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县区街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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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2.5专家组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3.2物资准备
3.3队伍准备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3.5社会动员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4.2预警发布
4.3预警响应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7.信息发布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8.2社会援助
8.3调查与评估
8.4恢复重建
9.应急保障
9.1人员保障
9.2财力保障
9.3物资保障
9.4基本生活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9.6通讯保障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10.2责任追究
11.附则
11.l预案的管理
11.2预案解释
11.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机构改革方案》和《X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县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县(区)发生的,对我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县政府决定成立XX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应急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县人武部负责同志和武警XX中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县应急局、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融媒体中心、武警XX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XX火车站(含XX东站和杭埠镇合九铁路XX站)、XX供电公司、银保监XX监管组的负责同志。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为县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
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县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县应急局:
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2)县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和组织市级和县内主流媒体及时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积极争取省和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各地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负责开展灾区价格动态监测,会同县有关部门保障灾后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按照县应急管理局指令计划紧急采购和调运救灾物资;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
负责指导管道企业开展油气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
(4)县教育局:
负责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县经信局:
参与协调救灾装备,落实县级应急药品储备,协调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6)县公安局:
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县民政局: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8)县财政局:
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
负责组织县属企业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9)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0)县住建局:
负责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指导各地保障县城供水设施正常运行;指导县城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工作;配备相应的物资,组织落实相应抢险应急救援队伍。
(11)县城管局:
负责指导各地保障城市排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指导排水、供气等受损设施的抢修;指导各地做好城市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配备相应的物资,组织落实相应抢险应急救援队伍。
(12)县交通局:
指导国省道路沿线乡镇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县乡道路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上被困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配备相应的物资,组织落实相应抢险应急救援队伍。
(13)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做好突发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4)县水利局:
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5)县商务局:
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16)县文旅体局: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
(17)县卫健委:
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8)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9)县融媒体中心:
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20)县林业局:
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21)县人武部:
在收到县应急指挥部请求和兵力动用按规定批准的情况下,负责组织所属部队、民兵力量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2)武警XX中队:
在收到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3)县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遇险群众救助。
(24)县气象局:
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25)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
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26)XX高铁东站及XX火车站(杭埠):
应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作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27)XX供电公司:
负责加强对县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28)银保监XX监管组:
指导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保险工作,引导行业加强雨雪冰冻灾害的风险分析,监督相关保险公司开展查勘理赔工作。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6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
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应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通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
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县应急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受灾地政府为成员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
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组:
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陆客货运输工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乡镇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
必要时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
(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人武部、武警XX中队、省交通控股集团合安公路管理处北段分中心、XX火车站)
(4)煤电油气保障组:
负责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XX火车站、XX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
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
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
(县卫健委牵头,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县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应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
3.2物资准备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
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
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
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并预计未来72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1.2Ⅱ级预警
全县3个以上乡镇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或2个乡镇积雪深度已超过3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并预计未来48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1.3Ⅲ级预警
全县3个以上乡镇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或2个乡镇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1.4Ⅳ级预警
全县2个以上乡镇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0℃;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0℃。
4.2预警发布
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广电局、县林业局、电信XX分公司、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XX供电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合安公路管理处北段分中心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3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X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城乡建筑方面:
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
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
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
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煤炭、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5)安置救助方面:
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应急、交通、经信、商务、卫健、住建、农业、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粮食、文旅、气象、通信、铁路、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
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境内2/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3000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1.5万人以上;
(3)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
(4)倒榻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或1500户以上;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
(6)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县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县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2)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县应急指挥部向县长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县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县境内1/2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5万人以下;
(3)死亡或可能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0间或500户以上,5000间或1500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6)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6.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重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县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