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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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范文》

《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方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我乡建档立卡对象财产检索结果核查情况统计工作,根据《xx市xx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产检索结果的通知》要求,上级已完成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政供养,拥有车辆、房产、土地,开办经济实体和养老金等情况的检索,现将检索家国反馈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核实统计工作,并将核查情况及时报送乡脱贫攻坚站。

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对检索出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疑似财政供养、拥有车辆、房产,土地、开办经济实体和养老金等情况进行核实。

情况属实的要区分清楚是xx年佳0月精准识别前发生,还是精准识别后发生的;精准识别前发生的情况中哪些符合八个“一票否决”,哪些情况虽符合“一票否决”情形但因家庭确实困难不予以否决。

精准识别后发生的情况不适用“一票否决”。

二、核查流程

检索结果下发与核查。

乡脱贫攻坚工作站将检索结果转给各挂点领导,各挂点领导将有关信息分别下发对应的村委,负责组织开展核查工作。

并填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产检索结果核查表》。

此前已核实过的,如工商、财政供养等方面信息,直接采用已核实的结果。

(二)行政村核查评议。

行政村组织评议会,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猜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x发[xx]x号)的否决情形,以xx年10月26日作为识别前后时间节点,对识别前存在否决情况的,提出否决或不否决的意见和理由;识别后发生的情况不适用“一票否决”。

按评议结果填写《建档立卡对象财产检索结果核查处理意见表》(附件2)。

(三)乡审核并上报。

乡审核汇总行政村的核查评议结果,并填写《建档立卡对象财产检索结果核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区扶贫办存档。

四、核查要求

(一)各村委在组织核查和评议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严禁暗箱操作,隐瞒情况,优亲厚友。

(二)各村委要按“谁核查,谁保密”“谁泄露,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数据安全保密工作。

(三)未尽事宜,请与乡精准脱贫攻坚站联系。

第二篇:

全县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灵扶办发„202x‟1号

灵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标准下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县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报后,对今后十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已初步确定,为了认真核实扶持对象,瞄准目标,夯实基础,促进“工作到村、扶贫到户”措施的落实,按照省扶贫办《关于抓紧开展新标准下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甘开发„202x‟127号)精神和市扶贫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尽快对我县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新贫困标准下的贫困人口逐户建档立卡,逐户落实扶贫政策和逐户考核扶贫成效,实行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现就全县开展新标准下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的意义

新阶段前十年扶贫开发工作已经结束,后十年要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十分繁重,以贫困村为基础,以贫困户为扶持对象,是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

开展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

元(202x年不变价)新贫困标准以下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分清全县农村扶贫和低保两类贫困对象,建立“乡有册、村有薄、户有档、人有卡”的贫困档案,对于逐户落实和考核扶贫工作,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等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在对贫困户建立卡的基础上,科学安排和规划今后的扶贫攻坚工作,着力瞄准扶持对象,确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创新连片开发整村推进和到村到户项目管理机制,真正使贫困村、贫困户得到有效的扶持,并将进一步加强整合资源,促进“工作到村、扶贫到户”措施的落实,为新一轮扶贫基数核定打好基础。

二、对象范围

对象。

以202x年全县农村登记户籍居民中,统计监测调查202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且具备劳动能力的户籍人口为对象。

范围。

以全县8个扶贫乡镇为重点,本着摸底的原则,并对全县整体纳入六头盘山片区后的其余5个乡镇及万宝川农场,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一并纳入贫困识别和建档立卡范围。

三、工作任务

实事求是的摸清底子并识别贫困人口,除把全县202x年底统计部门监测的5.64万农村贫困人口具体落实到村到户外,同时将贫困标准提升后新增加的农村贫困人口一并识别并落实到村到户,包括202x年底省上核定全县的108个(合并后为9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和面上的89个非重点村,据实调查登记,突出202x年贫困村选定后今年县上初步测算上报省市的135个行政村(202x年底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详见《灵台县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表》),分别按建档立上卡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其中电子档案以纸质档案为基础,录入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后形成电子档案。

四、基本原则

1、坚持明确工作对象的原则。

本次建档立卡的主要对象是对202x年底人均纯收入2300元(含23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调查统计,建立相关档案,包括重点村和非重点村。

其中上报省市的汇总统计数以乡为单位原则不突破《灵台县农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统计表》—

初步测算数字,但具体到村可据实参照附表5的测算适当调整。

2、坚持村、户结合的原则。

本次建档立卡要以乡为单位,逐村组织识别贫困人口并建立相关档案,乡镇要对各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情况进行汇总,最后由县上汇总各乡镇的情况后上报省市。

3、坚持实事求是、动态管理的原则。

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识别统计范围,建立信息档案。

即对于收入在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按低保程序适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于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做到应退则退;对于收入在扶贫标准以下的,按扶贫程序及时纳入扶贫范围,做到应扶尽扶;对于收入超过扶贫标准的,经民主评议和公示后,逐步减少扶持项目或退出扶持范围,做到应退则退;对于返贫的,及时纳入农村扶贫对象。

4、坚持统一规范的原则。

省上对本次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设计下发了专门的软件、调查表、登记表样式,并参照去年贫困村选定时行政村贫困系数计算的办法,要求对乡、村、户的各类调查表、登记表、汇总表在填写审核结束后,分别按照统一规范的样式,由乡、村两级负责人和调查人员签名,加盖相应的印章履行生效手续,逐级上报汇总。

因撤乡并村使202x年核定的重点村合并的,分别按合并后的重点村进行监测数内的调查登记;原重点村和非重点村合并的,按合并后的村名称进行登记。

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指标识别与民主评议相结合以及公开公示制、民主听证制等监督机制,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5、坚持公正、简明、实用的原则。

对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是一项面广量大、具体务实的工作,为了便于操作管理,借鉴省市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中采取入户调查、审核确定、公示公开的办法,逐级识别汇总并建立档案。

搞好村户调查和贫困人口识别,要广泛吸收群众代表特别是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致富能人、复转军人、教师、妇女代表和不同层次的贫困户代表参加贫困户选定和贫困

户收入核实工作,乡村调查人员和村干部要认真组织好群众代表会议,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宣传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6、坚持符合条件、群众自愿的原则。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将符合条件且愿意接受救助和扶持的低收入人口确定为扶持对象;对不愿意接受救助和扶持的不能强行纳入范围。

五、方法步骤

1、分析情况,确立工作重点,分解贫困人口。

各乡(镇)要结合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体分析,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哪些村是是重点贫困区域,哪些村是一般工作区域,将县上初步调查测算到乡镇的贫困人口科学合理地分解到村。

分类、分解工作由各乡镇熟悉情况的同志和乡镇干部进行,要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紧密结合乡村实际,切忌闭门随意分解。

在分解贫困人口时,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既要注重重点村、已搞过整村推进和得到项目扶持的村,又要兼顾面上的贫困人口,分类区别对待。

2、培训工作人员。

县上将采取集中督查、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乡镇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及业务主办人员组织进行培训,各乡镇在县上的集中培训结束后,要尽快抽组一些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本乡情况的乡村干部担任调查员,并及时组织培训,统一调查口径,做好各项指标的解释、建档立卡的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全面开展调查登记工作。

3、开展村级状况调查排序。

按照省上下发的《贫困户登记表》、《行政村登记表》设定贫困状况识别指标,参照202x年贫困村选定时省上制定的《行政村贫困指数计算表》,填写村级指数计算表,计算出各村的村级贫困指数。

村级指数确定后,将其由小到大依次排序,确定分类临界指数,把所有村根据村指数大小分为最贫困、较贫困、中等、中等偏上、上等村五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类型的村确定识别人口规模。

4、开展对象识别工作。

各乡镇要严格农户申请、村民大会评议—

和村民小组评议的程序进行(主要目的在于监督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是否按标准如实登记填写计算表,有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问题,而不是直接评定识别对象),村、乡、县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并张榜公示,对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进行识别,确定低保人口和扶贫人口。

对个别不符合条件但又强烈要求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或扶贫对象范围的人员,工作人员要帮助测算家庭经济收入,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1)确定村级识别户。

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村的识别对象规模,推选被识别户,再按照识别指标予以初步确定,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

特别是对202x年、202x年扶贫系统建档立卡信息中的低保户、贫困户和残疾贫困户(重点是一户多残、残老一体及重度残疾户)要进行全面调查,不能遗漏。

(2)入户识别。

根据农户贫困识别指标和农户家庭收入核算情况,结合贫困农户排除指标等,对推选的被识别户进行调查核实。

核查以户为单位,坚持做到核查户收入与综合评估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

对调查数据核算排序,将农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交叉户)、扶贫户”4类,分别就家庭人员情况、贫困状况、需求情况、受扶持情况等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

五保户,是指按照《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已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农村“三无”人员;低保户,是指按照《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行办法》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对象;扶贫低保交叉户,是指收入低于低保线并已纳入农村低保、但有劳动能力者;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但有劳动能力者,包括低保户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

5、民主评议。

对于按指标要求识别出的低保户和扶贫户,由村评选领导小组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组织评审、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村级评审有异议的,应重新组织调查核实,直至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及时进行审核后、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

无异议后,分别报县民政、扶贫部门审核备案。

6、建档立卡。

对最终确定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由村评选领

导小组登记造册,乡级汇总、统计后,由乡镇组织填报行政村和贫困农户登记表、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汇总表,以实名制录入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要注意表格之间内容衔接、数据相互支撑,识别人口一律填写公安部门认定的身份证号。

同时,对识别贫困户中“两后生”的情况一并统计,实名制动态管理。

乡镇按规定的表格样式建立相应的纸质档案2份并备份电子档案,报县扶贫办审核汇总。

所有表册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逐乡镇使用硬质纸封皮装订,最终建立乡级和县级贫困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六、时间安排

全县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从1月5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全面完成任务。

1月9日前完成到村到户调查登记工作,1月12日前底乡镇汇总结束,1月13日前上报县扶贫办;1月15日前县扶贫办汇总结束并上报市扶贫办汇总。

所需表册由各乡镇按统一下发的样式翻印;建立电子档案所需的《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由各乡镇同县扶贫办联系提供。

七、工作要求

一要积极做好建档立卡的宣传动员工作。

农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是新阶段搞好扶贫开发的基础性工作,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建档立卡的目的和意义,要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这项工作,通过深入细致地开展进村入户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贫困底数,认清扶贫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明确扶贫开发的路子和方向。

要对农户要做好耐心细致地说服动员工作,积极宣传扶贫政策,增强群众参与的自觉性。

二要实事求是的搞好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

摸清贫困户底子,将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落实到村到户,是这次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主要目的。

因此,搞好贫困户的选定是这次建档立卡工作的关键环节。

各乡镇一定要统筹兼顾,科学分类、评估识别贫困人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认真开展好进村入户的调查工作,摸清真实情况,综合评估识别贫困人口,健全相关调查、—

记录、公示等档案资料。

三要做好数据的上报工作。

各乡镇调查的各项数据一定要按照统一的表式进行建档立卡,建立的电子档案(包括户表、村表、乡汇总表)要按照市县统一要求录入,所有档案务于1月13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档案两种方式专人上报县扶贫办审核汇总。

四是要认真搞好建档立卡工作总结。

整个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对建档立卡工作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建议等进行系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上综合汇总后将作专题上报。

附:

1、贫困农户登记表;

2、行政村登记表;

3、灵台县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汇总表;

4、灵台县农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统计表;

5、灵台县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

扶贫

贫困人口

建档立卡

方案

抄送。

市扶贫办,县统计局、民政局。

灵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x年1月5日印

共印20份

第三篇:

全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

看”

工作相关政策解释

(三)

1、低保金是否计入贫困户收入。

低保金计入贫困户收入。

2、老人分户特殊情况的认定。

①老人和多个子女家庭在一个户口本,但确实分开居住,这其中一个子女家庭患有大病,如单独认定这个子女可认定为贫困户,但和其他子女一块算,不能认定为贫困户,这种是不是可以把患大病的家庭单独认定的贫困户。

②老人及其儿子、孙子户口都是分开的,老人与其儿子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其孙子不符合条件,老人是否列入贫困户。

③老人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已外嫁不在本村生活,老人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外嫁女儿不符合条件,老人是否列入贫困户。

若女儿嫁入本村,老人是否列入贫困户。

④老人有二个闺女,闺女都已出嫁,大女儿在村,并且户口跟老人在一起,但是二闺女户口已经开出,

-1系统。

③一大学生村官,现转为事业编制,现住经济适用房,父母是农村户口,有一妹妹。

其母亲患癌症,药费数量大。

其父母能否纳入贫困户。

④村支书患大病,能否进入识别程序。

以上“六不评”的特殊情况,根据《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方案》中“六不评”要求,由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认定。

4、关于服刑人员的相关解释。

户主服刑期间,家属申请贫困户,申请表户主一栏由其家庭成员代为填写。

该户主之家庭成员有资格申请贫困户。

其余家庭成员如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可以纳入(不含服刑人员)。

5、①县域周边村有很多拆迁户,这样的户被分到好多房子,那么这种人不在六不评范围内。

②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村,有的农户旧房未拆除,但已经住上了楼房(不是商品房),不属于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的,是否参照在城镇购买了商品房认定,在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时予以删除。

不算入“六不评”,如提出贫困户申请,在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时要考虑其房产情况。

6、脱贫户符合当年识别标准,因搬迁补偿标准

-3的解决情况。

10、202x年已经出列十三五贫困村,这次重新识别贫困发生率超过2%,如何对待。

按照国开办司函〔202x〕83号文件要求,已经脱贫的贫困村,经这次重新识别贫困发生率超过2%的,要标注回退成未出列,还需要重新退出。

11、在贫困人口的认定过程中,如果经过村民代表评议认可,是否可以以实际生活情况确定家庭人口,而不以户口本为准。

参考《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相关政策解释

(二)》中的第2条。

12、对原来系统内贫困户识别是否精准的认定,涉及分户老人的问题,是按原来的政策以户口本为准,还是按新的关于分户老人的认定标准。

按《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方案》中的分户老人政策认定。

13、村民代表评议大会对村民代表的人数或在全村总人口中的比例有何具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执行。

14、农户有多少存款就不能评为贫困户。

参考《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工

第四篇:

长治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文模版)长治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医疗保障帮扶方案

为深入贯彻xx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贫困人口深度贫困中的支出型贫困问题,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的通知》(晋发〔202x〕44号)、中共长治市委《印发的通知》(长发〔202x〕19号)和《印发的通知》(长发〔202x〕20号)精神,决定采取特殊的阶段性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因病致贫问题的根本性解决,制定本帮扶方案。

一、帮扶目标

202x年7月1日起,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通过政府支持、部门协作,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实现“医保”撬动“商保”。

实施“三保险”“三救助”,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参保缴费救助、辅助器具免费适配救助、特殊困难帮扶救助等6项措施,基本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

二、具体措施

-1农村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申请慢性病鉴定时,要免收鉴定费用,确保贫困患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对未纳入41种特殊慢性病的其他门诊慢性病按60%的比例给予报销,当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三)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实行兜底保障

1、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待遇水平。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只需负担规定的起付线费用,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全额支付。

2、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孕产妇在县域内实行免费住院分娩。

住院分娩(包括正常分娩和剖宫产)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定额标准为202x元,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结余部分归医疗机构所有。

同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

3、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两项保险分别平均报销75%。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5000元。

4、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1万元、0.3万元、0.6万元。

一个年度内在不同级别医院多次住院的,按当年住院医院最高级别计算年度自付封顶额。

县域内医疗机构是指县级卫计部门主管并享受县级财政部门补助的二类或三类收费标准医院(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市级医院是指非县级卫计部门主管的执行二类、三级

-3人口在个人自付费用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难可通过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帮助解决。

经办机构、医疗机构遇到的特殊问题,由市、县政府帮助解决。

4、实施大病分类救治。

按年度分批次对退出村患大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治疗期间,免费提供1张陪视床,给予病人和陪视家属每人每天15元的用餐补助,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六)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以入院日期为界限,从202x年7月1日起入院治疗的符合政策的治疗费用按本方案执行;已经出院结算的给予追溯补差报销,补差报销资金原则上直接拨付到患者社保卡中,未领取社保卡的可直接拨付至患者惠农卡中。

三、资金筹集

(一)农村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全额救助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所需资金按照省级财政70%、县级财政30%的比例分别负担。

(二)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报销,所需资金由医保基金支付。

(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50元,所需资金从医保基金中调剂支付。

已签订的202x年度大病保险合同,可签订补充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所需资金按照省、县两级财政各50%的比例分别负担。

-5拨付和清算工作,年度清算时按委托经办合同约定,盈余部分结转至下年,政策性亏损在次年约定时间给予补偿。

为切实加快工作进度,招标完成之前暂由医保经办机构承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四)相关部门要做好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资金预拨、清算和信息系统对接工作。

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贫困人口“先住院后付费”惠民政策,为参保住院患者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医保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要按照“总额预算、按月预拨、年度清算”原则,在收到医疗机构合规结算资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和结算,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1个月。

(五)严格执行分级诊疗、费用核查和追责问责等规定。

相关部门及商业保险公司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费用核查和管控,医疗机构发生过度医疗行为以及与患者串通造假、恶意套取医保基(资)金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严肃查处。

(六)商保服务费用按照招标确定的合同金额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五、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将本帮扶方案的实施作为落实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将此项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工作,加强部门间协作,切实

-7附件:

41种特殊慢性病和24类重特大疾病病种

一、41种特殊慢性病

慢性心力衰竭、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冠心病(非隐匿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中度及重度症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疾病、活动性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癫痫病、帕金森氏症、重症肌无力、特发性紫癜、银屑病、白癜风、终末期肾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股骨头坏死、强直性脊柱炎、慢性化脓性骨髓炎、支气管哮喘、脉管炎、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地方病(碘缺乏症、大骨节病、煤烟型氟中毒病、克山病、布鲁氏杆菌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二、24类重特大疾病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

第五篇:

泗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定重点村退出工作方案泗水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重点村退

出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二五”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工作的通知》(鲁扶贫办发〔202x〕4号)和《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机制的意见》(鲁扶贫办发〔202x〕5号),为鼓励贫困人口、贫困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为统领,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自我发展能力为途径,以正面激励为导向,充分调动市县乡村工作积极性,确保贫困人口和全省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

打牢建档立卡工作基础,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

针对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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