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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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办法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着力提高新时代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党支部、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保障作用。
三、组织领导
局机关各党支部、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在市教育局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实施。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两个部分,分别占70%、30%。
其中,基础性指标由日常动态考核和领导考核评价组成,各占50%。
五、考核方法
考核每年开展一次,综合基层党组织自评、日常党建工作动态考核、年度述职考评、考核工作小组实地考核等环节形成年终考核结果。
(一)基层党组织自评
年终,各基层党组织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评结果报机关党委汇总(乡镇街学校由学区党委汇总后统一上报)。
(二)日常党建工作动态考核
以《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细则》中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加减分项目为依据进行赋分。
(三)考核工作小组实地考核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指标要求,对局机关各党支部、各学校(幼儿园)采取现场查阅工作材料、集体座谈或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党建工作检查。
(四)年度述职考评
结合年终工作绩效,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就学校党建特色做法和年度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按学校类别进行年度述职工作,未参与当年度口头述职的基层党组织须提供书面材料,进行书面述职。
乡镇街学校由学区党委负责述职考评。
(五)汇总评定
机关党委负责审核相应的考核材料,汇总考核成绩,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市教育局党委确定各学校(单位)年度发展性评价基础性工作指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评选表彰“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排后10%的学校(单位)党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对履行职责不力,连续两年排后10%的学校(单位)党组织,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对党组织班子进行问责。
2021年度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动态考核细则
党组织名称:
填表人:
联系方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自评分
考核评分
基础性
指标
(一)组织建设
1.学校(幼儿园)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
学校(幼儿园)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委、总支部建制的党组织按规范下设党支部;党组织按时换届,流程规范;班子成员配备合理、结构优化。
党务干部政治素质突出、能力强。
4
明确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主要职责2分。
党组织按规范换届,班子成员结构合理1分;规范设置基层党组织架构1分。
2.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学校(单位)党组织书记能认真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推进学校(单位)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党建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班子成员年终述职。
4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1分,班子成员分工合理1分,有计划、总结1分,党建工作列入年终述职1分。
3.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功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单位)党组织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三重一大”等问题,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
领导学校(单位)工会、妇女组织、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加强群团工作,群团组织健全,活动丰富,经费有保障。
4
具体视党组织会议记录和党建工作成效评分。
4.学校(单位)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作党建工作专项述职。
将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单位)的年度计划和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4
考核评议结果“优秀”为4分,“良好”为2分,其他等第不得分。
(二)业务规范
5.“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严格,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以党史学习教育及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学“四史”教育,特别是能够精心谋划、组织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
党组织书记能够围绕建党100周年主题,到所在支部讲1次党课。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党性体检。
6
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保质保量按期开展组织生活,各类活动的签到表、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齐全(材料不齐全酌情扣分)。
6.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按照“六制六规范”要求开展活动。
“七一”前后,能够高质量开展“学党史、感党恩、当先锋”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宣誓。
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
6
每月“固定组织生活日”制度2分,严格按照“六制六规范”要求开展活动2分,高质量开展“学党史、感党恩、当先锋”系列主题党日活动1分,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1分。
7.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定期核算、收缴党费;党费使用规范、党费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6
每月按时收缴党费2分。
年初按照当年调整后的工资标准核算党费2分。
以适当形式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2分。
8.全国党员管理系统更新及时、信息完整、内容正确。
2
视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评分。
基础性
指标
(三)队伍建设
9.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规范,档案完整。
深入推进“三培养”机制,重视在思政教师、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2
近三年有党员发展具体举措1分。
党员发展档案管理规范有序1分。
10.全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党建”学习模式,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不断加强对党务工作者党规党纪、党建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培训。
继续做好“学习强国”平台建设,推进党员干部在线学习。
普通党员及党务干部培训台账规范有序。
6
视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评分。
11.按期开展先锋指数考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无“口袋党员”“失联党员”。
及时处理不合格党员、违规违纪党员。
3
按期开展先锋指数考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1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无“口袋党员”“失联党员”1分。
有专人负责党建档案管理,对党建档案材料进行动态更新、完善1分。
12.教职工党员能在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坚持示范引领,带动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2
视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评分。
(四)阵地建设
13.核心价值观上墙入班。
能切实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
2
核心价值观上墙入班1分。
能切实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1分。
14.按相关标准设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学习宣传阵地、红色文化阵地等,党员活动室内配备必要的基层党建、党务工作书籍并及时更新。
4
按相关标准设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学习宣传阵地、红色文化阵地3分;党员活动室内配备必要的基层党建、党务工作书籍并及时更新1分。
(五)综合保障
15.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单位)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计算工作量。
4
能按照有关政策,有效落实党务工作人员待遇4分。
16.公办中小学校(单位)按照本单位公用经费的3%-5%列支党建工作经费,基层党建经费以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800元为标准,在“一般公用经费”中列支。
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3
能按照有关政策列支党建工作经费3分。
基础性
指标
(六)主题实践
17.围绕“双强争创”建设,深化“红七月·服务月”“红色星期天”等活动;积极参与小区党建工作,响应号召,及时报到,主动参与小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党员志愿者服务往深里走,居住在小区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小区党组织活动。
4
视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评分。
18.常态化开展红色研学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红色足迹”主题党日环温行。
组织开展迎百年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
深入推进谈心谈话、节日慰问、政治生日等“红色关爱”。
4
视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评分。
发展性
指标
(七)特色品牌创建
19.有品牌名称。
品牌名称要能反映本单位党建工作特色。
名称要概括精准、形象贴切、好听好记,字数一般在10个字以内。
5
视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评分。
20.有工作目标。
目标要清晰,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将党建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高度融合,真正将党建工作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先进生产力,实现党建提升与教育教学质量发展的双赢目标。
5
视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评分。
21.有品牌内涵。
品牌建设要有创新的品牌理念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特色性,能展现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良好精气神,体现为民服务新风貌。
5
视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评分。
22.有活动载体。
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特色品牌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①开展中小学生“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我心向党祝福祖国”等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组织本校学生积极参与全市中小学生读书教育活动;②结合本单位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图片展、书画展、演讲赛、歌咏会、文艺演出、征文活动、党史知识竞答等活动;③组织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岗位大练兵、比学赶超等活动,举办教师职业技能大赛;④开展先进模范进校园活动,邀请道德楷模、改革先锋、革命战士、大国工匠、优秀企业家、抗疫英雄、最美人物、专家学者等进校园、进课堂等。
10
视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评分。
23.有社会影响。
品牌效果要有明显的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具有真实性、创新性、典型性和可借鉴性,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高,影响力大。
5
视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评分。
加减分项目
1.获各类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不含个人)。
2.党建工作作典型发言、承办活动等。
3.获党建特色品牌、“四化”示范党支部、“双强”党支部等。
4.党建论文、课题获奖或刊发。
5.有关党建特色做法的报道在市教育局及以上层级平台报道。
10
1-3.省级及以上加10分,温州市级加5分,乐清市、市直机关级加4分,市教育局级加3分。
4.温州市级及以上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乐清市、教育局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同篇不累计加分。
市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一篇加2分。
上限6分。
5.党建工作宣传稿在乐清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市教育局官网、“乐清教育思政”视频号、《乐清教育党建》内刊等上发布每篇加2分;在乐清市、市直机关层面发布每篇加3分;在温州市级发布每篇加4分;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布每篇加5分。
在“学习强国”及其他国家级媒体平台上发布每篇加5分。
上限5分。
1.代表乐清市教育局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温州市教育局等举办的党史学习教育及庆祝建党100周年各项活动。
2.微党课、微宣讲、微视频等各项评比活动。
10
1.参与活动每人次加1分,获奖每人次再加1分。
上限5分。
2.团体获奖:
温州级及以上加5分;乐清市、教育局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个人获奖相应级别减半加分。
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未及时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次减2分;参加主要会议和活动,凡未经批准缺席、迟到、早退的,视情况每次减1-2分。
-10
视具体情况扣减分数,累计不超过-10分。
备注:
局机关各党支部参照以上指标要求,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