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概论》课程报告毒胶囊事件的管理学分析.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607936 上传时间:2022-12-29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68.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管理学概论》课程报告毒胶囊事件的管理学分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管理学概论》课程报告毒胶囊事件的管理学分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管理学概论》课程报告毒胶囊事件的管理学分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管理学概论》课程报告毒胶囊事件的管理学分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管理学概论》课程报告毒胶囊事件的管理学分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管理学概论》课程报告毒胶囊事件的管理学分析.docx

《《管理学概论》课程报告毒胶囊事件的管理学分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学概论》课程报告毒胶囊事件的管理学分析.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管理学概论》课程报告毒胶囊事件的管理学分析.docx

《管理学概论》课程报告毒胶囊事件的管理学分析

管理学概论课程报告

毒胶囊案例分析

姓名:

胡斌

专业:

勘查技术与工程

班级:

14001103

学号:

1400110308

指导教师:

黎金玲

1

目录

1.

3

事件简介

3

二.官方评价与结论.

2.1卫生部

4

4

2.2公安部

4

2.3国家药监局

5

三.对事件的观点与看法

2.4修正药业

6

四、运用管理学办法破解毒胶囊事件

7

4.1药品为何“不安全”

9

4.2用社会管理为药品构筑安全屏障

10

五、对“毒胶囊“事件的思考

12

10

5.1药品管理机制亟待改革

5.2从毒胶囊事件暴露的问题

 

毒胶囊事件分析

一、事件简介

2012年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本期节目《胶囊里的秘密》,对“非法厂商用皮革下脚料造药用胶囊”曝光。

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药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

由于皮革在工业加工时,要使用含铬的鞣制剂,因此这样制成的胶囊,往往重金属铬超标。

经检测,修正药业等9家药厂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

药品安全,人命关天,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药品质量安全,2012年一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医药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监管的原则,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安全风险,并且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就来关注胶囊类药品。

因为有些药品对人体的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有较大的刺激性,所以需要用胶囊包起来才便于服用,胶囊作为药品的重要辅料同样也会被人体消化吸收。

在调查中我们栏目的调查者发现,这小小的胶囊里却隐藏着大秘密。

儒岙镇位于浙江省新昌县,是全国有名的胶囊之乡,有几十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年产胶囊一千亿粒左右,约占全国药用胶囊产量的三分之一。

药用胶囊是一种药品辅料,主要是供给药厂用于生产各种胶囊类药品。

调查者在当地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这里的胶囊出厂价差别很大,同种型号的胶囊按一万粒为单位,价格高的每一万粒卖六七十元,甚至上百元,低的却只要四五十元。

在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一名销售经理透露,他们厂生产的药用胶囊主要供应东北、江西等地一些药厂,所用原料主要就是明胶,因此胶囊价格悬殊跟明胶原料有很大关系。

在前后长达8个月的调查中,记者走访了河北、江西、浙江等地的多家明胶厂和药用胶囊厂,发现河北学洋明胶蛋白厂和江西弋阳龟峰明胶公司两家明胶生产企业,采用铬超标的“蓝矾皮”为原料,生产工业明胶,然后套上无任何产品标识的白袋子包装,通过一些隐秘的销售链条,把这种白袋子工业明胶卖到浙江新昌地区,这种铬含量严重超标的工业明胶由于价相对便宜,被当地一部分胶囊厂买去作为原料,生产加工药用胶囊。

这种被检出铬超标的药用胶囊最终流入青海格拉丹东、吉林长春海外制药等药厂,做成了各种胶囊药品。

1

根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记者调查中掌握的线索,记者分别在北京、江西、吉林、青海等地,对药店销售的一些制药厂生产的胶囊药品进行买样送检。

检测项目主要针对药品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反复多次检测确认,9家药厂生产的13个批次的药品,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2mg/kg的限量值,其中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

这些超标企业分别是:

表1胶囊铬含量超标产品名单

2

生产厂家

药品名称

批号

检测结果(ppm)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盆炎净胶囊

20110201

31

苍耳子鼻炎胶囊

20110903

84

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抗病毒胶囊

091102

21

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20120104

33

20111203

17

20120202

5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脑康泰胶囊

1109206

48

1108204

44

愈伤灵胶囊

1109201

88

1111206

86

1008205

54

1110208

81

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

阿莫西林胶囊

111102

7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断血流胶囊

20111001

4

清热通淋胶囊

20110901

90

20111005

66

20111007

30

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胃康灵胶囊

110701

46

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降糖宁胶囊

101201

17

炎立消胶囊

110601

149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芬布芬胶囊

100906

3

酚咖麻敏胶囊

111010

4

110114

4

二、官方评价与结论

2.1卫生部

2012年4月21日,卫生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召回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检验不合格批次药品,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相关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

卫生部部长陈竺今天下午表示,药物胶囊重金属限量早有标准。

“毒胶囊”曝光后,有患者自行打开胶囊,只服用药粉。

对此陈竺表示,服用胶囊药品一定要遵医嘱。

企业家、科学家应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卫生部发出《关于配合召回和暂停使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胶囊剂药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召回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检验不合格批次药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购入和使用。

3

2.2公安部

3

“毒胶囊”事件曝光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河北、浙江、江西、山东等地公安机关介入侦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查封工业明胶和胶囊生产厂家10个,现场查扣涉案工业明胶230余吨。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指出,“毒胶囊”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中央领导同志对公安机关迅速有力坚决打击“毒胶囊”犯罪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力度,彻查“毒胶囊”犯罪。

尽管目前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但打击“毒胶囊”犯罪活动是保卫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餐桌安全的迫切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所在。

各地公安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毒胶囊”犯罪的现实危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

2.3国家药监局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该局公布第一批抽检结果,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部分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报告,修正等9家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的胶囊铬含量超标,并责成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开展药用明胶和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要求药用空心胶囊企业严格原料把关和质量检验,严防工业明胶流入药用胶囊生产环节;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从有资质的企业采购药用空心胶囊,严防不合格药用胶囊流入药品生产企业。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坚决维护公众利益,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2.4修正药业

4

央视报道有所失实,修正药业高级副总裁王之光对此回应,央视送检的批号生产日期在新国标实施之前,此前铬元素含量并未纳入检测范围。

王之光强调,央视报道有所失实,作为制剂生产商,其明胶空心胶囊外壳由药品包装供应商提供。

央视送检的羚羊感冒胶囊供应商目前暂时未能确定,而其公司在选择明胶空心胶囊供应商时非常谨慎,且供应商也需要提供相关的产品合格文件。

4

在央视曝光“问题胶囊”4天后,涉事药企业之一的修正药业通过官方网站于19日发布“关于疑似铬超标羚羊感冒胶囊处理进程的通告”,称目前已经召回199件疑似铬超标羚羊感冒胶囊,并通过网站对公众表示歉意。

在这份通告中,修正药业称央视15日曝光此事后,他们立即全面召回并封存批号为100901的涉事羚羊感冒胶囊。

据了解,该批次产品主销往吉林地区,共有199件,通告中说,目前修正药业羚羊感冒胶囊生产线已全部停产自查,同时安全小组已展开内部质检、采购、流通等环节的检查和责任追溯,并积极配合国家药监机构对胶囊产品的检验。

三、对事件的观点与看法

事件曝光至今,几乎没有任何一家涉事企业主动对外发布事件的进展,也没有企业站出来回应民众的关切,但电视广告却照播不误,当事企业对其社会责任的漠然令人气愤。

毒胶囊事件不仅使被曝光的9家企业名誉扫地,整个中国医药行业也面临一场公关危机,声誉和形象受到重创。

在惨痛的教训面前,药企有必要检讨和反思,那种长期存在的,以明星代言加广告狂轰滥炸拉动销售、重销售轻技术研发、重单向宣传轻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经营模式。

一个真正的品牌一定是内外兼修、知行合一、坚守企业社会责任、重视与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沟通,仅仅靠明星代言和广告以及自我标榜无法打造持久的品牌。

5

毒胶囊横行,源于企业集体道德失守和监管失范。

从报道中来看,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品胶囊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为了逃避监管部门的追究和打击,原料供应企业明知道自己是用工业废料生产“工业明胶”,却强迫胶囊生产企业同自己签订“食用明胶”供货合同以推脱责任,而胶囊生产企业为了图便宜居然毫无异议;更为不可思议的是药品生产企业,明知道这种工业明胶生产的胶囊,危及患者身体健康,竟然也无所顾忌地投入药品生产使用。

明胶厂、胶囊厂、药厂,对“有毒胶囊”的来龙去脉都心知肚明,却集体失守了企业的责任底线,心照不宣地开展合作,这也暴露出监管的死角和盲区。

比如用废旧皮鞋熬制工业明胶,相关的当地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是否都尽到了管理职责?

比如铬超标的空心胶囊已经流入了修正药业这样的大企业,当地的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又都是如何做的事前监督与检查?

何至于相关管理与监督、检测部门的专业设备还不如记者的采访有效?

媒体曝光问题药品,何尝不是在曝光行业问题监管。

5

毒胶囊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管理问题,而是道德问题,是部分医药企业和胶囊生产企业串通一气,为追逐利益罔顾消费者人身安全,丧失道德底线的丑闻。

如果说,工业原料堂而皇之地进入药企成为治病救命的药品令人震惊,那么,从毒胶囊曝光到现在当事药企应对公关危机的态度则更令人失望。

从毒胶囊事件不难看出,只要企业没有社会责任,那就好比企业商人没有流着道德的血液。

可是包括修正药业在内的许多大型制药企业出现的毒胶囊,不仅仅使企业陷入信任危机,更是在道德上给予谴责。

试想一下,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和缺乏道德的企业怎么能够把老百姓的生命健康问题放在一定的位置上?

也许今天是铬超标,明天也可能公开造假药,制毒品!

反正只要有经济利益,一切皆有可能。

四.运用管理学方法破解毒胶囊事件

低质量药品拥有广阔市场,制药企业为降低成本铤而走险,药监部门没有动力打击制售假药行为要改变这样的局面,就要依据社会管理理念完善药品监管的顶层设计,全面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近段时间以来,“毒胶囊”已经从一起普通的药品安全事件,升级为全社会对制药产业和监管机构的信任危机。

各界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相关标准缺陷、监管人员不作为、企业道德水平低下等表面现象,所提出的政策建议也无外乎完善标准、严格监管和加强自律等内容。

应当说,这些思考具有启发性,但仍有一些问题悬而未决,如为什么众多制药企业为降低成本而甘愿冒着制售假药的风险?

为什么制药行业的“潜规则”能长期规避有关部门的监管?

当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是社会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其中食品药品安全已成为“四大公共安全”之首。

可见,在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的背景下,我国药品安全已超出政府监管范畴,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4.1药品为何“不安全”

中国的药品安全问题,不仅仅牵涉法律、技术和道德,更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基础。

6

一.是社会结构失调。

国际经验表明,当一国恩格尔系数处于50%以上时,消费结构为生存型,人们主要关注药品的数量安全,政府也将医药产业作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福利事业牢牢控制,药品安全事件不易发生。

当系数在40%至50%之间时,消费结构从生存型转向发展型,政府监管体制改革滞后于医药产业的高速扩张,药品安全事件呈高发态势。

而当系数低于40%时,消费结构趋于稳定,监管体制机制趋于完善,人们对药品安全有效性的要求更迫切,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亦趋于平缓。

当前,我国许多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恩格尔系数在50%左右,但尚未高度重视药品质量安全,客观上给低质量药品提供了生存空间。

现实中,我国药品市场形成“三分天下”格局:

价格高昂的进口药、“原研药”和新特药占据了大城市和三甲医院60%~65%的市场份额;中小城市市场以国内品牌仿制药为主;一些价格低廉的普药则被挤到农村。

在已经检测出胶囊重金属铬超标的各类药品中,低价常用药占了大多数。

可以说,低端市场的广泛存在诱发企业机会主义行为,药品安全问题也就陷入“防不胜防”的境地。

二.是社会行为失范。

经济学理论认为,需求决定供给。

假如没有下游药厂的需求,也就不会有上游企业制售“毒胶囊”的行为,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

许多人不理解:

作为暴利行业的代名词,为什么药厂会为了节省一点成本而从事违法行为?

事实上,中国的药业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由于药品价格与民生息息相关,物价部门试图通过三番五次的“降价令”平抑药价,但这一政策并不符合我国医药产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低”的格局。

现实中,过度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使制药企业价格杀跌愈演愈烈,许多企业面临“卖大针剂不如卖矿泉水赚钱”的尴尬境地,不得不通过大量申报改剂药以规避“降价令”,廉价经典普药则纷纷消失。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制药企业为降

7

低生产成本、求得生存而违法违规,带来不容忽视的药品安全隐患,曾经发生的“欣弗”、“甲氨蝶呤”等药害事故都是明证,此番“毒胶囊”也是如此。

换言之,药品价格的非市场化下降并没有实现预期目标,其最终损害的还是患者的根本利益。

过度竞争带来的生存压力,成为药品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重要诱因,产业素质不高和产业结构不合理成为我国药品安全基础薄弱的最大制约因素。

7

三.是社会监管失灵。

从法理上说,生产经营“毒胶囊”属于制售假药行为。

应当承认,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以来,在“全国药监是一家”的口号下,各地药监部门通力合作,制售假药行为在我国一度得到有效遏制。

然而,2008年调整药监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后,业内不少人士有一个共同的感觉:

我国假药问题开始反弹,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例如去年底曝光的东北3000多家正规药店出售假药事件,各地屡禁不止的通过互联网销售假药行为,以及刚刚发生的不法分子为谋取暴利让亲生儿子试服假药的个案。

制售假药具有跨地域特征,在“毒胶囊”事件中,工业明胶来自河北和江西,胶囊生产地在浙江,成品则销往吉林、四川、青海等地药厂。

要打击这类具有流动性和隐秘性的违法行为,必须由各地药监部门共同调查和联合执法,而这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成本。

令人遗憾的是,调整省以下垂直管理恰恰使这种跨地区的合作成为不可能,因为在人事权和财权都属地管理的制度安排下,打击制售假药成为“公地悲剧”(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理性的地方政府会产生成本外溢的机会主义心理:

只要制售假药不给本行政区域带来直接的风险,便可听之任之。

在欠发达地区,这种情况表现得尤为明显,且不论跨省的打击假药合作,即便是跨市县的合作都很鲜见。

国家药监局也不得不于2009年成立“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以应对严峻的现实。

8

总之,不合理的消费结构,使低质量药品拥有广阔市场;不科学的定价机制,使制药企业为降低成本铤而走险;不顺畅的监管体制,使药监部门没有动力打击制售假药行为。

4.2用社会管理为药品构筑安全屏障

要改变这一局面,我们不能仅做小修小补,而要依据社会管理理念完善药品监管的顶层设计,全面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8

一.要形成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把“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延伸到药品安全工作中,让企业更负责,媒体更客观,专家更准确,政府更有力。

一是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药品安全“共治共享”理念,让药品生产经营者意识到自己同时也是药品消费者,不安全药品最终将损害每个人利益。

二是中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规章,规范实践中出现的新型监管手段,如约谈、“区域限入”、药品安全信息网络发布等,从而指导地方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三是地方各级政府依托现行体制,形成“勤协调、快补位、有兜底”的监管工作机制。

可考虑将“药品安全控制指标体系”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根据“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为主,经营、使用环节为辅”的原则,将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安排落到实处。

二.要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

药品安全的重心和薄弱环节在基层。

要确保城乡社区药品安全“网底”不破,必须强化基层药品安全管理和服务力度,将政府在药监、卫生等方面的职能下沉到街道和乡镇,探索建立基层药品安全管理和服务综合平台。

首先要教育重点人群,号召并引导慢性病患者选购正规渠道的药品。

其次是关注特殊群体,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和流动人口的药品安全,加大各类医疗保障的药品报销力度。

再次是整治关键区域,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是药品违法犯罪易发多发地带,必须充分调动监管执法资源,严格规范这些地区私人诊所、单体药店的行为。

9

三.要运用柔性政策手段。

社会管理的特征之一是综合运用经济、宣教等多种政策手段。

一方面可考虑加强对药品从业者的教育培训。

将质量法律法规和药品安全事故案例作为主要内容,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牢记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

对于质量检验人员,则重点培训检验知识和操作技能,从而增强其药品质量安全意识。

另一方面不妨将药品安全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目标有机结合。

2009年“新医改”实施以来,诸多改革举措彰显出政府加强医药产业政策的端倪,卫生、工信、商务部门分别在注册、生产、流通环节承担起基本药物的管理职能。

接下来应推动医药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政府倾斜支持区域性大药厂,通过对注册资金、主要负责人资质、产量和拥有新药批准文号的限制淘汰中小药品生产企业,优化中国制药产业结构,从根本上改善我国药品安全的薄弱基础。

五.对“毒胶囊”事件的思考

5.1从毒胶囊事件曝露的问题:

胶囊市场供需关系:

本来,空心胶囊市场供大于求,在原料成本的巨大差别下,一些不良企业,为暴利铤而走险。

于是便有了造劣、卖劣的专业链条出现。

9

相关法令法规不健全,执行力度较差:

与造劣、卖劣的专业链条对应的是法律法规的弱化。

空心胶囊以前是按药包材管理,近年才划归辅料管理,在《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对药包材的监管要求比较明确,而对辅料的要求相对较弱。

在2010年版 《中国药典》中,有关方面完善了对胶囊用明胶的详细规定,并制订了一些新的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版标准中对于“明胶空心胶囊”有七大详细要求。

而此次事件却表明了《中国药典》对“明胶空心胶囊”规定的苍白与无力。

监管模式存在问题,多部门交叉无法明确责任:

监管流于形式、以“罚”代管也是积习已久,“无利不跑”、“脚软难跑”等现象长期存在。

“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容易造成监管真空,从而带来责任认定模糊、相互推责等问题。

正如胶囊事件中,胶囊本身不是药,生产胶囊的企业可能是质监部门在管,而胶囊最终会被用作药品的包装,药品又由药监部门管。

将社会事务拆解成了不同的环节,交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多头管理的方式必然容易产生职责不清的问题,监管难以无缝对接。

再加上政府协调不力,才会导致此类事件频发。

如果不改变目前的监管模式,即便此次的监管部门受到了处罚,依旧不能从源头解决问题。

10

4、公关利益复杂,利益共同体的攻守联盟战略“漂白”问题根源:

“毒胶囊”事件曝光后,接二连三出现一系列怪象,比如药监部门不承认媒体送检的检测结果,涉案工厂放火烧毁有关资料,嫌疑药厂不承认不道歉,分管县长表态只谈功绩不言过。

 树倒猢狲散,没有人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甚至企图毁灭证据撇清关系。

问题明摆着,就是有人不到黄河不死心,时间可以换空间,时间也可以混淆黑白,因为背后看不见的手,是一支“牵手观音”之手,能量大着!

等待利益共同体的攻守同盟,是中国熟人社会的特色!

“毒胶囊”简单问题被复杂化,表明我们的监管体系,我们的执法部门以及企业之间,都在和一个看不见看得见的“利益”,结成了共同体,一旦危机来临,他们会做出应激反应,从各个环节,各个层面,不是找出问题的根源和根本解决的办法,而是将自己的利益共同体保护的更加密实,更加安全而已。

10

意图息事宁人的荒谬专家论调:

在一起公共事件中,当政府缺位、责任方封闭、媒体无力时,面对一堵堵“隔离墙”,公众往往倚重于专家的独立建言与释疑解惑。

但在“毒胶囊事件”中,“专家”的表现乏善可陈。

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呼吁大家“要冷静,不必恐慌”,一日数粒铬超标胶囊无碍的言论,被网友讽为“故作天真”。

这与3年前北大教授孙东东“上访户多有精神病”的言论如出一辙。

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吃少量铬安不安全的问题,而是一个本来就不该使用工业明胶毒胶囊的原则性问题。

科学姿态丢掉,公言身份也尽失,混淆是非的言论引来舆论汹涌。

即使事件曝光,惩戒软弱无力甚至不了了之:

很多国家对于食品安药品的监管都非常严格,比如日本,政府的严厉监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如果政府自身环节出了问题当事人一定被开除,有刑事责任还要负刑事责任;此外,涉事企业也会被罚得倾家荡产。

在这种监管惩处体制下,犯错误的代价非常高,因此对于企业与政府人员都有很强的威慑力。

反观中国,制假、渎职的成本却非常低。

出事之后,大官被免职,隔一段时间又可以复职,一般官员若被党纪政纪处分,对其生活也没有影响。

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相关部门官员尽管有的引咎辞职、有的辞职或被免职、有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却并无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改变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就要从政府自身做起,加强问责制。

对于官员,该开除公职的要开除公职,该判刑的要判刑。

5.2药品监管机制亟待改革:

第一.监管部门权力的制约(分权制衡)与责任的明确:

众所周知,中国的政治安排是行政权一权独大的格局,而监管者行使的权力就是一种行政权,这种行政权几乎可以为所欲为。

尽管中国也有人大(立法机关)和法院(司法机关),但由于没有确立分权制衡的制度安排,立法和司法机关无法构成对行政机关的有效制约。

相反,行政机关经常凌驾于立法和司法机关之上。

由于立法机关本身就是由许多行政官员组成的,司法机关又没有完全独立的地位,它们受制于行政机关注定不可避免。

麦迪逊说,尽管人民是制约所有权力的最终力量,但人们有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不可能天天去看着掌权者,因此必需有适当的制度安排来限制权力,而这主要是分权制衡,包括横向的三权分立(让不同的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和纵向的联邦主义(让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相互制约)。

这一原理的基本逻辑在于,以权力制约权力,或者用麦迪逊的话说,“用野心来对抗野心”。

如果我们承认监管者会有野心的话,那么必须让其他同样有野心的人来制约他们。

在很大程度上讲,监管部门即使规则的制订者又是规则的执行者,监管者基本游离于司法之外,偶尔身陷囹圄的几个

11

监管者不过是九牛一毛。

由此看来,立法、执行(监管部门)、司法机构的分权制衡对有效的监管制度来说尤为重要。

改变多头管理,向相对集中统一的方向发展。

由于食品的产业链太长,我国的地域范围大,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不可能也不必要将食品安全的监管统一在一二个部门。

应该重点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