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②检查分析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偏措施及下阶段的进度目标;③检查分析工程施工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意见;④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针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改进意见;⑤提出需要协调和解决的其它有关事项,并明确具体落实的单位和完成的日期。

4)重大事项处理和协调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碰头会议等。

业主、监理、施工和设计方都可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和需要,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及参加单位和人员。

专题会或碰头会由召集单位负责主持和整理会议纪要并及时分发至与会各单位。

5)各种工地例会、碰头会和专题会议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或代表必须准时参加,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会议时,应事先告知会议召集人。

6、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1、分部工程施工之前,监理人员应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主要材料进行监理平行检测,编制监理平行检测计划表。

2、对复试不合格材料,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退出场,并做好现场旁站见证记录,应留有影像资料;

3、发现应复试材料未经复试以用于工程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汇报建设单位。

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前,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24小时提出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陪同下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应通知设计、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

8、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查。

对较严重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1)检查结果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纸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令其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价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拖延上报。

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

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11、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2、进度控制计划管理制度

1)总包单位根据承包合同总工期目标,即具体竣工日期,结合工程情况:

施工阶段的划分,工序之间的衔接,分段工期的确定,劳动力的配备等进行倒排工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程施工总网络计划,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确认批准,即作为合同条件的一部分。

2)施工单位根据总计划的阶段工期安排,合理编制出“月施工进度计划”。

3)各施工队,根据月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对每周计划的分项工程施工情况,编制出“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周计划的编制,项目名称要细化、具体、时间安排准确可行。

4)建设单位局部调整施工计划中的部分项目,承包单位应据此及时调整本专业的相关计划。

5)施工单位项目部在每周列会上将,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以书面资料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

13、投资控制及工程计量、变更管理制度

1)承包单位每月申报的工程量,必须是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

监理机构审核后总监审定、签署工程支付证书。

未经监理验收的工程或验收不合格正在整改的工程不得申报。

2)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提出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经监理机构审查后,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3)承包单位的技术核定单应提交设计审核签字,并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签字方可施工。

4)承包单位申报、要求监理核定的工程量,必须验收资料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计量范围。

5)需签证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投资监理、施工承包单位四方,共同量测验收签认后方可生效。

14、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5、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并提交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和绘制好竣工图,提供给监理一份。

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

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4)工程监理总结。

 

xxx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xxxx项目监理机构

2012.5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工程现场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部)是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执行机构,监理人员必须执行公司和监理部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员要从工程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服从监理部的领导,服从工作分配与调动,积极承担必要的工作任务,监理部的全体监理人员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完成“监理合同”所规定的任务。

2、监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法规、规范、标准及建设监理的政策和规定,守法、公正、诚信、科学地工作,维护国家和业主的利益。

监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发挥监理的作用为工程服务,充分注意和尊重业主对工程的意见。

3、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客观情况,对工程一律以科学数据为依据,不凭主观臆断。

及时、妥善的处理问题。

遇超过本身职责范围的事情,应立即向上级汇报,请示处理意见,执行上级决定。

4、监理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谨慎而认真的工作。

遵照“忠诚服务、恪守职责、公正廉洁、信誉至上”的原则开展工作。

自觉执行国家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与有关的单位在该工程项目中发生经营关系,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中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5、监理人员应熟悉监理合同,明确自身的职、责、权。

监理人员要忠诚的履行监理岗位责任制的职责标准。

严守岗位,尽心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

遇事多与有关人员协商,多请示汇报,以取得各方支持与帮助。

严格执行监理程序,重要的监理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行文程序发出。

6、监理人员应虚心听取业主及工程建设有关方面的意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对改进监理工作与有利工程建设的各类问题提出建议与意见。

7、监理人员请假、出差、暂时返家或工作结束返回时,应事先取得监理部负责人的同意,安排好工作,与接管工作的监理人员做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开现场。

同时还应将接管工作的监理人员姓名通告有关部门。

8、上岗前应认真学习有关的设计、施工等规范,认真熟悉设计图纸,了解设计意图。

如发现图纸有误时,应提交相关专业的副总监理师或总监理师,由相关专业的副总监理师或总监理师汇总后向设计单位提出。

9、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及日作业计划;了解作业班组的设备配备及人员组织情况。

掌握原材料、半成品的供应计划。

10、旁站上岗监理,监理人员应在上岗前准备好自身的记录用品,包括工地日志、施工监理记录、事故记录和处理实录等。

1)上岗时首先检查所用材料的规格、品种、型号(标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发现有不符合现象,应立即通知承包单位停止使用。

如无合格材料可供施工时,应采用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停止施工。

2)检查各作业班组的人员配备,设备机具状况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

设备、仪表运转是否正常。

记录表格是否齐备。

如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班组负责人纠正。

3)施工时应按照施工工艺流程中的各个工序重要性,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的质量和进度得到有效的控制。

4)在施工中如遇到一般常见的技术问题,监理人员可协助作业班组长处理解决并应如实作好记录。

如遇到比较重大和疑难的问题应立即向相关专业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5)监理人员交接班时,应作好交接记录,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提示下一班应注意的问题。

6)交班后应作好监理日志、大事记等记录事项。

每天下班前将填写好当天的个人监理日志交总监理师审阅,次日将总监理师的指令精神贯彻到日常的监理工作中去。

xxx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xxxx项目监理机构

2012.5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负责制定监理工作计划;

2.负责监理部的全面工作,在行政管理上对公司负责,在业务上对业主负责;

3.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负责监理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重大问题的请示,签发监理部的报表、函电;

4.负责建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复核承包商的资质;

5.签署工程开工令的监理部意见及重大质量问题的停工令;

6.签署工程款的付款凭证;

7.负责处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重大质量、进度和费用等方面的问题;

8.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9.负责向业主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10.负责督促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参与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

11.主持编写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协助总监理师全面贯彻监理合同,当总监理师不在现场期间,全面代理总监理师的工作;

2.协助总监理师审核各监理组编制的监理计划;

3.协助总监理师协调外部关系;

4.审核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提出意见;

5.组织各有关监理人员共同参与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的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安全事故,提出监理意见,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处理;

6.配合业主督促有关部门作好单项工程、分期交工工程和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相应的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提出意见;

7.组织监理人员参与复核工程的结算书;

8.协助业主处理重大的索赔事宜;

9.组织监理组参加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0.组织监理组有关人员共同参加设计图纸会审;

11.负责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四、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五、见证取样监理员岗位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亲自封样,严格执行网上登记验证确认制度;

5.见证人员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书”;

6.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六、信息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监理项目内外信息数据收集,及时处理储存和提供,确保监理部数据资料的完整性;

2.处理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来往文件、图纸与报表,整理分项分部工程竣工文件,逐步装订成册,逐步存档,以便移交;

3.管监理部固定资产;

4.编制气象记录表;

5.给各有关资料提供依据;

6.及时处理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给的其他任务。

 

xxx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xxxx项目监理机构

2012.5

 

安全监理人员工作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工作职责;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的设置和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3)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4)主持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主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9)组织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10)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1)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12)负责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13)可将部分安全监理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但本条中的第1~5款,及7款不得委托。

2、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工作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2)参与编制监理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查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手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

5)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6)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7)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8)巡视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参与处理;

9)填写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或监理;

10)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和安全监理台账管理;

1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参与安全监理方案;

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就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负责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与处理;

4、监理员工作职责

结合专业及业务范围,关注施工安全状况,在监理工作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xxx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xxxxx项目监理机构

2012.5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审查核验制度

1、审查施工总、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查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

3、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证书;

5、审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7、核验大中型机械和设施的验收手续;

8、核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

(二)检查验收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

3)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

4)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每日不得少于二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D-c2表);

3、对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D-c1表);

4、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应保留记录;

5、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实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有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备案;

6、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变更或属重新恢复使用时,应按照上述第5条规定,重新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验收。

7、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交底情况。

(三)督促整改制度

1、告知

1)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D-b1表)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责任以及相关事宜;

2)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D-b1表)形式告知施工总包单位在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相关事宜。

2、通知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D-b2表),指令限期整改;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监理工程通知回复单(D-a11表),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3、停工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D-b3表),并按实际情况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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