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65784 上传时间:2022-12-27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0.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docx

《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docx

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市级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的通知》(固法府办〔2022〕1号)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市法治政府示范单位,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方式,加快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率先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为切实做好我县创建***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确保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着力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到2025年,我县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法治理念明显提升,决策质量显著提高,政府职能全面履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行政监督及时有效,合法权益有效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通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运行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机制,全社会法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效果目标

根据***市政府“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工作要求,我县示范创建活动主要任务和效果目标是: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主要目标:

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效果指标:

(1)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率达到100%。

(2)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政府立法工作的建议、提案回复率达到100%。

(3)社会公众对政府立法工作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工作的总体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4)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5)规范性文件公布率达到100%。

(6)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审查率达到100%、纠错率达到100%;政府及其部门没有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事由,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形;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主要目标:

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效果目标:

(1)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由县级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能够下放县区的一律下放乡镇和部门执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实现无缝对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法制审核率达到100%。

(3)行政执法公示率达到100%,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结率达到90%以上。

(4)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5)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达到100%。

(6)对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人员和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7)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具体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政府会议审议前应当先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提交部门会议审议前应当先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分和除自治区政府以及自治区财政、物价监管部门按照法定权限设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避免设定应由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内容。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或组织听证、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实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定期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后评估,加强政府规章和范性文件解释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具体措施:

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

加强城乡建设执法,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实施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环节和产品的执法力度,依法惩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严格开展环保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寸步不让,坚决依法治污。

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受理和妥善处理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举报、投诉,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基金风险。

加大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力度,依法严惩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规范和监管养老服务机构,防止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中的骗保、漏保行为。

(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根据市、县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推进执法重心向县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大幅减少县乡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

全面推行市辖区综合执法,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县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开展农业行业综合执法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县编办、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相衔接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实现无缝对接。

(县检察院牵头,政府法制办、法院、公安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动态管理制度,在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各执法部门裁量基准的基础上,县直各部门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

推行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推进执法文书电子化、办案信息系统化,充分利用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各种记录手段之间的综合运用,在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各个环节实现无缝对接和全过程的跟踪监管。

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对职责范围、执法流程以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发布会、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

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支持和鼓励对违法失信行为的举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县发改局、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

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县监察局、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建立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县人社局、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

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县监察局、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6月)。

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各项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本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加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和创建示范单位要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将本部门承担的牵头任务逐项分解,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二)实施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

按照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强化措施,加快时间进度,落实工作责任,注重开拓创新,争创特色亮点,进一步增强示范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全力推进实施各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

按照任务分工和评价标准、任务台账和成果检验形式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示范创建活动进行自查自评。

各责任单位在示范创建活动中形成的各类相关文件、资料、统计数据、总结报告等于11月初报送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法制办)。

做好***市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验收评定准备工作。

对于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健康有序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活动负总责。

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打牢基础,完善工作机制。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确定的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推进工作机制,特别是本方案创建的两项主要任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各单位必须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措施,积极协调联络各责任单位,形成合力,不折不扣确保各项分工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时报告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三)加大指导,加强督促问效。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于7月份对示范创建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实行阶段性检查,促进示范创建活动科学有序开展。

11月底,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示范创建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对于工作安排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不重视、拖后腿、消极对待、影响工作进度的,落实通报、约谈等相关工作机制,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宣传动员,注重营造氛围。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开设专栏、专题,对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工作重点和好经验、好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信息编辑、采集和报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不断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

信息稿件报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动态背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