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共享单车序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共享单车序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共享单车序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共享单车序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2/26/1e2b5126-86ca-4b93-a2b3-33f158f1f271/1e2b5126-86ca-4b93-a2b3-33f158f1f2711.gif)
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共享单车序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攻坚工作任务的完成,依据《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整改提升行动方案》,着力整治共享单车违规乱摆放、占用公共绿化带等乱象,特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共享单车序化管理双月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推进“迎亚运、讲文明、提品质”300天大会战和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攻坚为契机,加强单车乱停放整治力度,全面梳理排查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推进共享单车“入栏停放”。
确保用2个月时间进行集中攻坚,实现车站、码头、医院、公园、景区、超市、商场、学校、窗口单位等场所共享单车乱象得到根本扭转,以扎实过硬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通过中央文明办整改复查,坚决打赢复查攻坚战,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整治范围
单车准入区域
**。
未准入区域:
**三、整治时间
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30日,之后转入长效管理。
四、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单车乱象,及时清理废弃、破损共享单车。
(二)加大单车停放区施划,拓展电子围栏覆盖范围。
(三)严肃查处在人行道、绿地等区域违法停放共享单车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共享单车经营企业未及时整理随意停放车辆的行为。
(五)其他影响城市市容、秩序的情形。
五、重点区域
(一)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的主次干道、车站、码头、医院、公园、景区、超市、商场、学校、农贸市场、窗口单位等重点区域周边人行道。
(二)亚运相关行车线路沿线、活动场馆、嘉宾入住酒店等区域周边人行道。
(三)核心区域的背街小巷。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
通过新闻媒体与政务新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导向,以公告提醒、执法进社区、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呼吁广大市民群众文明用车、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市容秩序。
指导物业、施工单位落实小区、工地共享单车禁入制度。
推广“单车随手扶”主题活动,邀请热心市民共同参与共享单车序化治理,通过主动扶正乱停放车辆获取积分,以积分兑换单车骑行券的形式进行奖励,提升市民的参与度。
(责任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二)强化执法力度。
加大辖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对巡查中发现的共享单车骑行人乱停放行为予以劝导;对未按规定整改的市民或共享单车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推广电子围栏。
推动电子围栏铺设上线,到5月底前实现共享单车准入区域主次干道电子围栏全覆盖,到6月底前实现住宅小区、公园、广场、商业步行街等区域禁停区设置全覆盖。
(责任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四)数字赋能监管。
依托共享单车序化管理平台,建立运营企业自律评价机制,实施共享单车保有量动态调整,促使运营企业由被动管理向自觉自律转变。
依据共享单车潮汐式动态变化,督促企业定时清运过剩车辆,“分流”单车停放,强化“涨潮”片区管理。
文明城市测评期间,单车投放量减少三分之一,后续减量要求视具体情况确定。
(责任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五)实行区域包干。
划分管理区域,每个企业负责一定区域内所有单车调度运维,超出停放能力的由企业及时调度,由集中地段向外围空闲区域调度或运至企业仓库临时周转。
各中队依照包干责任及各运营企业预案,联系车辆调度队伍,根据地段、重大活动及重要节点车辆停放潮汐现象的特点,落实定时搬移清运。
(责任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六)加大车位施划。
根据管理情况、市民反馈等确认泊车位布施是否合理,对商业步行街、公交车站周边等停放密集区域适当增设停车泊位,对各类道路开挖施工、路面修补造成标线、标志缺损的,要及时重新施划。
(责任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七)强化信用管理。
定期约谈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负责人,通报相关情况要求企业加强运维管理。
指导共享单车企业严格实施规范停车条款,对不规范停车骑行人施行惩罚措施,倒逼骑行人文明停放车辆,落实共享单车用户信用管理。
(责任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八)落实督办考核。
针对辖区内共享单车停放情况对经营企业进行督办,企业需在收到督办单1小时内进行处理,重要节点需在半小时内处理,处置效率及效果纳入考核。
结合企业日常运维管理情况、督办落实情况、电子围栏推广情况、立案及重大活动保障情况等对共享单车经营企业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与减量份额挂钩。
(责任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七、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4月30日前)。
各镇街、各部门依据职责制订行动计划,研究细化整治措施,全面排摸辖区管理乱点,清单式销号、闭环式管理;完善互联网租赁运营企业考评细则,加大对共享单车企业的考评力度,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强化车辆调度与清运力度。
(二)集中整治(5月1日-5月30日)。
要加大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执法查处力度,开展共享单车“清废行动”;督促单车企业拓展“电子围栏”的覆盖范围和对不文明骑行者采取惩戒措施,对乱点采取“分片包干制”。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督查。
数字城管中心要加大对共享单车乱象的信息采集力度,切实提升处置标准和成效。
积极推广共享单车“随手扶”行动。
(三)落实长效管理(5月30日后)。
各地查漏补缺,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持续推进“电子围栏”覆盖范围,8月底前对文明城市创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亚运会相关行车线路沿线、活动场馆、嘉宾入住酒店周边做到全覆盖,并逐步向背街小巷推进。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共享单车违停乱象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个薄弱环节,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任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辖区内共享单车乱象要在5月底前得到明显改善。
(二)统筹协同、多方共治。
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全面形成系统合力;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数字赋能,创新政府、企业、市民三方协同治理模式,形成政府约束经营者、经营者约束使用人、使用人遵守管理要求的闭环监管模式。
(三)督查落实、确保实效。
加强督查,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阶段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持续推进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之后,各地在专项整治取得的经验教训上,全面梳理分析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治中凸现的薄弱环节要落实整改措施,防止违法现象反弹。
(四)注重宣传,加强交流。
各地要加强宣传,联合相关部门、属地街(镇)、社区,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