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人居环境美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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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人居环境美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城乡人居环境美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9年1月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根据《XX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意见》、《XX县2019年“文明城市创建(美丽县城建设)攻坚战”——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XX县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暨城市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XX县县城容貌标准》等文件精神与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镇(街道)为实施主体,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着力完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到2019年底,基本消灭县城城中村,完成老旧小区环境整治、集镇改造提升;到2020年,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21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2、工作举措
(一)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2019年12月底前出台《XX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修订),规范规划建设行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33个历史建筑图则的编制,加强历史建筑文化的保护;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
(二)加强城市“四治三改二增一拆”。
即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增加绿化面积、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2019年7月底前完成全县广告整治任务;7月底前完成省级20个、市级118个、县级371个“四边三化”点位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县城临街擅自破墙开店、开窗、开门等整治工作;新增城市道路长度10km,新增停车位500个。
2019年7月底前完成白X可、城北、天X寺社区三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12月底前完成984户县城中心城区农房征迁;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新增城市绿地20公顷,新建城市绿道5公里,启动2个邻里中心建设。
2019年全年拆违总量列全市前三。
责任单位:
县三改一拆办、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XX街道
(三)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官X堂、齐X家、石X泉、场X前和大曲5个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部51个具体项目。
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市整治办及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的“1+4”长效管理机制,对小城镇风貌管控、环境卫生管理、序化管理、强弱电管线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管理,完善市政、园林、环卫长效管理制度,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建立巡查通报机制和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每月对11个小城镇进行月度巡查打分并进行通报,下发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
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各镇(街道)
(四)加强农村“四改一清一亮”。
即改路、改桥、改房、改厕,清洁家园,农村公路亮化。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公路等级提升34公里;2019年9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桥、桥梁护栏安全排查工作,并制定改造计划;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房解危及救助38户;2019年12月底前对旱厕和露天粪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和监管不到位现象、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不规范现象全面清零;对河塘道路脏、房屋院落乱、田园景观差和有碍观瞻点开展全面整治;2019年12月底前全面推进农村公路急需路段18公里路灯建设。
责任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五)推进示范带动效应。
2019年全面开展“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庭院、美丽厂区”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带动效应;完成秦X街道永X村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沈X镇董X村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
完成创建省级、市级精品道路各一条,完成创建一个桥下空间利用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县总工会、县工商联、XX街道、XX桥街道、XX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城乡人居环境美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县城乡人居环境美化提升专项行动。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住建局牵头督促协调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
切实发挥好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及各责任单位的指导、协调、督查职能,各单位要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合力攻坚。
围绕城乡人居环境美化提升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时间节点狠抓落实。
各责任单位应主动联系对接各任务实施主体,做好指导督促协调工作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实施主体应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度及难点问题,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
(三)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分类”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宣传教育活动,将城乡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理念深入广大群众,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督办制度、部门联动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各责任主体要层层落实城乡人居环境美化提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责任主体应及时报送工作推进相关信息、资料。
领导小组将成立专班开展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或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提请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并将结果纳入相关考核。
附件:
1.XX县城乡人居环境美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2.《城乡人居环境美化提升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3.涉及各镇(街道)共性任务目标分解表
附件1
XX县城乡人居环境美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
县政协副主席、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员:
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水利局副书记、副局长
县小城镇综合整治办常务副主任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县三改一拆办副主任
县妇联党组成员
县总工会副主席
县工商联副主席
附件2
《城乡人居环境美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举措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具体工作细化
1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2019年9月底前出台《XX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修订)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1.7月继续征求意见;
2.8月-10月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11月-12月上报县政府批准施行。
2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1.2019年第3季度:
基本完成编制单位及经费的确认;
2.2019年第4季度:
招标确定编制单位;
3.2020年第1季度:
启动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调研;
4.2020年第2季度:
形成初步思路并对接;
5.2020年第3季度:
形成初稿并征求意见;
6.2020年第4季度:
完成规划专家评审,基本完成编制工作,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3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33个历史建筑图则的编制
县住建局
1.9月底完成调研;
2.11月底完成编制。
4
加强城市“四治三改二增一拆”
2019年7月底前完成全县广告整治任务
县综合执法局
截止2019年6月底,全县已完成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共拆除户外广告设施2374处。
5
完成省级20个、市级118个、县级371个“四边三化”点位整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7月底前完成整治。
6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城临街擅自破墙开店、开窗、开门等整治工作
XX街道、县综合执法局
1.8月底前完成建X路、X富路、城X菜场周边整治;
2.9月底前完成XX西路整治;
3.10月底前完成城X西路整治;
4.11月底前完成百X南路整治;
5.12月底前完成县城临街整治。
7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新增城市道路长度10km
县住建局
1.7月底前完成5公里;
2.8月底前完成8公里;
3.12月底前完成。
8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新增停车位500个
县综合执法局
6月份完成水X弄南侧到底停车场、实X小学(东校区)南侧停车场等11个停车场建设,新增停车位共计556个。
9
2019年7月底前完成百X、城X、天X寺社区三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XX街道
1.7月底基本完成地下管线、道路、立面、围墙等整治。
2.8月完成扫尾工作。
10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984户县城中心城区农房征迁
XX街道
1.7月已完成第一批第二批拆迁签协652户,已完成清障33户。
2.第三批已启动(涉及土地性质,计划户数会有变动),至10月底完成签协。
11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新增城市绿地20公顷,新建城市绿道5公里
XX街道、县住建局
1.7月主体建设;
2.8月完成扫尾工作。
12
2019年12月底前启动2个邻里中心建设
XX街道
1.7月完成方案;
2.12月开工建设。
13
2019年全年拆违总量列全市前三
县三改一拆办、县综合执法局
2019年全年拆违总量列全市前三。
14
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
2019年开展X堂、X家、X泉、场X前和大X曲5个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部51个具体项目
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1.7月底完成整治项目形象进度40%;
2.8月底完成整治项目形象进度50%;
3.9月底完成整治项目形象进度70%;
4.10月底全面完成51个整治项目。
15
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市整治办及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的“1+4”长效管理机制,对小城镇风貌管控、环境卫生管理、序化管理、强弱电管线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管理,完善市镇、园林、环卫长效管理制度,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各镇(街道)
详见涉及各镇(街道)共性任务目标分解表
16
建立巡查通报机制和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每月对11个小城镇进行月度巡查打分并制发通报,下发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
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1.每月制发月度巡查通报并下发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
2.每半年制发半年度小城镇管理绩效评价考核通报。
17
加强农村“四改一清一亮”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公路等级提升34公里。
县交通运输局
12月底前完成34公里。
18
2019年9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桥、桥梁护栏安全排查工作,并制定改造计划。
各镇(街道)
详见涉及各镇(街道)任务目标分解表
19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房解危及救助38户。
县住建局
1.三季度完成27户农村危房解危及救助;
2.四季度完成38户农村危房解危及救助。
20
2019年12月底前旱厕和露天粪坑全面清零。
县卫生健康局
截止7月15日,全县各镇(街道)基本实现露天粪坑、旱厕清零。
但在前期督查中发现个别地方存在露天粪坑、旱厕整治标准低,清除不彻底,环境卫生差。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局(爱卫办)将继续加强工作督查,采取督查通报和问题跟踪方式,督促各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
21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6个30吨以上终端设施的标准化运维和提升改造,实现终端环境、设施设备的双提升。
县住建局
1.6月底前完成2个;
2.9月底前完成总体工程量的80%;
3.10月底前全部完成。
22
2019年12月底前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不规范现象全面清零。
县综合执法局
一季度制定了垃圾运输\处置考核办法,每周开展一次督查,每月进行考核。
23
2019年12月底前对河塘道路脏、房屋院落乱、田园景观差和有碍观瞻点开展全面整治。
各镇(街道)
详见涉及各镇(街道)任务目标分解表
24
2019年12月底前全面推进农村公路急需路段18公里路灯建设。
县交通运输局
12月底完成公路亮化18公里。
25
推进示范带动效应
推进示范带动效应
2019年全面推行“优美庭院”创建工作。
创建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9个,创建县级“优美庭院”示范户2700户,各镇(街道)各级“优美庭院”示范户比例达到40%以上。
县妇联
1.创建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9个,一季度完成创建申报工作;二季度创建完成40%;三季度创建完成70%;四季度全面完成创建并验收通过。
2.每个镇(街道)创建完成300户,全县共计创建2700户。
一季度完成创建申报工作;二季度完成创建任务30%;三季度完成创建任务的70%;四季度完成创建任务。
3.各镇(街道)各级“优美庭院”示范户比例达到40%以上。
一季度完成创建摸底工作;二季度完成创建任务的30%;三季度完成创建任务的70%;四季度完成创建任务。
26
2019年全面推行“美丽厂区”创建工作。
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1.7月,重点完成对紧固件(含金属表面处理)、印染、服装、集成板、印刷、造纸、化工、千斤顶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美丽厂区”建设环境整治。
2.8-11月,完成其他行业企业的“美丽厂区”建设环境整治。
3.9月份,评选出20家县级垃圾分类示范企业。
4.11月份,申报2019年度星级美丽厂区创建名单。
5.12月份,完成2019年度星级美丽厂区验收评定。
27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X山街道永兴村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沈X镇X司村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
县住建局
1.8月底前完成沈X镇X司村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
2.11月底前完成秦X街道永X村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
28
2019年开展“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全面完成美丽县城建设攻坚战各项指标任务。
县住建局
每月统计工作进度,每季度进行考核评分。
29
2019年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12月底前完成2个“美丽乡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精品线1条。
县农业农村局
1.7月底前启动雪X港村、北X村项目建设;
2.9月底前启动北X村、青X寺村、永X社区、六X村项目建设;
3.12月底前完成雪X港村、北X村项目建设,建设美丽乡村精品线1条。
30
2019年创建1条省级精品道路。
XX街道
9月底前完成建设。
31
2019年创建1条市级精品道路。
X步镇
9月底前完成建设。
32
2019年创建1个桥下空间利用示范项目。
XXX街道
9月底前完成建设。
附件3
涉及各镇(街道)共性任务目标分解表
序号
工作举措
工作内容
工作计划
1
推进集镇环境综合整治
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市整治办及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的“1+4”长效管理机制,对小城镇风貌管控、环境卫生管理、序化管理、强弱电管线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管理,完善市镇、园林、环卫长效管理制度,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结合文明创建对原武原新区保留部分进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线乱拉、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养护等长效管理。
对大曲集镇8月份后进入长效管理。
2
1.每月开展1次的环境卫生片组长巡查。
对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大整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2.每日巡查区内市政道路、绿化园林的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3
实施长效管理,开展日常巡查督查,每日出动城管队员20名,保安13名,交管20名上街巡查,每日路面保洁员180人。
4
1.8月底完成雨污管网改造和绿化节点提升;
2.9月底完成人行道改造和路面修复;
3.10月中旬完成立面整治、强弱电线路整理。
根据每月市级、县级问题清单整改,确保每月考核分数县级不低于95分,市级不低于平均分。
5
1.8月底前,对常态化管理制度完成调研和草稿;
2.9月底前,探索和初步建立对长效管理机制的有关管理机制;
3.12月底前全面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6
落实市整治办制定的“1+4”长效管理机制,每月对市、县小城镇月度巡查通报和问题清单进行问题整改。
每月要求路段长对辖区内的“三面八乱”情况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
7
1.6月底前制定镇市容秩序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及细则(包括市政、园林、环卫等18项目管理细则及办法);
2.7月底前将小城镇问题巡查、报送、整改与四个平台工作机制相结合,周一镇长例会研讨小城镇问题整改情况,每周通报结果;
3.8月-12月:
形成长效管理制度,每月通报整治情况。
8
1.6月:
制定镇市容秩序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及细则(包括市政、园林、环卫等18项目管理细则及办法),完善外聘保安考核办法,加强督查整治;
2.7月:
将小城镇问题巡查、报送、整改与四个平台工作机制相结合,每周通报结果,及时反馈市系统问题;
3.8月-12月:
形成长效管理制度,每月通报整治情况。
9
1.每次市级小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巡查考核分数不低于平均分;
2.每次县级小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巡查考核分数不低于95分。
10
加强农村“四改一清一亮”
2019年9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桥、桥梁护栏安全排查工作,并制定改造计划
1.9月底前完成城区108座桥梁的安全排摸,同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桥梁设计整改方案并制订整改计划。
2.对三类农村桥梁每季开展一次排查,12月底前完成4座农村危桥改造。
11
1.8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桥、桥梁护栏调查工作;
2.9月底前完成改造计划制定。
12
1.8月底前完成全街道农村公路桥梁的排查工作;
2.9月底前完成改造计划。
13
1.8月底前完成排查50%;
2.9月底前完排查100%,并制定改造计划。
14
1.8月底前农村危桥、桥梁护栏安全排查工作完成80%;
2.9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桥、桥梁护栏安全排查工作,并制定改造计划。
15
目前已完成农村危桥,桥梁栏杆排查工作,并已向上报告,下一步将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关方案。
1.9月底前完成排查;
2.11月底前制定方案。
16
1.6月底前完成危桥及桥梁护栏排摸,需增设钢制护栏636米,护栏头109个;
2.7月底前启动1座及护栏施工;
3.8月底前完成桥梁护栏施工,对危桥及护栏进行再排查,并针对问题给出解决方案;
4.9月底前根据再排查解决方案现场整改;
5.10月底完成危桥(东X站桥)改造。
17
1.9月底前完成一桥一策整改方案;
2.11月底前结合下年度政府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制定改造计划。
18
1.9月底完成排查工作;
2.10月开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制定改造计划
19
加强农村“四改一清一亮”
2019年12月底前对河塘道路脏、房屋院落乱、田园景观差和有碍观瞻点开展全面整治
1.7月底之前完成对村的督查工作;
2.8月底之前完成督查销号工作;
3.9月底之前完成50%村的验收;
4.10月底之前完成80%村的验收;
5.11月底之前完成100%村的验收。
20
1.7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
2.9月底前完成全面整治,之后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21
每日出动河道保洁员40人,保洁船8只,12月底前完成河道整治。
22
1.7月底完成整治50%,完成验收30%;
2.8月底完成整治80%,完成验收60%;
3.9月底完成整治100%,完成验收100%。
23
1.7月底完成90%的整治内容;
2.8月底基本完成全部整治;
3.9月底完成整治提升。
24
对各村开展的整治情况进行每日通报,并由联村组组织实地验收,逐户销号。
1.7月底完成整治40%,完成验收30%;
2.8月底完成整治50%,完成验收40%;
3.9月底完成整治60%,完成验收50%;
4.10月底完成整治70%,完成验收60%;
5.11月底完成整治85%,验收75%;
6.12月底完成整治100%,验收100%
25
1.7月底前完成整治90%;
2.8月底前全面整治完成;
3.8月-12月进行整治成果巩固。
26
1.6月底前,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露天粪坑全面清零工作;
2.7月底前,完成A级景区村庄和一般村的农村环境全域秀美“四个整治”任务,并完成对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情况检查;
3.8月起进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监管阶段,努力巩固全域秀美成果;
4.9月底前,对各行政村开展随机抽查;
5.12月底前,再次对各村开展随机抽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考核。
27
1.7月底前完成初步整治;
2.8月底前进行“回头看”,对人居生态环境全面整改;
3.9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
4.10-12月开展生态环境“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