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院车辆采购询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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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SHZB2017-071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青岛海事法院车辆采购询价函
尊敬的供应商: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岛海事法院的委托,就青岛海事法院车辆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
SHZB2017-095,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投标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相关要求,在2017年4月17日13:
30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投标供应商可以不对本项目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报价形式:
各供应商收到本询价函后,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本询价函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至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3A01。
三、报价备注:
1、投标供应商需按询价表格式报价并加盖公章密封(正本1份,副本3份)
2、本项目采取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和质量相等条件下,低价中标原则。
3、所有报价物品,凡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四、生产商或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销售产品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具备相应货物供货仓储、运输、配送和相应的售后维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和承担采购风险等方面的能力。
五、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询价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2.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完整并真实有效;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7.在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8.投标供应商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9.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呼应,否则参与投标的资格有可能被评审委员会否决。
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除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2.1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2.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2.3“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四号字体;
2.4标书内容一律用计算机打印(签名除外),不得涂改。
3.响应文件的组成
3.1、响应文件封面
3.2、响应文件目录
3.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
3.4、商务条款承诺
3.5、其它优惠承诺
3.6、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3.6.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6.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规定的材料;
3.6.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6.4、询价公告及询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应该满足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6.5、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6.6报价一览表(附件三);
3.6.7报价明细表(附件四);
3.6.8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
3.6.9技术文件
3.6.9.1产品的型号(规格)、详细配置(包括硬件及软件)、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详细说明;
3.6.9.2投标偏离表;
3.6.9.3每种产品详细的供货清单表及备品备件清单表(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数量);
3.6.9.4所报产品的彩页等详细技术资料。
七、项目要求:
详见“车辆采购要求”共计1包(预算:
75万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7日13:
30
报价截止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3A01
九、招标文件售价及保证金:
售价:
300元。
(购买招标文件必须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登记购买,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
15000元,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下午16:
00,(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编号及标段,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电汇以到帐为准)。
购买时间:
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7日下午16:
00前。
工作时间8:
30—12:
00,13:
00—17:
30
十、保证金:
(一)供应商在2017年4月16日下午16:
00前,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帐为准)提交。
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编号,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电汇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商银行青岛辽宁路支行
账号:
3803022119200280021
(二)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成交结果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服务费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谈判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中标金额1.5%成交服务费,同时交纳中标金额1‰的公证费。
十二、供货安装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十三、安装地点:
青岛海事法院校内甲方指定地点
十四、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青岛海事法院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十五:
质保期:
整体质保3年,清单中有具体要求的按清单要求执行。
联系人:
孙伟
联系电话:
0532-66701999,15908959248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车辆采购要求
越野车/SUV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基本参数
级别
SUV
发动机
1.8T
变速箱
CVT无级变速(模拟6挡)或6挡手自一体
车身结构
5座SUV
整车质保
不低于三年或10万公里
油箱容积(L)
不低于60
发动机
进气形式
自然吸气或涡轮增压
燃料形式
汽油
燃油标号
93号(京92号)
供油方式
多点电喷或直喷
缸盖材料
铝
缸体材料
铝
环保标准
国IV或以上
底盘转向
驱动方式
前置四驱
四驱形式
全时四驱或适时四驱
前悬架类型
麦弗逊式独立悬架
后悬架类型
双叉横臂式独立悬架或多连杆独立悬架
助力类型
电动助力
车体结构
承载式
车轮制动
前制动器类型
通风盘式
后制动器类型
盘式
驻车制动类型
手刹或电子驻车
备胎规格
非全尺寸
安全装备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
主● / 副●
前/后排侧气囊
前● / 后-
安全带未系提示
●
ISOFIX儿童座椅接口
●
发动机电子防盗
●
车内中控锁
●
遥控钥匙
●
操控配置
ABS防抱死
●
制动力分配(EBD/CBC等)
●
刹车辅助(EBA/BAS/BA等)
●
牵引力控制(ASR/TCS/TRC等)
●
车身稳定控制(ESC/ESP/DSC等)
●
上坡辅助
●
铝合金轮圈
●
内部配置
方向盘调节
上下+前后调节
前/后驻车雷达
前- / 后●
行车电脑显示屏
●
座椅配置
座椅高低调节
●
前/后中央扶手
前● / 后-
后排杯架
●
多媒体配置
中控台彩色大屏
●
外接音源接口
USB
CD支持MP3/WMA
●
多媒体系统
单碟CD
灯光配置
近光灯
LED或卤素
远光灯
LED或卤素
前雾灯
●
大灯高度可调
●
玻璃/后视镜
前/后电动车窗
前● / 后●
后视镜电动调节
●
后视镜加热
●
遮阳板化妆镜
●
后雨刷
●
空调/冰箱
车内空气调节/花粉过滤
●
3.技术资料包括:
3.1每台设备提供一套设备的操作说明书。
3.2每台设备提供一套设备的详细零件图册。
3.3提供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和售后服务内容。
3.4提供主要零部件名称及生产厂家。
3.5其他的技术参数和资料。
4.备件、消耗品或其他补充件
4.1供货方应提供必需的备件、消耗品,这些费用应包括在设备的总价格内。
4.2每台配备一套标准配置的工具用于维修和保养。
5.质保期
5.1成交方在质保期内应向用户提供免费的技术服务。
5.2质保期:
三年或十万公里,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
6.产品质量、质量保证
6.1供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其提供的设计、工艺、制造、安装、调试或材料缺陷及所有供方责任引起的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
6.2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证明货物有缺陷,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
6.3提供主机及主要零部件的寿命担保。
7.产品制造标准和要求
7.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法律和法规。
8.技术服务和优惠条件
8.1供应商负责免费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对调试过程中因供货厂家损坏的设备及部件,应免费更换。
8.2供应商负责免费对有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及调试培训。
8.3供应商需提出一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8.4供应商还可以提出自己独特的技术服务方式和优惠条件。
9.报价总体要求
9.1供应商应按要求填报各项目明细表,包括分项报价、原产地、生产商、性能描述等。
9.2供货范围内的用于安装、维修、调试、检验测量、生产所用的专用工具,应列出清单。
10.竞价代理商资质要求
10.1生产商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附件一:
报价函
报价函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编号为SDSHZB2017-071的采购项目并报价。
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已详细检查所有响应文件、附件以及所提供的参考文件,有模糊和误解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负。
4、响应文件在公开报价后90日内有效。
5、我们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数据和资料。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8、与本报价有关所有往来信函,应按下列地址进行: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山东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