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心通胶囊治疗痹冠心病心绞痛临床试验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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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心通胶囊治疗痹冠心病心绞痛临床试验总结

脑心通胶囊治疗胸痹(冠心病心绞痛)

临床试验总结

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高改地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鲁卫星

脑心通胶囊是由黄芪、丹参、桃仁、红花、地龙、全蝎等组成的中药制剂。

由中外合资咸阳步长制药有限公司研制并生产,批准文号为:

陕卫药准字[1996]000313号。

该药具有益气活血、化瘀通络的功效,临床上用于治疗中风病所致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舌强语蹇及胸痹所致胸闷、心悸气短等症。

为进一步观察该药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我院自一九九八年四月至一九九九年二月由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两家单位进行了脑心通胶囊治疗胸痹(冠心病心绞痛)的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结果如下:

一般资料

本研究共选择病人150例,其中试验组100例,对照组50例。

试验组男55例,女45例,年龄最小45岁,最大81岁,平均68.85±9.16岁;对照组男28例,女22例,年龄最小44岁,最大77岁,平均66.67±7.56岁。

两组病人疗前在性别、年龄、病程、病情程度、中风病计分方面进行比较,经统计学处理,均为p>0.05,无显著性差异,说明组间具有可比性。

试验方法

一、病例选择标准

(一)诊断标准:

参照《中药新药治疗胸痹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制定。

1、西医诊断标准:

参照国际心脏病学会和协会及世界卫生组织临床命名标准化联合专题组报告《缺血性心脏病的命名及诊断标准》制定。

⑴劳累性心绞痛:

劳累性心绞痛的特征是由于运动或其他增加心肌需氧量的情况下所诱发的短暂胸痛发作,休息或舌下含服硝酸甘油后,疼痛常可迅速消失。

劳累性心绞痛可分为三类:

a、初发型劳累性心绞痛;病程在一个月以内。

B、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

病程稳定在一个月以上。

C、恶化型劳累性心绞痛:

同等程度劳累诱发的次数、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突然加重。

⑵心电图检查可有缺血性改变或运动试验阳性。

依据脑心通胶囊药物组成及功能主治,选择冠心病心绞痛中的劳累性心绞痛为观察对象,而以初发型及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为主。

2、中医诊断标准:

1胸部闷痛,甚至胸痛彻背;

2轻者仅感胸闷、憋气、呼吸不畅;

3、中医辨证及证候判定标准:

气虚血瘀证

(1)①胸闷②胸痛(具备1项)。

(2)①心悸②气短③乏力(具备2项)。

(3)①面色恍白②倦怠懒言(具备1项)

(4)舌质暗淡或有瘀斑或舌下脉络瘀血紫暗,或舌体胖大,舌苔白,脉沉细或细弱等症。

(二)纳入病例标准:

1、符合冠心病劳累性心绞痛诊断,中医诊断为胸痹,辨证为气虚血瘀的患者。

1、每周发作2次以上的冠心病心绞痛患者。

2、心电图检查可有缺血性改变或运动心电图呈阳性的患者。

3、年龄在18-70岁之间。

凡同时具备以上四条者,纳入试验范围。

二、试验方法

(一)分组方法:

本试验采用随机分组的方法,根据随机数字表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

(二)用药方法:

1、试验组:

脑心通胶囊(咸阳步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

陕卫药准字[1996]第000313号,批号:

980206),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2、对照组:

XXX胶囊,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3、疗程:

四周。

(三)试验例数:

试验组100例,对照组50例。

治疗前停用一切抗心绞痛的药物,心绞痛发作时可以只含硝酸甘油片,在临床试验过程中,若病人心绞痛进行性加重,或出现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心功能不全或严重心律失常等危重情况时,可按中西医结合原则治疗,积极处理,注明加用药物和剂量,并做为剔除病例统计。

三、观察指标

(一)疗效性观测:

1、一般情况:

血压(mmHg)、心律、心率。

于试验前、试验期间每周末、试验后分别观察记录。

2、临床症状:

胸痛、胸闷、心悸、气短、乏力、面色恍白、倦怠懒言、舌象、脉象及心绞痛发作的次数、持续时间、疼痛程度、硝酸甘油的服用量等。

于试验前、试验期间每周末、试验后分别观察记录。

3、心电图:

治疗前、治疗两周末及治疗后分别进行心电图检查记录

(二)安全性检测:

1、一般体检项目。

2、血、尿、粪便常规化验,于试验前后各检查一次。

3、肝(GPT)、肾功能(BUN、Cr)化验,试验前后各检查一次。

以上临床观察及化验项目,试验组和对照组均做,为各临床单位必查项目。

四、疗效判定标准:

疗效评定标准主要是根据心绞痛、心电图、临床证侯及硝酸甘油停减率的改善情况,参照1979年中西医结合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及心律失常座谈会《冠心病心绞痛及心电图疗效评定标准》制定。

(一)心绞痛症状疗效标准:

1、轻度:

显效:

胸痛消失,或基本消失。

有效:

胸痛发作明显减轻。

无效:

胸痛症状无改善。

加重:

胸痛发作加重,达到“中度”以上标准。

2、中度:

显效:

胸痛消失,或基本消失。

有效:

胸痛减轻一级,达轻度标准。

无效:

胸痛症状无改善。

加重:

胸痛症状加重,达到“较重度”或以上标准。

3、较重度:

显效:

胸痛消失或减轻到“轻度”标准。

有效:

胸痛减轻到“中度”标准。

无效:

胸痛症状与治疗前相同。

加重:

胸痛发作加重(或达到“重度”标准)。

(二)心电图疗效评定标准:

1、显效:

心电图恢复至“大致正常”或达到“正常心电图”。

2、有效:

S-T段降低,治疗后回升0.05mv以上,但未达到正常水平,在主要导联倒置T波变浅(达25%以上者),或T波由平坦变直立。

3、无效:

心电图与治疗前相同。

4、加重:

治疗后S-T段降低加重,T波加深,或T波由平坦变倒置。

(三)中医证候总疗效判定:

根据积分法判定中医证候总疗效。

疗前积分-疗后积分

疗效指数(n)=−−−−−−−−−−−−⨯100%

疗前积分

显效:

n≥70%

有效:

70%>n≥30%

无效:

n﹤30%

(四)单项中医症状疗效标准:

1、消失:

症状(+)减少至(-)性者。

2、有效:

单项症状(+)减少1个者。

3、无效:

单项症状无改善者。

4、加重:

单项症状增加一个(+)者。

(五)硝酸甘油停减率:

心绞痛发作时含化硝酸甘油,不服用消心痛等其它速效扩冠药及速效救心丸等中药制剂。

1、停药:

治疗后完全停服硝酸甘油。

减量:

治疗后较治疗前硝酸甘油用量减少50%以上。

不变:

治疗后硝酸甘油用量减少不足50%。

2、计算方法:

疗前用药例数-疗后停减例数

硝酸甘油停减率=⨯100%

疗前用药例数

 

试验结果

一、两组病人心绞痛疗效比较

表1两组病人心绞痛的疗效比较

组别

例数

显效

例(%)

有效

例(%)

无效

例(%)

加重

例(%)

总有效率

(%)

试验组

100

32(32.0)

60(60.0)

8(8.0)

0(0.0)

92.0

对照组

50

10(20.0)

31(62.0)

9(18.0)

0(0.0)

82.0

统计学处理结果Riditu=2.921,P<0.01。

试验组与对照组心绞痛疗效比较,有显著性差异,试验组优于对照组。

 

二、两组心电图的疗效比较

表2两组病人心电图的疗效比较

组别

例数

显效

例(%)

有效

例(%)

无效

例(%)

加重

例(%)

总有效率

(%)

试验组

100

7(7.0)

37(37.0)

56(56.0)

0(0.0)

44.0

对照组

50

3(6.0)

15(30.0)

32(64.0)

0(0.0)

36.0

统计学处理结果Ridit,u=0.788,P>0.05。

试验组与对照组心电图疗效比较,无显著性差异。

 

三、两组病人中医证候总疗效比较

表3两组病人中医证候总疗效比较

组别

例数

显效

例(%)

有效

例(%)

无效

例(%)

有效率

(%)

试验组

100

21(21.0)

72(72.0)

7(7.0)

93.0

对照组

50

4(8.0)

37(74.0)

9(18.0)

82.0

统计学处理结果Ridit:

u=2.078,P<0.05。

试验组与对照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试验组疗效优于对照组。

 

四、治疗前后两组中医证候变化比较

表4治疗前后两组中医证候变化比较

症状

组别

例数

疗前

疗后

前后比较

+++

++

+

-

+++

++

+

-

u

p

胸闷

试验组

100

17

40

43

0

5

15

35

45

6.969

<0.01

对照组

50

7

16

27

0

3

15

25

7

1.718

>0.05

心悸

试验组

100

27

40

33

0

3

35

31

31

5.815

<0.01

对照组

50

12

20

18

0

8

17

18

7

1.801

>0.05

气短

试验组

100

30

17

53

0

12

8

39

41

6.012

<0.01

对照组

50

7

22

21

0

3

16

15

16

3.055

<0.01

乏力

试验组

100

35

26

39

0

15

22

17

46

5.602

<0.01

对照组

50

10

15

25

0

8

12

27

3

1.126

>0.05

面色

恍白

试验组

100

5

10

49

36

0

3

24

73

4.811

<0.01

对照组

50

3

10

8

29

0

2

19

29

0.821

>0.05

倦怠懒言

试验组

100

10

18

25

47

3

12

10

75

3.394

<0.01

对照组

50

5

8

7

30

0

5

3

42

2.179

<0.05

舌质

试验组

100

0

74

0

26

0

41

0

59

4.042

<0.01

对照组

50

0

34

0

16

0

34

0

19

0.520

>0.05

舌苔

试验组

100

0

75

0

25

0

41

0

59

4.164

<0.01

对照组

50

0

30

0

20

0

20

0

30

1.732

>0.05

脉象

试验组

100

0

89

0

11

0

71

0

29

2.205

<0.05

对照组

50

0

38

0

12

0

26

0

24

2.078

<0.05

试验组疗前疗后自身比较各项证候均有明显地改善。

五、治疗前后两组中医证候疗效比较

表5治疗前后两组中医证候疗效比较

症状

组别

例数

消失

(例)

有效

(例)

无效(例)

加重(例)

总有效率(%)

组间比较

u

p

胸闷

试验组

100

45

45

10

0

90.0

3.45

<0.01

对照组

50

7

32

11

0

78.0

心悸

试验组

100

31

56

13

0

87.0

2.238

>0.05

对照组

50

7

31

12

0

76.0

气短

试验组

100

41

53

16

0

84.0

1.315

<0.01

对照组

50

16

20

14

0

72.0

乏力

试验组

100

46

37

17

0

83.0

4.449

>0.05

对照组

50

3

38

19

0

62.0

面色

恍白

试验组

64

21

27

16

0

75.0

1.045

>0.05

对照组

21

6

6

9

0

57.1

倦怠

懒言

试验组

53

21

17

15

0

71.7

1.793

>0.05

对照组

20

4

6

10

0

50.0

舌质

试验组

74

33

0

41

0

44.6

2.99

<0.05

对照组

34

3

0

31

0

8.8

舌苔

试验组

75

34

0

40

0

45.3

0.962

>0.05

对照组

30

10

0

20

0

33.3

脉象

试验组

89

18

0

71

0

21.3

1.015

>0.05

对照组

38

12

0

26

0

31.6

对胸闷、气短、乏力、舌质诸证侯的改善作用,试验组优于对照组。

 

六、两组病人硝酸甘油停减率比较

表6两组病人硝酸甘油停减率比较[Ridit分析]

组别

例数

停药

例(%)

减量

例(%)

不变

例(%)

停减率

(%)

试验组

100

53(53.0)

25(25.0)

22(22.0)

78.0

对照组

50

15(30.0)

18(36.0)

17(34.0)

66.0

试验组与对照组患者绝大多数治疗后可减用或停用硝酸甘油,试验组硝酸甘油停减率高于对照组,经统计学处理,u=2.358,P>0.05,有显著性差异。

 

七、两组对血脂影响的比较

表7两组治疗前后对血脂影响的比较(

±S)

项目

组别

例数

疗前

疗后

差值

自身比较

组间比较

t

p

t

p

总胆

固醇

试验组

100

5.33±2.16

4.68±1.68

0.65±0.41

2.38

<0.01

5.35

<0.01

对照组

50

5.43±2.28

5.14±1.67

0.29±0.34

0.73

>0.05

甘油

三脂

试验组

100

1.92±0.78

1.62±0.43

0.30±0.24

3.37

>0.05

5.36

<0.01

对照组

50

1.97±0.69

1.92±0.52

0.05±0.32

0.41

>0.05

高密度

脂蛋白

试验组

100

1.27±0.87

1.66±0.65

0.39±0.36

3.59

<0.01

5.55

<0.01

对照组

50

1.30±0.38

1.37±0.25

0.07±0.27

1.09

>0.05

低密度

脂蛋白

试验组

100

3.29±1.13

2.50±1.12

0.79±0.47

4.97

<0.01

10.46

<0.01

对照组

50

3.24±1.36

3.18±0.84

0.06±0.21

0.27

>0.05

脑心通胶囊可使血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降低,使高密度脂蛋白升高,组间比较p<0.01或p<0.05,有显著性差异。

 

八、试验组病情程度与疗效的关系

表8试验组病情程度与疗效的关系分析

病情程度

例数

显效(例)

有效(例)

无效(例)

加重(例)

总有效率(%)

轻度

32

10

20

2

0

93.8

中度

52

17

30

5

0

90.4

重度

16

5

8

3

0

81.3

轻度:

中度:

u=0.074,p>0.05;

轻度:

重度:

u=0.486,p>0.05;

中度:

重度:

u=0.451,p>0.05。

表明该药对不同程度心绞痛的疗效无显著性差异。

 

九、安全性指标观察

安全性指标选择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试验组及对照组病人治疗前后检测的结果。

试验组疗前尿常规8例异常,疗后2例转为正常;Cr疗前1例异常,疗后仍为异常,各项指标疗后未出现新的异常。

讨论

脑心通胶囊是咸阳步长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中药,具有益气活血、化瘀通络之功效。

临床上用于治疗气虚血瘀证中风所致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舌强语蹇及胸痹所致胸闷、心悸、气短、乏力等症。

为进一步观察脑心通胶囊的临床疗效及其安全性,对150例胸痹(中医辨证属气虚血瘀证,西医诊断冠心病心绞痛)进行了随机分组对照观察试验。

用药前两组性别、年龄、病程、病情程度分级方面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临床试验结果表明,脑心通胶囊对胸痹(冠心病心绞痛)气虚血瘀证有确切的疗效。

试验组心绞痛疗效为:

总有效率92.0%,显效率32.0%,优于对照组(82.0%和20.0%),统计学处理P<0.01,有显著性差异;心电图疗效,试验组总有效率44.0%,显效率7.0%,对照组总有效率36.0%,显效率:

6.0%,组间比较P>0.05,无显著性差异;中医证候疗效试验组总有效率93.0%,显效率21.0%,优于对照组(82.0%和8.0%),p<0.05,有显著性差异;试验组对胸闷、心悸、气短、乏力、面色恍白、倦怠懒言、舌质、舌苔、脉象诸证均有显著地改善作用(自身前后比较p<0.01或p<0.05),其中在改善胸闷、乏力、舌质诸证侯方面,试验组优于对照组(p<0.01或p<0.05);试验组硝酸甘油停减率为78.0%,高于对照组66.0%,统计学处理p<0.05,有显著性差异。

脑心通胶囊有较明显地降血脂作用,可使血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降低,使高密度脂蛋白升高,疗前疗后比较,经统计学处理p<0.01或p<0.05,有显著性差异。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该药有明显不良反应。

安全性指标疗前疗后观察结果表明,试验药对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肝功、肾功等均无明显不良影响,表明本品临床用药安全。

脑心通胶囊在治疗冠心病方面疗效确切,减少心绞痛发作、改善症状及硝酸甘油停减率均优于对照药,可改善血脂,且无明显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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