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650990 上传时间:2022-12-30 格式:DOCX 页数:55 大小:63.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docx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docx(5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docx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

 

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

PPP项目协议

 

本PPP项目协议(如下称“本协议”)于2017年*月*日由以下各方订立:

(1)甲方:

珠海市公路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2)乙1方:

法定代表人:

(3)乙2方:

法定代表人:

(4)乙3方:

法定代表人:

(5)乙4方:

法定代表人:

(如下如无特殊说明,则乙1方、乙2方、乙3方、乙4方简称为“乙方”)

项目协议附件目录

1、本PPP项目相关文件及授权

2、运维绩效考核办法

前言

(a)珠海市人民政府经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决定采用PPP方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实施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通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珠海市公路局为兴业路(北段)PPP项目实施机构的通知》(珠府函[2017]189号)(详见附件1)授权珠海市公路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珠海市公路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行使政府监管的权力;行使项目合同约定的权利。

(b)乙1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注册地址为【】,现任法定代表人为【】,现股东为【】。

(c)乙2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注册地址为【】,现任法定代表人为【】,现股东为【】。

(d)乙3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注册地址为【】,现任法定代表人为【】,现股东为【】

(e)乙4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注册地址为【】,现任法定代表人为【】,现股东为【】

(f)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乙方作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联合体),并通过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方式授予其在本项目项下的经营权。

待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珠海市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全面承继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g)项目公司是乙1方、乙2方、乙3方、乙4方为实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而依法合资设立的企业法人。

(h)本协议文本已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为此,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一.1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协议:

本协议

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项目协议,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本项目

指兴业路快速通道工程(北段)PPP项目(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起点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线路下穿梅华路,向北转由隧道进入凤凰山,在合并点露头后分为西、东线两个隧道。

西线隧道出凤凰山后上跨金唐东路,终点接哈工大路;东线隧道下穿鸡山村、中山大学,终点接港湾大道与唐乐路交叉口。

路线总长约17公里。

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60km/h。

以上内容最终以经政府审定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3.97亿元。

甲方

指珠海市公路局。

甲方可将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获得甲方授权的主体,由受让人负责享有本协议项下的相应权利,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相应义务。

乙方

指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的本项目以PPP方式运作的合作社会资本方(联合体)。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项目公司设立之前,则乙方指中选社会资本(联合体),即乙1方【***】、乙2方【***】、……;

待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协议已明确约定的应由项目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应继续由项目公司享有及承担,同时,应由乙方承担的但应由项目公司承继的权利义务由项目公司承继,但项目公司承继的权利义务不应影响本身应由项目公司股东方(指乙1方、乙2方、……)承担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出资的权利及义务、股权转让限制、表决权、委派董事、股东分红权以及在项目公司融资不能时提供的股东贷款、补充提供担保(或有)等]。

项目公司

指乙方为实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而按照本协议约定设立的企业法人。

经营权

详见本协议4.1款的约定。

政府付费

包括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绩效付费。

可用性付费

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适用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之目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总投资(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融资成本、税费及必要的合理回报。

运营绩效付费

指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绩效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运营维养成本、税费及必要的合理回报。

前期工作费用

就本协议而言,指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及报批、立项及可研报批、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征地拆迁等工作的费用。

详见本协议5.1款和5.2款的约定。

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建设期

建设期自本项目施工许可证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施工段(如有区分施工段)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不得超过三(3)年。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自所有施工段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的次日起十二(12)年。

项目文件

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本协议及附件;

(2)融资文件;

(3)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

项目设施

指本项目红线范围内与项目相关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涵洞、隧道、照明、绿化以及附属工程设施等。

场地

指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地。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

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司法解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标准,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标准,以及行业强制规范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与规范性文件等。

法律变更

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

政府行为

指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省级及以上)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

批准

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或希望从政府机关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所需要的任何许可、执照、同意、授权、免除或批准。

贷款人

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或项目资金提供人。

融资文件

指与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的建设和运营相关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股东作出的出资承诺或出资、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以及移交维修保函。

履约担保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履约担保为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及移交维修保函的统称。

开工日

指本项目施工许可证发出之日。

谨慎工程和

运营惯例

指可以合理期望的对同一项业务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熟练和有经验的承包商或操作者的技能、勤勉、谨慎和预见能力的惯例标准。

就本项目而言,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应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的步骤,以确使:

(1)在满足正常条件下及合理预测的非正常条件下项目拥有所需要的充足材料、资源和供应品;

(2)拥有足够数量、充足经验并经过适当培训的工作人员,以恰当有效地按照相应的手册和技术规范运营本项目并能够处理紧急情况;

(3)由有知识并受过培训和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预防性日常和非日常维护和修理,以确使本项目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营。

争议解决程序

指本协议第二十八条中提及的解决争议的程序。

政府部门

 

指:

1.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

2.省、市、区/县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终止通知

指各方按照本协议26.5款向对方发出的通知。

终止意向通知

指各方按照本协议26.5款向对方发出的通知。

生效日

指乙方提供建设履约保函且本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

工作日

指除中国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日或假日以外的、各机构普遍工作的任何日期。

终止日

指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日期。

移交日

指本项目运营期届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经各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他日期。

一.2解释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所设,不应影响条文的解释。

以下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对本协议进行解释,除非其上下文明确显示其不适用。

在本协议中:

(1)协议或文件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协议或文件;

(2)“元”指人民币元;

(3)条款或附件:

指本协议的条款或附件;

(4)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

(5)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提及的一方或各方均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并包括其各自合法的继任者或受让人;

(6)所指的日、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和年,其中一年以365天计,一个月以30天计;

(7)本协议中的标题不应视为对本协议的当然解释,本协议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及同等的重要性;

(8)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它方式影响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行使其法定行政职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本协议项下的有关约定届时被纳入相关法律规范属于甲方或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适用该等法律规定;

(9)要求在某一非工作日付款:

指该付款应在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第二条各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1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作期内的基本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全面履行第1.1款“法律”规定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按本协议约定提取建设履约保函或运营维护保函或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款项的权利。

3)对乙方工程变更的申请进行审批的权利,对乙方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进行全程实时监管的权利;如发现与本协议存在不相符合的,有权责成乙方限期予以纠正。

4)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或其委托的其他主体,对乙方的投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5)甲方或甲方有关部门在建设期内有对乙方的建设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建设期内甲方可以指定政府其他部门或机构对项目进行专项审核检查,相应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查周期由甲方合理确定,审核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对乙方的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项目质量情况、项目实施与本协议执行情况等方面,乙方有义务对审核检查工作给予充分配合,提供必要的完整的所需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甲方均有权委托政府审核机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乙方的建设费用进行审核的权利。

7)对乙方是否遵守本协议的监督检查权及对建设、运营维护的介入权。

8)乙方如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体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乙方逾期不改正的,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本项目经营权:

(a)转让、出租、质押经营权或擅自处置、抵押项目设施、设备的;

(b)擅自停业、歇业,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

(c)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

(d)被相关部门依法注销、关停的;

(e)违反获得经营权时所做的承诺,情节严重的;

(f)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甲方在合作期内的基本义务:

1)协助乙方及时获得相关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申请珠海市、广东省、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交通部等国家部委的试点示范项目以及专项奖励(如有)或补助资金(如有)等。

2)协助乙方将本项目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通至施工项目部指定地点。

3)协调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如有),匹配本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等。

4)负责提供本项目建设用地,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和土地使用权证等。

5)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绩效付费;且报经市政府提请人大将本项目甲方的付费义务(含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绩效付费)纳入珠海市年度财政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

6)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与项目场地周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居民的关系。

7)在项目合作期内,对非可归责于乙方,且政府方更有能力解决的事项,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负责协调或监管。

8)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协助乙方申请相应的税收优惠。

二.2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作期内的基本权利:

1)享有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的权利。

2)享有仅为本项目之目的无偿使用项目场地的权利。

3)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绩效付费。

4)如果因可归责于其他第三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履约不能的,则乙方有权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如经甲方确认确属其他第三方原因,且乙方已为避免此种情形发生采取了必要措施,则甲方有权酌情考虑对应绩效考核指标的达成率。

(2)乙方在合作期内的基本义务:

1)承担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2)负责将本项目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通至施工项目部指定地点。

3)按照珠海市道路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投资建设。

4)负责本项目建设期内与本项目相关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

5)接受甲方及其他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使用、招标投标活动、建设施工和运营管理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及监督、检查。

6)接受并配合市财政局依据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期的预算、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

7)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有关规定。

8)依法依约建立、健全并执行包括计划、统计、技术、财务、物资材料、设备设施等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完成项目建设、运营维护义务。

9)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筹措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所必需的全部资金。

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及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退还保证金、办理工程结算;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10)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违反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经营管理中各项报批、备案等手续;严格执行市政道路建设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各类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的要求。

11)负责组织项目通车试运行(甲方协同其他政府部门予以配合),保证项目如约进入试运营,在试运营期达到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后,尽快组织竣工验收。

12)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财产、人员安全负责。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中应加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管理,运营期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财产、人员安全。

13)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规定,依法做好项目的施工及竣工验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和节约用地。

在实施本项目的过程中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4)为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需要,向保险公司投保各种必须的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

15)按照有关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或经常性地对项目运行状况进行检测、检查和维护,使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向甲方报送养护情况。

16)在运营期内严格按法律及本协议规定进行运营维护,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

17)在运营期限届满后以良好的运营和养护状态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8)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部门或机构在建设期及运营期进行监督,并有义务配合合作期内监管事宜,如属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的,由此产生的专业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19)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体支付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承担其他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应由甲方承担之外的所有费用。

20)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交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及移交维修保函。

21)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及时申请并获得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本协议约定日期完工。

22)如未来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的有关单位需对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类管线、杆线等进行维修、维护或抢险需要的,则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本项目对抗关乎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申请进行维修、维护或抢险的单位应事先报经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授权许可,乙方应根据授权许可,配合其达标完成相应的维修、维护、抢修工作。

如该种情形下的配合影响到乙方绩效考核的,则甲方应酌情按照乙方已履行完毕对应的绩效指标来对待,且不应视为乙方违约。

2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珠海市有关档案管理等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编制项目档案(包括竣工图)和电子文件,并通过珠海市档案馆的档案验收,同时向甲方提供【】份上述材料,如甲方对档案资料有其他合理的要求,乙方并应遵从此类要求。

24)协助和配合交通和公安等部门依法行政。

25)依法缴纳有关税费。

26)在签订下列合同后十五(15)日内,乙方应将合同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a.施工合同;

b.涉及收益权担保的融资合同;

c.与服务设施承包、租赁有关的合同;

d.与建设管理或运营管理有关的合同。

27)如未来甲方利用本项目申请其他各类专项资金、PPP奖励资金或上级补贴资金的,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提供协助。

28)协助甲方申请或申报各类试点项目或示范项目。

第三条承诺和确认

三.1本协议各方对以下事项加以声明和保证:

(1)合同签署主体均具有相应法律资格及履约能力,能够全面履行本协议中每一项义务。

(2)代表本方签署本协议的自然人是本方的法定代表人,该签约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本方承担。

(3)承诺合同各方所声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4)合同各方将诚信履约、提供持续服务并维护公共利益。

(5)负责按照本协议5.1款约定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2乙方承诺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法人资格、权利和能力。

(2)乙方应确保本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本项目建设进度以及融资匹配资金的要求,足额、及时到位。

如果乙方的承诺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26.1款规定终止本协议。

三.3乙方确认

(1)已充分理解合同背景和目的,承诺按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合同,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

(2)甲方或其他任何政府部门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未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乙方已为自身的利益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及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场地进行细致而全面的检查、评估,充分知悉了项目的现状和风险;

(4)在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只是参考但并未依赖由甲方或其他任何政府部门作出或提供的任何材料、信息或数据。

三.4应免除甲方的责任

(1)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申请报告的依法核准,不作为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投资风险的依据。

(2)若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未对施工图设计、或任何规范、或乙方的修改提出反对意见,并不意味甲方放弃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也不代表乙方可以免除合同项下的与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有关的义务。

(3)即使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了任何审查或其他工作,甲方并不因此对项目的设计或施工质量负任何责任。

第二章项目经营权

第四条经营权

四.1经营权的授予

(1)甲方已获得珠海市人民政府的授权,通过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将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的权利授予乙方。

具体而言:

1)负责按照本协议、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批复的设计、规划等文件,进行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2)负责按照本协议、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在合作期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日期将本项目设施及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可用性付费及运营绩效付费;

乙方为本项目之目的而设立的项目公司,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拓展业务范围,不得从事本项目营运无关的其他业务。

如未来乙方根据适用法律及本协议的规定拟利用本项目资产或项目设施开展经营性业务(包括广告经营权、道路冠名权等)的,必须报经甲方或市政府事先书面同意,未来收益分享等有关事宜由甲乙各方届时协商确定,且乙方必须保证此等经营性业务不得影响本项目的实施,也不得有任何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全额提取建设履约保函或运营维护保函或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金额。

如本项目涉及到管线/管廊铺设等第三方实施机构之间有关事务的,则乙方应事先报经甲方同意,并有权向对应的实施主体收取相应的费用,该等收益可在政府和项目公司之间分享,具体收益分享机制等由甲乙各方届时协商确定。

(2)本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自施工许可证发出之日起至全部施工段(如有区分施工段)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不超过三(3)年。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指所有施工段(如有区分施工段)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的次日起十二(12)年。

(3)甲方承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本项目合作期内,以乙方遵守本项目适用法律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之全部义务为前提,甲方授予乙方的该等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

四.2合作期的延长

(1)如发生下列事件,项目合作期可适当延长:

1)因本协议约定的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形出现的;

2)由于法律变更或政府行为导致乙方在项目合作期内受到影响,使乙方遭受实质性的损失的。

(2)乙方在第4.2款

(1)项描述的事件发生之后,希望延长项目合作期的,应在事件发生后30天内向甲方递交要求延长合作期的详细申请,以便甲方可以及时对该申请的情况进行核查;经甲方同意方可延长。

(3)延长项目合作期需经各方书面确认。

(4)本项目可用性付费期数固定为十二(12)期,不因合作期的延长而变动;甲方在延长期内仅向乙方支付运营绩效付费。

四.3经营权的担保及转让

(1)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出于本项目融资的目的,乙方可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的规定将本协议项下的预期收益权、保险受益权等作为本项目的融资质押等担保,乙方设置该担保权益不应损害甲方的权利或利益;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其他目的对本项目的资产、设施和设备以及预期收益权、保险受益权进行转让或设置担保权益;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项目合作期内不得将本项目经营权出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给第三人。

四.4项目合作期满后的处理

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生物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