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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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意见

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意见

<鲁青发[2009]4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团的十六大、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青年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现就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近年来,特别是省第十二次团代会以来,山东各级团组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的安排部署,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服务青年的重中之重,不断深化青春创业行动,努力扶持青年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力供求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青年就业形势还很严峻。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蔓延和扩散,青年就业的压力也将越来越大。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是共青团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共青团肩负的光荣使命,也是各级团组织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

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举青年就业创业的旗帜,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全力促进青年就业创业。

(二)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事业化推进、项目化运作、品牌化发展”的原则,灵活运用组织动员方式和社会动员方式,积极整合团内资源和社会资源,完善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就业培训、信息服务、就业援助等方面的服务体系,不断推进青春创业行动深化发展,以大学生和农村青年为重点,统筹做好各类青年群体的就业工作,着力扶持青年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目标任务

到2012年,建立有山东特色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建成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基地200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1500个,“学士后流动站”1400个,青年创业孵化基地50个,努力扶持5万名青年成功创业,帮助和带动32万名青年实现就业,创业和就业培训126万人次。

二、开展就业教育,引导青年转变就业观念

(一)加强就业形势教育

通过就业形势报告会、座谈会、专家讲座等形式,帮助青年正确认识当前的就业形势,消除“等、靠、要”、“一锤定终身”等思想观念,正确处理就业和择业的关系,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能力,通过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解决就业问题。

引导青年深刻认识社会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所带来的新机遇,增强就业信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生产一线、城乡基层服务一线、西部边远地区建设一线建功立业。

(二)做好就业政策服务

通过媒体、网络宣传,组织专题活动,发放《青年就业手册》和就业政策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最近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引导青年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使青年在政策扶持下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积极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出台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三)鼓励青年自主创业

利用创业论坛、项目讲解会、典型宣传等途径,激发青年创业热情,引导青年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

评选表彰“山东省青年创业奖”、“山东高校毕业生十大成功创业者”和“山东省杰出进城创业青年”,组织青年创业事迹报告会,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引导和扶持更多青年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四)实施青春创业启航计划

开展以大学生创业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青春创业启航计划,组织“青春创业专家讲师团”到高校举办创业讲堂,在部分高校开设创业选修课,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

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帮助大学生制定职业规划。

由高校团委会同专家讲师团共同选拔适合创业的大学生,通过网络模拟、沙盘演练、创业实习、专业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创业型人才。

联合政府部门、媒体、企业共同举办“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等活动,通过电视媒体进行报道,对获奖大学生提供奖金、企业管理岗位,对获奖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吸引大学生广泛参与,鼓励大学生毕业后投身创业的时代潮流。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青年就业创业技能

积极整合社会培训资源,扎实推进“青春建功新农村就业创业培训”、“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全省农村青年春季培训行动”等培训项目,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升青年的就业竞争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带动能力。

(一)完善培训体系

按照“就业导向、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以团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等团属培训机构为依托,整合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培训力量,利用现有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等资源,建立社会化的青年就业创业培训体系。

鼓励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机构,依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新能力的意见》规定,通过竞争方式,成为劳动部门认可的“就业与创业能力提升定点培训机构”,纳入政府主导的培训规划,享受培训贴补政策。

(二)丰富培训内容

面向农村青年重点开展科技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掌握1-2门专业技能,提高他们求职就业的能力。

面向城镇青年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鼓励和引导他们把握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带来的机遇,利用城镇较好的创业环境,开展自主创业。

面向大学生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职业规划培训、见习实训,帮助他们掌握求职技巧,提高实践能力,尽快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面向初高中毕业生,重点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三)创新培训模式

根据群体青年的就业意愿、基本技能和文化水平,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开办中、长、短期相结合的培训班,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就业培训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储备式培训。

创业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采取“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模式,参考借鉴社会培训机构的成功经验,增强青年的创业本领。

注重利用现代传媒培训手段,开展远程教育、网上视频培训。

(四)加强培训力量

依托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的力量,聘请知名企业家、学者、专职培训师、律师、会计师、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高级技工等社会人士,组建“青春创业专家讲师团”,培养一批优秀的创业讲师和管理人员,建立专业化的创业师资队伍。

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开展“一对一”陪伴式创业辅导,提高青年创业成功率。

对“青春创业专家讲师”和创业导师进行分级聘任,实行动态管理,开展跟踪服务,每年开展评优活动,对表现突出的专家讲师和创业导师进行表彰。

(五)建立创业孵化基地

积极协调有关企业,为青年创业提供优惠政策、经营场所、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按照“产权明确、公益导向、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原则,建立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吸纳青年集中创业。

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收集适合大学生具体经营的创业项目,由企业提供设备、原料、资金和配套服务。

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选拔在校大学生在企业的管理指导下开展自主经营。

对经营业绩良好且具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团组织和企业优先给予扶持。

既帮助企业发掘大学生消费市场,又扶持大学生在创业实践中成长成才。

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的统一管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授牌,对其中涌现的大学生创业典型,通过媒体进行宣传。

四、提供信息服务,拓宽青年就业创业渠道

(一)搭建网络信息平台

充分发挥青春创业行动网、我拼我赢网等省级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网站的作用。

各级团委要积极建立青年就业创业网站,宣传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报道共青团扶持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措施;推介富有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发布最新的招工招聘信息;开办创业论坛,了解青年就业需求,促进青年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开展网络培训,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完善网络项目申报、初审程序,接受青年创业项目的扶持申请。

(二)搭建地面推介平台

充分利用“山东青年创业就业信息超市”,汇集省内外优秀创业项目,定时向青年免费开放,每年举办“山东青春创业我拼我赢项目推介会”,与用工企业建立委托招聘的合作关系,定期举办人才招聘活动。

各级团委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筹建青年创业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借鉴“山东青年创业就业信息超市”的运作模式,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信息服务。

(三)搭建职介连锁平台

扶持正规的职介连锁机构,开展招工求职、劳务派遣、劳务输出等方面的服务。

县级团委要做好与“我招我聘”职介连锁县级工作站的对接。

(四)搭建媒体信息平台

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途径,开设青年就业创业专栏,推广优秀创业项目,举办青年创业项目推介和人才招聘活动。

(五)完善信息工作机制

提高各级团委收集、发布青年就业创业信息的能力,为青年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

完善团组织内部信息传达、反馈工作机制,各级团委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上下级团委之间的工作信息畅通,使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拓宽融资渠道,缓解青年创业资金压力

(一)设立山东省青春创业基金

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募捐,不断扩大基金规模。

通过无息资金扶持、贴补贷款利息、贷款担保、风险投资等运作模式,为青年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扶持。

探索建立基金循环使用机制,确保基金保值增值,推动基金可持续发展。

(二)成立山东省青春创业投资担保公司

积极协调相关企业出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亿元。

公司采取市场化、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注重业务发展的公益性,重点向创业青年提供担保服务,减免青年创业贷款的担保费用,简化担保手续。

协调合作银行增加担保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息,建立“创业青年贷款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青年创业融资成本,拓宽青年创业融资渠道。

(三)深化“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百千万农村青年创业计划”

按照团省委、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实施“青春建功新农村——百千万农村青年创业计划”的意见》,强化对养殖业、畜牧业生产、农产品深加工及市场拓展项目的资金扶持,培养万名农村青年致富能手、千名农村青年小老板、百名农村青年企业家。

农村信用社简化贷款程序,在原有贷款执行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20%,对“农村青年诚信优质客户群”,团组织和农村信用社共同表彰的优秀农村创业青年,历届省、市级优秀农村青年,在贷款的额度、贷款的期限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

各级团委特别是乡(镇)团委、县(区、市)要加强青年创业项目的考察、培养和推荐工作。

在此基础上,全面落实团省委、山东银监局《关于在全省全面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通知》,与涉农银行、农村信贷担保组织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

(四)科学运作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

由省财政每年拨付300万设立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青年自主创业。

积极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申报项目全年跟踪评价机制,择优对青年创业项目进行扶持。

创新资金运作模式,探索开展贷款担保,对青年贷款利息进行贴补。

各级团委要认真组织开展青年创业项目的考察、培养和申报工作,严格实行县、市、省三级团组织逐级审核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资金运作,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五)开展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

具备较强创业能力,已开展自主经营的创业青年,可申请3-5万元无息无担保的创业资金和创业指导。

各市团委要积极筹建YBC工作站,有条件的县(市、区)团委也可筹建YBC工作站。

YBC山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市级工作站的指导。

到2012年,全省扶持YBC创业项目400个。

(六)推进青春创业行动开行项目

加强和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的合作,利用开发银行提供的中长期低息贷款,解决青年贷款难的问题。

能够带动青年集中创业,并符合银行贷款抵押要求的企业,都可以申请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扶持。

各级团委要积极开展项目考察、培养和申报工作。

(七)鼓励青年成立贷款互保、联保组织

各地团委要发挥组织协调优势,鼓励创业青年探索成立相对稳固的“信用互助组织”、“担保协会”等信用共同体,通过互保、联保的形式共同解决贷款难的问题。

积极协调银行开展与青年创业信用共同体的合作,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探索开发联合信用贷款,满足信用共同体成员的融资需求。

六、强化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青年解决就业问题

把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多渠道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帮助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一)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按照《关于在全省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通知》要求,坚持“分级建立、分级授牌、属地协调、动态管理、基层对接、就近就便”的原则,积极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招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青年农民工进行就业创业见习,优先安置就业困难青年。

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建立程序,对见习基地统一授牌,并实行动态管理。

认真做好见习人员的招收工作,监督见习双方履行协议,协助见习基地单位做好见习人员在岗期间的管理和服务。

团省委每年评选表彰一批见习基地。

(二)推进“学士后流动站”建设

依托企事业单位,建立“学士后流动站”,为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带薪预备就业岗位,期限一般为一年。

一年后,通过双向选择,决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同等条件下,建站单位优先录用。

通过“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倡导临时就业、灵活就业,缓解大学生同时毕业求职带来的就业压力,为企业选人用人提供实践考察的平台。

做好“学士后流动站”与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双挂牌”对接。

(三)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方式,面向高校毕业生大力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

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重点帮助他们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能,调整就业预期。

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报名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项目,到西部、到基层、到农村就业成才。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级团委出台的创业优惠措施优先扶持高校毕业生。

(四)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

开展“万家中小企业助推青年就业创业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吸纳青年就业,扶持青年创业。

鼓励和引导青联、青企协、青春创业促进会等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共青团评选的青年企业家单位积极安置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等就业困难青年就业。

协调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这些企业进行评选表彰,优先给予资金扶持。

(五)关心就业困难青年群体的生活

各级团委要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帮助“零就业家庭”中的青年成员就业。

做好进城务工青年的维权服务。

关心就业困难青年的子女教育,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

(一)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要把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作为服务青年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进行安排和部署。

团省委成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

各级团委也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团委书记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书记具体负责。

把青年就业创业的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列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上级团委要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团委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加强工作调度。

积极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机构建设,设立青年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完善工作体系,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强化团干部培训,落实学习制度,开展青年就业创业调研活动,组织团干部进行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团干部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能力。

增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健全青年就业创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动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对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团组织和团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发挥促进会作用,延伸工作手臂

发挥山东省青春创业促进会资源整合和项目运作的优势,创新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加强咨询、维权服务,解决青年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推进促进会自身建设,增强组织活力和社会影响力。

各级团委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探索建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社会化运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拓宽工作途径,形成覆盖全省、深入基层、贴近青年的服务网络。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好做法,扩大青年就业创业各项工作品牌的社会影响。

大力宣传青年创业典型,展现山东青年创业风采。

大力宣传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院校、媒体和社会人士,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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