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乡镇监察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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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乡镇监察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集聚监察监督力量,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街道监察办公室职能的“前哨”作用,实现基层监察网络全覆盖,让基层监察“永远在线”、及时预警,经街道监察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街道监察信息员管理办法。
一、人员选聘
街道监察信息员(以下简称监察信息员)由街道监察办公室选聘。
街道监察办公室可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清观察员”、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乡贤、各类社会组织中的骨干成员、热心群众等人员中,通过本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同时征求村(社区)、企业和街道相关部门意见,经资格审查后再择优选聘。
街道监察对象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察信息员。
二、聘任条件
监察信息员应当在选聘村(社区)、企业等地工作或生活,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群众认可,能为村(社区)、企业集体和群众利益履职尽责;
2.热心公共事务,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熟悉法律法规知识,熟悉街道和所在村(社区)、企业基本情况;
3.支持监察监督工作,具有日常监督、协调、联络等工作能力;
4.能密切联系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第一时间传递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日常联络、监督工作。
监察信息员在聘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予以解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受到行政处罚影响较为严重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开展日常监督、联络工作,不履行相关义务的;
3.因工作调动、迁居外度、长期外出、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监察信息员的;
4.任职期间借机谋私利、泄私愤,吃拿卡要,搞纠纷、闹矛盾,群众反映强烈的;
5.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
6.存在其他不宜担任监察信息员情形的。
三、工作内容
监察信息员接受街道监察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承担街道监察办公室交办的工作,积极主动开展相关监督、联络、学习等工作,及时向街道监察办公室汇报相关情况。
1.监督监察对象。
对街道管辖的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本村(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协助街道办事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2.参与日常监督。
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开展精准监督。
重点监督村(社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的情况,尤其是强农惠农、扶贫帮困、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六争攻坚”、“三个北仑”、基层治理、美丽城镇创建、征地拆迁等上级和街道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监督村(社区)民主决策、三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开展情况;监督各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重点问题的处置情况。
3.收集廉情信息。
利用自身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对监察对象违规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发现收集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向街道监察办公室提供详实、准确的信息,为清廉村居建设建言献策。
4.开展清廉文化宣传。
组织发动、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工作,运用清风监察站、“清风讲堂”、“大树下故事会”等平台,广泛宣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推动形成崇廉尚廉的社会风尚。
5.协助处理矛盾纠纷。
充分运用监察信息员的公信力,综合考虑社会因素、人情世故和风俗习惯等进行说情说理,从不同渠道分流、疏导和化解疑难复杂涉纪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协助街道监察办公室做好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工作,消除负面影响。
四、工作方式
1.根据工作需要,经街道监察办公室同意,可向所在村(社区)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2.视情况参加村(社区)有关会议,了解村(居)务决策、管理和执行情况;
3.参加或列席街道监察办公室组织的有关会议和举办的业务培训;
4.走访监察对象、群众,并对街道监察办公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5.了解所反映和传递的检举、控告的办理情况,以及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
五、工作纪律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企业管理制度,树立个人良好形象;
2.积极参加街道监察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承担交办的工作,定期向街道监察办公室汇报工作;
3.遵守街道监察办公室有关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4.学习、掌握国家监察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
六、工作制度
1.建立学习培训制度。
定期由街道监察办公室组织学习培训,通过采取邀请专家讲、领导讲、分组讨论、交流心得,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形式,不断提高监察信息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每季度由街道监察办公室召开监察信息员工作例会,通报上阶段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特色工作,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
3.建立工作报告制度。
监察信息员对监督中发现的监察对象违规违法的问题线索、意见建议要及时汇总梳理报送街道监察办公室,重大违规违法线索等特殊情况要即时上报。
街道监察办公室要及时将监督问责等落实情况向监察信息员反馈。
4.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监察信息员任期满时,街道监察办公室要对监察信息员在任期内的表现作出评价。
对表现优秀的监察信息员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履职规范的,街道监察办公室可对其予以解聘。
七、工作保障
1.参加会议。
各村(社区)、企业党组织要把发挥监察信息员作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抓,为监察信息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适时邀请监察信息员参加有关会议或者活动。
2.业务培训。
街道监察办公室要组织监察信息员参加有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业务能力,全面发挥监察信息员的履职能力。
3.提供经费。
街道监察办公室要强化监察信息员工作经费的保障,每年给予每位监察信息员3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用于人员误工补贴、学习教育培训、业务书籍报纸征订、印刷文件购书等支出。
4.履职考核。
每年对监察信息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对考核优秀的监察信息员给予适当奖励。
5.安全保障。
监察信息员因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打击报复的,街道监察办公室依法对监察信息员实施保护,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打击报复的单位和人员给予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