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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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提高我县群众健康水平,增强群众幸福指数。
依据**精神,确定正式启动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大力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全面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服务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多办实事,千方百计破解群众的健身难题,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全力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
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示范县为目标,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成果由群众共享为原则,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快体育强县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主导。
明确地方党委政府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创建工作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创建责任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以创建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广泛深入开展。
2.坚持因地制宜。
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量力而行,打好基础,突出特色,确保创建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定位精准、措施得力。
3.坚持协同推进。
运用多种手段,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居民参与创建工作,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参与度,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实现共建共享。
4.坚持问题导向。
及时发现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身的突出问题。
秉承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不扰民的原则,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创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运动健身和健康生活的新期盼、新需求。
5.坚持特色创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大力推动“体育+”“+体育”的融合深度和广度,最大限度发挥基层活力和群众创造力,形成地方特色突出、符合当地实际、群众受益的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新局面。
(三)创建目标。
统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争创工作,整体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到202C年,全面达到《全民健身计划》所规定的目标,力争提前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全民健身的主要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全民健身规划科学完备。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推进实施《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
认真准确评估我县全民健身工作现状,明确发展目标、内容、重点工程和项目。
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把全民健身规划纳入到经济社会考核,每年对各镇、街道进行评比。
(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完善。
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完善各类社会组织等服务主体的服务标准。
举办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单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形成贯穿全年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围绕当地传统和特色打造品牌赛事活动。
建立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工作机制。
动员医疗机构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开具运动和营养处方,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培训能开运动处方的医生,培养家庭健身教练,实现科学健身服务人性化。
(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足。
拓宽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机关、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
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各镇、街道,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大力建设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智能健身房、体育俱乐部、街边镶嵌体育设施、旧厂房旧商场改建、共享健身平台、运动健身综
合体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
(四)全民健身社会参与广泛。
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形成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创建的良性局面。
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规划、管理和监督,真正让群众受益。
全民健身融入地方精神文明创建,把全民健身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依托媒体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搭建健身文化交流平台,普及体育健身文化知识,提高科学健身意识。
(五)全民健身特色创新明显。
积极发展特色运动,传承和推广民间传统健身休闲项目,加强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健身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对相关体育创意活动的扶持,鼓励举办以时尚运动为主题的群众性活动。
大力推进“体育+”“+体育”的融合发展,以体育赛事活动带动户外旅游活动,延伸体育旅游产业链条。
深化体育赛事文化内涵,推进体育文化无形资产开发。
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发挥中医养身在全民健身、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
推动“互联网+健身服务”,提升场馆预订、健身指导、运动分析、交流互动、赛事参与等综合服务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所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人民公园、麻大湖湿地公园为载体,着力构建县、镇、村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区10分钟健身圈。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
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因地制宜扩大增量资源,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利用率高的中小型体育场所。
推动健身步道和自行车道、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智能健身房、“双改(改造功能、改革机制)”的体育场馆、群众体育的业余俱乐部、街边镶嵌式的健身点、商场或旧厂房改造的体育设施、共享健身的服务平台、体育运动休闲的综合体等群众身边健身场所和设施的建设。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所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创造条件,推动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充分利用农村“四荒”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二)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贴近群众,达到人群全覆盖。
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逐年提高。
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不少于3次单项全民健身赛事。
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校运动会。
鼓励幼儿园开展亲子运动会。
大力开展群众冬季运动和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扶持推广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村农趣运动项目。
推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
积极宣传推广广播体操等工间操健身活动。
体育总会和农民体育协会全覆盖。
(三)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推广普及通过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培养居民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科学健身素养普遍较高,居民体质健康水平较高。
建设国民体质监测站,结合城乡化改革,在有条件的镇、街道因地制宜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
根据县、镇两级的医院、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开展国民体育监测,开具运动处方。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农民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家庭健身教练,积极开展科学健身指导。
培养发展基层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重视发挥基层体育草根组织作用。
充分利用镇、街道,行政村各类宣传渠道和载体,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科学健身普及及推广活动。
不断推出百姓身边的健身健康榜样人物、家庭、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
(四)创新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大力推进“体育+”“+体育”,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
鼓励开发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传统健身服务企业由销售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推动全民健身在线平台企业发展壮大。
加强科学健身指导,积极推广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运动健康服务。
发挥体育及全民健身的综合带动效应,通过引进体育赛事、发展体育产业、援建基础设施、开展大众健身。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党委、政府领导牵头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创建工作。
设立创建工作机构,将创建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党政领导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机制。
(二)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各有关单位应科学制定“体育+”“+体育”系列融合政策,促进融合发展。
探索体育与城市发展等融合的发展路径,推出一批健康促进类的组织、活动、场地设施及项目。
制定全民健身工作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建立工作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估机制。
推进体育资源开放,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体育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提供新增体育产品和服务。
(三)强化工作保障机制。
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全民健身事业和创建资金投入。
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鼓励社会资本踊跃进入全民健身领域。
确保国家关于体育产业的税费优惠落实到位,确保体育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全民健身工作。
加强涉创部门工作力量,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机制成事。
(四)强化社会参与机制。
健全全民参与的社会动员体系,充分发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参与创建,形成强大合力。
搭建创建及全民健身激励平台,调动城乡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建立以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全民健身卡等为手段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
各级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宣传与引导监督作用,形成向上向善的创建舆论环境。
附件1
县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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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成员单位任务分解表
指标
任务分工
责任单位
健全乡镇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1.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依法对体育类体育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变更、年检、注销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
2.辅助、指导各类体育协会、社会体育健身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类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县民政局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创建工作。
2.加强全民健身工作力量,充实职能。
3.按照“1+2+N”的模式,在县、镇、社区(行政村)三级建立健全体育组织,2019年实现全覆盖。
4.推进社会组织改革,社会体育俱乐部数量充足,工作活跃。
2019年县级单项体育协会18个以上,镇、街道体育健身组织和各类民办非营利性体育俱乐部达到100个以上。
全民健身站点达到每万人10个以上。
县教育和体育局
1.加强全民健身工作力量,充实职能。
基层文化站改为文体站,增强其体育功能。
2.按照“1+2+N”的模式,健全完善体育总会机构;村居体育总会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各镇、街道
改善乡村全民健身基础设施
改善乡村全民健身基础设施
1.协助相关部门打造城区“10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推动职能化体育设施建设,依托“三河两水一湖”建设全国一流的轮滑基地,打造便民利民的绿荫健身步道、多功能体育场、健身步道等。
2.推动健身步道、自行车道、社区健身中心、职能化健身房、“双改(改造功能、改革机制)”的体育场馆、群众体育的业余俱乐部、街边镶嵌式的健身点、共享健身的服务平台、体育运动休闲的综合体等群众身边健身场所和设施的建设。
3.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
督促检查维修健身器材。
在新建或改建城市公园绿地因地制宜扩大增量资源,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所。
推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
4.建立完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使用管理和巡检维护制度,明确体育部门、受赠管理单位职责。
5.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须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2019年底实现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县教育和体育局
县教育和体育局
1.充分利用农村“四荒”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2.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区域特点,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乡镇建有一个综合健身广场或体育公园,基本配置1个灯光篮球场,一套健身器材,以及其它场地设施。
健身场地用地面积总和不低于1500平方米。
行政村配备1个灯光篮球场或1个户外健身广场、一套健身器材或1个门球场(羽毛球场等)、一套健身器材,健身场地用地面积总和比低于500平方米。
3.建立体育健身设施管理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
各镇、街道
综合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体育资源向经济薄弱乡镇、贫困村倾斜,积极推动农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
县农业农村局
1.打造城区“10分钟健身圈”。
2.推动健身步道、自行车道、社区健身中心、职能化健身房、“双改(改造功能、改革机制)”的体育场馆、群众体育的业余俱乐部、街边镶嵌式的健身点、共享健身的服务平台、体育运动休闲的综合体等群众身边健身场所和设施的建设。
3.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为健身场地设施。
督促检查维修健身器材。
在新建或改建城市公园绿地因地制宜扩大增量资源,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所。
推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
4.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改造,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
5.已建居住区无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要因地制宜补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改造,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丰富乡村全民健身活动赛事
丰富乡村全民健身活动赛事
1.围绕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节日节点,组织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及展演活动。
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不少于3项单项全民健身赛事。
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校运动会。
鼓励幼儿园开展亲子运动会。
2.举办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
充分利用麻大湖湿地公园场地设施,办好马拉松赛、轮滑马拉松,打造精品赛道。
积极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等赛事。
3.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建立完善青少年赛事体系,保证学生推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
4.大力开展冬季运动和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扶持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
县教育和体育局
积极支持全县全民健身大型活动的开展,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全民健身活动制定相应的安保措施,保障大型活动和赛事的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
县公安局
推广农民喜闻乐见、农耕特色体育健身项目,开展农村体育健身展示和交流。
大力开展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重点打造体现“三农”特色、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具有乡村特征和传统文化底蕴的体育特色品牌赛事活动。
定期举办农民运动会。
县农业农村局
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检查监督,积极推动文体进社区,进乡镇、街道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在基层持续开展。
改革创新,积极打造“体育+文化”“体育+旅游”。
县文化和旅游局
做好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
1.负责做好各类重大体育赛事期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2.加强对全民健身体育器材的监督,加强对有质量问题和伪劣产品的查处与打击力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发挥好全县基层工会中文体活动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2.切实加强对职工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维护职工健身权益,制定职工参与全民健身计划。
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职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持企事业单位体育健身社团和健身团体的建设。
举办职工体育比赛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体育健身交流、展示活动,为开展职工体育工作创造条件。
3.在基层工会中组织推广广播体操等工间操健身活动,倡导职工每周至少健身3次。
4.推进企事业单位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公共场所对社会开放。
县总工会
县总工会
1.组织指导少先队和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积极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
2.培养青少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终身体育健身意识,在青少年中营造健康向上的体育健身文化。
团县委
1.广泛宣传和发动妇女参与科学健身锻炼,组织开展适合广大妇女的健身活动,结合三八妇女节、全民健身日等举办妇女健康项目展示、比赛活动,为广大妇女搭建交流、展示的平台。
2.通过多种载体,推广普及通过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让职工、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县妇联
1.围绕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节日节点,组织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及展演活动。
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不少于3项单项全民健身赛事。
2.推广农民喜闻乐见、农耕特色体育健身项目,开展农村体育健身展示和交流。
大力开展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重点打造体现“三农”特色、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具有乡村特征和传统文化底蕴的体育特色品牌赛事活动,做到“一镇一特色”。
定期举办农民运动会,体育农村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各镇、街道
加强健身指导,提高健康素养
加强健身指导,提高健康素养
1.宣传贯彻执行全民健身条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2.及时报道全民健身各类赛事活动。
讲好群众身边健身故事,不断推出群众身边的健康榜样人物、榜样单位等,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载体,推广普及通过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让职工、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加强对每年全民健身日等活动的重点宣传,协助做好全民健身重大
赛事活动的宣传策划、实施工作。
开设专栏,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创建模范县的知名度。
4、对各种违反《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的现象进行舆论监督。
县融媒体中心
1.推广普及通过科学健康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增强群众健身防病意识。
将国民体质监测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在医院普遍设立科学健康门诊。
大力培养能开运动处方的社区医生、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
2.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医疗结合的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建设工作,70%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202B年底前,所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
进一步拓展基层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数量,完善服务网络。
县卫生健康局
1.建立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
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2019年《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7%以上,在县级公立医院查体中心建成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健身指导人才队伍,每个村居(社区)至少要有3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2019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人数占总人口6‰。
3.不断推出百姓身边的健身健康榜样人物、家庭、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
县教育和体育局
讲好群众身边健身故事,不断推出妇女系统的健康榜样人物、榜样单位等。
县妇联
开展好职工全民健身活动,讲好身边健身故事,不断推出健康人物、家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县总工会
1.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全民健身,报道全民健身活动,推广普及通过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每个村居(社区)至少要有3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
3.不断推出百姓身边的健身健康榜样人物、家庭、社区等。
4.协助推进基层卫生医疗结合的国民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服务站点建设工作。
各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