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头盔”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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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头盔”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乡村硬化公路里程不断增长,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农村两轮、三轮摩托车、变型拖拉机等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上升,但新硬化乡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缺口巨大,成为威胁群众出行安全的突出隐患,加之农村居民安全意识淡薄,超载超速、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突出,致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亡人事故时有发生。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一盔一带”相关文件要求,探索建立“共享头盔”运营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近年我镇“一盔一带”常态化综合治理工作经验,镇应急办以吹角、双坝、梅家沟以及羊寺沟四个道路交通劝导站为基点,辐射辖区所有乡村道路。
以“人性化执法、彻底消除隐患”为目标,对未配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提供“共享头盔”,避免“一罚了之”,引导交通参与者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佩戴头盔良好习惯--,最大限度保障驾乘人员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
以“安全第一、生命无价”、“一盔一带”等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主题宣传活动,以微信、QQ、抖音等媒体平台,海报、横幅、移动警示牌、路侧标志牌等,迅速掀起规范佩戴和使用安全头盔的宣传高潮,让大家关注与支持。
(二)做好动员。
在辖区广场、集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讲授交通安全知识等方式,开展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宣传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违法行为。
(三)明确规则。
重点开展农村道路安全的劝导提示工作,加强对群众头盔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引导摩托车驾驶人、乘车人佩戴安全头盔,对摩托车多次违法(3次及以上)的驾乘人员开展学习教育,按照规定严格处罚。
三、运行模式
在执法检查、劝导中,对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如实登记姓名、车牌号、违法行为、电话,由劝导人员收取共享头盔押金100元后,发放头盔。
驾乘人员领取共享头盔后,3日内,需将头盔归还到辖区4个任意劝导站,同时销号,退还押金;超出时限范围,每超出1天,扣取10元押金。
退还时,头盔损坏的,不予退还押金。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头盔管理。
各劝导站对头盔严格专柜保管,对回收头盔使用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负责好头盔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二)严格台账和押金登记。
各劝导站要严格履行登记程序和上报制度,如实记录使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做好押金的管理工作。
(三)做好信息沟通。
在某个指定点使用的头盔归还至其他共享点位,负责人须经过电话或者微信等其他联络工具进行核实,切实让各点位之间“连点成线”,实现共同使用,相互共享。
(四)压实责任。
各劝导站因未严格履行共享头盔租借程序的,导致头盔遗失或损坏,管理人员负责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