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基础知识》考点巩固《民法》最新版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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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基础知识》考点巩固《民法》最新版19
《综合基础知识》考点巩固《民法》(2020年最新版)
1、单选题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
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
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_____
A: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B: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C: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D:
丙书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自拍的生活照属于美术艺术作品,著作权人对创作出的作品享有各项权利。
甲已经在网站上传播了自己的照片属于行使发表权。
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一经行使即告消失。
甲已经行使完毕此项权利,故乙公司没有侵犯甲的发表权。
A应选。
因为乙公司已经出版发行因此复制是必须的过程,因此同时也侵犯了复制权。
因为以甲为题材拍摄,所以也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丙未经合法授权亦构成侵权。
2、判断题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错误
解析:
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多选题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
A: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
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
C: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
D: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
选项A、B错误。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
《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本题中明星丁的赠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
故选ABD。
4、多选题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
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_____
A: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
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中,杂志社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张某的肖像,所以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A的说法正确;另外,张某是未婚女子,却被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且受到熟人对她的纷纷议论,其名誉权也受到了侵害,B的说法正确。
至于隐私权,因为杂志社的行为并未对张某的隐私进行侵害,C的说法错误;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D的说法正确。
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5、多选题乙是A工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
A工厂决定由乙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
乙为此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由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
后来,由于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B工厂合作开发该项新技术。
甲带领几个辅助人员到B厂去研发。
开发完成以后,甲被调往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
A厂就该项新技术单独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发明人署名为乙。
因此,引起纠纷。
后查证,AB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并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
B: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和B工厂
C:
发明人应该是甲
D:
发明人应该是乙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
【答案】BC。
解析: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
两个人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但是,发明人、设计人还有表明他是该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即发明人、设计人享有署名权。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从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
本题当中,因为甲主要是为执行单位的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应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
同时,该发明创造应该是两个工厂合作产生的结果,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两个工厂共有。
本案中的甲是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乙只是负责联络和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所以,能够享有署名权的是发明人甲而不是乙。
因此,B、C项正确。
6、单选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下列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_____
A:
上级机关的决定
B:
不可抗力
C:
第三人侵权
D:
第三人违约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7、单选题依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民事责任,正确的选项是_____
A:
由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
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C:
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
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8、单选题甲将自行车没有上锁就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丢失,代为上锁。
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_____。
A:
无因管理
B:
不当得利
C:
共同侵权
D:
违法行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造成损失,从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
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
本案中乙为了防止甲的自行车被盗,代为上锁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9、多选题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
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
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
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
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_____
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所以应当选A。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所以应当选C。
《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的是补充性责任。
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来承担。
D选项错误。
10、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_____。
A:
法院的判决书
B: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
建筑施工图纸
D:
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A
【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
11、单选题在我国,自然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_____
A:
25年
B:
30年
C:
50年
D:
终生及死后50年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D
【解析】《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故本题选D。
12、单选题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
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ACD都不对。
13、单选题张某和李某分别出资3000元和6000元开设发廊,后因经营不善欠债15000元,张和李对该项债务应当承担_____。
A:
无限连带责任
B:
有限按份责任
C:
无限责任
D:
按份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A正确。
注意,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