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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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局202*年度千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参评活动工作,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对象和评议人员

(一)评议对象。

202*年度我局参评单位14个,其中中层科室共8个,分别为规划建设科、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水利运行管理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水资源科(审批窗口)、水土保持监督所、顺溪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副科级);流域所6个,分别为昆阳水利管理所、鳌江水利管理所、水头水利管理所、萧江水利管理所、万全水利管理所、山门水利管理所。

(二)评议人员。

由办事服务对象、民营企业家(效能监测点)代表、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

(三)数据上报。

已纳入市级评议平台统一管理的参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天上传当日管理服务对象数据。

其它参评的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数据,按县评议办要求另行上报。

三、评议内容

(一)落实中心工作情况。

是否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有力推进“六重清单”,聚力打造“三区两中心”;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执行不力等问题。

(二)优化办事服务情况。

是否认真实施“两个健康”先行区有关政策,高质量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是否建立并落实助企惠企各项工作机制,积极化解企业难题,精准落实惠企政策;是否在为企、为民办事中优化流程、提供优质服务。

(三)正确履行职责情况。

是否存在未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拖沓等问题;是否存在落实“三清单一承诺”不到位;是否存在态度生冷硬、漠视企业、漠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等问题。

(四)严守纪律法律情况。

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利益输送、弄权渎职;是否存在“小鬼难缠”等各种损害企业和党员干部群众利益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业规则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四、县级评议方法

评议指标由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50分)、“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网络监督投诉平台”办理情况评价(10分)、主管单位评价(5分)、监督检查评价(20分)、网络评价(15分)和加分项组成。

评议工作分日常评价、网络评价、综合评价三个阶段进行。

(一)日常评价阶段(实施时间:

5月中旬一11月上旬)

1.服务对象评价(占50分)。

全年按服务对象实时评价和集中评价实施,一年分两次汇总,其中半年度占25分、年终占25分。

机关工委评议办抽取参评科室服务对象,以电话调查、短信回复的形式对相应的参评科室进行“一对一”评价,根据满意度进行计分;基层站所类参评单位日常管理服务情况已纳入市级评议平台统一管理,各基层站所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天上传当日管理服务对象数据,市评议办将对各基层站所办事情况进行短信、电话回访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定期将有关数据通报给县评议办,县评议办根据满意度进行计分。

评价共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分别赋分1分、0.6分、0分;计算公式为:

(“满意”票数×1+“基本满意”票数×0.6)÷(“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50分;服务对象评价低于30票的科室计分方法为:

参评科室该项总平均分×70%+(“满意”票数×1+“基本满意”票数×0.6)÷(“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50分×30%。

各参评科室服务对象分别于202*年6月10日与10月10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前分别报送,每个参评科室的服务对象在500人以内的全部上报,超过500人的上报500人;其中管理执法类的参评科室上报的数据中,须包含本年被处罚的服务对象100个,数量未超过100个的,按实际数量全部上报。

格式要求:

必须用excel格式上报,填写好服务对象的姓名、单位(职务)和手机号码、事项内容(处罚类案件名称)等。

2.“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网络监督投诉(评议二维码)平台”办理情况评价(共10分,各占5分)。

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由县信访局具体负责,网络监督投诉平台由县评议办具体负责,评价实行扣分制,每个评价项目分扣完为止(评价标准见附件2)。

县评议办将扣分情况于11月10日前反馈至机关工委评议办。

3.主管单位评价(占5分)。

本局对参评的中层科室分别进行分档排名赋分(优秀(5分-4分<含>)、良好(3.9分-3分<含>)、一般(3分<不含>以下));所属参评科室3个及以下的,每档不多于1个;所属参评科室3个以上的先按每档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排名赋分,剩余科室区分不同档次赋分。

评价结果按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排序后,于11月10日前报至机关工委评议办。

属双重管理的参评单位,先由本局与所属乡镇分别进行赋分,总得分按本局与所属乡镇2:

1比例进行加权赋分。

本局、所属乡镇评价结果按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排序后,于11月20日前报县评议办。

4. 监督检查评价(占20分)。

由机关工委评议办组织实施,每季度对各参评对象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明查暗访、专项检查、投诉件核查,以及梳理汇总县委县政府督查通报、县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处理、县巡察机构发现问题、行政败诉情况和县司法局牵头检查参评的行政执法单位案卷情况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参评科室推进“六重”清单、落实“三清单一承诺”要求、服务质量、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情况。

机关工委评议办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扣分,参评科室被县级层面查实的每例直扣1分,被市级层面查实的每例直扣2分,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参评科室投诉举报被查实的,每例直扣1分,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参评科室主要负责人、副职、其他工作人员因参评当年度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的,分别直扣20分、10分、5分,科室集体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直扣20分;参评科室主要负责人、副职、其他工作人员因非参评当年度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的,分别直扣6分、4分、2分,科室集体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直扣10分。

立案查处认定起止时间为202x年12月至202*年11月。

(二)网络评价阶段(实施时间:

11月中旬一11月底)

1.对象筛选。

11月中旬,机关工委评议办将各机关单位参评的中层科室评议结果报县评议办,县评议办根据各牵头单位评议结果并结合日常评议掌握的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筛选出50个“满意单位”参评候选名单;从低到高筛选出50个“不满意单位”参评候选名单;202x年度10个“不满意单位”直接列入网络评价,共110个参评对象参加网络评价。

2.参评人员。

一是参评单位服务对象(占网络评价人数的65%);二是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包括乡镇班子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管委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监会主任)、民营企业家(703个效能监测点联系人)、特约监察员及县营商环境监督员(占网络评价人数的35%)。

3.评价方法。

由县评议办牵头组织,采用密码测评(一名参评人员一个账号、密码一次性使用)方式,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参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清廉”网站平台上对参评单位进行满意度评价。

共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参评人员对参评单位逐一评价时,在选票上分别选出满意和不满意单位各10个。

4.计分方法(占15分)。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分别赋分1分、0.6分、0分。

计算公式为:

(“满意”票数×1+“基本满意”票数×0.6)÷(“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15分。

5.加分项(分值不占评价总分值)。

积极鼓励参评对象立足职责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参评科室当年度主要职能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通报表彰表扬(发文)的,予以加分。

表彰加分:

国家级的加5分,省部级的加3分,市厅级的加1分,同一事迹取最高分。

国家级的表彰机构一般应为党中央、国务院(中办、国办),省部级的表彰机构一般应为省委、省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家部委,市厅级的表彰机构一般应为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或省厅委局(表彰荣誉事项应属于系统或条线的综合性工作)。

先进典型工作加分:

参评科室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宣传评议活动在清廉建设、作风建设的典型事例被中央、省和市级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的,分别加3分、2分、0.5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

加分项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期限为202x年12月至202*年11月)。

加分项内容由各参评机关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报至机关工委评议办和县评议办。

(三)综合评价阶段(实施时间:

12月上旬)

经日常评价、网络评价后,县评议办汇总参评单位各项分值,按总成绩排名综合评价拟定“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各10个,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而后在10个“不满意单位”中按综合评价分数由低到高确定3个“最不满意单位”。

五、局系统联评方法

局系统联评分为基本分和加减分,其中基本分100分(其中重点工作考核占60%、综合评价占40%);加减分赋分办法详见《附件1:

考核激励清单与负面清单》。

(一)重点工作考核

主要考核全年各科室的重点工作目标和各流域所年度工作考核项目完成情况。

年底由局评议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流域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参照省市县考核情况进行赋分(详见《附件2:

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流域所工作考核项目表》)。

(二)综合评价

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赋分占50%)、局主要领导(赋分占50%)根据各科室(流域所)工作表现,进行强制定档,其中局机关科室一档(100分)3个、二档(90分)3个、三档(80分)2个;基层站所一档(100分)、二档(90分)、三档(80分)各2个。

(三)计算方法

科室综合得分=重点工作考核分×60%+综合评价分×40%+加减分;流域所综合得分=考核项目分×60%+综合评价分×40%+加减分。

局评议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最终得分折算后进行分档排名,评出局机关科室优秀3个、良好3个、一般2个;评出基层站所优秀、良好、一般各2个,并将结果上报县评议办。

六、结果运用

(一)202*年度考绩运用

1.被评为“优秀”的科室或基层站所,其科室或基层站所负责人直接定为优秀;被评为“一般”的科室或基层站所,科室(基层站所)和科室(基层站所)负责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其人员年度考绩奖按平委办〔  号文件执行。

被县里评为“满意单位”的,我局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倾斜。

(二)其他方面的运用

1.被县里评为“不满意单位”的,由局主要负责人对参评单位的分管(联系)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2.被县里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在县评议办开展的复评结果整改合格前,参评科室正、副职不得提拔和平级调动,对存在“庸懒散慢”等问题的一般干部视情进行岗位调整。

对复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参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降为副职,中层副职的免去职务。

对连续两年被评为“最不满意单位”的,科室正、副职全部予以免职。

被免去职务的,在1年内不得安排职务。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活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毛克枕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和流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评议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党总支(监察室)。

局党总支(监察室)要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科室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狠抓评议活动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

各参评单位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将相关单位督查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不满意意见作为整改重点内容,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责任追究。

在评议活动中发现的作风和服务方面问题、损害办事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要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责、严格问责。

(四)营造舆论氛围。

各参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对“评议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新成效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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