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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概论》精品资料

1、国学概念的意义

“国学”是近些年来学术界最为响亮的一个概念,它的基本意思就是指本国的传统学术。

说起这概念,它并不是“国产”的,而是十八、十九世纪日本人的发明。

只要我们到日本各地的图书馆去看看就会发现,日本人在图书目录分类中,就把关于他们本国文化与文学研究的著作列在了“国学”一栏里。

他们所说的“国”,是指他们本国,是和洋学对立而提出的。

在上一轮的世纪之交,有一批中国留学生到日本学习现代科学技术与文化,便把这个概念引入了中国。

中国古代也有“国学”这个名词,但概念与现在所说的国学不一样,是指国家设立的学校,这在周朝就出现了。

比如《周礼·春官·乐师》就说:

“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

”这里的国学就是指国立学校。

清代乾隆时有个叫刘绍攽的学者,刊刻过一本《国学讲义》,就是他在国学中教授学生的讲义。

我们叫“国学”,外国人则叫汉学。

以前我们国人也曾叫过“中学”,所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中学”就是指“中国的学术与文化”。

但“中学”或“汉学”,只是一个隐去主体立场、缺少情感维系的科学名称,而“国学”则寄寓了中国人无限的爱国情感,它是中国人的精神家园。

国学的基本分类

“国学”作为中国传统学术、传统文化的代码,尽管是近代的事情,而作为中国传统学术与文化精神的研究,则应该从孔子算起。

是孔子建立了中国经典体系与文化学统,从而也开始了中国学术研究的历史。

关于传统学术的分类,筹划最早的是孔子,影响最大的是《隋书·经籍志》,最为合理的是章太炎先生。

孔子最早办学,在他的“孔子学院”中,根据学生自己的优长,分了四科,即:

德行、言语、政事、文学。

曾国藩按义理、词章、考据的学问分类,把德行与政事都归于了“义理”,把言语归于了词章,把文学归于了考据。

看来德行应该是关于道德理论的,是与意识形态相联系的,如同今天大学里的“政治系”。

“言语”科,相当于“语言系”,“政事”科相当于“行政管理系”,“文学”科相当于“文献系”。

孔子的这个分类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科分类,而是从教育的结果所体现的特点说的。

因此并不完全适合于传统学术。

长期以来,学术界通用的是经、史、子、集的四部分类。

这个分类是从《隋书·经籍志》开始,像清朝皇家主持编纂的《四库全书》,就是按这四部来分类的。

“经”中包括了“五经四书”,即传统儒家经典。

“史”包括正史与各类历史性记述,像方志地理也都归于了这一类。

“子”包括了诸子百家,像三教九流都归到了这一类。

“集”包括了各种诗文集子。

这个分类基本上能把中国传统学术全部包容进来,而且也易于理解。

但它把“小学”即关于文字、音韵的部分,归于了经学。

这在现代人看来,就不好理解,也不太合理了。

因此章太炎先生讲国学,在传统学术分类的基本上,把“小学”专列了出来。

这样就分成了五类,即:

小学、经学、史学、诸子、文学。

从研究中国文化的角度来讲,这五类蕴含五个方面的意义:

小学,这是开启中国文化之门的管钥;经学,这是中国人的道德精神与理想追求;史学,这是中国人的价值判断与道德坚持;诸子,我们也可以称作“子学”,这是中国人的思想与生存智慧;文学,这是中国人的人生情怀与咏叹。

这五个方面构成了中国文化的全部。

当然我们要注意到学术的发展,国学也应该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应该不断吸收和接纳它种文化,发展自己,丰富国学之府。

小学

根据现代学科分类,小学属于“语言文字学”。

因为是古代小学生的东西,所以叫“小学”。

据古学记载,古代是八岁上学的。

《大戴礼记·保傅》篇说:

“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

束髪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所谓“小艺”,就是识字、算数、待人接物的礼节以及洒水扫地之数的劳动技能。

如宋朱熹《大学章句序》就曾解释说:

“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之下,至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

”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是识字。

因为入学主要是读书,而读书必先识字。

《汉书·艺文志》说:

“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因此《艺文志》里把十种“文字学”书归在了“小学”类中。

在我们今天看来有些困惑,这些东西那样艰深,连学者都不一定能搞懂,古代的小学生怎么能读懂呢?

其实这是因为古今语言变化造成的隔阂。

就拿《尚书》来说,这不过是古代的一些政治报告、告示之类的东西,它只能是当时的大白话,是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听懂、能看懂的。

可是在今天读来,却是那样艰涩。

正是由于古今语言的变化,才出现了训诂学、音韵学。

古代把“小学”类放到了“经部”,是因为这是读经书的一个基础。

要想通经,必先通小学。

由小学入经学,这是一条传统的治学之路。

同时“小学”作为一门学问,也是由研究经典文字开始的。

我们在这里讲“小学”,目的也是为了阅读包括经典在内的古书。

小学是一条通向古典的路径,是打开中国古代文化之门的管钥。

要想读隋唐以前的书,没有小学基础是不行的。

因此在中国所有的学问中,这是最基础的一门学问。

只有它,才能帮助我们走进中国文化的殿堂。

章太炎先生当年讲国学,最重视的就是小学。

他在给钟正懋的信中就明确地说:

“仆国学以《说文》、《尔雅》为根极。

”在《国故论衡·小学略说》中,也称小学是“国故之本,王教之端,上以推校先典,下以宜民便俗。

“小学”主要包括文字、音韵、训诂三块,而最主要的一块是“文字学”。

中国文字有三个要素,即形、音、义。

因为特殊的方块形体,形成了《说文解字》系列的研究著作,以及“古文字学”这门学问。

因为读音有古今的变化,因而出现了后来的“音韵学”一科;因为字义的古今的变化,因而有了“训诂学”一门。

即如宋代学者王应麟《玉海》卷四十五所说:

文字之学有三,其一体制,谓点画有衡纵曲直之殊(《说文》之类);其二训诂,谓称谓有古今雅俗之异(《尔雅》《方言》之类);其三音韵,谓呼吸有清浊高下之不同(沈约《四声谱》及西域反切之学)。

文字

什么叫“文字”?

“文”指的是象形字,因为是“错画”而成,故谓之文(《说文解字》说:

“文,错画也。

”)。

“字”指的是合体字。

字有生的意思(《说文》:

“字,乳也。

”《广雅·释诂》:

“字,生也”),因是由“文”滋生出来的,所以叫“字”。

汉许慎《说文解字叙》说:

“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

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混言之则曰“文字”。

正因如此,许慎才把他的大作叫作《说文解字》。

所谓“文字学”,就是关于文字的学问。

这门学问的目的,就是要让人们知道文字形意的“所以然”,即文字背后所蕴含的学问。

今存最早的一部文字学著作是《说文解字》,全书十四篇,分五百四十个部首,这代表了先民对事物的基本分类。

单字九千三百五十三个,重文一千一百六十三个。

书中推究六书之义,造字之本,言简意赅,精密之至。

其存字形,上接金文、甲骨文,下启汉隶。

这对于文字学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大的作用。

像贝系列的字,如财、贫、贪、贡、货、赈、费、赠、赏、贷、赊、贿赂之类都从贝。

《说文》说:

“贝,海介虫也……象形。

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

”这反映的是古代的货币交易情况。

如“凶”字,《说文》说:

“恶也。

象地穿交陷其中也。

”“凶”字所从的凵,代表的就是陷井。

古代因猛兽甚多,人们想出了用陷阱的方式制服野兽,常挖陷阱,上盖草木枝叶及泥土等物做掩盖,这就是“凶”所从的“乂”。

但生人不知往往会陷入其中,所以叫“凶”。

像“州”字,《说文》说:

“水中可居曰州,周遶其旁,从重川。

昔尧遭洪水,民居水中高土,故曰九州。

诗曰:

在河之州。

”在洪水泛滥时,人居就高地而居,周边是水。

所谓的九州,就是当时人所居住的水中高地。

后来行政区域划分中有一级叫州,现在还有霍州、株州之类的名称。

这反映的是人类早期的生存环境。

牙齿

反过来讲,懂得文字学,可以帮助我们从历史的纵深处认识现存的事物。

比如“取”字,在现代汉语中是获得、取得的意思,可是为什么要写作从耳从又呢?

《说文》说:

“取,捕取也。

从又从耳。

《周礼》:

‘获者取左耳。

’《司马法》曰:

‘载献聝。

’聝者,耳也。

”在古文字中,取字像用手执耳之状。

根据《说文》的解释我们得知,在上古时代,人们狩猎或作战时,要把捕获到的野兽或战俘的左耳割下来,以割取耳朵的多少来计功。

所以《周礼·夏官·大司马》郑玄注说:

“得禽兽者取左耳,当以计功。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说:

“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耉,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

”如果用今天的概念来理解,“获”就是“取”,为什么还说“获则取之”呢?

这里的“取”就是割取左耳的意思。

从这个字中我们可以看到关于古代战争的习俗。

农村中大人有时用割耳朵吓唬孩子,显然就是这一习俗在语言上的残存。

因为被捕后割去耳朵,是一件令人羞耻的事情,所以“耻”字从耳。

从前体罚学生,也常采取揪耳朵的办法。

广东粤语地区,在孩子游戏中用弹耳朵的方式羞辱对方,口中还要念念有词说:

“羞!

羞!

羞!

,羞掉耳朵打烧酒。

”其源即在于割耳朵的习俗。

汉字中有个“聑”字,这就是“妥帖”之“帖”的本字,《说文》说:

“安也。

”为什么能解释成安呢?

因为战争结束,两只耳朵还好端端地长在头上,得以全身而归,表示平安无事,没有被羞辱。

这个意思也是由割左耳朵的战争习俗衍生来的。

“取”由捕获的意思,引伸出了获得、收受的意思。

我们再从“取”字入手,来看“娶”字。

《说文》说:

“娶,取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

”从许慎的解释中也可以看出,“娶妇”的原先是写作“取妇”的。

后来因妇是女性,才加“女”字写作了“娶”。

但为什么字从“取”呢?

由以上取与“捕获”的联系,不难发现“取妇”与古代抢婚习俗的关系,是用暴力来取得妇女的。

在《周易》爻辞中屡见“匪寇,昏媾”之文,意思是说:

以为遇到了盗寇,结果不是,原来是为婚媾而来的。

结婚的“婚”字,为什么从“昏”?

而且原来要写作“昏”?

就是因为抢婚者往往是黄昏视线模糊、认不清对方面孔时进行的。

后来则演变为黄昏时行婚礼。

《说文》说:

“婚,妇家也。

礼:

取妇以昏时。

妇人阴也,故曰婚。

从女昏,昏亦声。

”“取妇以昏时”,这是古俗;所谓“妇人阴也,故曰婚”,这是汉时人昧于何以昏时行礼的原因而作出的“想当然”的解释。

《白虎通·嫁娶》篇说:

“婚姻者何谓也?

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

”妻子的“妻”,小篆写作

,像一支手抓住女子头发的样子。

金文中上面的“屮”象古“齐”字头形,所以林义光《文源》说“从又持女,齐省,齐亦声。

”“从又持女”,所反映的也是抢婚习俗。

梁启超在《中国文化史·社会组织编》谈到抢婚制时曾说:

“今俗亦尚有存其馀习者,如婿亲迎及门,妇家闭门,妇家儿童常哗逐媒妁之类皆是。

再如我们看到很多灵堂所设立的写有死者名字的牌位,都呈上尖下方形,还有墓碑以及庙里的石碑,都是这种形状,这是什么原因呢?

如果懂古文字,一眼即可发现,这其实就是“且”形的翻版。

甲骨文中,“祖”字没有示字边,只书作“且”。

上呈尖状或半圆状,酷似男性生殖器的模型。

《说文》说:

“祖,始庙也。

”这是说,祖是奉祀祖先的宗庙。

因为与祭祀有关,所以后来加了“示”旁。

而祖庙中象征祖先的“且”,就是巨大的男根模型,这显然是生殖崇拜的反映。

《谷梁传·文公二年》说:

“无祖,则无天也。

”范宁注:

“祖,人之始也。

”人的生命是从那里来的,无祖则无己,因而尊祖祭祖便成为人生的大事。

后世的灵位牌、墓碑等,皆是由此演化而来的。

再比如我们把第三者称作它,这也是很难理解的。

但结合古文字看,这便可了然。

张舜徽先生在《广文字蒙求》中说:

“蛇古字当作它,其形为

《说文》:

‘象冤曲垂尾形。

上古草居患它,故相问:

无它乎?

’以前农村中有一种很流行的禁忌,便是对于平日最为可怕的东西,如虎如鬼习惯于用‘那个东西’来代替它的名号,而不敢直呼其名,这恐怕是远古传下的遗俗。

推想我们的祖先为毒蛇所苦的时候,熟人见面便问:

‘近来没有那个东西为害了吗?

’于是展转引伸,‘它’字便成为第三者的称呼,作彼字用了。

第三、汉字强化了民族的凝聚力,成就了中华民族的伟大。

汉族是当今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约为13个亿,占到了世界总人口的19%。

比欧洲四十五个国家人口的总和(7.28亿)还要多近6个亿。

我国东西之间距离约为5000公里,南北之间的间隔约为5500公里。

南北跨越近50个纬度,东西跨越了60多个经度,东、西时差5个小时。

在如此辽阔的土地上,南北异音,东西殊俗。

在普通话不普及的古代,各地皆用方言,南方人说话北方人听不懂,西部人说话东部人不知所云。

《尹文子》中就记有这样一个故事:

“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周人谓鼠未腊者为璞。

周人怀璞谓郑贾曰:

‘欲买璞乎?

’郑贾曰:

‘欲之。

’出其璞视之,乃鼠也。

因谢不取。

”郑和周两地相去并不算太远,但语言上都会出现如此大的差异,何况南北极边之地呢?

象现在上海人说他们的方言,北方就听不懂,粤语听来更是与外语无别了,但不管方言多么分歧,只要一写出汉字来,大家都能读懂。

因此这种功能是拼音文字无论如何都不能替代的。

中国历史上曾出现过多次分裂。

每次分裂都会出现“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现象,如果不是通过汉字“书同文”而进行文化整合,我们很难想象如今的汉族会有如此之大的。

汉字六书

汉字内部有其自身的规律,前人用“六书”来总结。

《说文解字叙》说:

《周礼》:

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

一曰指事。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三曰形声。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这里所提到的“六书”,就是所谓的“建字之本”。

其实这是古代学者研究文字时归纳出的条例,并不是造字法。

以下就六书分别作一介绍。

1、指事

所谓“指事”,就是用象征性的符号来表事的,有可能是最早产生的一类文字。

如用一划表示“一”,用二划表示“二”,用三划表示“三”,用四划(

)表示“四”等。

手是五指,为一个单位,于是便不再加划,而用“×”表示。

以一横代表准线,于“一”上加一竖或一短横,就是表示上的意思,短横或竖加在下面,则表示“下”。

但有相当多的指事字是产生在象形字的基础上的。

是在象形符号上加标识以表示所指之事的。

如先有“木”来表示树木,然后要表示树根,则于木的根部加一横或一点,这就成了“本”字。

故《说文》说:

“木下曰本。

”要表示树稍,则于木的梢部加一横,这就成了“末”字,故《说文》说:

“木上曰末。

”在“木”的中间重点一笔,则成了“

”(朱),也就是树株的“株”,指树干部分。

《说文》说:

“朱,赤心木,松柏属。

从木,一在其中。

”认为指的是树心,树心是赤色的,所以朱指颜色,看来这个解释是有问题的。

郭沫若《金文丛考》说:

“‘朱’乃‘株’之初文。

与‘本’、‘末’同意……金文于‘木’中作圆点以示其处,乃指事字之一佳例。

其作一横者乃圆点之演变。

”再如,“刀”象刀形,在刀刃的部位加上一点即成“刃”字;“

”(大)象人形,在人的两腋的部分加点,便成为“亦”字,即“腋”的本字。

不过指事字并不只是用加标识的方式来表示其意的,还有相当多是以强调、夸张某些事物的部位来指事的。

如“

”(天)字,是在“大”字上部突出了硕大的人头。

《说文》说:

“天,颠也。

至高无上,从一、大。

”颠就是头顶。

加大人头,就是要表示所特指的部分。

头是人体最上部,故说是“至高无上”。

如果人的脑袋歪在左边,便成了“

”(夨)字,《说文》说:

“夨,倾头也。

”脑袋歪在右边,便成了“

”(夭)字。

《说文》说:

“夭,屈也。

”人把两条腿相交在一起,突出相交的部分,这就成了“

”(交)字。

《说文》说:

“交,交胫也。

从大,象交形。

”侧面人形膝盖下地,突出膝盖部分,则成“

”(卩)字,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释卩》说:

“卩仍厀之初文……卩者,胫头节也。

引申为节止、节制之义。

”正面人形一腿弯曲,突出了弯曲的一腿,则成为“

”(尢)字,《说文》说:

“尢,㝿,曲胫也。

象偏曲之形。

”侧面人形加大脑袋部分,这就成了“元”字,《说文》说:

“元,始也。

”在人头的部分突出眼睛,这就成了“

”(见)字,《说文》:

“见,视也。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指事”与“会意”、“象形”,常出现难以辨别的情况,所以《说文解字》中就把不少指事字释为象形,王筠《说文例释》、《说文句读》,又一律归于会意。

简单地说,指事与象形之别在于,象形是描绘具体的形象,指事则带有抽象性,往往是通过强调、标识的方式,表示事物。

与会意之别是,会意字用几个意符合成一个意思,而指事字往往单个的符号就失去了意义。

不过有些地方是不必要强分的,只要知道它的意义也就行了。

因为先人造字时,并没有指事、象形等等的概念。

2、象形

象形字指纯用点划描摹物体的字。

《说文解字叙》中谈到造字时说:

“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这其实就是说,文字是人以自己为中心观察天地万物的结果,是取天地万物之象而造出的,而天地万象是宇宙存在的根据,这也就确立了象形文字在汉字中的主导地位,故人们有时用“象形字”代称汉字。

前人所谓象形兼会意、象形兼形声等等的划分,那都有点过于复杂化。

我们的原则是:

只要它的基础主体是象形的,就可以归于象形系列中,不必再作细分。

今观象形字,确实是涉及到了天地万象。

如表现人体的:

人,象侧立有人形;大,象正立的人形;首,象人头带发形;耳,象人的耳朵;目,象人的眼睛;自,象人的鼻子;口,象人口形;手,象人的手有五指;又,象人右手欲抓物形;爪,象人手下覆欲捉物形;心,象人的心脏;吕,象人的脊梁骨;足,象人的小腿带脚掌形;止,象人的脚趾;包,象人怀妊形;子,象初生小儿形等等。

天文方面:

日,象圆日形,中有一点,表示实体;月,象阙月形,因月多处于半圆状态;晶,象夜空众多小星形;云,象天上回卷的云气;气,象地上升起的云气;雨,象天上降雨之状;电,象闪电之状等等。

地理方面的:

山,象山峰突起之状;丘,象丘陵毗连之状;泉,象水源出水之状;水,象水流之状;永,象水脉;回,象回转的旋流;田,象阡陌分明的田地等等。

鸟兽草木方面:

鸟,象鸟有喙、头、翼、足形;燕,象燕子形;马,象马有尾及四足形;犬,象狗卷尾形;象,象大象形;虎,象大口兽形;鹿,象长角兽形;牛,象头角回抱的牛头;羊,象角向外拐的羊头;萬,象长尾高举的蝎子;龟,象大壳爬行的龟;鱼,象头尾皆足的鱼;木,象长起的树;草象地面的小草;禾,象穗下垂的谷子;来,象有芒刺的麦子;果,象树上结满果子;等等。

生活用具方面:

丝,象束丝之形;衣,象向右抱裹的古衣形;裘,毛皮衣形;皿,象饮食之器形;豆,高足豆形;鬲,象炊具;畐,象盛酒器;车,象有轮子的车子;册,象编起的竹简;户,象单扇门;门,象双开的户;舟,象小船;弓,象弯弓;戈,象斜开刃的兵器;帚,象笤帚;其,象簸箕等等。

这是古人以人为核心,通过人的仰观俯察,而构织出的一个世界。

更确切地说,是先民心灵中的世界。

这一个个象形字,就象一幅幅的写意画,不求形真,但求神似。

用最简单的点线,勾勒出了最生动的神情形态。

这与中国传统的写意画,其运笔、其思维,应该都是一脉相承的。

3、形声

形声字是由形与声两部分组成的文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产生的,在汉字中占得比重最大。

形、声两部分的组合没有定准,或左形右声,如江、河;或上形下声,如窈、窕;或外形内声,如团、圆等等。

但声符在右者居多,所以有学者称作“右文”。

无论声符居于何位,有一点则是相同的,表形的部分,都是与事物的类别相关的,大多属于部首字,如手部字:

捉、握、接、招、掌等,“手”表示它们都与手有关,而足、屋、召、尚等则表示读音。

不过,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形声字表示声符的部分,往往是有意义存在的。

宋王子韶提出“右文说”,就是关于形声字研究的。

《梦溪笔谈》卷十四说:

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以为右文。

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

如水类,其左皆从水。

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

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贝之小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

这是说声符是有义的。

清代段玉裁也曾提出“声与义同源”说。

现在看来这是非常有道理的。

往往声符相同的字,会形成一个意义相似的族群,如:

“包”本意是象未成形的胎儿在娘胎中的形状,《说文》:

“象人褢妊,巳在中,象子未成形也。

”于此引伸有了包裹、鼓起的意思。

加艹则为“苞”,指花未开放包裹着的花片。

加衣则为“袍”,指古代包裹在人体外的长衣服。

加手则为“抱”,指用手臂抱物于怀,如包裹之状。

加水旁则为“泡”,指水中鼓气的水泡。

加食旁则为“饱”,吃足了食,肚子鼓起,故叫饱。

加肉则为“胞”,指包裹胎儿的胎衣。

“卢”有黑的意思。

汉扬雄《太玄·守》“卢首”,范望注:

“卢,黑也。

”清张文虎《舒艺斋随笔》卷三:

“齐谓黑为黸。

案泸,黑水;栌,黑橘;獹,黑犬。

”再如:

加鸟为鸬,鸬鹚似鶂而小,色黑。

加马为“驴”,驴似马而小,黑色。

加土为“垆”,指黑色坚硬而质粗不粘的土壤。

“乔”有高的意思。

加木为“桥”,指高架于水上的桥梁。

加马为“骄”,马高六尺为骄(“骄傲”即自高自大为骄,瞧不起别人为傲)。

加人则为“侨”,踩高跷的人为侨人。

加车为“轿”,指人高扛于肩上面行的车舆。

“句”有弯曲的意思,加竹为“笱”,是竹制的呈曲形的捕鱼器。

加金为“鉤”,用金属制成的挂物钩。

加疒为“痀”,指曲背之病。

加车为“軥”,指车轭两边下伸反曲夹贴马颈的部分。

焦循《易馀钥录》卷四中一段关于“襄”声字的论述说:

皆以他物实之于物中肴中有以“让”为名者,皆以他物实之于此物中,如要肉入海参中则名“让海参”。

凡让鸡、让鸭、让藕,无非以物实其中。

或笑曰:

“让”当与“瓤”通。

谓以物入其中,如瓜之有瓤也。

说者固以为戏言,而不知古声音假借之义正如此也。

瓜之内何以称“瓤”?

瓤,从襄者也。

“瓤”从襄犹“酿”,《说文》:

“酿,酝也。

”“酝”与“缊”通。

《谷梁传》“地缊于晋”,谓地入于晋也。

《论语》“衣敝缊袍”,谓絮入于袍也。

“酝”为包裹于内之义,而“酿”同之,此所以名瓤名酿也。

《说文》:

“镶,作型中肠也。

”《释名》云:

“中央曰镶”,皆以在中者为义。

囊,裹物者也,从襄省声,即亦与让同声。

然则让取包裹缊入之义明矣。

夫让,犹容也,容即包也。

争则分,让则合矣。

故四马驾车两服在两骖之中,而《诗》曰“上襄”,水围于陵而《书》曰“怀山襄陵”,俱包裹之义也。

不争则退逊,退逊则却,故让有却义。

能让则附合者众,故“穰”之训众,“瀼”之训盛,众则盛矣。

由此可以看出,形声字中蕴有大学问,故而这也成了一种重要的训诂方法。

我们可以顺着这条路径,发现汉字音义中许多鲜为人知的秘密。

如:

农村中常将已婚的年轻妇女称作“媳妇”。

《红楼梦》第十九回写宝玉遇见茗烟与万儿私通,在宝玉的追问下,茗烟说了实话,于是宝玉说:

“等我明儿说了给你作媳妇,好不好?

”世俗又有儿媳、孙媳、弟媳之称,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从“声与义同源”的理论看,“息”有生的意思。

《汉书·卜式传》言卜式牧羊,“岁余,羊肥息。

”师古注说:

“息,生也,言羊既肥又生多也。

”加火为“熄”,《说文》:

“熄,畜火也。

”畜火即火种,是生火用的,故段玉裁注说:

“熄,取滋息之意。

”加女为“媳”,则是指娶来让生孩子的女人。

从这里也反映出,繁衍后代是媳妇最主要的任务。

不过形声兼义的问题,也要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否则就是望文生义。

明朝有本署名陶宗仪所作的《国风尊经》,书中“解‘君子好逑’云:

逑从求从行,谓行而求之也;解‘参差荇菜’云:

荇从草从行,谓草生水中而东西行者也;解‘左右芼之’云:

芼从草从毛,言以菜加于食物之上,如毛之附丽于外。

”(《四库全书总目·经部·国风尊经》)这就闹出了笑话。

4、会意

会意字是由两个以上意符构成的字,所以《说文》说“比类合谊,以见指撝”。

每个字拆开,可以单独成文。

与形声字不同,它的意义主要是从形态上获得的。

如,武、信二字。

“武”是由“止”与“戈”两部分构成,“止”表示行走,“戈”是武器,其原意应该是征伐示威,故古以“武”指兵事。

人言为“信”,鸡犬之鸣便无信可言。

这也反映了古人对于信作为五常之一的认识。

根据所会意符的不同,也有了表示自然与人类行为的种种区别。

如表示自然的:

(明),从日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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