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扬尘治理方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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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扬尘治理方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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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扬尘治理方案 (2).docx

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扬尘治理方案

为全力做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扬尘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环保精神,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深入推进全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组织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秋冬季扬尘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县住建局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网格组人员任成员。

要求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做好秋冬季扬尘治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制定相应的专项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并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做好以下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措施。

(一)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扬尘管控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工地工地要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裸露土地固化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7个100%”,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实施停工整改。

尤其要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车辆进行清洗、施工现场裸露土地进行覆盖、喷淋,以减少城区扬尘污染。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

所有建筑工地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的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叉车等工程机械。

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要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二)强化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及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严格拆迁工地批管制度,全面推行湿法和封闭拆迁作业模式。

最大限度降低拆迁工地扬尘。

做好城区房屋征收拆除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拆迁工地要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率、拆除工程湿法作业率、垃圾堆放覆盖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运输车辆密闭率“5个100%”,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实施停工整改。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房屋拆迁施工。

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建筑拆迁工地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的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叉车等工程机械。

(三)强化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及市政工程工地工程机械污染防治

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采取周边硬质密闭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或密闭储存、出入车辆清洗、施工现场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市政工程土石方作业。

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的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叉车等工程机械。

(四)严控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及工程机械污染防治

对城区及周边范围内所有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排查,确保所有混凝土搅拌站都能做到料场全封闭或建设高标准的防风抑尘网,地面硬化、绿化,喷淋降尘及除尘设备完备,洒水保洁制度健全,出入车辆冲洗及时等。

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的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叉车等工程机械。

(五)加强管网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和排查

集中排查污水管网,及时倒虹吸清淤,及时更换破损井圈、井盖,及时维护保养启闭机,使排放污水达标,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排水管网进行仔细排查。

继续完善污水直排口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六)加大绿化建设

努力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城市道路两侧等均要能栽树的栽树,能种草的种草,做到“应绿尽绿”“见缝插绿”、“黄土不露天”。

五、预警响应措施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

(一)预警IV级(蓝色)

着重督导、巡查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扬尘治理责任落实情况。

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

各类施工现场土石方施工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治理措施。

(二)预警Ⅲ级(黄色)

除应急抢险外,城区内停止所有房屋建筑工地、房屋征收拆除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的室外土石方作业。

督促建设工地加强对施工现场洒水清扫、进出车辆冲洗除尘、挖掘土方覆盖等扬尘管理。

(三)预警Ⅱ级(橙色)

除应急抢险外,城区内停止所有房屋建筑工地、房屋征收拆除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的施工作业。

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对有可能造成扬尘的地带进行全面湿化处理。

重点搞好监督检查,采取各项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四)预警I级(红色)

停止城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地、房屋征收拆除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作业。

拉网式巡查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清况。

建设工地扬尘治理不达标、造成严重污染的,责令该工程项目立即停工整改,约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复查中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2021-2022年秋冬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将该项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共同部署,狠抓落实。

要建立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迅速动员响应,及时总结反馈。

接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辖区内项目施工企业及建设、监理单位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落实。

街道预警解除指令后,相关单位停止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解除应急状态,恢复常态化工作。

各有关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将应急响应所采取的措施及工作情况报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三)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各成员科室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各科室实际情况,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责任目标机制,提出工作要求,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分工、推诿扯皮、督导不力、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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