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风险警示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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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风险警示方案
当前,时值春夏之交,气温回暖、湿度回升,各种菌类进入生长旺盛期,同时也进入了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
为此,市食安委、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
为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事故的发生,请广大群众以及餐饮单位不要自行采摘、食用、制售野生蘑菇等菌类。
一、充分认识毒蘑菇的危害
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
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
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
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
毒蘑菇所含毒素成分较为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
误食毒蘑菇事故中,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异常症状。
目前应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通常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二、消费者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一)不采摘:
踏春郊游期间,广大群众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
对于野生蘑菇,由于鉴别毒菌并不容易,请广大群众不要轻易采摘或食用。
(二)不购买:
注意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对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购买食用。
(三)不食用:
为避免类似中毒事故的发生,请广大群众要慎食或拒绝食用野生蘑菇。
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活动要杜绝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三、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
各类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四、妥善做好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目前,应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
一旦有群众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尽早对其采用催吐等方法迅速进行排除毒素处置。
同时,催吐后应即刻将其就近运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便医务人员进一步明确诊断,查明中毒原因。
五、投诉举报渠道
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野生蘑菇,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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