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考核内容及标准100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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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考核内容及标准100分
德州市2009年农机化工作考核标准
(一)综合科考核内容及标准(10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标准
考核单位
一
基本条件
10
1.领导重视程度高,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有相应的激励措施、办法。
(3分)
2.至少设1—2名业务素质好、写作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信息员,根据业务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保证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
(3分)
3.为信息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至少配备1台微机、1部数码相机及其他所需配套设备,并专机专用,确保信息及时、快捷报送。
(4分)
综合科
二
网站信息
70
1.向市农机化信息网报信息并被采用的1分/条,全年采用50条的得50分;不足50条的,在实际得分中扣减5分,扣完为止。
2.全年信息采用情况采取积分排名,被市农机化信息网采用1分/条;被省农机化信息网采用2分/条;被中国农机化信息网采用3分/条,每条信息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记录。
年终排名第一的在综合考评中加20分,依次递减2分,不足50分的不加分。
三
调研材料
20
向市农机化信息网报送调研报告并被采用的,4分/篇,被省农机化信息网采用的每篇记6分,每篇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记录,记满20分为止。
(二)计财科考核内容及标准(10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标准
考核单位
一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5
1、成立农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得3分,不成立者不得分;明确分管科室得1分,不明确者不得分;明确专人负责得1分,不明确者不得分。
2、严格执行两次公示制度得5分,未公示者不得分;公示时间不满规定天数,每少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3、报名办法和确定受益农户办法得到大多数农民的认可得5分。
每有一人向市农机办投诉者扣2分,扣完为止。
4、工作流程和“八不准四严禁”制度按规定上墙者得5分,缺前项扣3分,缺后项扣2分。
5、按规定及时报送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绩效考评报告得5分,迟报一项扣1分,逾期报者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计财科
二
项目资金争取使用情况
20
1、争取到省级以上项目(不含农机补贴),财政投资在100万元以下者得5分,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者得10分;争取到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含农机补贴)50万元以下者得5分,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者得10分。
2、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得5分,未经许可擅自调整工作计划者不得分。
3、全部按规定完成当年补贴资金计划者得10分,未完成者按比例扣减相应分数。
4、全部完成市办下达的补贴机具工作计划者得5分,玉米联合收获机每少完成一台扣1分,免耕播种机每少完成二台扣1分,扣完为止。
三
项目档案建设情况
30
1、农机补贴档案全面完整,存放规范,满分10分。
实施方案、购机合同、农户补贴申请表、补贴申请汇总表、补贴目录、工作总结、绩效考评报告等当年与农机补贴相关的重要文件资料都应整理存档。
档案不健全者,每缺少一大项扣2分;档案存放不规范者扣2分。
2、补贴机具应按规定悬挂标识牌或喷涂标识码,满分10分。
每发现一例未悬挂标识牌或喷涂标识码的扣5分。
3、按规定程序签订工作合同并进行供货,满分10分。
未通过网上签订工作合同而先进行供货者,每发现一例扣5分;未在规定时间将合同全部输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的扣5分。
计财科
四
农机监理财务管理情况
25
1、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得5分,未执行者不得分。
2、严格执行省财政厅与省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得5分,发现一例未执行者不得分。
3、全部使用山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得5分,发现一例未使用专用票据者不得分。
4、执行一人一机一票者得5分,发现一例未执行者不得分。
5会计报表要及时全面完整得5分。
季报每迟报一天扣1分,年报每迟报一天扣2分;如有缺表少项,每缺一表扣2分,每缺一项扣1分。
扣完为止。
(三)管理科考核内容及标准(15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分项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单位
一
玉米收获机械化
50
玉米收获
机械数量
全年完成或超额完成增长50%的得20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20分为止;
管理科
玉米机收
高于或达到当年全市平均水平的得2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玉米机收
现场演示会
召开现场演示会并有市办参加的得10分,没有市办参加的得5分,不召开的得0分。
二
农机跨区作业
40
跨区作业
出征仪式
举行仪式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跨区作业证管理
按照规定发放得10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组织
跨区作业
管理服务规范、效益较好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接机服务
设立服务站、开通服务电话并且作业秩序良好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三
农机化管理统计
30
农机化管理统计年报
按时完成的得15分,迟报一天扣3分,扣完15分为止;
管理科
农机化管理统计季报
按时完成的得9分,迟报一天扣3分,扣完9分为止;
春夏秋农机生产进度报
按时上报的得6分,迟报的视情况扣分。
四
农机服务组织建设
30
农机合作组织数量
全年新增2个及2个以上经注册的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社的得10分,新增1个得5分,否则不得分;
10万元以上
农机大户数量
全年新增数量达到或超过50%的得10分,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典型
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成效显著,经市办考核形成市及市以上典型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四)科教科投诉站考核内容及标准(10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标准
考核单位
一
县级农机校规范化建设
25
1、达到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记10分,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记8分,只有培训资格的记5分。
2、按省市要求和时间上报农机培训机构情况的记6分,否则酌情扣分。
3、组织管理制度及教学档案齐全各记2分,学员档案健全的记5分,培训记录和结业考试卷缺一项不得分,其他缺一项扣1分。
科教投诉站
二
培训管理
19
1、使用市办规定的《培训教材》,按照农业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和大纲进行培训的记4分,不培训不得分;每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
最多扣4分。
2、积极参加省市农机教师教练员培训,完成任务的记2分,否则不得分。
3、每期培训班的培训计划、情况表、总结等齐全记3分,缺一项扣1分。
最多扣3分。
4、以上报市办的《农机驾驶员培训审核》数量为准,凡完成年度计划的记10分,完不成任务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得分。
超额完成任务10%,增加1分。
5、驾驶员培训后不经市办审核整项不得分。
三
农机管理人员培训
10
1、每期培训班的培训计划、人员统计表、总结等齐全记4分,缺一项扣1分。
最多扣4分。
2、凡完成年度计划的记6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得分。
以报市办统计数为准。
科教投诉站
四
农机大户和劳动力转移培训
农机人员培训
24
1、每期培训班的培训计划、人员统计表、总结等齐全记4分,缺一项扣1分。
最多扣4分。
2、培养树立农机科技致富典型,有实际典型两个记6分,一个记3分,没有不计分。
3、积极参加市办组织的培训活动,完成任务的记4分,否则不计分。
4、联合收割机手培训完成任务的记5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得分。
玉米联合收割机手培训完不成任务直接扣2分。
联合收割机手办证率不得低于培训数的40%,否则不得分
5、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培训完成任务的记5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得分。
以培训计划、总结和图片资料为准。
五
农机投诉
10
1、县、乡农机投诉组织健全的记4分,缺一项扣2分,最多扣4分。
2、配合市农机办年处解农机投诉案件,处解率90%以上的记4分,每降低10%扣1分,最多扣4分。
3、按时上报农机投诉情况和报表记2分,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2分。
科教投诉站
六
科技宣传
材料报送
8
1、有组织的开展农机科技兴农下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进行宣传报道的,记4分,开展活动不认真、不具体、走形式酌情扣分。
以每次活动计划和总结为准。
2、省市按排的总结、报表等按时间、要求上报及时的记4分,拖拉延期酌情扣分。
七
其他
工作
4
对市办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完成出色,记4分,按工作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五)监理站考核内容及标准(15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标准
考核单位
一
安全生产
无重特大农机事故,事故率控制在0.8‰以下;如发生事故,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否则,取消评先资格。
监理站
二
执行
规章制度
20
认真执行农业部42、43、72号令及业务工作规范的记4分,否则酌情扣分;有独立业务大厅的记4分,否则不得分;站长室、内、外业务室齐全的记3分,缺一项扣1分;农机监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证件齐全、按规定程序执法的记4分,否则酌情扣分;驾驶员考试程序严格、规范的记5分,否则酌情扣分。
三
农机
“三率”
60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率达25%(含)以上的记20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持证率达到20%(含)以上的记20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率达到20%(含)以上的记20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四
信息宣传
10
每月向市站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材料3篇(含)以上的记6分,每减少一篇扣0.5分,扣完为止;被省级(含)以上报刊、网站每采用一篇记0.5分。
最高记10分。
五
《山东农机化》杂志征订
15
按照市站下达计划,完成任务的记13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按时交齐杂志款的记2分,不按时足额上缴的不记分。
监理站
六
档案管理
15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档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的记10分,否则酌情扣分;有独立的档案室并由专人管理的记5分,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七
报表及
工作总结
10
及时、准确上报业务报表、事故报表;按规定上报半年、年度事故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每迟报、漏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八
监理装备
10
配齐3辆监理专用车、一台业务微机和事故勘察设备的记7分,每减少1辆车扣1分,超配一辆车加1分,超配一台微机加0.5分,无事故勘察设备的的扣2分;配备拖拉机安全性能检测设备的记3分,没有的不记分。
最高记10分。
九
农机安全“十百千万”示范点创建活动
5
完成示范点创建任务并达到标准的记5分,否则酌情扣分。
十
交强险
5
拖拉机参保率达到10%的记5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说明:
计算农机“三率”水平以各县(市、区)农机化统计年度报表、监理业务年度报表及监理财务年度报表数字为准。
(六)推广站考核内容及标准(15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内容
考核单位
一
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推广
免耕播种机械化技术推广
50
1、完成小麦免耕播种机机具推广任务记20分,否则按任务比例扣分。
2、完成小麦免耕播种面积任务记15分,否则按任务比例扣分。
3、有连片小麦免耕播种示范基地1000亩以上记10分,500-1000亩记5分,200-500亩计2分,本项最多记15分。
注:
有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县市区必须完成任务积分,否则不计分。
推广站
玉米秸秆还田机械化技术推广
15
1、完成玉米秸秆还田机机具推广任务记8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2、完成机械秸秆还田面积任务记7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二
推广与当地特色农业相配套的农业(如棉花、大蒜、花生、设施农业等)机械
10
每推广新型机械50台以上记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三
召开各类现场会
举办各类培训班
30
1、召开县级以上保护性耕作现场会,一次记10分,邀请到市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加记5分。
2、召开县级保护性耕作现场会,一次记5分,邀请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加记2分,分管负责人的加记1分,邀请市办领导参加的加记1分。
3、召开其他县级现场会,一次记3分。
4、举办县级(含县级以上)培训班,一次记3分,邀请省市站人员参加的一次加记1分。
注:
本项累计最多记30分。
四
《农机科技推广》杂志征订及推广信息宣传
15
1、完成《农机科技推广》杂志征订任务记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按时交齐杂志款记1分。
2、各县市区每月向市站通过电子邮件报通过信息4篇的记4分,减少1篇扣1分。
3、在全国性刊物发表一篇农机推广论文记2分,一篇推广信息记1分:
在省级刊物发表一篇推广论文记1分,一篇推广信息记0.5分。
本小项累计最多6分。
推广站
五
修配网点技术合格证核发
20
完成合格证核发任务记20分,完不成任务不得分:
每月30日用电子邮件上报数据,当月完成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统计表,12月30日前报全年汇总表,漏报一次扣2分。
六
农机维修工作总结、各种材料、报表、宣传报道
10
1、按时上报半年、全年农机维修工作总结的记4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2、按时上报三夏、三秋机具检修报表的记4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3、在省农机修配网等省级以上网站或刊物采用1篇得0.5分。
注:
本项累计不得超过10分。
(七)职业技能鉴定站考核内容及标准(10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标准
考核单位
一
完成鉴定
人员数量
60
1、以年度内实际完成鉴定人员数量核算,按每完成10人记1分的标准计算实际得分。
以完成400人记40分为基准。
2、超出400人的,全市按实际完成鉴定人数排名,第1名加20分、第2名加18分(依此递减)。
鉴定站
二
鉴定机构
建设
10
1、独立设置鉴定机构、规章制度健全、有效开展工作,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分站站长及业务人员、持证考评员3人以上记5分;
2、有独立的办公、鉴定场所和基本的办公设备、鉴定技术装备,配备专用业务计算机、打印机等,并应用OSAM考务软件进行业务管理和数据报送记5分。
3、不符合要求每1项减2分,扣完为止。
无考评员、无业务计算机、未应用考务系统不得分。
三
缴款及
专用发票
管理
10
1、款项随办证足额、及时缴付记5分(当期办证、当期缴款,以市站收到缴款发票为准);
发票管理规范、使用明细表登记清晰,填制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票实相符并及时上交市站记5分。
2、不符合要求每1项减2分,扣完为止。
有欠款现象不得分。
鉴定站
四
鉴定质量
建设
10
1、认真执行市站[2007]1、11、12号文件,遵守七项制度、严格工作程序记5分;
鉴定人员档案管理规范,资格证书台账健全、信息完整记5分。
2、不符合要求每1项减2分,扣完为止。
无档案、台账不得分。
五
鉴定基地建设
10
1、依托农机化学校或创办技工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自办基地记5分;
2、与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或社会技工学校协作,联合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记5分。
3、无培训鉴定基地不得分。
(八)综合考评内容及标准(15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标准
考核单位
一
贯彻落实
上级政策
20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机化方针政策,全年无违纪违法现象的记20分,否则酌情扣分。
市
办
考
核
领
导
小
组
二
政风行风
建设
30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农机发展环境,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在省市农机办无投诉的记30分,被投诉的扣15分。
三
集体活动
40
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省办、市办召开的会议记36分,请假一次扣2分,不请假又不按要求参加的一次扣5分,按要求准备会议材料的记4分,否则不记分。
四
市办交的任务
40
积极完成市办交的各项任务(主要是省办检查调研及兄弟地市的参观考察,市办安排的各类学习班、培训班和其它临时性任务等)记40分,不按市办要求办理或不重视的,每次扣5-10分。
五
信访工作
20
重视信访工作,对上访人员有办法措施,并积极配合市办做好劝回工作的记20分,否则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