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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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扎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全农业农村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标准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作用得到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意识逐步提升。
国家级、市级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项目达到4个以上。
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年均增长6%。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97%以上。
到2035年,农业农村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支撑乡村振兴的标准体系、标准实施推广体系和标准化服务体系在我县得到更加有力的推广,农业农村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更加有效,有力支撑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实施。
依据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特色农产品标准,并编印农业标准化宣传资料,强化农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宣贯与实施;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发展农业农村团体标准,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二)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示范实施。
突出我县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优势,强化标准集成应用。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标达标提质行动。
加强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聚焦优势产业产区,创建全产业链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
实施“好粮油”和“优质气候农产品”标准。
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标准化"等经营模式,强化生产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能力。
支持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大力发展多元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推广机种机收、统防统治、烘干仓储、检验检测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公益性农技推广与经营性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农业农村标准化生产服务体系。
(三)持续强化农业农村标准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开展标准化工作助推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以产业扶贫为重点,综合发挥标准化职能优势,推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以油茶、茶叶、青花椒等相关产业为依托,提升巩固脱贫成果方面的作用和效能;落实《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推动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有力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
结合全市标准建设情况,加快实施涵盖农田建设、交通邮政快递、农田水利、供水供电、商业服务、园林绿化、文化体育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维护、服务与评价标准的实施。
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探索建设高标准农业节水示范区。
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乡千村”示范工程,积极建设乡村文化振兴示范乡镇和示范村。
(五)着力夯实农业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积极贯彻实施村级事务公开、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选举、村级议事协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等农村社会治理领域及警务、消防、安全生产等农村治安防控领域标准,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贯彻以就业服务、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公共卫生、医疗、养老等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标准体系。
(六)以标准化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推动绿色生态农业标准化建设。
贯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使用、土壤安全利用、渔业环境监测与生态修复、节水灌溉、畜牧养殖用水、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生态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在有机肥替代、测土配方施肥等方面,加强相关标准的实施。
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建设。
以村容村貌提升、水电绿色改造、饮水安全提升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为重点,积极实施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实施农村厕所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贯彻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七)不断强化农业农村标准监管。
加强对农业农村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检验检测、监督抽查、认证认可相结合的标准实施评价机制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机制。
将农兽药残留等强制性安全标准实施监督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
加强标准实施巡查检查,推动建立规模主体监管名录,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落实禁限用和休药期间隔期等规定,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用药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农业农村委。
同时,充分发挥全县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形成部门合力,完善政策措施。
将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农业工作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广泛发动,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整体规划,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的实施,扎实推进县域农业农村标准化发展。
(二)创新服务方式。
以实施标准化基本公共服务为切入点,强化农业农村标准化基础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依托标准实施加快专利推广应用,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专利协同发展机制。
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市场化发展,推动农业农村标准有效实施。
(三)夯实基础支撑。
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标准化人才。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农业农村标准化政策、优秀成果和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营造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农业农村标准化社会氛围。
(四)强化政策保障。
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构建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投资、基金、保险、租赁等领域服务,推动金融与农业农村标准化融合。
加强对农业农村标准宣贯、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创建等工作的资金支持。
附件:
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任务分解
项目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一)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
1.积极推行绿色、优质、营养方面的农业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
到2022年,新研究上报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地方标准不少于1项。
县农业农村委、县县场监管局
2.积极实施特色农产品釆后处理、分等分级、包装储运、产品追溯、信息釆集等各环节标准。
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
3.加强“茶油”“花田贡米”等为重点的“山货”系列农产品标准推广应用。
县农业农村委
4.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发展农业农村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县农业农村委、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5.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
6.逐步组建完善农业机械、农村社会事业、花椒辣椒调味品产业、中药材产业等农业农村各行业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技术支撑。
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
(二)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示范实施。
7.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标达标提质行动。
加强小农户标准培训,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培育一批标准化示范户。
县农业农村委
8.围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强化标准集成应用。
加强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聚焦优势产业产区,创建全产业链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
到2022年,新实施国家级、市级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项目1个。
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
9.实施“好粮油”标准。
县发展改革委
10.实施“优质气候农产品”标准。
县气象局
项目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二)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示范实施。
11.开展“三园两场”创建,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标准化”等经营模式。
到2022年,新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个以上。
县农业农村委
12.开展油茶、茶叶、花椒、辣椒产业标准化建设。
县农业农村委
13.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年均增长6%。
实施青蒿、麻旺鸭、酉州乌羊等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突出油茶、茶叶、青花椒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产业优势,积极推动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
县农业农村委
14.大力发展多元化农业生产性服务,推行机种机收、统防统治、烘干仓储、检验检测等社会化服务体系。
县农业农村委
15.探索建立公益性农技推广与经营性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农业农村标准化生产服务体系。
县农业农村委、县经信委
(三)持续强化农业农村标准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6.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开展标准化工作助推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以产业扶贫为重点,推动贫困地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贫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
17.探索开展蔬菜、中药材、蜂产品、食用菌等贫困山区特色产业标准研究制定,构建特色精准扶贫标准体系。
县农业农村委、县扶贫办、县经信委
18.落实《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推动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委
(四)有力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
19.加快构建涵盖农田建设、交通邮政快递、农田水利、供水供电、商业服务、园林绿化、文化体育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维护、服务与评价标准的实施。
县农业农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县商务委、县城市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委
20.协助制定《丘陵山区水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缓坡改造技术规范》《小微湿地保护与利用技术规范》《湿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
项目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四)有力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
21.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到2022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50万亩。
县农业农村委
22.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县农业农村委
23.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建设高标准农业节水示范区。
2022年,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8。
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
24.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乡千村”示范工程,选取1个乡镇、2个村开展乡村文化振兴试验,率先建成一批乡村文化振兴示范乡镇和示范村。
县文化旅游委、县农业农村委
(五)着力夯实农业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25.积极推行村级事务公开、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选举、村级议事协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等农村社会治理领域相关标准制宣传、实施。
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委
26.积极推行警务、消防、安全生产等农村治安防控领域相关标准制宣传、实施。
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消防队
27.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公共卫生、医疗、养老等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标准制宣传、实施。
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
28.围绕农村防灾减灾,制定气象灾害防御乡镇与村级预警服务站建设标准。
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9.积极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示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县农业农村委、县城市管理局
(六)以标准化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30.贯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使用、土壤安全利用、渔业环境监测与生态修复、节水灌溉、畜牧养殖用水、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生态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
31.在有机肥替代、测土配方施肥等方面,加强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实施。
县农业农村委
项目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六)以标准化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32.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建设。
以村容村貌提升、水电绿色改造、饮水安全提升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为重点,积极实施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在编制村规划中对《美丽乡村宜居指数》、《农村户厕改造项目验收规程》、《村容村貌提升设计规范》、《农房建设图集》等有关标准予以吸纳。
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33.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
加强《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GB/T38837—2020)、《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8—2020)等国家标准的宣传推广贯彻,引导标准实施,提高改厕技术水平。
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
34.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推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
县生态环境局
35.按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18)和《市山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宜模式与工艺汇编》要求,结合我县农村生活水治理专项规划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县生态环境局
36.积极推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县水利局
(七)充分发挥标准化资源整合作用。
37.加快研究制定《农业生产智能化示范点建设与评价指南》《畜牧兽医大数据管理技术规范》。
县农业农村委
38.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2020—2022年)和智慧农业“四大行动”,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生产管理智能化试验示范基地及农业生产和管理数据采集系统。
县农业农村委、县经信委
39.深入实施《全域旅游示范镇(乡)评定标准》(DB50/T767—2017)、《全域旅游示范村评定要求》(DB50/T766—2017)、《乡村旅游农家特色业态指南》(DB50/T847—2017)、《乡村民宿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DB50/T820—2017)、《果蔬采摘基地旅游服务规范》(DB50/T846—2017)、《旅游景区信息发布规范》(DB50/T696—2016)。
县文化旅游委、县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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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八)不断强化农业农村标准监管。
40.积极贯彻落实检验检测、监督抽査、认证认可相结合的标准实施评价机制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机制。
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41.将农兽药残留等强制性安全标准实施监督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
县农业农村委
42.加强标准实施巡查检查,推动建立规模主体监管名录,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落实禁限用和休药期间隔期等规定。
县农业农村委
43.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用药行为。
县农业农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