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知识竞赛题库问答题16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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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知识竞赛题库问答题160

社会保障卡知识竞赛题库

四、简答题(160题)

1、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

社会保障卡,是指由国家统一规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2、社会保障卡的基本功能是什么?

答: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同时加载金融功能,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及银行借记卡业务。

3、社会保障卡的社保账户与金融账户是什么关系?

答:

从管理主体上来看,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应合作金融机构管理;从业务应用上来看,两者有联系,金融账户可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相关的缴费、待遇领取、医疗费用支付等。

4、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遗忘了怎么办?

答:

如果持卡人遗忘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须凭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5、社会保障卡被锁了,是怎么回事?

答:

参保人员在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时,须输入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密码连续输错6次,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将被锁定。

6、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与原医保卡有何区别?

答:

一是社会保障卡是采用国家标准的接触式CPU卡,满足跨统筹地区通读通用的要求,卡内信息更安全,而原医保卡大都由各地自行制定标准发行,往往采用存储记忆卡。

二是社会保障卡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原医保卡仅用于医疗保险业务领域。

三是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相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

7、什么情况需要更换社会保障卡?

答:

(一)社会保障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二)已不能在专用设备上读写;(三)个人的卡面关键信息发生变更(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和照片)。

8、如何申请换卡?

答:

持卡人凭旧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换领。

9、补换卡后又找到丢失的卡片,原卡还能用吗?

答:

不可以,做补换卡后原卡已作废

10、临时社会保障卡跟社会保障卡有什么区别?

答:

临时社会保障卡有效期为三个月,在领取临时社会保障卡使用期满后,需交回并办理注销手续,且临时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

11、社会保障卡内有几个应用环境?

答:

社会保障卡内有两个独立的应用环境,即社会保障系统环境(SSSE)和金融系统环境。

12、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

答:

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持卡人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正式挂失或通过12333咨询服务电话办理社保账户临时挂失手续;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金融账户的挂失按照相应合作金融机构规定办理。

13、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注销社会保障卡?

答:

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终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在办理终止业务手续时,一并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

除自助查询功能可以继续使用外,注销后的社会保障卡其他社会保障应用功能终止使用。

14、社会保障卡在使用过程中如何避免损坏?

答:

社会保障卡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刮擦、涂改、弯曲、重压、折叠或者剪切。

注意保持芯片触点的清洁,避免化学物质的沾污。

不能靠近高温、强磁场、强电场。

15、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方面有什么便利?

答: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的定点医院就医时,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不必自己先垫钱、后报销,解决了参保人报销周期长、垫付资金多的问题。

同时,规范了医院医保资金结算,参保单位也减轻了事务性负担,也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提高了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的工作效率,让参保人享受更贴心、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16、什么是12333?

答:

12333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一的公益服务号码,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专用号码,利用该号码可以开展人工和自动语音服务。

17、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在标准统一、功能兼容方面的优势,重点开发哪六项基本功能。

答:

(一)电子凭证功能;

(二)信息记录功能;(三)自助查询功能;(四)就医结算功能;(五)缴费和待遇领取功能;(六)金融支付功能。

18、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社会保障卡工程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

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支持社会保障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应用。

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和覆盖广泛的用卡终端环境,健全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

19、临时卡具有什么功能?

答:

临时卡除不支持即时扣款结算,不能在药店使用外,在医院的使用等同正式社会保障卡。

(只要拿着临时卡就医,该进统筹的进统筹,需要个人自付的须自备现金)

20、社会保障卡的应用目标是什么?

答:

(一)2017年开通102项人社领域应用目录,基本实现跨省用卡。

(二)2020年全面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21、《山东省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中的102项应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领域可以分为9类,这9类业务领域分别什么?

答:

(一)就业;

(二)社会保险公共业务;(三)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四)医疗保险待遇业务;(五)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六)失业保险待遇业务;(七)生育保险待遇业务;(八)人事人才;(九)劳动关系。

22、刑法对社会保障卡做了有哪些违法处罚规定?

答:

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提出两方面规定,一是对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规定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3、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有利于简化办事流程,使持卡人方便快捷地享受政府提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实现精确管理、标准化经办和个性化服务;有利于通过现代信息技术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信息消费,实现信息惠民。

24、商业银行在哪些情况下,须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核。

答:

商业银行新发行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者更换卡样时,须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核。

25、社会保障卡医保结算交易有几种模式?

答:

社会保障卡医保结算交易有联网交易模式、联网且支持临时脱网的交易模式、脱网交易模式三种可供选择的模式

26、什么是社会保障号码?

答:

社会保障号码是公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实现社会保险权益衔接的唯一标识,是公民拥有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标志。

社会保障号码要求全国唯一、终身不变、规则统一。

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社会保障号码采用公民身份证号码。

港澳台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的社会保障号码按照全国统一规则编制。

27、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功能具体指什么?

答:

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和跨地的医疗保险费即时结算。

28、卡片正面有哪些要素?

答:

卡片正面应包含以下要素:

国徽、卡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隐蔽磁条。

29、《社会保障卡规范》共分为几个部分?

答:

共分为七个部分。

分别是:

卡片样式;机电特性、逻辑接口与传输协议;文件系统和应用选择;安全机制;命令;应用数据结构和应用流程。

30、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帐户?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用于记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的部分及其利息。

它是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31、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企业的好处?

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使劳动者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生活能得到基本保证。

(二)养老保险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维护企业的稳定,促进企业减人增效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退管服务的社会化,退休人员将由"企业的人"变成"社会的人",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生产的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有利于合理引导职工消费。

32、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调到企业工作的工作年限与缴费年限如何衔接?

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可以作为缴费年限,自调入企业之月起实行个人缴纳基本保险费制度。

到达退休年龄时,职工个人缴费年限同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33、什么是社会保险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是指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之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转移规定比例的统筹基金。

34、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应停止为该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及时将该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档案托管部门。

不能转移的,应报告企业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由社保部门保留和管理。

35、什么是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工资基数指企业或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即为企业或个人应缴费金额。

36、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因而并非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者参加统筹之前的任何年限,也并非人人都有视同缴费年限。

37、什么是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

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指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退休费用的制度。

38、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原则是什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

39、什么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分别按工资总额及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为保障企业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筹集的专项基金。

4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是什么?

一是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提取。

二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是国家财政补贴。

企业缴费于税前提取也体现了国家补贴。

41、什么是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基金委托具有资格的市场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42、什么是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亦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即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43、什么是个人缴费基数中的“封顶”和“保底”?

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缴费下限(保底);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缴费基数,即缴费上限(封顶);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44、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制定政策,用人单位自主建立、市场化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管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具备相应经济负担能力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均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45、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都有哪些?

答:

(一)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二)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中的工勤人员;(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四)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五)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无军籍职工。

前款规定范围内的单位职工失业后,依法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4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什么职责?

答:

(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

(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

4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都有哪些?

答: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在劳动教养或判刑收监执行期间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8、除违法犯罪致伤致残的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以持失业登记证、住院证明、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住院医疗补助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对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70%的比例和下列规定发放住院医疗补助金中的下列规定主要指哪些?

答: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一个失业期内最高不超过本人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一个失业期内最高不超过本人3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一个失业期内最高不超过本人4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9、山东省出台的稳岗补贴政策都有哪些?

答:

《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7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3号)和《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55号)和《山东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25号)。

50、《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7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3号)中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补贴政策主要适用哪几类企业?

答:

(一)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

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4号)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炼油、轮胎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制定淘汰过剩产能方案并实施的企业。

(二)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企业。

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0〕46号)等相关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列入国家、省和市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计划并实施的企业。

(三)主辅分离企业。

指列入国家、省和市主辅分离计划、与主业脱钩或分离的企业。

(四)兼并重组企业。

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签署相关协议并生效的企业。

(五)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以上企业均为具体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

51、需要同时具备什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52、简要回答一下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

答:

(一)确定监测企业样本名单。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或统计部门专业人员,按照科学抽样原则,合理确定监测企业样本。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不分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都可纳入监测范围。

建立失业动态监测联络员制度,各监测企业确定一名联络员,按要求定期上报本单位就业岗位变化情况及原因类型等。

每年年底根据监测需求增加或调整监测企业样本,按照要求纳入失业动态监测系统。

(二)建立监测企业档案。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年12月至下年1月期间,登录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网站,为新增监测企业分配用户账号和密码,指导监测企业采集基本信息数据,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组织代码、企业性质、所属行业、主营业务、企业规模、从业人员、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建立监测企业基本信息和基础数据档案。

(三)监测企业数据上报。

监测企业每月底至下月初,登录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网站,及时填报建档期末就业人数,调查期末就业人数,本期新增就业人数、增加原因及对应人数明细,新减就业人数、减少类型及对应人数明细,新减就业人数、减少原因及对应人数明细,净增就业人数及原因,净减就业人数及类型、原因等,同时预测下月及下季度就业人员增减情况及类型原因信息数据等。

(四)审核汇总上报数据信息。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按规定时间审核监测企业填报的数据,汇总形成本级数据并逐级上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按规定时间审核汇总全省数据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数据审核主要包括监测企业户数核对、当期建档期就业人数与上期调查期就业人数核对、异常数据核对等,对波动大的数据、与之前趋势不符的数据、同其它区域情况有异的数据等实施重点审核及跟踪分析。

(五)编制监测企业分析报告。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对监测企业失业动态监测、预测数据进行定性及定量环比、同比分析,结合本地经济与就业形势,分析岗位增减变化原因,提出措施及建议,形成分析报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析全省失业动态监测预测情况,形成分析报告,报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直相关部门、单位。

对失业动态监测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变化数据,要及时与监测企业沟通查明原因,在报告中重点体现,必要时要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对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写出专题报告或综合报告。

53、简要回答失业预警的主要内容。

答:

(一)失业预警指标体系。

失业预警指标体系由宏观经济指标、失业动态监测指标和就业、失业、社会保险指标三大类构成,具体分为五部分数据:

一是宏观经济指标数据,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货物进出口总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用电量等。

二是失业动态监测企业数据,包括在岗人数、新增人数、新减人数、净增人数、净减人数和岗位流失率等。

三是企业用工备案数据,包括新签劳动合同人数、解除劳动合同人数、终止劳动合同人数和净增就业人数等。

四是人力资源市场数据,包括劳动力市场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和求人倍率等。

五是失业指标数据,包括城镇登记失业率或社会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长期失业人数及占比、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增减、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增减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季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和失业保险基金可支撑月数等。

(二)失业预测分析。

失业预测分析是对采集的失业预警指标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对当期就业失业状况作出判断。

运用预警模型等技术手段,对下期失业率和失业人数等指标实施预测分析,结合相关领域调查情况和会商结果,研判就业失业变化发展趋势。

在预警模型建立前,主要通过专家委员会对相关指标数据实施综合分析并进行预测。

(三)失业预警分级。

从宏观经济状况、就业失业状况、社会保险基金状况等方面综合研判确定社会对失业的可承受能力,确定相应的区域性失业警戒线,并根据相应的警戒线划分出不同的预警等级,即Ⅲ级预警(黄色)、Ⅱ级预警(橙色)、Ⅰ级预警(红色)。

54、简要回答Ⅲ级预警(黄色)失业调控应急相应政策措施都有哪些?

答:

(一)实施促进就业计划。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税务、财政和金融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从建设项目安排、产业转型发展、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制定更加积极的稳增长、促就业政策,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加强项目调度管理,促进符合开工条件的储备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加快在建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商务部门加大劳动力境外输出力度,促进劳动力到境外就业。

(二)落实稳定就业岗位政策。

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对各类企业的稳岗补贴比例统一提升到50%。

适当放宽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条件,缓解单位缴费压力。

(三)鼓励扶持自主创业。

财政部门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为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供保障。

工商部门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强市场监管,营造更加宽松的市场环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各市创业大学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引导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加大创业场地费用减免力度,吸纳更多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入驻,提供全过程创业服务。

(四)加强就业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相关政策。

对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或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5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及统筹层次是什么?

答:

职工医保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基本医疗保险以市地为统筹单位。

所有单位及其职工原则上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5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一般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8%,职工个人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5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何使用?

答:

个人帐户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个人账户基金只能在统筹地区使用。

58、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采用排除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59、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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