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海洋富区”推进海洋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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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海洋富区”推进海洋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贯彻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海上”,实现“海洋富区”,推进海洋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区党代会精神,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进“海洋富区”建设,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海洋渔业产业综合开发,完善渔业基础设施、突出渔业科技、改善海洋生态、发展滨海旅游,推进海洋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兴海、创新驱动。
紧扣产业发展方向,实施海洋人才引进和培育工程,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用好福州、厦门科研院校等优势科研力量,积极参与推进海洋科技关键共性和配套技术攻关,突破制约海洋渔业建设的科技瓶颈,推动海洋渔业经济向创新引领型转变。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从海洋渔业资源永续利用和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出发,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治理并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有所为有所不为,促进海洋渔业经济发展与海洋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加快建设美丽海洋,让人民群众吃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海产品。
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
树立国际视野,秉承开放包容理念,扩大高水平向海开放,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服务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海洋渔业经济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现代海洋渔业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海洋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高质量发展优势。
主攻发展养殖、加工、捕捞“三项产业”,创建海洋牧场、渔旅融合、清洁能源养殖融合发展“三个示范区”,打造“互联网+”、“金融+”、“科技+”“三个渔业平台”,实现全区海洋渔业产值超百亿、水产品总产量超百万吨、规模以上市场主体超百家。
近岸海域一类、二类水面占海域面积达90%以上,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位居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发展蓝色养殖业
培优做强水产种业。
加大育种育苗力度,依托中国平海湾双壳贝类繁育基地、后海渔业科研基地,推进渔业良种化,加快生物育种技术运用,发展工厂化育苗、智能化生态繁养,建设南美白对虾种业中心、三倍体牡蛎(生蚝)养殖科技示范基地、真蛸育苗基地,实施水产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大力开展养殖主导品种选育、健康养殖等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推进良种场和苗种基地建设,建设市级良种场规模以上水产种业企业5家以上。
加强双线紫蛤、莆田花蛤、南日鲍、莆田牡蛎“四大贝苗”良种资源开发利用,培育发展“真蛸”“绿盘鲍”“龙须菜”等特色水产新品种,打造一批全国性特色水产种业品牌和育苗基地。
开展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
到2022年底,全面淘汰传统养殖泡沫浮球,将全区2.77万口传统养殖渔排升级为环保型塑胶养殖渔排或深水大网箱,将4.54万亩海域贝藻类筏式养殖泡沫浮球升级为环保型塑胶浮球。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总任务数的40%以上;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转型升级总目标任务,构建布局更加合理、模式更加生态、景观更加优美、产业更加融合、效益更加明显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装备推广“振鲍系列”“福渔系列”及“全潜式可升降刚性网箱”等深海养殖装备,发展深水大网箱养殖,建设南日镇北部小岛屿周边海域深水大网箱200个、兴化湾海域深水大网箱100个;布局深远海养殖装备,其中南日镇北部小岛屿周边海域60个、兴化湾海域20个。
通过海上养殖升级改造,进一步扩大海洋养殖面积,至2023年全区水产养殖海域面积超40万亩,形城鲍鱼、牡蛎、海带、龙须菜优势产业带,其中藻类养殖面积居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
区海洋渔业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产业集团,各镇)
(二)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流通业
推进水产品精深加工发展。
引进正大集团等行业领军企业,引导汇丰食品、汇龙水产、海岛人家等龙头企业发展鲍鱼、对虾、海带等水产品的精深加工。
重点开发超低温冻品、罐制品、冷冻调理食品、休闲即食食品等产品和海洋保健食品,加强藻类、水产品加工副产品等海洋生物类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
规划建设笏石工业园区海产品加工集聚区,结合已出台扶持海洋食品企业发展的政策,在项目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培育一批上规模的优势企业群体,到2023年产值亿元企业达到8家,其中2亿元以上企业2家。
培育水产龙头企业和品牌。
大力拓展海产品国内外市场,培育产值亿元以上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家,培育壮大领军型水产加工企业5家以上,新增省级以上渔业品牌5个以上,打响“南日鲍”、“莆田牡蛎”、“莆田红毛菜”、“南日紫菜”、“南日海带”、“上店”、“蓝色平海湾”等系列区域品牌,进一步鼓励支持“渔太太”、“平海湾”、“东禹牌”、“海族汇”、“宴厨鲍”“国鲍”“海和汇”等水产企业驰名、著名商标。
积极开展水产品牌策划和宣传,着力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信誉度,实现产业品牌化。
加大品牌建设力度,鼓励水产品加工企业创建企业品牌,组织品牌产品积极参加各种水产专业展会的展销活动,提高品牌市场竞争力。
发展水产品冷链物流。
依托冷链港建设,积极发展水产品冷链物流、加工外包和仓储业务,利用LNG接收站冷能优势,建设超低温水产冷库,发展冷链产业、交易市场、加工市场及物流产业等,提升远洋渔获物储备能力,打造国内知名冷链产业链。
重点建设东庄莆田现代海洋生产性服务示范区项目冷库、诚壹食品冷库、栢合冷链冷库,力争全区冷库总库容超20万吨。
(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海洋渔业局、发改局、笏石工业园区,南日镇)
(三)扶持发展远洋渔业
支持“造大船、闯深海”,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推动坦桑尼亚等新入渔国远洋捕捞合作项目,新建改造远洋渔船20艘以上。
支持组建多种经营模式的远洋渔业企业,逐步形成一支质量过硬、结构合理的现代化远洋捕捞船队,积极参与开发新的国际渔业资源,开拓远洋渔业发展空间。
引导渔业企业在海外建设养殖基地,有序发展海外智能化、装备化生态牧场,鼓励有条件企业在主要作业海域沿岸国和地区建设集渔获物集散、加工配送、冷链物流、采购交易、船舶租赁与维修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海外渔业综合基地。
(责任单位:
区海洋渔业局、发改局、财政局,埭头镇、南日镇)
(四)提升壮大海洋牧场示范区
依托农业农村部审定颁布《莆田市南日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的7.39万空立方人工礁体,在7.24平方公里海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利用鱼礁水下视频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智能化管理,通过对海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评估,探索建立多营养层级立体生态系统,促进海洋牧场绿色发展。
同步发展休闲海钓,加强海洋牧场与体育赛事融合发展,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海洋牧场休闲海钓基地,力争打造1-2项国内外有较高影响力的休闲海钓赛事活动。
同时依托海洋牧场秀丽的海上风光,发展渔事体验、渔家乐等综合性休闲渔业,不断拓宽渔民增收渠道。
通过与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海洋牧场知名度和影响力,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形成休闲旅游“打卡地”。
(责任单位:
区海洋渔业局、文旅局,南日镇、埭头镇、平海镇)
(五)培育渔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依托海岛、渔港、海滩等生态资源空间组合,将发展海洋旅游业作为新产业的突破口,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发展渔村风情和渔家民俗体验、海钓休闲、海洋运动等滨海旅游精品项目,打造集渔船停泊补给、水产品集散加工、休闲渔业为一体的平海一级渔港和石城一级渔港经济区,带动港区旅游业的发展。
引导规划发展南日岛海洋庄园等海上酒店,推进南日海洋集团东岱湾休闲渔业景观工程、南日海上休闲渔业综合体项目。
加强以莆田盐场为主要载体的莆田盐文化宣传保护,以“制盐+劳动者之歌”为主线,打造美丽莆田海洋文化印象美景;加强海洋旅游路线设计和宣传,制作网红小视频,推出南日、平海等2条以上滨海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海洋系MCN基地和特色的海洋旅游品牌。
提升后海“生态养殖+水上乐园”型休闲渔业,结合增殖放流,发展滨海港湾、休闲垂钓、观光体验、观赏渔业、展示教育等多元化休闲渔业。
大力培育依托海洋牧场的游钓型游艇产业,支持举办国内钓鱼赛事,做强南日岛“渔夫垂钓”等休闲渔业旅游品牌。
培育“水乡渔村”、渔家乐、休闲垂钓等经营组织5个;创建省级“水乡渔村”示范基地1个。
打造“鲍鱼节”“开渔节”“赶海节”等一批具有全国知名度的特色渔业民俗系列节庆活动。
(责任单位:
区文旅局、海洋渔业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
(六)建设清洁能源养殖融合发展示范区
推动海上风电区渔业融合发展。
推进南日北港风电区万亩海域与养殖融合发展项目,启动万亩埭头石城风电区海域建设,开发兴化湾风电、平海湾(含南日南港)风电与渔业养殖融合发展项目,新增风电融合养殖海域面积10万亩以上。
积极对接福建龙源风电等海上风电企业探索结合漂浮式海上风电风机,推广立体式深远海养殖,发展超20米水深海洋养殖,新增养殖海域面积1万亩以上。
培育“渔光互补”光伏产业。
利用近海养殖场水域,打造水上发电、水下养殖“渔光互补”光照资源综合利用新模式,重点在莆田后海垦区等部署开发建设“渔光互补”产业。
结合当地的特色养殖产业开发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争取开发总装机容量300MW。
(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海渔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国网电力公司分公司、产业集团,埭头镇、南日镇)
(七)打造“互联网+”渔业平台
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等合作发展电子商务,参与海洋经济深度合作,打造区域品牌,充分发挥京东零售及供应链领域的技术和服务优势,打造以南日鲍鱼为核心的海洋主产区,助力当地优质企业和知名品牌上行,推售冷冻鲍鱼、罐头、鲍鱼干等产品。
利用京东大数据资源和数据分析能力,产品供应链优化,品牌联动打造,溯源体系和全产业链条的数字化升级。
建设全国鲍鱼综合服务平台—福鲍网,组建合资公司搭建全国鲍鱼交易中心平台,打造整条鲍鱼产业链,培育扶植本地鲍鱼自主品牌,将区打造成国家级鲍鱼产业链交易中心。
充分发挥南日鲍品牌优势,在全国相关城市授权一批南日鲍专营店,在南日岛挂牌一批正宗南日鲍酒店,建设南日鲍体验场所,满足中高端消费者和游客的需求。
加强海洋渔业文化宣传,在高铁站片区建设海洋渔业发展展示平台,充分展示我区海洋渔业发展成就。
在南日岛建设鲍文化展示基地,成为海洋文化研学点之一。
建设南日岛海上养殖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开展海洋气象综合智能化服务。
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追溯管理平台,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
(责任单位:
区商务局、海洋渔业局、文旅局)
(八)打造“金融+”渔业平台
开展区级海洋渔业白名单评审,评选“十大水产企业”“十佳水产销售企业”“十强水产科技企业”等活动,滚动培育百家区级白名单企业。
筹建20亿级区产业投融资平台,注入优质资产,引进产业基金,为海洋渔业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撬动渔业产业资金授信超百亿元。
重点支持设施渔业、海洋基础设施、渔业生态治理和污染防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品牌打造等项目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建立运营“海洋富区”建设投资基金,完善海洋项目投融资机制。
积极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项目建设。
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对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科技创新等方面重大项目,给予中长期优惠信贷支持。
用好泉州银行、海峡银行、莆田农商行等省、市金融机构资源,推出更多渔农贷等海洋信贷产品。
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进一步做强做大企业规模。
大力发展涉海保险和渔业互助保险,助力海洋渔业发展。
(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局、海洋渔业局)
(九)打造“科技+”渔业平台
推进一批海洋科技项目。
重点围绕水产良种繁育、海洋绿色养殖、海洋工程装备与新材料、海洋生态环保、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卫星通信等领域,通过科技重大专项、产学研合作、引导性项目等方式,加快推进“海上风能利用与扩大海水生态养殖”研究及试验,利用风电基座发展网箱等多层次立体化水产养殖,探索利用LNG冷能实现养殖水域降温和低温养殖。
积极开展渔业专利申请,力争2021-2023年全区获得各类专利超百个。
推广陆上工厂化循环水节能养殖模式。
在海清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引进台湾海洋大学石斑鱼循环水育苗养殖技术和鸿康水产公司引进福州大学可控生态水产精养技术以及银江农业开发公司推行虾贝循环水生态养殖技术的基础上,创建后海渔业科研基地,进一步加强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循环水节能养殖模式。
在埭头垦区和南日垦区等地发展10万平方米工厂化循环水养殖。
探索海洋科技创新。
加强与中国海洋大学、厦门大学、台湾海洋大学、集美大学、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等涉海科研机构产学研用合作,建设专业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聚焦海洋医药,发展河豚毒素提取等海洋创新药物与海洋生物制品。
以区相关渔业协会为载体,充分发挥我区藻类和双壳贝类养殖面积大的优势,探索碳汇交易。
通过大量发展贝藻养殖,消纳海域逐步呈现的季节性富营养化指标,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
(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海洋渔业局、发改局、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区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海洋与渔业局,充实办公室工作力量,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统筹推进海洋渔业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对重大项目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二)强化协调机制。
有关区直部门和镇政府要充分集中力量、主动作为,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力抓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共同推进“海上”建设,促进“海洋富区”和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要素保障。
要主动靠前、增强服务意识,多渠道帮助解决用地、用海等资源要素问题,将渔业纳入农业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范围,促进项目落地建设,服务海洋渔业产业发展。
(四)强化企业主体。
充分发挥市场在海洋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深化与央企、民企等骨干企业合作,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参与海洋资源开发和涉海项目建设。
鼓励涉海企业与科研机构深化合作,共同建设海洋研发中心,推进涉海技术研究开发。
(五)强化项目带动。
提升重大项目对延伸海洋产业链、促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加强全链条招商引资工作,积极策划、对接、引进能形成规模和示范效应的大项目、好项目。
滚动建立海洋渔业重点项目库,加强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海洋渔业经济重点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