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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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优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探索和深化改革创新管护机制,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立足解决当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责任不明、粗放管理、缺失管护、无钱管理等突出问题,发挥现有设施设备应有效益,着眼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实现农村繁荣稳定的大局中全盘谋划,整体推进。
2.行政主导,村级主体。
坚持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强化各级政府与部门的服务意识与职责,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村级组织。
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充分发动农民参与,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努力实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民参与、农民所有、农民受益。
3.创新机制,务实求效。
进一步明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和责任事项,落实村级的主体责任、镇级的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
分行业制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机制、管护范围、管护标准、人员费用、资金管理、监管办法等,用制度保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4.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类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特点,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有序推进管护体制改革。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统一谋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建立健全利于长期发挥效益的体制机制。
5.公开透明,强化监管。
坚持阳光下操作,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通过媒体、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全面公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管护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提高透明度,做到阳光运行。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运行正常、管理规范、管护到位、发挥效益。
(三)主要目标
在县级部门指导下开展管护改革试点,开展水利、电力能源、交通、农村人居环境、教育卫生、文化广电体育、民政、通讯通信、物流等九大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试点。
2021年4月,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完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编制;2021年10月前形成总结上报县,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护模式,发挥示范作用。
到2025年,实现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的初步建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较好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到2035年,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基本健全,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基本到位。
(各村、党政办、乡村振兴办、水利站、卫计办、安办、民政办、财政所、村建办、道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站、环保站、国土所、林业站、卫生院、清凉中学、清凉中心小学、清凉中心幼儿园、供电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明晰的管护责任制度
(一)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建立管护机制。
(各村、财政所、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负有监管责任,加快制定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具体结合工作职责,分别明确交通设施、文教养老、医疗卫生、农村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道路维护、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维护、旅游设施维护、有线电视设施维护、供水设施维护、污水设施维护、供电设施维护、宽带网维护、邮政信件快递等设施管护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
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评价体系,推进管护信息化、智慧化,促进各类设施安全有效持续使用。
(党政办、水利站、卫计办、安办、民政办、财政所、村建办、道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站、环保站、国土所、林业站、卫生院、清凉中学、清凉中心小学、清凉中心幼儿园、供电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
各村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具体管护责任,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理事会组织监督作用,带领和依靠农民群众,协助和监督各类管护人员,做好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
对于应由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管护责任的公共基础设施,如委托村民、农民合作社或者社会力量等代管的,村民自治组织要承担监督责任。
(各村负责)
(四)强化运营企业管护责任。
供水、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惠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单位应承担所属设施管护责任。
各行业部门专业主体组织专业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
(各村、镇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受益者责任。
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受益主体,也是参与主体,应增强主动参与设施管护的意识,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探索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文明户评选等形式,引导农民做好房前屋后的物件规整、卫生清扫、水沟清淤等工作,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的管护。
(各村负责)
三、健全高效的分类管护机制
(一)完善非经营性设施政府或村级组织管护机制。
没有收益的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绿化设施、道路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镇直相关行业部门、各村负责管护。
鼓励各村逐步由直接提供管护服务向购买服务转变,采用多种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护。
鼓励集体经济实力强的村对所属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实行统一管护。
鼓励设立公益性管护岗位,优先从贫困户中聘请管护员,负责村属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巡查、保修、保洁等管护工作。
(各村负责)
(二)健全准经营性设施多元化管护机制。
经营收益不足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准经营性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运营企业或各村负责管护。
经济实力强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企业予以合理补偿,运营企业应控制成本、提高效益。
(各村负责)
(三)创新经营性设施市场化管护机制。
经营收益可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经营性设施,由运营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护。
各部门要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予以支持,鼓励各类企业、专业机构从事运营管护。
鼓励运营企业与村级组织开展管护合作,聘用村民参与管护。
(村建办、道安办、水利站、文化站等各成员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梯次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
支持有条件的村通过统一管护机构、统一经费保障、统一标准制定等方式,将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源、模式和手段逐步向农村延伸。
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的设施类别、工作路径和时间表。
(各村负责)
四、完善相关的管护配套制度
(一)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确权登记颁证,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纳入县级相关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产权归县政府或其授权承担项目实施责任的乡镇和部门所有;明确划归村级组织或由村级组织通过自主筹资筹劳以及接受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兴建的,产权归村级组织所有。
由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归投资主体所有。
(镇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落实制度。
按照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和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逐步建立健全镇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通盘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实现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要明确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
各项管护内容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况。
(镇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管护制度。
制定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
将从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社会主体统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范围。
对于农村公路、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可探索通过出让冠名权、广告权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进行管护。
支持有条件的村将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管护。
(镇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管护清单制度。
各村、各镇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目录(见附件),在明确各类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基础上,编制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管护责任清单要明确管护对象,落实管护主体。
管护责任清单实行滚动式管理,因地制宜,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不断健全管护清单。
(镇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多元的资金保障机制
(一)加快建立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财政所要依据管护责任、规模和标准,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体制,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财政所负责)
(二)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
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人使用范围,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规范运用村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努力开拓市场化筹资渠道。
村级组织可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措管护资金。
探索设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灾毁保险。
(财政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使用者付费制度。
正确处理好使用者合理付费与增加农民支出的关系,逐步完善农村准经营性、经营性基础设施收费制度。
逐步理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充分考虑成本变化、农民承受能力、政府财政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价格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同网同质同价。
具备条件的,促进价格由市场形成。
各村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确保发挥效益。
(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创新管护体制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加强跟踪督促,全面落实改革措施。
(党政办负责)
(二)强化监督考核。
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营质量和服务效果检查,保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运行。
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建设管护主体和使用者履约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乡村振兴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镇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好试点示范。
各村、各镇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有效形式,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开展改革试点,不断积累经验,发挥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进改革,防止一哄而上、急躁冒进。
要及时梳理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
(各村、各镇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法律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使用者付费制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引导农民增强契约意识。
畅通意见表达渠道,积极回应各方合理关切。
(党政办、各村负责)
附件:
1.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目录
2.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3.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目录
领域
管护目录
管护监管责任单位
备注
1
水利设施
小型水利工程
水利站、各村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农村供水
水利站、各村
2
电力能源设施
电力设施
供电所、各村
3
交通设施
农村公路
道安办、各村
国有林场林业专属道路
林业站、相关村
候车亭
道安办、各村
4
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环保站、各村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村建办、相关村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村建办、各村
农村公厕(含旅游公厕)
村建办、文化站、各村
绿化设施
林业站、各村
5
教育卫生设施
小学、中学
清凉中心小学、
清凉中学
幼儿园
清凉中心幼儿园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
卫计办、
清凉卫生院、
各村卫生所
6
文化广电体育设施
文化服务中心
文化站、
各村文化服务中心
文体广场
文化站、各村
公共体育场所和建设设施
文化站、各村
广电“村村通”“村村响”
文化站、各村
7
民政设施
社区综合服务场所
民政办、各村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民政办、各村
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
民政办
应急避难场所
安办、各村
8
通讯通信设施
通信设施
三大通信公司
农村邮政营业网点
邮政所
9
物流设施
乡镇运输站
道安办、相关村
村级邮政快递服务站
道安办、邮政所
附件2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进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全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常态化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随岗位人事变动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3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开展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第一召集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召集人:
成员:
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水利站、安办、民政办、财政所、村建办、道安办、文化站、环保站、国土所、林业站、卫生院、清凉中学、清凉中心小学、清凉中心幼儿园、供电所主要负责人及各村委会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成员随岗位人事变动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
全面落实**文件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镇农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各项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部门。
负责推进本行业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推动本行业管护工作落实,加强行业培训和监督管理,建立管护评价体系,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收集并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和组织;督促协调各成员部门履职尽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协调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部门通报情况。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部门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部门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有关地方、专家等参加。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落实。
重大事项及时报镇政府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