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烟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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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烟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推动烟草产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全区卷烟市场秩序,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以“规范烟草市场、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烟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打造卓越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各类涉烟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烟草市场突出问题,全力打造公平有序的烟草市场经营秩序和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深化“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卷烟打假打私协作体系,构建涉烟违法信息大数据共享平台,提升协同配合监管效能。

(二)遏制涉烟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各种涉烟违法行为,卷烟市场净化率达到99%以上。

清理整顿中小学校园周边销售卷烟、电子烟行为,清理处置到位率达到100%。

严厉打击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恐吓威胁等恶劣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置率达到100%。

(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许可证监管,促进诚信守法经营。

有效保障卷烟个体经营者法定权益,理性合理、依法依规妥善实施公共场所控烟。

完善文明吸烟设施,创造便利、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

城区主要街道及繁华商圈、农村主要场镇、边界地区等重点区域,车站码头、邮政寄递集散中心、物流货运场所、楼堂馆所等重点场所及涉烟重点监管对象。

(二)重点行为。

1.整治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

严厉查处利用寄递物流、客运车辆、货运车辆、自驾车辆等托运或自运卷烟行为。

2.整治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

全面排查卷烟制假窝点,坚决打击制假行为;严厉查处楼堂馆所、娱乐服务场所等零售终端销售假冒伪劣、走私卷烟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微信、QQ、网站等网络自媒体销售假冒伪劣、走私卷烟行为;严厉查处为非法生产、经营卷烟提供场所的行为;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行为。

3.整治非法流通卷烟行为。

严厉打击在卷烟市场中“控制小户、倒买倒卖、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的违法违规大户,严厉打击为非法流通卷烟提供仓储的行为。

4.整治违法违规许可证行为。

制定《异常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分类处置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全面清理中小学校周边烟草许可证;集中整顿证照不符、证址不符、人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许可证。

5.整治扰乱执法行为。

严厉打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妨碍、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2日—10月20日)。

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协调会,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0日—12月20日)。

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解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专项整治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将专项整治结果统计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长效管理阶段(长期)。

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整治的常态化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区烟草专卖局完善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打假协作长效机制,提升烟草执法水平和质量。

五、职责分工

成立区烟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烟草专卖局主要(常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信访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市场监管局、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各镇街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烟草专卖局,由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何杨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伟、区公安局副局长赵吉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涉烟线索及大数据收集、分析、整理、传递、运用;负责依法查处各类涉烟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涉烟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烟草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涉烟案件“回头看”;负责组织实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负责专项整治经费保障落实。

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实施信用监管联合惩戒。

区交通局:

配合烟草执法部门对运输环节涉烟行为的专项检查和路检路查。

高速公路执法大队负责高速公路运输环节涉烟行为的专项检查。

区公安局:

负责组织相关力量参与侦办涉烟违法犯罪大案要案,确保快侦快诉,对涉烟违法犯罪形成震慑,取得实效;配合对卷烟销售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调查;负责依法打击阻碍行政执法的违法犯罪活动。

区司法局:

负责指导出台涉烟规范性文件,提前介入执法行为审查。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烟草市场价格监管,协调解决价格矛盾;负责联征系统使用,将专项整治查处的重大涉烟案件嫌疑人纳入监管范围;参与各类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无证经营;协助清理整顿中小学周边烟草许可证和违法违规烟草许可证;协助文明吸烟环境建设。

区大数据发展局:

负责指导涉烟数据情报网络线上、线下平台的建立,打通各成员单位间涉烟数据情报沟通传递渠道。

区信访办:

指导烟草专卖局开展专项整治风险评估工作,督导整治过程中的有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区城市管理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

协助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统筹配置吸烟设施;协助清理中小学校周边烟草许可证。

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

负责广泛宣传,营造良好专项整治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负责对整治中出现的负面舆情进行正面引导、控制。

各镇街:

负责密切配合卷烟打假打私执法部门,协同开展烟草市场联合检查,全面摸排制售假烟窝点。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

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杜绝发生群体性事件。

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各类涉烟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二)营造氛围。

广泛运用微信平台、发布等媒介,宣传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整治重点,公开群众举报投诉方式,曝光涉烟违法经营、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例。

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阶段性成效及反馈问题,并于12月25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政府。

(三)强化保障。

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区烟草专卖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列支。

各单位要做好人员、车辆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社会公众涉烟举报属实者奖励资金由区烟草专卖局按照相关规定安排。

附件

区202A年烟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阶段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要求

动员部署阶段

1.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协调会,根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区政府办

区烟草专卖局

10月12日-10月20日

2.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广泛运用微信平台、发布等官方媒介,宣传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整治重点,公开群众举报投诉方式,曝光涉烟违法经营典型案例,形成专项整治声势。

区委宣传部(网信办)

区融媒体中心

区烟草专卖局

10月20日-10月31日

集中行动阶段

1.畅通涉烟情报传递渠道。

探索涉烟数据情报网络的建立,构建“数据交互、群防群治”的线上线下网格化管理的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情报网络。

线上平台以烟草部门举报投诉平台为中心,整合区公安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大数据平台信息,及时研判涉烟违法行为;线下平台以各镇街、区公安局各派出所为中心,广泛收集、整合涉烟违法线索,为专项整治及日常打击涉烟违法行为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持。

区烟草专卖局

区公安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10月21日-10月31日探索建立机制,长期保持机制运行

2.畅通联合惩戒渠道。

建立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协同配合的涉烟重大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合理运用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和诚信平台,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将严重涉烟违法行为相对人列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联合惩戒。

同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限制。

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

10月21日-10月31日探索建立机制,长期保持机制运行

3.畅通工作协作渠道。

整合执法资源,注重协同配合,着力烟草市场涉烟违法行为的预防、发现、制止、查处,保证专项整治各项检查不放松,重点监控不断时,线索传递不断点,群众举报不断线。

对发生的涉烟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打深打透”,确保专项整治成效。

区烟草专卖局

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

实时运行

4.制定《元旦、春节涉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元旦、春节联合执法行动。

区烟草专卖局

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

12月21日-2021年2月20日

5.制定《涉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专项检查方案》,重点整治城区名烟名酒店、宾馆、酒店、茶楼、超市、零售大户,并对控制他人订货权、资金卡、代订代接代收卷烟的零售大户实施重点监控,发现卷烟非法流通情况的,坚决查处,彻底遏制零售大户操控卷烟零售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确保取缔一批、打击一批、教育一批。

区烟草专卖局

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

10月21日-11月15日完成阶段任务并长期坚持

6.制定《运输环节涉烟专项检查方案》,重点整治汽车站、货运场所、物流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和路检路查。

区烟草专卖局

区公安局、区交通局

11月1日-11月20日完成阶段任务并长期坚持

7.制定《快递场所涉烟专项检查方案》,重点整治利用寄递渠道从事烟草非法活动。

区烟草专卖局

区公安局

11月1日-11月20日完成阶段任务并长期坚持

8.制定出台《异常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分类处置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指导清理整顿中小学周边烟草许可证和违法违规烟草许可证。

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

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司法局

11月1日-12月20日

9.涉烟刑事案件移送受理,侦办。

区公安局

区烟草专卖局

实时(若有刑事案件)

10.打击破坏烟草营商环境的行为。

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

长期

11.开展吸烟区、吸烟点等吸烟设施选点工作。

区烟草专卖局

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教委

10月20日-11月30日

12.开展吸烟设施安装工作。

区烟草专卖局

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教委

12月1日-12月20日

13.每月报送进展情况,每阶段结束报告整治成果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区烟草专卖局

各成员单位

实时

14.开展涉烟案件“回头看”。

严格复查近两年内重大涉烟违法案件、典型案件,发现重要违法线索,锁定重点监管对象,找准法律风险点。

区烟草专卖局

区公安局

10月21日-12月20日

总结巩固阶段

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专项整治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将专项整治战果统计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烟草专卖局

区政府办

12月21日-12月31日

长效管理阶段

1.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定期或机动的联合执法方式,开展烟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区烟草专卖局

区政府办、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融媒体中心、区信访办。

2021年1月1日至长期

2.强化烟草执法队伍建设。

区烟草专卖局完善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打假协作长效机制,争取执法指导与交流,开设“法治课堂”,提升烟草执法水平和质量。

区烟草专卖局

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

3.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深入推进烟草市场治理工作,形成协同配合、联合执法的常态化机制,打造公平有序的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和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区烟草专卖局

区政府办、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融媒体中心、区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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