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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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方案.docx

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围绕应保尽保,整治未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低保问题,重点整治未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受疫情影响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及时纳入低保问题。

严肃查处专项治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疫情防控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等问题。

二、目标要求

统筹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狠抓低保政策落地落实,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所盼、所急、所忧。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提升精准识别水平,落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一批”重要举措,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整治措施

(一)精准识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

通过与扶贫、残联、医保、教育等部门单位的信息互通与数据比对,逐户逐人摸底排查未纳入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近期大额临时救助、近期申请低保(特困)未通过的特殊困难群体。

狠抓“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落地见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二)及时整改群众反映问题。

持续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公布社会救助热线,落实快速响应机制要求,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时效。

对“十三五”以来社会救助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举报进行“大起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

深入调研排查资金使用、拨付、发放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提高资金管理绩效目标。

各村(社区)每月要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与殡葬死亡数据比对,确保资金发放安全。

加强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用,推广福建扶贫(惠民)资金网站、“福建扶贫”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三种网络公开渠道,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四)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

结合信访举报、门户网站、对象排查、在线监管、调研检查、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各村(社区)每月开展定期研判,对存在违纪违规的,损害群众利益严重、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即时报送县局分析研判。

县局将按季度汇总问题线索报送县纪委监委,并加强重大问题线索的联查联办、直查直办力度。

各村(社区)要收集本辖区内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问责的案例,每月15日前报送镇民政办汇总(实施零报送制度),加大典型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

四、进度安排

(一)迅速部署,全面排查(6月2日—7月14日)

各村(社区)主干汇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精神,组织村两委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社会救助政策,把出台的新政策、总结的新做法贯彻落实到户到人。

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我镇分解到各村(社区)的未纳入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等2.1万困难群体进行逐户逐人摸底排查,掌握其家庭情况和救助帮扶需求,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精准认定,及时救助(7月15日—9月29日)

 各村(社区)要对排查出的符合条件对象,及时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并实施相应救助,重点落实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深入调研,跟踪问效(10月1日—10月20日)

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分组到各乡镇(街道)开展调研,排查资金使用、拨付、发放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提高资金管理绩效目标。

结合信访举报、门户网站、在线监管、调研检查、媒体曝光等渠道,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加大违纪查处力度,健全与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联查联办、直查直办机制。

各村(社区)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扎实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0月29日前报送镇民政办,镇民政办将统一汇总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向镇纪委监委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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