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系统自然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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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系统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做好防范和处置因台风、暴雨、洪水、干旱、冰冻等造成的各种农业自然灾害,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等文件,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洪涝台旱、雨雪冰冻等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注重平时预防和灾害规避,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强化应急防范,提高农业防灾救灾能力。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在县防指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局内部实行分级、分工负责,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各镇(街道)给予业务和技术指导,督促做好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任务。

(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坚持分工协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一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开展抗灾救灾,做到早部署、早落实。

(四)以人为本,减轻损失。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将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农业抗灾救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抗灾救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成员单位,局工会、妇委会、团委和各党支部积极配合。

局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在应急响应期间,由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质监科、产业科、种子站、渔政站、畜牧兽医总站、水产站、推广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人员组成应急响应工作组,统筹做好农业抗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二)农业抗灾救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农业抗灾救灾应急管理,根据灾情和农业生产情况,组织部署农业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工作,及时作出启动应急预案或宣布应急解除的决定,视情向灾区派出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

(三)农业抗灾救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

承担局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负责与上级的联络沟通,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具体安排调度和综合协调工作。

督促决定事项落实,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及时了解和督导各镇(街道)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根据应急响应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工作组赴各镇(街道)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牵头局属资产安全管理和后勤物资保障工作。

组织人事科:

组织发动局党员干部和志愿者参与救灾抢险工作,严明纪律,防止救灾工作中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灾后及时总结党员干部的优秀事迹及表彰事宜。

计规科:

掌握低收入农户受损和转移情况。

掌握灾后损失评估、救灾补助申请上报情况,负责农业救灾资金的争取落实、监督管理及绩效考核,指导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

负责与县财政局等对接抗灾救灾工作。

产业科:

通过农民信箱发布抗灾救灾预警信息。

做好休闲农业、农家乐等的安全监管。

负责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和农家乐经营主体抗灾救灾工作。

协调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参与灾后重建和农产品产销衔接。

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区农产品产销衔接、市场供应、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农社科:

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强灾前预防,指导灾后修复、重建。

组织开展灾后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

质监科:

研究部署自然灾害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组织开展灾后生态治水、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

新农村研究中心(农房专班):

组织开展农房在建工地、农旧房场所安全检查,督促指导灾后修复、重建。

农田中心:

负责农田建设方面的抗灾救灾工作,加强农田抗灾能力建设,制定农田建设的抗灾救灾技术措施,组织、指导灾后农田损毁修复工作。

执法队:

抓好救灾种子种苗检疫工作,加强抗灾救灾过程中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管,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农资经营秩序。

加强畜禽屠宰和无害化处理场所安全监管。

畜牧兽医总站:

负责畜牧业抗灾救灾工作,制定和落实畜牧业抗灾救灾措施,加强畜禽养殖和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控。

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畜牧业灾情信息调查核实和收集汇总。

农机站:

负责农业机械方面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农机装备的抗灾救灾措施,组织、指导农机装备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农经中心:

负责指导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抗灾救灾工作。

推广中心:

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工作,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治意见,负责制定土壤肥料方面的抗灾救灾措施,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制定救灾农药储备、动用、调剂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农村沼气工程、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

渔政站:

负责渔船抗灾救灾工作,落实渔船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发布应急预警信息,加强渔船应急值守和指挥,协助渔船应急救援等工作,做好渔船灾情信息调查核实和收集汇总。

水产站:

负责渔业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渔业抗灾救灾措施,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加强水产养殖场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鱼塘消毒、鱼病防治技术指导;负责渔业灾情信息调查核实和收集汇总。

种子站:

负责灾情数据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负责种植业抗灾救灾工作,制定种植业抗灾救灾措施,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制定救灾种子(苗)储备、动用、调剂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种植业灾情信息调查核实和收集汇总。

会同计规科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意见。

其他科室(单位):

根据局抗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有关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防预警

(一)灾害预防

1.强化防灾减灾意识。

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农业技术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应急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加强农业设施设备建设。

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调整优化生产布局,发展避灾农业生产。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渔船、渔业生产相关设施设备、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畜禽圈舍、设施农业、农机设备库房、农田基础设施等场所或设施的加固和防护,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3.抓好抗灾救灾物资储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适时储备必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兽药、饲料、肥料、农药、药械、农机具、柴油等救灾物资。

(二)灾害预警

保持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会商分析和灾情研判。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灾害预测预报。

2.低温阴雨、高温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突发性冰雪冻害。

4.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

五、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指、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和自然灾害可能对农业带来的损害程度,并参照省农业农村厅灾害分级,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灾害和四级应急响应。

(一)响应启动

1.Ⅳ级响应行动

当县防指启动Ⅳ级响应时,由局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实施Ⅳ级响应行动。

(1)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会商研究措施,加强灾情调度和救灾指导。

(2)通过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发送Ⅳ级灾害预警信息。

(3)加强应急值班,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密切监测灾情动态。

(4)每日8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工作动态,每日13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按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县防指启动Ⅲ级响应时,由局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实施Ⅲ级响应行动。

(1)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农业抗灾救灾应急工作。

(2)通过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发送Ⅳ级灾害预警信息。

(3)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各成员单位负责人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密切监测灾情动态。

(4)视情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5)每日8时、18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工作动态,每日5时、13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按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县防指启动Ⅱ级响应时,由局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实施Ⅱ级响应行动。

(1)局长主持或委托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全县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

(2)通过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发送Ⅳ级灾害预警信息。

(3)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全体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听从指挥,派员进驻县防指值班。

(4)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根据灾区要求,及时动用县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每日8时、18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工作动态,每日5时、13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按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县防指启动Ⅰ级响应时,由局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实施Ⅰ级响应行动。

(1)局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全县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

(2)通过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发送Ⅳ级灾害预警信息。

(3)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全体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听从指挥,派员进驻县防指值班。

(4)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必要时动用县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每日8时、14时、20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工作动态,每日5时、9时、13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按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响应变更和终止

在县防指宣布应急结束后,农业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六、灾后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局抗灾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要迅速行动,深入灾区一线,指导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一)加强救助,尽快恢复生产。

要加强对受灾地区农业生产的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受损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修复,指导灾区农民群众尽快恢复生产。

协调组织区域间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积极争取灾后恢复生产所需资金,协调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保险赔付。

(二)加强总结,指导今后工作。

要认真开展灾害损失、发生原因和后续影响的评估分析,总结灾害预防处置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意见建议,探索形成防灾避灾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

七、应急保障

(一)各科室(单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畜牧兽医站要将抗灾救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应急指挥体系、技术防护体系、保障体系建设,整合和充实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建立县、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物资包括农药、化肥、种子、机具和防疫消毒药具等,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要相对充足。

储备库应设在交通便利、具有储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三)抗灾救灾经费物资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挤占、滥用、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八、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

         2.农业抗灾救灾抢险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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