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零售业市场准入与发展我国零售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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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零售业市场准入与发展我国零售业

外资零售业市场准入与发展我国零售业的对策

摘要:

零售业是指通过买卖形式将工农业生产者生产的产品直接售给居民作为生活消费用或售给社会集团供公共消费用的商品销售行业。

从行业的生产要素来看,零售行业是典型的劳动力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

而且,随着零售业发展水平的提高,行业生产要素逐渐由典型的劳动密集向典型的资金密集转移。

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如何发挥其经济作用,解决其存在问题,促进我国零售业的发展,是亟需解决的课题。

关键词:

外资零售业外资进入对策

一我国零售业的现状分析

零售作为一个行业真正地兴起,得益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零售只是作为国家计划、指令的一种存在需要,并没有发挥其真正作为一个市场主体的优势和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商品经济开始成为我国经济力量的主导因素,零售业作为一个被国家认可、并具有盈利性质的行业逐渐发展起来。

对我国零售业当前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入手,包括对我国本土零售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以及对外资零售业在我国的发展进行分析。

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历程。

零售作为商品从流通领域进入到消费领域的最后一道环节,有其自身的内涵、特点和功能。

根据我国2001年8月推出的《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零售业态是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而形成的不同的经营形态。

业态的分类主要依据零售业的选址、规模、目标顾客、商品结构、店堂设施、经营方式、服务功能等确定。

目前,我国零售业的主要业态有百货店、超级市场、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仓储式商场、专业店、专卖店、购物中心等[i]。

中国零售业的发展,如果以业态的发展为标志,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前以国有大型百货业态为主体的单一业态阶段;1992年尤其是1996年以来以连锁超市为主体的多业态并存的阶段。

连锁经营飞速发展

2002年公布的《中国零售业白皮书》对各种业态在中国的未来发展作了全面的预测:

未来5-10年,中国零售市场中15%的市场份额将由中小超市占领,大卖场的市场份额约为10%,百货店将占10%的份额,其它各种零售业态单体可能不会超过10%以上的市场份额。

如此,5年内我国新兴零售业态将保持35%左右的年增长速度,新兴零售业态的这一增长速度将远远高于我国 GDP的增长速度,也将远远高于零售业的平均增长速度。

  

   连锁对于百货业态的重要意义,在于从根本上改变了零售业“坐商”的传统盈利模式。

2002年世界500强中所有的零售企业都是以连锁经营为基本发展模式的,零售业的根本出路就是连锁,这是有零售业的行业特点决定的,只有通过连锁才能达到企业扩展,实现规模经济。

近年来,我国零售业也顺应国际潮流,引入连锁经营,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1年9月末,我国拥有两个以上门店的连锁企业为1146个,从业人数万人。

如果按照10个门店以上才可称为连锁企业的国际惯例,截至2001年9月末,我国共有连锁企业519家,从业人数55万人。

在这1146家连锁企业中,许多企业采取了多业态发展策略,即以超市经营为主的企业正在向大、小两极延伸,大力发展大型综合超市和专业店。

其中超级市场346家,专业店306家,两者所占比重合计近60%,超级市场和专业店已成为我国连锁经营的主力业态。

 

   入世一年来,中国零售连锁业面对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经营规模和实力显著提高,销售额排名靠前的连锁零售企业大多经营稳健,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已经成为中国零售市场的龙头企业。

具体分析,中国零售连锁业发展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连锁经营持续高速扩张,在零售业和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2003 年3月20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了2002年百强企业的相关情况。

2002年连锁百强总计实现销售额2465亿元,比上年的1620亿元增长52%。

门店总数达到16986个,比上年的13117个增长29%。

营业总面积达1334万平方米,比上年的836万平方米增长59%。

员工人数万人,比上年的 万人增长了24%。

自20世纪90营在开拓市场、扩大销售、促进产销结合、规范流通秩序、满足消费需求、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五”时期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全国连锁经营“十五”发展规划,到“十五”末期,全国连锁企业门店数将达到10万个,销售额达到7000亿元,年均递增约35%,占全社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零售总额的比重将达到20%左右。

连锁经营的加快发展,对于改善我国的商品流通结构,进一步提高流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收购兼并已经成为连锁企业规模扩张的重要方式

为尽快具备与外资企业竞争的规模优势,连锁零售龙头企业尤其是连锁类上市公司,纷纷实施资本运作,进行跨地区兼并重组,逐步由原来的区域性公司转变为全国性公司。

比较大的购并案例,一是国内连锁龙头企业联华超市于2002年7月4日,以亿元人民币现金溢价增资浙江第一大超市公司华商集团,从而成为杭州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占总股本的50%)。

二是香港华润创业于2002年9月27日出资亿元人民币收购江苏第一大零售企业苏果超市有限公司%股权和管理决策权,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国连锁业的竞争格局。

2003年4月,我国目前最大的零售业并购案例发生在上海。

上海市政府拟将上海物资(集团)总公司、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合并创建一家销售额超过700亿元的大型零售集团——百联集团,以迎接日益逼近的外资零售巨头带来的挑战。

四大集团的合并,涉及50多家企业,其中包括5家上市公司、多家中外合资公司,具体操作难度很大。

外资商业在连锁经营中的地位日益增强

统计数字显示,到2002年底,美国沃尔玛在我国已开设了26家店,其中2002年开店7 家。

2003年沃尔玛将新开9家店,并计划3年内在中国开店超过50家。

2002年,法国家乐福在长沙、昆明、成都等地相继开店,并与昆百大、津劝业两家上市公司合资经营多家大型超市。

该公司计划2003年起每年在中国开10家门店。

德国麦德龙在中国开设了15家店,2003年计划开店8家,5年内在中国开店40家。

荷兰万客隆目前在广州、北京已开店5 家,计划2010年前在中国开店30家。

日本7-11便利店目前在广东省开店60家,2002年获准在广州开店300家,未来5年内计划在北京开店500家。

在争开大型综合超市的同时,步伐较快的外资零售商已在拓展折扣店、便利店等新业态模式,以进一步扩张在中国业务。

二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发展的历程、特点及现状

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发展的历程

1992年7月以前,我国禁止外商在中国开办独资或合资的零售、批发业。

但1983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和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均明确规定,外商投资的生产企业可在中国大陆销售部分产品。

因此,部分外资生产商依照批准的销售比例,自行或委托中国的商业机构代销在中国销售本企业产品,主要以地区授权开办新店、在百货商店设立专柜和厂家开办直营店的方式来进行,因此这一阶段可称为专卖店阶段。

1992年7月,国务院批准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六个城市和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五个经济特区各试办一至两个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项目由地方政府报国务院审批,企业经营范围为百货零售业务、进出口商品业务,不得经营商业批发业务和代理进出口业务,享有进出口的经营权,外汇自行平衡,进口商品限于在本企业零售的百货商品,年度进口总量不超过本企业当年零售总额的30%。

迄今为止,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零售企业有18家,加上一批由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审批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零售企业,目前投资建设和相继开业的合资、合作零售企业已超过200家。

1995年起,对外开放连锁经营形式,批准荷兰、日本两家外商在北京进行连锁商业试点。

2.1.1第一阶段:

外资零售在华发展的定点试验阶段(1992-1995年)

1992年7月,我国政府为了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由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商业零售领域利用外资问题的批复》的文件,批准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等6个城市和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为零售商业对外开放的首批试点城市,由此揭开了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的帷幕。

该阶段政府批准的外资零售企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来自国外的零售企业,另一类是来自港澳台的海外华人企业,这类零售企业也在当时被中国政府视为外资零售企业。

文件规定11个指定城市或经济特区可以试办1-2个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上海可以试办4个外商投资零售,因为包括了浦东发展区),而在其他禁止开办外商零售企业;外资零售商必须以合资或合作方式进行投资,独资的形式是被严格禁止的,而且在合资企业中,股份比例中方必须控股51%以上,企业不得经营批发业务,其进口商品比例也不得超过30%。

在1992年当年就有15家合资被国务院批准(见表1)。

    这一阶段,中国零售市场的开放仅仅只是一定区域、一定范围的有限开放,国家对于外资零售企业的市场准入以及政府审批程序方面都作了严格的规定。

所以许多外资零售出于对中国政府政策的不了解,对中国市场的陌生以及前景的不明了,徘徊于中国市场的大门之外。

2.1.2第二阶段:

外资零售在华发展的起步阶段(1995-1999年)

尽管1992年零售对外开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这仅仅是非常有限的成功。

15个外资零售企业均来自东南亚,与中国的地理距离、文化距离、心理距离都比较近。

地方政府不满足于这种严格的国家管制,相关的国内行业部门也抱怨首批选择与批准的15家外资零售企业浪费的政府的配额,因为中国真正需要的是来自北美与西欧的大型零售商。

于是在1995年,中国政府开始迈出了开放零售领域的第二大步,指定北京可以进行外资零售企业连锁经营的试点;而且允许外资零售企业有限的涉足批发领域。

但是这一阶段中国政府依然坚持外资零售必须以合资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而且中方必须持有大部分股份。

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之下,日本的伊藤洋华堂、荷兰的万客隆落户北京资料来源:

国内贸易部《中国国内贸易统计》;王洛林主编《中国外商投资报告》,中国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年。

2.1.3第三阶段:

外资零售在华规范发展阶段(1999-2001年)

1999年6月,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外商投资商业试点办法》,把零售业中外合资合作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省会、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中外合资合作连锁企业试点数量和范围,也都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扩大。

而且该办法对于向西部投资的零售企业给予了更大幅度的优惠政策。

但是仍然只允许外资以合资方式进入,只是对于外资持股比例有了一定的放宽,外资企业持股比例的上限为65%。

港澳台投资的零售企业依然视作外资对待,享受上述政策。

        在这一阶段,国家对地方越权审批的326家违规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其中153家转为内资、退出商业或注销,合并10家,163家边经营边整改。

在整改企业中,通过整改转为正式试点企业的92家,转为“通过”类的59家,未完成的12家,其中5家已公告属于“五不得”企业,既不享有进出口经营权,不得经营批发业务,不得再扩大经营范围和建设规模,不得开设分店和延长合营年限,不得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和原材料的减免税政策。

这一阶段,外资零售在中国的发展日趋规范化。

2.1.4第四阶段:

外资零售在华快速扩张阶段(2001-至今)

从2001年开始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国,根据入世协议,中国将在入世三年内全面开放国内零售市场,随着中国“入世”,政府已经承诺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并按照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有关条款来对待外商投资,这意味着中国原有的零售市场准入政策要做出重大调整。

很多跨国零售企业看到了他们在中国的发展前景,纷纷开始了中国的快速圈地与扩张运动,以抢占最有利的地理位置和在中国的最有利的布局。

尤其是2004年12月中国政府完全取消了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这将意味着外资零售商业将以更快的速度、更大的规模进军中国市场。

内资零售企业发展受保护的过渡期缩短了,内外资零售将在公平的市场环境展开全面竞争。

外资进入国内零售业市场特点:

从外商进入国内市场的时间看,主要集中在1997年后。

从目前看,外资进入国内零售业市场有以下三大主要特点:

2.2.1外商已在国内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

据统计,世界排名前五十名的零售业集团,目前大多已进入我国,并凭借着雄厚实力和市场战略,基本完成了对整个内地市场的战略布局,其中有的已进入快速扩张期。

从单店到连锁、从中方控股到外方控股、从零售到批发、从沿海到内地,外资零售业在中国的“地盘”不断扩大。

这体现在:

一是外商独资企业明显增加,市场份额扩大。

2005年新批准的外资商业企业中,独资项目605家,占60%左右。

外资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有所提高,销售规模总额1439亿元,占百强总销售规模的20%。

如果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境外上市、国外资金注入内资企业等销售总额2619亿元,占连锁百强总销售规模的37%。

二是外商专注主力业态。

外资企业主要集中在目前具有竞争优势的大卖场业态,以大卖场为主的10家外资企业店铺数为475家,占总店数的%,但实现销售额937亿元,占总销售额的23%。

三是保持平稳发展。

在前30名零售企业中,2005年外资企业销售额比上年增长23%,与2004年增幅相同;其它企业增长32%,较上年增长下降14个百分点;从门店增长情况看,2005年外资企业增长22%,较上年增速下降3个百分点,其它企业为26%,下降6个百分点,外资企业发展基本平稳。

四是优化战略布局。

2005年10家以大型超市为主要业态的外资企业共新增大型超市120家,以北京为中心,向东北、西北延伸;以广州、深圳为中心,向西南延伸;在中部,沿长江一线延伸。

2.2.2以最具成长性的业态为主导,多方位发展,经营范围不断扩大。

外资企业进入内地,以雄厚的资金投向那些最具有成长前景的零售业态,如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超大型购物中心,商品批发集散中心和标准化食品超市等,以便迅速抢滩夺取领地。

据商务部统计,外资大型综合超市已占我国同类企业数的23%以上。

外资企业经营商品的范围,也由少数类别扩展到家居、建材和家用电器类商品等多个市场领域。

2.2.3地域扩张呈现从南向北、从东向西的发展格局。

九十年代初期,外资批发零售企业进入内地,首先从南部城市开始。

其后,由于东部地区投资环境好、市场机会多、购买力强,逐步成为外资竞争的焦点。

近几年来,外资批发零售企业又开始以沿海为中心,“北伐”、“西进”,逐步向内地各大城市渗透。

如沃尔玛计划在中国内地20个城市开设60家店,销售额将达到180亿元。

2.2.4落地生根,积极推进企业本土化。

外商为了在中国内地“安家立业”和“生根开花”,近年来都在采购、人才、促销等环节的本土化上大作文章。

几乎所有的外资企业都积极发展与国内大型知名厂商的供销关系,加快实现销售商品的国产化。

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隆、万客隆、吉之岛等企业经营的国货已占总商品数的80%以上。

为了充分利用国内质优价廉的劳动力,尽快融入当地的消费社会,外资企业还以鲜明的企业文化、优厚的待遇与大量培训、晋升机会,来吸引所在地高学历人才和国企业务骨干加盟,实现员工的本土化。

许多外资企业,在打出外国品牌的同时,越来越“青睐”中国的民族文化,不少洋超市都不约而同地在促销创意中融入了更多的中国传统民族文化。

截至2011年3月2日

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发展的现状

统计资料显示,截止到1998年上半年末,北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零售商业企业万家,其中大中型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1086家。

国务院在北京市正式批准成立的有四家,即燕莎友谊商城、中贸联万客隆商业有限公司、新东安市场以及北京华糖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到1998年上半年末,全市已开业的大中型外资零售企业15家,经营范围涉及食品、服装、百货、家电等生活消费品的各个方面。

 截至2004年4月,全球零售200强已有%的企业进入中国,另外有12%的企业已经进入亚洲,为随时进入中国市场做准备。

知名的国际零售商,如沃尔玛、家乐福、欧尚、易初莲花、万客隆、麦德龙、7-11、百安居等均在中国零售市场占据重要的市场份额。

表3列举了截止2003年末,在华投资的外资零售企业数目及地理分布。

截止2003年末,在华投资的外资零售企业的区域密集程度。

在东部沿海地区的外资零售企业占在华外资零售企业总数的%,而在东部沿海地区广东、上海、北京的外资零售集中密度最高。

外资零售企业进入中国时,采用较多的是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场、便利店、折扣店、大型家居建材专业店等新型业态形式。

在外资零售企业的各业态销售收入构成中,大型综合超市所占比例最高,反映出该业态已经成为外资零售进军中国市场的主导业态模式。

      虽然外资零售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越来越快,但是目前外资零售企业的销售总额在全国零售市场中所占比重还很低。

近几年,外资零售企业销售额尽管增长很快,但对整个中国消费品市场的影响很小。

     因此我们不应该过于高估外资零售企业进入对本土零售商业的负面冲击,相反,外资零售的进入为我国零售业的发展提供示范作用。

沃尔玛的信息系统和结算系统;家乐福的仓库与卖场合一的商品统计系统;麦德龙的法人会员制,立体式仓储贩卖的速度化和效率化等,都为中国零售业提供了学习和借鉴的宝贵机会,有利于中国零售业管理方法和经营技术的创新,而且外资零售的进入促使中国市场的零售业态趋于多样化,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2.3.1资金雄厚,势头强劲

在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商资本金占了较大比重。

其中,零售企业外商资本金为亿元,占资本金合计的38%。

目前,进入我国的外资企业大多连续多年在世界销售排行榜中位于前列,利润持续增长,在资金方面有着强大优势。

外资零售业在中国迅猛发展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公司于1996年在中国开设第一家购物广场。

随着我国外商准入政策的放宽,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数量和设立方式等方面的限制,外资零售业在我国进入了加速扩张时期。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沃尔玛中国内地门店达到了100家。

  近年来,几乎控制了我国一线城市零售业的外资企业,开始不约而同地转战于国内的二三线城市。

沃尔玛中国区的领导人称,沃尔玛在中国的开店政策是不会改变的,会一家一家地开,但是开店的地址会有所改变,会在地区性城市开店。

如今,沃尔玛在全国89个城市开设了146家商店,这些店大部分开在二三线城市。

家乐福也表示今年要开28家分店,超过去年的22家,其中大部分也开在二三线城市。

不仅如此,外资零售业在投资我国传统百货、大卖场的同时,也开始涉足我国图书、药品和成品油等重要商品零售市场,并呈现出一种向上下游扩张的趋势。

随着扩张势头的强劲以及扩张规模和产业链的延伸,外资零售业给我国国内的零售业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取消对外资零售商在中国开设零售店的数量、股权和选址限制后,外资零售业网点的数量会快速增加。

2.3.2经营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

近年来在我国开业的外资零售企业不仅营业面积大,而且逐步形成连锁化、网络化经营,通过现代化的配送中心,实行统一定货,统一配送,以连锁化经营降低成本。

如荷兰中贸联万客隆商业有限公司,目前已在北京洋桥投入2.5亿元,建成一座万米商城。

该公司还在酒仙桥和大钟寺再分别投入2.5亿元,建成两座大型连锁商场。

华糖洋华堂也将在两三年内再建2号店和3号店,形成网络化经营。

外资企业对其下属各个分店实行统一标准化管理。

一方面表现为店外形象设计,另一方面表现在店面管理、商品配送以及餐饮业中的食品制作工艺等方面实行标准化。

2002年公布的《中国零售业白皮书》对各种业态在中国的未来发展作了全面的预测:

未来5-10年,中国零售市场中15%的市场份额将由中小超市占领,大卖场的市场份额约为10%,百货店将占10%的份额,其它各种零售业态单体可能不会超过10%以上的市场份额。

如此,5年内我国新兴零售业态将保持35%左右的年增长速度,新兴零售业态的这一增长速度将远远高于我国 GDP的增长速度,也将远远高于零售业的平均增长速度。

  

   连锁对于百货业态的重要意义,在于从根本上改变了零售业“坐商”的传统盈利模式。

2002年世界500强中所有的零售企业都是以连锁经营为基本发展模式的,零售业的根本出路就是连锁,这是有零售业的行业特点决定的,只有通过连锁才能达到企业扩展,实现规模经济。

近年来,我国零售业也顺应国际潮流,引入连锁经营,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1年9月末,我国拥有两个以上门店的连锁企业为1146个,从业人数万人。

如果按照10个门店以上才可称为连锁企业的国际惯例,截至2001年9月末,我国共有连锁企业519家,从业人数55万人。

在这1146家连锁企业中,许多企业采取了多业态发展策略,即以超市经营为主的企业正在向大、小两极延伸,大力发展大型综合超市和专业店。

其中超级市场346家,专业店306家,两者所占比重合计近60%,超级市场和专业店已成为我国连锁经营的主力业态。

 

   入世一年来,中国零售连锁业面对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经营规模和实力显著提高,销售额排名靠前的连锁零售企业大多经营稳健,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已经成为中国零售市场的龙头企业。

具体分析,中国零售连锁业发展呈现以下发展趋

2.3.3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企业管理,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

外资企业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手段对企业进行监控,管理人员随时了解商品的购进、销售情况以及收支状况,减少了不必要的损耗。

1998年上半年,大中型外资零售企业实现零售额16.86亿元,占北京市大中型零售企业的7%,但销售、管理、财务费用支出合计为2.48亿元,仅占北京市大中型零售企业费用支出的3%,说明费用控制状况明显好于内资企业。

1998年上半年,全市大中型零售企业中,外资企业人均创利为9300元,是内资企业的6.16倍,其资本收益率为9%,高于内资企业8个百分点。

2.3.4经营业态多样化

目前,北京市大中型外资零售企业虽然只有15家,但在经营业态上已表现出多种形式,各有特色。

如燕莎、百盛等开业较早的企业,属于比较传统的综合性大商场管理方式,楼下经营百货服装,楼上经营食品小吃。

从经营业态上讲,万客隆属于超大型连锁仓储式;新东安市场则是一家综合性现代化购物中心,包含2家百货公司,8家影院,100多家精品店兼营娱乐、餐饮、写字楼等业务,与国外经营模式更为接近。

而洋华堂则既是一个以超市方式经营的百货商场,又是一个以百货商场方式经营的大超市。

2.3.5平均营业面积明显高于内资企业

从营业面积看,北京市大中型零售企业中营业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共有64家,其中外资企业7家,占外资零售企业的47%;内资零售业有57家,仅占内资零售业的5%,低于外资企业42个百分点。

平均每个外资零售企业的营业面积为1.1万平方米,远远高于内资企业。

除以上15家已开业企业外,还有6家企业虽无外方投资,却引入外方经营模式对企业进行管理。

如:

北京华实仓储销售公司(即普尔斯玛特)采用美国家族管理模式对企业进行管理;世都百货则属先投资房地产业,然后以个人入股方式对大厦进行商业投资,其最大股东是香港一家房地产商,1000万元注册资本金中全部是个人资本金。

三中外零售业发展对比研究

我国当前的零售行业中,既有本土零售企业的中坚力量,也有外资零售的优秀榜样。

资本文化的不同,使得这两种在不同文化下产生出来的零售业的发展也各不相同。

每一种模式都有着优势和缺点,通过对中外零售行业的对比,我们能够发现外资零售的优势和自身发展的不足,以此来促进我国零售业的发展。

外资零售业的价格优势。

在价格上同一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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