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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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
石阵学区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充分发挥考评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导向和督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业绩效果为导向,着力培育教师健康向上的心理,制定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整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
二、考核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一线教师和优秀教师倾斜的分配原则。
对教师工作量和教学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领导机构
成立石阵学区教职工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牛山松
成员:
任保明徐林杰张付江李付国刘李生
职责:
(1)负责考核本部门相关内容,详细记录并保存有关资料。
(2)负责在学期底及时算出所负责内容的考核结果,及时汇总并按时发放。
四、考核对象
全体教师
五、结果使用
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评优、表先、职评、聘用、绩效工资、调动、提拔等方面的依据。
第一部分专任教师
一、职业道德(10分)
主要采取减分的方式。
各单位根据以下考核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则如下。
(1)政治素质(2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共0.2分,出现违反言论每次扣0.2分,累计计算)
2、参加政治学习及社会活动的表现,完成学习内容及各类学习笔记情况。
(共0.4分,每少一次扣0.2分,累计计算)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有碍于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共1分,每出现一次扣0.5分,累计计算)
4、不参与社会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集会。
(共0.4分,每出现一次扣0.4分,累计计算)
(2)行为规范(3分)
1、参加学校重大活动及表现情况。
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及各种会议,遵守纪律,不做与活动及会议无关的事情。
(共0.5分,每出现一次扣0.5分,累计计算)
2、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共0.5分,每出现一次扣0.5分,累计计算)
3、廉洁从教。
未出现有偿家教、从事强制性推销活动,无乱收费、乱办班、乱招生及其他不廉洁行为。
(共0.5分,每出现一次扣0.5分,累计计算)
4、坚守高尚情操,为人师表。
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共0.5分,每出现一次扣0.5分,累计计算)
5.爱护校产,保持办公室和校园环境卫生。
对破坏公物、公共卫生和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能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共0.5分,每出现一次扣0.5分,累计计算)
6、无违反其他校规行为。
(共0.5分,每出现一次扣0.5分,累计计算)
(3)爱岗敬业(1分)
1、忠于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共0.5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从事第二职业。
(共0.5分)
(四)热爱学生(2分)
1、关心热爱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学生安全。
(共0.5分)
2、严格要求学生。
耐心教育学生,洞察学生的心理,遵循教育规律,实施正确的教育方法。
(共0.5分)
3、无歧视学生的现象。
对不同层面的学生有不同的施教策略,关心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日常生活。
(共0.5分)
4、如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
大声呵斥学生(不同于严肃批评、教育)(每次扣0.2分);使用教师忌语讽刺挖苦、侮辱和不尊重学生人格(每次扣0.4分);擅自停课处罚学生(每次扣0.6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1分);其他不良情况(酌情扣0.2--1分)。
如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每次扣5--10分),并将按相关法规处理。
(共0.5分)
(五)团结协作(2分)
1、师生关系。
爱护、关心、帮助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共0.5分,违反的每次扣0.4分,累计计算)
2、同事关系。
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
对不热爱集体,不参加公益活动,散布消极情绪和不团结的言论,影响干群关系和同事关系,影响正常工作者酌情扣分。
(共0.5分,每次扣0.5分,累计计算)
3、教师与家长关系。
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
对家长缺乏礼貌和尊重,无端指责,索要家长礼品,请家长为自己办私事者酌情扣分。
(共0.5分,每次扣0.5分,累计计算)
4、积极参与教研组、年级组以及学校其他工作。
发扬奉献精神,不计较名利,不计较得失,埋头苦干,顾全大局。
对在工作中斤斤计较,争待遇,争名利,缺乏大局意识,不服从工作分配者酌情扣分。
(共0.5分,每次扣0.5分,累计计算)
教师职业能力考评及办法
教师的职业能力考核有学生、教师、考评领导小组依据要求,按优、良、一般三级考核。
对应的分值为:
10分、8分、5分。
学生、老师、领导的权重分值为40%、30%、30%。
教师职业能力得分=学生考评X40%+教师考评X30%+领导考评X30%。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教育能力(3分)
1、学期间,服从学校领导安排,积极配合学校领导完成布置的任务及临时性工作。
平时关爱学生、团结老师,没有发生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没有学生及家长向校长告状的。
同事关系处理良好,没有出现因同事矛盾而向校长告状的。
此项考核可定位3分。
2、对于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推诿扯皮,造成影响的,扣0.2分;出现学生及家长向校长告状的,扣0.2分;同志间出现骂架、打架行为,由校长出面解决的,扣0.5分。
由体罚学生行为,视其后果程度,扣0.5分、1分。
3、参与县级以上教研室或教体局赛课、讲座、竞赛、经验论坛等活动的,在没有达到3分前提下,可加0.5分、1分,3分封顶。
二、教学能力(3分)
1、学校专任教师,凡是上过毕业班课的,均可得1分。
2、凡是取得国家级计算机等级初级证书的,均可得0.5分;取得国家级计算机登记证初级证书的,可得1分。
3、组织校级活动,运动会、竞赛、歌舞等,对主办人加0.2分。
4、期末成绩后三名的,分别扣0.3、0.2、0.1分。
5、班主任每人可加0.2分;教研组长每人可加0.1分。
6、学术论文经教研室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论证获奖的,按县市等次可加0.2、0.3分。
7、课堂达标课验收过关的,得0.2分;教学基本功过关的,得0.1分。
8、在学校评比检查中,为学校争光加分的,可加0.2、0.3分。
三、教研能力(2分)
1、在学期间,完成规定说听评三位一体活动课,研讨表填写规范、完整;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按时参加假期教体局、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可得2分。
2、说听评课少上一节扣0.2分,研讨表填写不全,没有听课教师建议的,扣0.1分;学校集体组织的教研活动,少一次扣0.3分;不能参加局学校培训的,扣0.5、0.3分。
四、专业发展能力(2分)
1、凡本科学历,可得1分;专科学历可得0.8分。
2、按时参加师训股继续教育,学期完成规定学时,可得0.5分。
3、学期检查学习笔记,视其学习情况及笔记质量,可得0.2、0.3、0.4分。
4、学生考评,取综合分数,按老师的综合表现,得10、8、5分。
然后依据比例,三项折合。
三、工作表现(30分)
(一)教学工作量(5分)
工作量可以实行加分制。
各学校要依据《卢氏县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通知中有关工作量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学科特点,选择课时数、班级数或学生数等参数,制定教师满工作量弹性标准值。
针对教师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者、超出满工作量者、低于满工作量者和从事其他管理工作者等,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
1、课节规定:
(1)语文、数学、英语课师每周达到10节为满量。
(2)物理、化学、生物、政治课教师每周达到12节为满工作量。
(3)历史、地理、体育课教师每周达到14节为满工作量。
(4)音乐、美术、信息、六年级思品、社会课达到每周16节为满工作量。
2.其他:
(1)早晚自习每两节折合一节。
(2)毕业班教师每周加两节。
(3)跨课头教师每周加一节(4)仪器管理每周加一节。
(5)双班语数英教师加一节。
(6)理化生教师每周加一节。
3、管理岗位:
科室主任按0.5计算
(二)出勤情况(5分)
考勤实行减分制。
按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满分。
考勤减分可累计,小项扣分不封顶,扣完大项5分为止(学校批准的学习及公事活动、国家法定假日等除外)。
1、不按时签到一次扣2分。
迟到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2分。
2、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不请假按旷工计算,一月请假两天内不扣分,两天以上每超一节扣0.1分。
3、学校规定的活动(业务学习,监考、会议和集体活动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每项每次扣5分。
4、在上班时间,学校点名或抽查中空岗者按早退一次扣2分。
(三)教学常规(20分)
教学常规实行减分制。
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以下项目要求,制定各分项减分细则。
各分项减分可累计,每小项上不封顶,扣完大项15分为止。
1、工作计划、总结(1分)
每学期能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执行。
(1分)。
不按时上交或质量较差者扣(1分)。
2、备课(2分)
(1)备课认真、详实、项目齐全者得1.5分。
不备课扣1.5分,备课内容不详实0.5分,项目欠缺者按0.5分。
(2)按时参加集体备课0.5分,未参加扣0.5分,态度不认真者扣0.1-0.3分。
3、课堂教学5分
(1)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要求,不断追求常态课堂教学的高效性。
做到以学生为本,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按时上下课,教学效果良好5分。
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
(1)出现迟到、早退、拖堂现象扣1分。
(2)旷课扣5分。
(由于教师旷课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承担相应责任。
)(3)上课秩序混乱扣1分。
(4)学生上课睡觉而不制止扣1分。
(5)教师无故不进行教学或终止教学1分。
4、作业设计与批改3分
作业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实际,难易适度,科学精当。
作业量不超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鼓励布置一些实践性作业。
凡布置的学生作业,教师全批全改,且批改及时、认真、规范。
3分。
出现以下情况者酌情减分:
(1)作业量太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扣1分。
(2)作业不批改、批改不及时或批改有错误扣1分。
(3)作业设计不科学,低效,机械重复书写的作业多扣。
(4)作业信息不反馈,不及时讲评扣1分。
5、听课2分
每学期完成学校教学常规规定的听课节数,并有听课笔记,经年级或教务部门检查合格得满分2分。
听课节数不足少一次扣0.2分、听课记录不合格者一次扣0.1分。
6、考试3分
在符合规定的各类考试中,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
(1)违反监考、阅卷纪律扣1分。
(2)弄虚作假扣1分。
(3)批阅不及时、不认真扣1分。
(4)不做试卷分析扣1分。
(5)不及时反馈扣1分。
(6)对成绩差的学生未进行分析与个别指导扣1分。
7、纠清2分
教师有纠错本,并针对错题进行分析归因,制定有效地纠错办法,做到深度纠错,确保学生一题不再二错1分。
无纠错本,扣1分,无纠错登记扣0.5分。
教师自觉坚持“四清”,实施分层教学,培优补差落到实处1分。
不能坚持“四清”扣1分,不能实施分层教学,进行培优补差扣0.5分。
“
8、反思2分
教师能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能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不断反思教学行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益;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学习笔记和反思材料得2分。
无课后反思扣1分,不能坚持业务学习每次扣0.1分。
以上考核以教务处记录、领导听课反馈、学生评教问卷等为准。
四、工作成效(50分)
(一)教学效果(40分)
1、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就是考核教师所任班级学科教学质量目标的完成率。
要将每学期的期中、期末统考成绩作为考评的主要参数,期中占40%,期末占60%。
2、考试名次得分如下: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得分
92
82
72
70
68
66
64
62
60
58
名次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得分
56
54
52
50
48
46
44
42
40
35
名次
21
22
23
24
25
26
27
得分
30
25
20
15
10
5
0
3、九年级得分上浮30%。
4、班子成员教学效果得分年级名次得分×50%+个人名次得分×50%
5、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考查学科,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校班子成员量化评估,得出上、中、下三个等次(上等得分为统考人员的平均得分,中等比上等低8分,依次类推)
(二)教研效果(10分)
教研效果主要实行加分制。
教科研荣誉按级别计分,计算办法为: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等奖,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二等奖,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三等奖,分别计6分、4分、2分、1分;荣誉不分等级的,按一等奖计分。
荣誉项目仅限当学年度获得,以相关文件或上级规定的网站查实为准,累计加分。
累计计分最高的教师取得该小项满分,其他教师按比例计算。
1、高效课堂教学标兵(3分)。
2、高效课堂教学能手(2分)。
3、优质课或示范课、公开课(2分)。
4、指导奖(1分)。
5、课题结题或成果(1分)。
6、论文获奖或CN刊物发表文章(1分)。
第二部分非专任教师
非专任教师的考评,由学校依据以下考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评细则。
可通过查看平时记录,领导、教师和学生评议打分,予以考评。
一、职业道德(15分)
(一)政治素质3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0.4分,违反一次扣0.2分。
)
2、参加政治学习及社会活动的表现,完成学习内容及各类学习笔记情况。
(0.6分,少一次扣0.3分。
)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有碍于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共1分,少一次扣0.5分)
4、不参与社会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集会。
(共0.5分,违反一次扣0.5分)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律意识强。
(共0.5分,违反一次扣0.5分)
(二)行为规范4分
1、参加学校重大活动及表现情况。
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及各种会议,遵守纪律,不做与活动及会议无关的事情。
(共0.5分。
少一次扣0.1分)
2、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共0.4分违反一次扣0.2分)
3、廉洁自律。
未出现有偿家教、从事强制性推销活动,无乱收费、乱办班、乱招生及其他不廉洁行为。
(共0.6分违反一次扣0.6分)
4、坚守高尚情操,为人师表。
文明工作,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
(共0.4分)
5.爱护校产,保持办公室和校园环境卫生,对破坏公物、公共卫生和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能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共0.6不按要求发现一次扣0.2分)
6、无违反其他校规行为。
(共0.5分)
(三)爱岗敬业2分
1、忠于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共1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从事第二职业。
(共1分)
(四)热爱学生3分
1、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学生安全。
(共1分)
2、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实施正确的教育方法。
(共0.5分)
3、无歧视学生的现象,关心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日常生活。
(共0.5分)
4、如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
大声呵斥学生(不同于严肃批评、教育);使用教师忌语讽刺挖苦、侮辱和不尊重学生人格;擅自停课处罚学生;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其他不良情况。
如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按相关法规处理。
(共1分)
(五)团结协作3分
1、师生关系。
爱护、关心、帮助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共0.5分)
2、同事关系。
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
对不热爱集体,不参加公益活动,散布消极情绪和不团结的言论,影响干群关系和同事关系,影响正常工作者酌情扣分。
(共1分)
3、教师与家长关系。
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
对家长缺乏礼貌和尊重,无端指责,索要家长礼品,请家长为自己办私事者酌情扣分。
(共1分)
4、积极参与学校其他工作,发扬奉献精神,不计较名利,不计较得失,埋头苦干,顾全大局。
对在工作中斤斤计较,争待遇,争名利,缺乏大局意识,不服从工作分配者酌情扣分。
(共0.5分)
二、职业能力(15分)
1、政策法规:
掌握本岗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共1分)
2、业务知识:
熟悉本职工作的各项业务,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共2分)
3、综合分析能力:
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判断、分析和综合处理能力;思维敏捷,理解能力强,接受新事物快;考虑问题周全细致,善于全面地分析问题,逻辑性强;对各项政策和法规理解准确,并指导工作;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够协助领导,提出质量较高的建议。
(共1分)
4、学习能力:
能够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而迅速地获取新知识、新方法;虚心向书本、向实践、向周边的人员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技术水平。
(共1分)
5、办公设备使用能力:
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共1.5分)
6、表达能力:
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口头表达能力强,条理清晰,说理透彻,重点突出。
语言简练、生动、得当、得体,解释问题耐心。
(共1.5分)
7、人际关系能力:
有较强的交际能力,善于与人沟通,能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实现组织目标服务。
(共2分)
8、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丰富,能运用经验指导工作。
(共2分)
9、努力钻研本职业务,每年有一篇以上的工作总结。
(共1分)
10、工作有创造、有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及时有效地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共2分)
三、工作表现(30分)
(一)工作量5分
学校参照专任教师考核办法,针对教职工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超出满工作量或低于满工作量等,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
(二)出勤情况5分
考勤实行减分制。
按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满分。
考勤减分可累计,小项扣分不封顶,扣完大项10分为止(学校批准的学习及公事活动、国家法定假日等除外)。
1、不按时签到一次扣2分。
迟到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2分。
2、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不请假按旷工计算,一月请假两天内不扣分,两天以上每超一节扣0.1分。
3、学校规定的活动(业务学习,监考、会议和集体活动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每项每次扣5分。
4、在上班时间,学校点名或抽查中空岗者按早退一次扣2分。
(三)责任意识20分
1、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爱护公物。
(共4分)
2、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
(共4分)
3、满腔热情,急学校之所急,想学校之所想。
(共5分)
4、办事积极主动,不拖拉、不推诿。
(共4分)
5、安全意识强,无因工作失误导致学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发生。
(共3分)
四、工作成效(40分)
作为综合考核项目,由学生、教师、考评领导小组按等级评定。
评定等级为优、良、一般三级。
优、良、一般对应分值分别为:
40分、30分、20分。
学生、教师、领导三项权重参考值分别为:
40%、30%、30%。
教师工作成效得分=学生评价×40%+教师评价×30%+领导评价×30%。
第三部分奖罚
奖罚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奖罚依据为本学年内的教职工工作情况。
各学校根据以下考核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罚细则。
奖罚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
一、奖励(10分)
1、为教育教学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县以上政府部门通令嘉奖者。
(共5分)
2、弘扬正气,见义勇为,事迹突出,产生较大影响者。
(共5分)
二、惩罚(10分)
1、歧视后进生,迫使其辍学的。
(3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分)
3、担任班主任,因疏于教育和管理,班级出现了违法犯罪学生的。
(共2分)
4、违反廉洁从教原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共1分)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共2分)
三、否决
1、参与邪教活动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2、玩忽职守,造成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受到公安机关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本意见从颁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解释权归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