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60854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docx

《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docx

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

为有序推进全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根据**要求,特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的拆改任务。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

组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委,由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县城市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依法履行职责,联合开展整治攻坚工作。

三、明确标准

(一)高层建筑。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1.1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单层的除外)为高层建筑,属于火灾危险性大、疏散和扑救难度大的一类建筑。

(二)可燃雨棚。

使用可燃材料制作的雨棚,如含有隔音泡沫、隔音塑料垫等可燃物质的雨棚。

(三)逃生窗口。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高层住宅防护网应急疏散逃生口技术规定(暂行)》(渝建标〔2020〕30号),要求高层住宅每套应有2个及以上应急疏散逃生口,开设在防护网的正面,其洞口尺寸不宜小于1000mm×600mm,由室内向外开启,并设有醒目标识。

四、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原则”,整治攻坚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按照“属事原则”,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各自领域的有关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

协调部门、乡镇(街道)形成工作合力;对整治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各单位干部职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县公安局:

负责配合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和整治攻坚工作中的维稳工作。

县财政局:

负责统筹安排资金,保障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专项工作经费。

县住房城乡建委:

牵头整治攻坚工作推进和调度指导,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汇总、上报等工作。

县城市管理局:

负责“定点拆除”综合执法工作。

县应急局:

负责指导监督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大力倡导和推广阻燃雨棚的生产、销售,宣传防护网规范制作。

县信访办:

负责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信访解释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

负责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专项整治的宣传、舆情管控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的认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县城市管理局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县创建办:

负责发动网格责任单位积极开展宣传动员,促进整治攻坚工作开展。

各乡镇(街道):

履行攻坚行动的属地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的拆改等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专班,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工作,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配合开展“定点拆除”综合执法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4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发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一线力量,对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排查,摸清整治底数,建立整治台账。

排查中要一并统计涉及全县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的名单,建立统计台账。

(二)自行整改(4月10日—6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在涉及建筑小区内和主要出入口张贴拆除建筑外立面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的通告,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积极引导业主自行拆改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

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要率先整改,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助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拒不整改的,各部门(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工作,督促整改。

(三)集中整治(7月1日—9月30日)。

对到期未拆除且拒不整改的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由县城市管理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配合,开展综合执法,进行“定点拆除”。

(四)建立长效机制(10月1日—12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应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发现、劝阻、报告高层建筑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一线“前哨”作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雨棚、防护网登记备案制度,严禁安装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对确有需求的,应安装不燃材质雨棚、外沿与外墙齐平或在外墙之内的防护网,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加设应急疏散逃生口。

未按照要求设置雨棚及防护网的,由属地乡镇(街道)限期落实拆除整改,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在措施上要实上加实,在排查上要细上加细,在整治上要严上加严,扎实开展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工作,确保整治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县创建办要加强对网格责任单位的督促,推动整治攻坚工作开展,及时消除高层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县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网络、电视、宣传单等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让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三)形成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目标,加强配合,强化协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4月20日之前报送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工作方案。

每月23日之前,通过党政网向县住房城乡建委报送《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工作小结,工作小结主要包括完成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附件:

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情况

汇总表

附件

县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公章):

序号

可燃雨棚

突出外墙防护网

楼栋总数(栋)

总户数(户)

本月完成

户数(户)

累计完成

户数(户)

整改率

(%)

楼栋总数(栋)

总户数(户)

本月完成

户数(户)

累计完成户数(户)

整改率(%)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