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无非法集资县”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60205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9.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创建“无非法集资县”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县创建“无非法集资县”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县创建“无非法集资县”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县创建“无非法集资县”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县创建“无非法集资县”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县创建“无非法集资县”工作实施方案.docx

《县创建“无非法集资县”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创建“无非法集资县”工作实施方案.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县创建“无非法集资县”工作实施方案.docx

县创建“无非法集资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从源头上治理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按照**,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化解存量、遏制增量、防范风险”为主线,按照“政府主责、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包抓联建,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抓点示范、全面推广”总体思路,遵循“根本在防、关键在早,源头防控、前端阻断,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工作方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着力从源头上预警、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坚守一条工作底线。

通过努力,辖区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非法集资“零发案”、赴省进京“零非访”,实现非法集资“积案清零”、非法集资主体和利益受损群体“风险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区域性政治风险的底线。

(二)全面提升两个能力。

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遏制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风险、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意识,全面提升基层防范化解安全稳定风险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切实做到三个防止。

坚决防止非法集资“坐大成势”危害金融经济秩序、侵害人民财产安全,坚决防止非法集资受损群体同其他利益诉求群体矛盾叠加、激化升级,坚决防止非法集资风险向金融经济安全、国家财税安全、社会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外溢。

(四)建立健全五项机制。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创建“无非法集县(区)”活动,在非法集资风险摸排、监测预警、监管效能、部门联动、风险化解等五个方面形成长效机制,防非、处非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社会诚信水平显著提高,金融市场环境整体优化。

三、创建标准

(一)建立常态化摸排机制,辖区或监管行业内非法集资风险主体、重点群体底数清、情况明。

(二)数据报送及时、信息反馈及时、动态监测落实、预警防范有效、协作配合顺畅并形成工作机制。

(三)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常态化,内容形式丰富,宣传有亮点特色,辖区、行业非法集资防范宣传氛围浓厚,广大干部群众对非法集资知晓率高,防范意识增强,无干部群众参与非法集资。

(四)积极履行职责,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明显,市场主体自律规范清晰,非法集资存量风险有效化解,增量风险明显减少,到年底基本实现辖区、行业领域无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五)建立完善防范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犯罪的经费保障、案件处理、资产处置、涉稳化解、信访稳控等工作长效机制,主体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扎实,实现全年赴省进京“零非访”。

(六)辖区或监管行业内经济秩序好、营商环境优、群众满意率高。

四、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年6月15日——6月19日)制定印发全县“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开展创建(202**年6月20日——10月30日)以各镇办为主体开展无非法集资镇办、村(社区)创建工作,各行业监管单位立足本部门监管行业和服务对象创建无非法集资行业领域,实现基层创建、行业创建条块结合、联创共建,推进全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三)总结提升(202**年11月1日——11月15日)各镇办、各行业监管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完善提升,县处分办适时对各镇办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镇办、各行业监管单位要立行立改,确保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五、创建措施

(一)扎实开展风险摸排。

各镇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主动采取各种措施,深入村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市场风险主体大排查,围绕投资理财、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集资办学、房地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小贷公司、旅游、养老、养殖、互联网金融等高风险行业,开展“扫街扫楼扫院”式摸排清查,通过核查证照、广告、人员、业务和资金等情况,彻底摸清辖区行业风险主体、隐案情况、区域分布、矛盾隐患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同时,要与县处非办加强信息数据即时对接共享,对模排中发现可能存在非法集资的风险隐患或案件线索,及时报县处非办会商研判,努力把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消除在萌芽。

县扶贫局、各镇办、各包抓扶贫单位还要结合扶贫工作,重点对涉及脱贫攻坚的重点产业、企业、项目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排查,了解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的风险、是否有贫困户参与非法集资的隐患,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稳妥处置,确保在扶贫领域不发生非法集资问题。

(二)强化风险监测预警。

各镇办要充分依托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采取有效的、切合实际的措施,对辖区内拆迁户、退休干部、中老年人特别是热衷于投资理财的人员要重点予以关注,发现参加听课、聚集、传播理财投资理念、经常领回礼品福利的要及时走访调查,从中发现可疑线索,收集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的各类信息,及时研判、及时上报,加强监测预警;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相关人员、资金、项目、产业、广告等社会经济数据的采集汇总,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精准监测、及时预警,并将有关信息第一时间汇总上报县处非办。

县处非办要根据汇总的各方面数据信息,结合公安、金融、市场监管等行业大数据,进一步开展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强化监测、分级预警,统筹指导协调各镇办、各行业监管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控化解工作。

(三)切实夯实监管职责。

各镇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把无非法集资县创建活动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重要载体。

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行业主管、市场监管紧密衔接的全流程防范非法集资监管责任制度,落实各监管部门日常监管职责。

对于无明确监管部门、无前置许可的企业,由登记机关落实明确日常监管责任。

在行业准入方面,要严格对高风险行业、高风险人员的市场准入和登记。

商务楼宇、工业、科技园区、招商中心等要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非法集资源头防控,探索建立多元协同监管、多部门联动治理机制,切实提升非法集资治理效果。

(四)规范联动处置流程。

各镇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辖区、行业领域内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主体分类处置工作规范,并与县处非办、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互通、衔接顺畅的处置机制,对情况可疑尚难认定违法的持续监测关注,绝不能放任自流;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的衔接配合,建立情报共享、执法协作、风险研判、联动处置机制,按照稳字当头、打早处小、化解优先、依法打处原则,充分考虑违法性质、还款能力、主观意愿、资金用途、造成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警示约谈、规范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分级分类开展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坚决防止非法集资活动坐大成势、形成损失、造成影响、危害稳定。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各镇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把无非法集资县创建活动融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深化放管服等各项工作,主动积极与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强化沟通联系,设立监测预警联络员,签订合规经营承诺书。

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机关要强化行刑协作,建立重大涉企案件协调会商、联合办案机制,依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的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效能。

公安机关要依托“一标三实”和“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加强警企协作,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加强日常走访和法治宣传,主动提供预警信息、防范对策、法律咨询等服务。

针对重大招商项目或重要经济活动,充分进行宏观研判,为政府、企业决策提供建议,切实服务经济发展。

(六)全力防范化解风险。

各金融机构要以无非法集资县创建为切入点,加强与各镇办、各招商、行业监管部门配合,主动对接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合作社,开展融资、投资咨询服务工作,强化信贷资金支持和精准金融服务,从源头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各镇办、各行业监管单位要把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作为“扫黑除恶、固本强基”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信息网络、金融放贷、房地产、工程建设、文化旅游、农业扶贫、招商投资、医疗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创新举措、总结经验,切实建立常态化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实现固本清源强基、长效常治长安。

县公安、司法部门要把非法集资作为重点进行打击,全力追逃追赃挽损,实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确保风险及时消除化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处非办)具体组织协调,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实行月小结、季研判、半年督导通报、年终总结,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各镇办、各行业监管单位主要领导也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亲自安排,落实本镇办、本行业的具体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力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包抓联建机制。

按照镇办属地责任、行业单位监管责任,立足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做好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监管服务、综合治理,同步开展创建工作。

同时每个行业单位包抓一个镇办,负责指导督促、开展联创联建,强化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密切联动的工作局面。

二要建立信息联络机制。

各镇办、各行业监管单位要安排专人作为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向县处非办报送经济主体、风险主体监测数据、工作情况、工作亮点及风险隐患信息,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数据及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全年报送工作总结。

三要建立重点稳控机制。

各镇办、各行业监管单位按照“首接首责、属地稳控、信息互通、协作联动”和“谁监管谁负责、谁的人谁稳控”原则,制定稳控化解、应急处置预案,对非法集资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加强风险监测、矛盾排查、走访调查、信访化解、帮扶教育工作,确保非法集资利益受损群体矛盾化解在一线、风险防控在基层、重点人员吸附在当地,实现矛盾不激化、不上交,风险不传导、不外溢。

四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县处非办要制定具体举报奖励办法,各镇办、各行业监管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或问题隐患,对核查属实的,予以奖励,确保发现得早、处置得了。

(三)突出宣传教育。

各镇办、各行业监管单位要采取集中与常态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宣传防范志愿者队伍,针对重点领域、区域场所、易感人群,立足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开展常态化宣传预警和集中宣传普法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金融知识、法律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形成损失自负、风险自担、人人防范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

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平安建设的考核内容,综合考量机制建设、协作联动、监测预警、营商环境、宣传教育、风险化解等工作开展情况,对于验收达标、成效突出的镇办和行业监管单位予以奖励,对组织推动不力、考核排名靠后,或者出现非法集资新发案件、赴省进京非访等影响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以及发现干部职工组织、参与非法集资的,除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对所属镇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倒查。

附件:

1.***县“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县“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包抓联建责任清单

3.***县“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重点领域及监管责任单位

4.***县“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考核标准

附件1

***县“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推动“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处非办,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

附件2

***县“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

包抓联建责任清单

镇办

包抓联建单位

第一责任人

包抓责任人

城关街办

县科教体局

四皓街办

县经贸局

永丰镇

县林业局

保安镇

县扶贫局

洛源镇

县住建局

麻坪镇

县发改局

石门镇

县自然资源局

石坡镇

县交通局

巡检镇

县行政审批局

寺耳镇

县卫健局

景村镇

县财政局

柏峪寺镇

县农业农村局

古城镇

县文化旅游局

灵口镇

县司法局

三要镇

县人社局

高耀镇

县民政局

附件3

***县“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

重点领域及监管责任单位

各镇办严格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立足各自职责职能加强行业领域治理,落实直接监管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几个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治理工作:

(一)互联网和金融领域:

未经审批或备案,打着P2P网络借贷、小额信贷、融资担保、投资理财、保险、众筹、私募基金、外汇投资等幌子实施的非法集资。

(责任单位:

县人行)

(二)农业扶贫领域: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脱贫产业社会企业、金融扶贫组织为主体,打着“养殖、种植、入股分红、金融互助” 等名义违规吸纳社员、吸收资金、高息放贷等实施的非法集资。

(责任单位:

县农村农业局、县扶贫局)

(三)招商投资领域:

以招商引资企业为掩饰,以投资县域重大工程、项目为幌子,以政府项目背书进行社会借贷融资、股权转让揽储等实施的非法集资。

(责任单位:

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发改局)

(四)房地产领域:

房地产企业以高收益为诱,违规预售、售后返租、财富增值等方式销售不可分割、无确定产权范围的房产、商铺等实施的非法集资。

(责任单位:

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五)文化旅游领域:

 以高收益为诱,打着投资旅游项目、景区建设、门票预售、高级会员、入股分红等方式实施的非法集资。

(责任单位:

县文旅局)

(六)医疗养老领域:

以高收益为诱,鼓吹“候鸟式养老服务”、“终身床位”、“医疗康养一体”等,投资医院、康养中心、养老院、公墓等实施的非法集资。

(责任单位:

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七)教育培训领域:

以高收益为诱,参与投资或入股兴办民办学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实施的非法集资。

(责任单位:

县科教体局人社局)

(八)网络传销领域:

打着“消费返利”、“电子商务”、“虚拟货币”、“挖矿”“区块链”、“炒外汇”、“爱心慈善”、“军民融合”、“一带一路”等幌子实施的传销活动。

(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

附件4

***县“无非法集资县”创建工作考核标准

为客观、准确、全面评价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现行机制,推动建设工作措施落地见效,特制定如下考核考核标准。

一、考核分值:

各镇办、各行业监管单位年度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按标准加减分,加分项目不设上限,符合条件的经被考核单位申报、处非办核实给予加分。

二、扣分项目

1.对创建工作不重视,未制定年度创建工作方案、未安排、未部署、未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未建立组织领导体系的扣15分。

2.未按要求参加领导小组例会,未落实会议精神的每次扣5分。

3.未落实上级交办事项的,每项扣5分;对群众举报或社会舆论反映事项未能及时处理,造成负面影响的,每起扣5分;工作受到媒体曝光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扣20分。

4.辖区或行业领域内每发生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的扣20分。

5.未根据上级要求建立预警监测站的扣10分,或已经建立,但防范监测服务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非法集资苗头或隐患的发生非法集资案件的扣10分,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扣30分。

6.年度开展宣传活动少于四次的扣10分;未落实上级要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扣5分。

7.辖区或行业系统发生非法集资涉案总值超过500万元、损失超过200万元的,扣30分,涉案总值超过1000万元、损失超过500万元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8.创建工作必要的经费和人员保障不到位的扣10分。

三、加分项目

1.相关工作被国家部委以上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分别加50分、30分、20分、10分(以最高级别定分,不重复计分)。

2.县委、县政府在本地召开工作现场会的加15分,市委市政府召开工作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的加30分,省级以上召开工作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的加60分。

3.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类媒体反映取得较好效果的,加5-10分。

创建工作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媒体报道的,分别加50分、30分、15、5分(含电视、报纸和主流网站,多次转载的不计入考核分值)。

4.年度社区群众防范非法集资常识的知晓率、满意度高于80%的,加10分。

5.相关工作简报、经验材料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政府(部门)刊物采用的,每篇加分别加分50分、30分、15分、5分(同一材料按最高级别定分)。

抄送:

市政府办,市公安局。

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办。

县法院,检察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年6月12日印发

-1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