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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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docx

乡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筑牢底线思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持续压实责任,持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

全镇农村人口(含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的人口)中,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

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人口为参考,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

2021年以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参考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的家庭为监测范围,今后年度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调整。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1. 家庭成员拥有享受型用车、船舶、工程机械及大型农机具的;

2. 家庭成员拥有商品房,或高标准修建新房、装修现有住房(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国家统征拆迁房屋)的;

3. 家庭成员有正式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村四职干部(有重大返致贫风险等情况除外)的;

4. 家庭成员办有或投资企业,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正常经营纳税的;

5. 家庭成员有大额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储蓄性保险的。

(三)规模性返贫监测。

机关各科室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参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明确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程序

(一)识别认定程序。

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媒体反馈曝光、群众信访等渠道发现的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对象,应及时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公示)、镇街联合审核、区级审定”五步流程,开展识别认定。

相关流程涉及样本参考附件1。

第一步:

农户申请。

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监测对象申请书》(含在线申报),签字按手印,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开展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核查授权。

干部排查和科室筛查预警发现的对象,由村干部或驻村干部指导农户提交申请。

第二步:

入户核实。

村组干部、驻村干部、镇街信息员等组成入户调查组,及时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填报《监测对象认定镇街核查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收集入户调查图片。

第三步:

村级评议(公示)。

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入户核实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将《XX镇XX村监测对象村级民主评议初选名单公示》在村政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

第四步:

镇街联合审核。

对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镇街组织辖区住建、医疗、教育、水利、民政等部门人员联合审核,并报送《X区XX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新增监测对象的函》由区乡村振兴局审定。

第五步:

区级审定。

区乡村振兴局将各镇街上报的拟纳入名单,通过X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X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工作流程,与区级公安、财政、民政、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核验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是否有商品房、是否有享受型车辆、是否经商办企业、是否有大额存款等。

核验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名单按照《X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审定批复监测对象的复函》反馈镇街,由镇街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镇街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风险消除程序。

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应当标注“风险消除”。

对纳入监测的对象,原则上监测帮扶半年以上才能标注“消除风险”。

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三保障”指标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在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不再进行监测帮扶;对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监测对象,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待风险稳定消除后再标注“风险消除”;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暂不消除风险,长期跟踪监测,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风险消除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实行“村提名、入户核实(系统打印《监测对象信息对照表》)、村级评议(公示)、镇街联合审核、区级审定”五步流程,相关流程涉及样本参考附件2。

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对本村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专题研判,优化完善帮扶工作方案。

四、落实监测措施

(一)落实监测帮扶联系人。

对新识别的监测户(含现有风险未消除对象),至少安排1名镇干部(优先安排班子成员)作为监测帮扶联系人。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前,监测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地走访的,可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其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二)干部排查监测。

坚持集中排查和网格监测相结合,全区每年至少统一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

建立村干部“吹哨人”机制,由镇街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等实施网格化监测,对照监测范围,结合群众反映、各级反馈和部门比对预警等线索,及时靶向入户排查。

(三)部门监测预警。

切实发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作用,教育、民政、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医保、残联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和监测预警,重点比对农户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残疾、产业就业、意外事故、经济状况等方面的数据信息,筛查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信息,及时共享区乡村振兴局,同时反馈街镇核实,及时纳入监测帮扶。

镇街数据主要来源于区级反馈。

(四)实行动态管理。

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原则,在常态化识别管理基础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包括监测对象识别、标注风险消除、人口自然增减、采集更新信息等。

五、完善帮扶政策和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

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坚持精准施策。

按照行业主导、缺啥补啥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

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三)加强社会帮扶。

充分发挥社会帮扶资金优势,主动覆盖财政资金的盲区。

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组织引导辖区企业、社会力量精准有效对接监测对象现实需求,落实消费、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镇街主要领导负首责总责、分管领导专抓专管,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并成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专项工作组,X镇镇长赵川为组长,副书记张杰为副组长,具体人员为农业中心主任周宏勃,工作人员陈月、张筱、李雨浓。

(二)加强科室协作。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行业数据共享共用和快查、快核、快办机制。

(三)健全工作机制。

组建工作专班。

按照镇街2名、村1名标准,配备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并及时更新录入X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的《信息员备案管理》。

进一步优化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积极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与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有效衔接。

(四)加强宣传培训。

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对辖区干部培训,确保辖区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干部精准掌握防止返贫相关政策,各村要对村民小组组长讲解防止返贫相关政策。

结合日常走访等方式抓好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严格考核评估。

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数据质量清洗和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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