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创建特色水果脆李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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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创建特色水果脆李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为加快脆李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促进农业节本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全县脆李产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目标,充分发挥绿色、特色、生态资源优势,按照“政府统筹、区域创建,标准引领、示范带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原则,持续推动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跨越发展,做大做强脆李绿色产业。

二、创建目标

按照“一年启动、二年实施、三年验收”步骤,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形成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建立一套绿色脆李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培育绿色脆李生产经营主体100家以上,打造绿色脆李及加工产品100个以上,创建区内2.5万亩以上脆李原料产品对接加工并开发出绿色食品产品,成功创建“脆李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构建绿色脆李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

按照绿色脆李产品生产要求,建立健全集产地环境、安全控制、种苗繁育、生产规程、等级分类、产品包装、仓储物流等产前、产中、产后于一体的绿色脆李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形成一套绿色脆李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

加大绿色脆李产品标准化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按照绿色脆李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实现种植标准化、产品等级标准化、产品包装标准化、渠道营销标准化。

到2023年,实现创建区域内绿色脆李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100%。

(二)全力推进绿色脆李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结合区域特点和产业实际,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布局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园区布局,合理规划绿色脆李产品生产基地。

按照环境生态化、建设规模化、生产标准化要求,重点推进巫峡镇、官渡镇、福田镇、大昌镇、铜鼓镇、庙宇镇、双龙镇、大溪乡、曲尺乡、两坪乡等十个乡镇12万亩绿色脆李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引领和带动全县绿色脆李产业化发展。

各生产基地应建立绿色脆李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推广使用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并推荐使用的种苗、植保产品、肥料、生长调节剂等绿色农业投入品,严禁购入和使用绿色农业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

基地要相对集中,至少2.5万亩以上脆李原料产品对接加工并开发出绿色食品产品,具有一定规模。

(三)大力培育绿色脆李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支撑作用,按照“巩固提高一批、改造壮大一批、培植发展一批、招商引进一批”思路,加大对现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企业改造升级,培育打造实力强、潜力大、发展积极性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成为绿色脆李产品生产经营“带头人”。

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资金倾斜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绿色脆李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绿色脆李试验示范、探索创新、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市场营销。

绿色脆李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建立产业化经营体系,加强产销联合,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的合同签订率及履约率要达到60%以上,三年后要达到90%以上,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四)加大绿色脆李品牌培育力度。

进一步完善绿色食品认证奖补政策,加大绿色食品申报和续展认证力度,积极动员、鼓励和支持绿色农产品申报市级和国家级名牌农产品、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加大绿色食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做靓做响“脆李”产品品牌,进一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建立上联市场、下联基地、中带企业互动共享的市场营销服务体系,激活产、加、销市场要素,抱团推进脆李产品市场营销。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农博会、招商会、展销会等各种活动,提高脆李产品消费认知度和市场占有率。

(五)建立健全绿色脆李产品监管体系。

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和检测能力建设,10个乡镇抓好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配备工作,实现10个乡镇有监管站和检测室、村(社区)有协管员,构建权责清晰、功能齐备、运转良好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农产品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县农产品监管监测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网格化。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到2022年实现绿色食品全部进入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开展“二维码”技术应用,有效保障绿色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

(六)狠抓绿色脆李产品生产环境源头治理。

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可持续生产体系。

大力推广生草栽培及综合利用技术,使用技术成熟的绿肥、腐熟农家肥和各种有机肥料,积极推广病虫害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

强化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土壤改良和重金属治理工作,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资源转化、再利用和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其中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染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和90%,三年后达到85%和95%以上,为绿色脆李产品生产创造良好的产地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创建阶段(2021年12月以前)。

组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工作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委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协调推进创建期间的各项工作。

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创建工作规划,制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环境检测,细化工作任务,完善配套政策,开展宣传动员。

向国家农业农村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报送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申报材料。

开展不同脆李品种的种植试验示范,积极推动脆李绿色产品申报认证。

有关乡镇和县级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创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启动创建各项工作。

(二)实施创建阶段(2022年1月—2023年6月)。

有关乡镇和县级部门要按照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开展创建有关工作。

2022年初步建立脆李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化体系,培育绿色脆李产品生产经营主体30家,申报脆绿色食品认证30个。

2023年建成一套完整的脆李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化体系,完成绿色脆李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育30家以上,完成脆绿色食品认证30个以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2月)。

巩固完善绿色脆李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持续开展脆李产品绿色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加快推进脆绿色食品认证和续展认证工作。

有关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收集整理创建工作有关材料,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成果,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和问题整改工作,编制完成各项申报材料并做好立卷归档,迎接市级和国家级检查评估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具体抓好创建工作。

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自己的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创建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推动农业产业向绿色基地布局、项目向绿色产业集聚、资金向绿色方向倾斜。

有效整合土地整治、农综开发、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方面资源,大力开展山、水、林、田、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奠定绿色农业发展基础。

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绿色脆李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全程社会化服务,保障示范县创建规划制定、标准制(修)订、人员培训等必要工作经费。

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发展资金,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积极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等参与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发挥科技支撑。

有效整合涉农科技资源,充分发挥县校(院)合作机制,创新“科研院校+科研试验基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模式,加强品种研发、栽培示范、配方施肥、疫病防控、重金属治理等关键技术研究、攻关和服务指导。

(四)建立风控机制。

定期对绿色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风险、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减产风险及市场风险进行评估,积极与保险机构合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探索建立质量安全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

通过建立政府参与、企业主导、第三方保险公司保障的风险分担机制,提高绿色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

同时,加强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教育,实现银行、商务、税务、工商、质检、工业、农业等多部门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诚信体系。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广泛宣传创建工作,转变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树立一批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推广创建工作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创建工作热情,营造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

县政府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纳入涉及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县政府办公室定期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县农业农村委要加大创建工作指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

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任务分解表

附件

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任务分解表

序号

创建工作内容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组建创建机构

成立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乡镇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委

有关乡镇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1年5月

2

与市农业农村委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县农业农村委

2021年5月

3

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启动会

县农业农村委

有关乡镇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1年5月

4

启动创建工作

编报创建申请书

县农业农村委

2021年6月

5

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创建规划、开展环境及产品检测

县农业农村委

2021年6月

6

有关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

县农业农村委

有关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

2021年6月

7

开展绿色脆李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建设

县农业农村委

有关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

2021年12月

8

开展绿色脆李及加工产品的申报认证

县农业农村委

有关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

2022年6月

9

绿色脆李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

建立脆李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形成脆李绿色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

县农业农村委

有关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

10

推进脆李产品标准化应用,实现绿色脆李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100%

县农业农村委

有关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

2023年6月

11

建立健全绿色

农产品监管体系

涉及的10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有工作人员、有检测设备、有办公场所、能有效开展监管检测工作,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配备到位

县农业农村委

有关乡镇

2022年12月

12

绿色农产品生产环境源头治理

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县农业农村委

县生态环境局

持续进行

13

绿色农产品生产环境源头治理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推广使用技术成熟的绿肥、腐熟农家肥和各种有机肥料,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积极推广病虫害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

县农业农村委

有关乡镇

持续进行

14

强化政策支持

推动农业产业向绿色基地布局、项目向绿色产品集聚、资金向绿色企业倾斜。

有效整合土地整治、农综开发、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方面资源,大力开展山、水、林、田、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奠定绿色农业发展基础

县农业农村委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有关乡镇

2022年12月

15

每年预算一定专项资金,用作土壤改良、有机肥推广、绿色病虫害防控补助,保障创建规划制定、标准制(修)订、人员培训和创建验收等

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委

2021年起

16

建立风控机制

积极与保险机构合作,探索建立质量安全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对开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生产经营主体,由政府给予保费补贴

县农业农村委

县财政局、保险机构

2023年6月

17

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广泛宣传创建工作

县委宣传部

县级各部门,有关乡镇

持续进行

18

严格督查考核

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纳入有关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县政府办公室

县农业农村委、有关乡镇

持续进行

19

定期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县政府办公室

县农业农村委、有关乡镇

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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