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项目消防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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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项目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xxxx项目消防工程
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xxxxx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xxxxx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xxxxx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xxxxx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xxxx项目消防工程采购及安装
2.工程地点:
济南市北园大街37号
3.设计单位:
xxxxx有限公司
4.项目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约m2(包含1#楼、2#楼、3#楼、4#楼、地下车库及换热站)。
5.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壹级资质。
2.要求投标方具有在济南市两个以上同类项目的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清单。
3.投标方推荐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4.要求投标方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和记录,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资格。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3.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三副,另提供电子文档一份。
4.投标费用
招标文件费用元人民币,(图纸押金元人民币,)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万人民币,在投标方投递投标文件时同时缴纳。
本工程定标后,我司会将押金及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各未中标单位,(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元人民币不予退还)。
我司声明:
本次投标所有投标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自理。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单位有权不退还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
5.现场勘察:
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所需的各项资料。
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的位置、施工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踏勘和认真的分析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和估价,在投标时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并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勘察现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死亡、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勘察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需仔细确认图纸和施工现场情况,确认无误谨慎投标,本工程竣工验收均由乙方负责。
通过招标单位所进行的资格预审并被确定入围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应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承认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无效。
投标人须按时领取招标文件,否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标。
7.投标人必须认真检查、清点领取的招标书和招标图纸,确定是否与承包范围相符,如有任何缺漏、字迹不清楚等,投标人必须立即同招标单位联系。
8.招标书中的有关内容将被列入合同附件
9.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两日内,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的任何推论、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10.如需要,招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两日前,以补充通知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变更,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补充通知。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限(延长时限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联系人:
四.投标书的一般要求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将被视为充分理解了招标单位的图纸、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尤其是招标书的内容,并参观过招标单位的项目现场。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在承包工程时可能产生的风险,对于图纸中不完善或未明确表达的部分,也必须考虑到招标方的使用需要,应当将所有会影响到工程造价的项目和风险费用列在报价书中。
在施工过程中,除非因招标方的要求进行或发生因政府对有关政策和标准进行修订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招标方将不做任何由此引起的工程增量签证。
3.投标人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招标单位的优惠条件,应在标书中详细列明。
各投标人标书递交后,不得借故撤回,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招标单位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而且在该时间之前投标人也未以任何可视为依据的形式告知招标单位原因且征得书面同意,则一律视为弃权,标书不再予以接受,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
5.投标书必须是建立在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各种证书及证件属实的基础上,一经查实有虚假作弊行为,招标单位有权认定该投标书为无效投标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外地投标单位需提供进济备案证。
7.中标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场地情况及设计图纸对各系统做优化补充设计,优化设计应经原设计单位及消防管理部门认可。
五.招标范围及说明
1.招标范围
(1)对本项目消防设计图纸内的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电话、消防广播、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及通风系统、防火卷帘门、手提灭火器、超细干粉灭火等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检测(预留预埋的配管,桥架由总包单位施工不在本次报价范围内,设计中刚性防水套管由总包预留其他套管由消防施工单位制作安装)。
(2)消防系统内材料、设备的供货,材料、设备等的包装、保护、装卸运输至施工现场、场内转运及现场存储。
各系统所需材料、设备和部件的检查、检验、测试并达到消防部门的检测要求。
(3)消防验收过程中的各项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1、电气设施检测中的电气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消防系统检测(本工程消防设计系统全部包括):
火灾报警系统
防排烟及通风系统
电梯联动
消防水系统
应急照明
防火卷帘
消防综合联动检测(9)柴油发电机组消防验收。
(4)负责报检所需资料(包括不在承包范围内但属于消防检测及验收内容的设备、材料)的全部汇总、组织报验。
全面负责联系、协调消防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消防工程的审查验收(协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对本项目消防工程与物业公司的交接、人员培训及技术支持,保修期内设备、部件及各系统的免费维护、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
2.与其他相关专业的界限:
(1)与给排水专业界限划分:
消防水箱由投标人供货、安装。
消防水箱供水管及控制闸阀由给排水专业供货、安装,并接至水箱法兰。
(2)与电气及弱电专业界限划分:
电气专业负责电缆敷设到设备电源柜或电源箱(以设计图纸为准)。
从电源柜或电源箱下端到电机水泵全部由承包商负责承担。
(3)与土建专业界限划分:
水箱水泵基础由土建专业负责施工,由投标人提供水箱,水泵基础图纸及预埋件。
投标人须及时向土建单位提供充足的技术资料及预埋件,以便土建单位能建造供机电设备安装用户的地台或基础。
(4)泵房的消火栓泵、喷淋泵设备含配电控制设备,消火栓泵、喷淋泵至控制柜电源由消防单位施工;其它消防设备电源由总包单位进行穿线、消防施工单位负责接线及调试工作,消防模块至强电配电箱部分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穿线、压接线工作。
3.其它要求及说明:
(1)设备选型合理、技术成熟,在同类工程中广泛使用,能够满足工程技术要求及安全使用条件。
如验收不合格造成的工期延误和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2)招标结束后,由中标单位负责组织优化消防系统施工图纸,如需要报审的则负责报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并承担其有关费用,并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竣工图纸。
(3)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方提供的图纸、会审、变更及现场认真勘察,发现不符合消防验收规范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否则此项不得作为投标人增加费用及延长工期的原因。
(4)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消防工程采购及安装的整体验收,向有关部门申报办理合格证书,并承担其有关费用。
(4)(5)施工用水电接受总包方统一管理,由承包方向总包缴纳。
接受总包方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统一管理。
(5)(6)承包单位方负责完成向物业公司的移交和培训工作。
六.投标报价说明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本工程报价按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由投标人结合本企业和市场的情况自主进行报价。
1.本工程清单报价范围包含人、材、机、措施费、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洞库、暗室施工增加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安装费用的3%总包配合费、系统检测费、风险因素等一切为完成该项目所有的一切施工费用。
2.本报价为工程施工总价包死价格,结算时如无变更内容不做调整。
3.检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电气设施检测;
(2)消防系统检测:
火灾报警系统
防排烟及通风系统
消防电梯
消防水系统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应急照明
防火卷帘
综合联动检测(9)柴油发电机组消防验收。
4.设备、材料的保管费、成品保护费、检验实验费,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另行支付。
5.施工中遇到的必要的补充性的结构开孔及剔凿费用不予计取。
6.水、暖、电、通风、建筑、结构等专业交叉时避让、返弯、穿越卷帘门是卷帘门开洞及封堵等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发生时不予计取。
7.为满足消防验收及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变动原设计管道走向、感应器、模块、喷头、风机、消火栓设备等位置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综合考虑,发生时不予计取。
8.模块、设备、桥架等之间的金属软管连接应综合考虑,发生时不予计取。
9.管道设备减震器、支吊架制作安装综合考虑。
10.管道、消火栓箱、风口等堵洞修补应综合考虑,发生时不予计取。
11.工程量清单编制包含图纸内所有内容,投标人认为清单漏项、项目特征描述有误等原因招标过程中未提出质疑的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12.报价人提供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人材机汇总分析表。
13.清单以外的新增项目执行: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15年)》、《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及配套的费用定额,工程类别按Ⅲ类;人工工日单价:
执行新单价(建筑土建、安装工程零星用工80元/定额工日,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按76元/定额工日计取各项费用),政策性调整按合同签订之日算,以后不再调整。
经济签证按照双方认可的工程量和价格进行结算。
现场包死价的签证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取费,为不可调价,在竣工结算时进行结算。
14.结算值=合同值+设计变更增减值
7.合同及主要条款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双方有关本合同的洽商、变更及招标书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二)卖方成交的谈判投标书及相关承诺
(三)成交通知书
(四)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本采购合同条款
第二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三)承包范围:
同招标范围。
(四)质量等级:
合格
(五)工程工期:
天。
开工日期:
以监理和甲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如有其他事宜,以不晚于总包竣工验收日为准。
第三条图纸、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交付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施工图纸共六套。
开工前十日内提供四套,在竣工阶段提供两套用于制作竣工图。
(二)开工前7天内,乙方须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一式六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式两份。
每月须根据总包月计划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一式四份。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人民币)£¤元(大写):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三)结算方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死价格,包含人、材、机、措施费、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洞库、暗室施工增加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安装费3%的总包配合费、设备、材料的保管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试验费、系统检测费、风险因素等一切为完成该项目所有的一切施工费用。
结算时如无变更内容不做调整。
措施费已在固定总价中包死,变更或签证均不计取措施费。
结算值=合同值±变更调整值。
15.(四)图纸外的新增项目执行: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15年)》、《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及配套的费用定额,工程类别按Ⅲ类;人工工日单价:
执行新单价(建筑土建、安装工程零星用工80元/定额工日,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按76元/定额工日计取各项费用),政策性调整按合同签订之日算,以后不再调整。
经济签证按照双方认可的工程量和价格进行结算。
现场包死价的签证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取费,为不可调价,在竣工结算时进行结算。
(五)工程款支付:
按月形象进度的70%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额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按具体合同规定)满后七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六)竣工结算:
消防工程经政府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将验收报告交付甲方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双方按约定的合同施工内容及约定的计价规则进行竣工结算。
鉴于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竣工结算资料后先经过监理单位对工程量及有关签证的审核与确认,再进行内审,最后委托造价审核机构进行审核的工作程序,乙方同意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的90天内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的意见。
甲方确认工程价款后按照本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第五条技术规范
同招标文件。
第六条工程具体要求
(一)、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场地情况及设计图纸对各系统做完善和补充优化设计,确保工程能顺利施工,竣工后能安全、可靠使用。
优化设计应经原设计单位及消防管理部门认可并保证通过图纸联审。
(二)、乙方应提出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装质量保证的技术措施,确保安装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保证顺利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
(三)、乙方负责与工程其他相关单位协调消防事宜。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协调总包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他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
(二)乙方:
1、乙方按规定提供整套竣工资料及消防验收报告,如乙方不按规定提供,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并可拒付工程款;
2、在施工中乙方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如乙方劳务费发放不及时、不真实,造成不良影响及恶性事件的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在核实后有权替乙方直接支付劳务费,所支付的劳务费甲方将在下次拨款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负责工程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保护;
4、乙方负责消防验收事宜,并在验收通过5日内将验收报告交甲方;如消防验收不合格或未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报告,每延误一天,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合同价款的千分之四拖期补偿金。
并承担由单项工程未按期竣工导致发包人不能按期向业主交房的违约金及其相关的费用。
5、乙方及时采购本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及设备,组织工程的生产,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
6、乙方有对施工图纸本着方便使用、节省造价的原则继续深化的责任,方案优化费用及施工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第八条图纸变更:
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发生变更时,甲方应提前十五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变更应由甲方工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经济技术专用章”的确认单,方为有效。
甲方签发的所有签证须由甲方工程部、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及甲方预算部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经济技术专用章”,未加盖甲方“经济技术专用章”的一律无效。
乙方施工的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发生前,应有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
需进行工程量签证的,应在该工程量发生后的7日内,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核签字完毕,并送甲方签字盖“经济技术专用章”后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设计变更需设计院出具变更的,必须有设计院设计工程师的签字和设计院的业务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规定,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检测、验收的标准。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组织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并服从总包管理,在现场物料摆放、施工场地整洁、施工安全、工地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追求较高的目标,争做文明施工工地。
特别是施工安全,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和济南市的有关规定,接受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的监督检查,不折不扣地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其他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经核实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各分包队伍文明施工情况每月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要求: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和其它安全保护用品,进出工地人员必须佩带标志牌上岗,无标志牌者不得进入工地;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中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等必须先集中,通过垃圾槽或井架运送到地面,再放到指定地点,并随时清理出现场,严禁高空抛物或向下抛洒扬尘;现场施工区的设备材料必须随用随清理;现场生活区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并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费用的承担:
消防工程的检测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检测项包括便不限于:
1、电气设施检测;2、消防系统检测:
①火灾报警系统②防排烟系统③消防电梯④消防水系统⑤气体灭火系统⑥应急照明系统⑦防火卷帘系统⑧电动防火门系统⑨漏电报警系统⑩综合联动检测(9)柴油发电机组消防验收。
(二)工程验收的责任:
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前,在满足或符合济南市消防验收新办法中的有关申请局部验收的五个条件情况下,按国家有关的验收规定进行单项工程消防验收,并向甲方及工程总包单位出具消防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保修
(一)保修内容:
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保修二年;
(三)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在接到修理通知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四)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工期相应顺延;
(二)乙方责任:
1、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或等级,乙方无偿修理或返工,直到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
2、乙方未按期完工时(包括因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而修理或返工的逾期),工期每延误一天,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四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同时应当另行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4、乙方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未经验收擅自隐蔽的,不按照设计或技术标准施工的,造成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质量隐患的,负责返工修理直到达到合格标准为止,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如因发票真伪出现的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采取(A)的方式解决:
A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账目结清保修期满终止。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第十八条其他:
1、对不在承包范围内但属于消防系统(消防部门检测、验收的所有内容)的设备、材料,乙方负责报检资料的汇总,乙方组织报验,如果不在乙方图纸承包范围内但属于消防系统的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不得作为甲方拒绝乙方决算和付款的理由。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按月形象进度的70%支付工程款,工程全部完成,经消防管理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正式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以及向招标人办理移交
工程档案手续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按具体合同规定)满后无质量问题14日内无息返还。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注:
各投标单位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有关格式按照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
本招标文件无格式的,投标人自行设计
1.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消防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代理时);
(3)公司现施工的项目情况(近两年已建和在建项目一览表);
(4)公司现有的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之人力状况;
(5)拟负责本项目之负责人、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2.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总价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设备清单及报价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10)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11)其它项目清单表
(11.1)其它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2)计日工表;
(12)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3)主要材料价格表;
(14)人材机汇总分析表;
(15)投标人承建本工程的优惠条件。
优惠条件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在工程配合及管理、功能配置、技术性能、价格、付款条件、工期、质保期、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提供的优惠承诺。
3.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安装工程投标总说明书;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综合说明,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2.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降低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
(2.3)工程拟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2.4)劳动力安排计划;
(2.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2.6)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2.7)确保工期的技术措施;
(2.8)施工平面布置方案
(3)主要设备、材料性能描述一览表
(4)技术服务和培训
(4.1)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内容及措施(包括对免费保修期限说明)。
(4.2)对系统运行有关的管理人员的详细的技术培训计划。
八.技术规范
(一)消防给水系统技术要求
(1)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厂家及消防备案的合格产品,并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
严格执行现行的“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消防工程施工操作规程”、“消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及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超细干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