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实施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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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M实施管理细则
湘电莱特电气有限公司XELE02ZL0317-2012OEM/ODM管理制度
OEM/ODM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规范湘电莱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OEM/ODM项目
合作厂(以下简称合作厂)的运作与管理,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2OEM是指贴牌委托生产方式,是由外包成品生产企业按照公司提
供的产品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成本要求、生产计划要求组织生产,
公司进行采购、验收和销售的产品生产方式。
ODM是指除贴牌委托生
产方式外,还包括委托产品开发设计。
1.3OEM/ODM项目是指OEM/ODM涉及的产品类别与型号、合作厂、经
营及管理活动总和,项目名称一般由合作厂简称+产品名称组成,例:
XX公司XXXX项目。
2.管理职责
2.1总经理负责OEM项目的审批和否决,负责领导OEM项目经营目
标的实现,负责监督和考核各部门的工作业绩。
2.2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根据公司及总经理对阶段性的工作要求,全
面制定OEM项目经营计划,并且分解落实到部门,同时监督和指导
OEM项目的完成,对结果负责。
2.3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OEM/ODM的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组
织项目评审和立项申报。
2.4销售部负责与客户签订OEM/ODM有关协议、合同;负责产品工号
的下发和传递;负责最终产品的货运和售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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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采购部负责组织初选OEM/ODM工厂的现场调研、评审;负责编制
采购计划,负责最终OEM/ODM工厂的确立和采购合同的签订,并督促
OEM/ODM厂家提供首件鉴定。
2.6生产部制订并下达生产计划,合理地安排与督促OEM/ODM厂家完
成小批试制,并确保批量生产阶段按时按量按质备好出货产品。
2.7研发部的工作职责
2.7.1负责对OEM/ODM项目实施前技术工艺交底,和成品生产中的技
术工艺问题处理及相关的技术确认;
2.7.2负责编制、更新、修订、补充、审批或确认OEM/ODM有关的
技术文件;
2.7.3负责所承担的OEM新产品相关设计、技术文件的输出及组织量
产评审;
2.7.4负责ODM企业设计文件的审批确认,详细工作流程按《设计开
发控制程序》。
2.8质量部的工作职责
2.8.1负责OEM/ODM企业质保体系的监控、考核和管理输出,负责编
制、审批OEM监造计划书并派遣质量监造员现场监造;
2.8.2负责OEM/ODM产品生产过程控制;负责OEM/ODM产品的首件
鉴定,成品出厂检验、型式试验及相关试验的监督执行;根据相关协
议的要求,负责OEM/ODM重要零部件的测试评价;
2.8.3负责汇总公司OEM/ODM产品质量状况;负责质量问题的验证。
3.OEM/ODM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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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立项:
销售部收集意向合作客户的信息,并传递给市场部,市场部根据
国内、海外市场需求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调查、分析和策划需进一
步开拓的OEM/ODM业务,负责提交《OEM/ODM项目立项申请书》,组
织相关部门评审后出具调研报告(包括确定OEM/ODM方式),经公司
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销售部负责与客户签订意向协议。
3.2选择OEM/ODM合作厂:
3.2.1立项申请批准后,采购部通过商务调查、洽谈,寻找有合作意向的OEM/ODM厂(以下简称合作厂);合作意向确认后,组织生产、财务、研发、制造、质量、人事等相关部门对OEM/ODM厂从质保能力、技术保证能力、合同协议履行能力、资金财务状况方面对初步选定的合作厂进行现场评审。
经评审或经短期整改可达到要求的,可列入侯选合作厂参与招投标或价格谈判。
3.2.2采购部通过招投标或价格谈判初步选定合作厂后,确认其是
否具备合作资格。
对于现场评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要求,采购部应组织合作厂进行整改,提交整改资料给质量部,需要时质量部提供协助。
4.OEM/ODM基础准备
4.1公司对OEM/ODM合作厂评审,确定OEM/ODM合作厂,由销售部与
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与合作厂正式开展合作,从产品技术、合同协
议两个方面进行准备。
对于新的项目,项目主管应制定新项目的工
作计划,必要时,要求OEM/ODM合作厂针对所生产的OEM/ODM成品制
定相应的管理计划或方案,其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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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质量目标至少应包括:
成品检验批次合
格率≥99%。
b.达到质量目标所需的过程、措施、控制方法、文件和资源;
c.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d.为实现过程及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4.2新开发产品技术准备:
4.2.1研发部、制造部负责新产品技术准备:
a.以每一型号合作产品为主体,确认产品零部件明细表,产品规格书,
关键零部件清单,零部件检验标准,生产用图纸,进行关键零部件质
量测试评价、准备产品入市条件、确定产品可追溯性的方法;
b.小批量试产出具试产报告、小批量型式试验报告及改进措施报告;
c.组织质量部确认合作产品成品检验标准及验收方案;
d.申请进行专利检索、专利有效性评估,明确合作产品知识产权。
非我公司开发产品,由合作厂提供有关专利方面的证明资料;
e.以合作厂现有产品合作的,签订技术转让协议,规范与协调市场;
f.从产品实物质量、技术资料齐全性、适用性、质量保证能力完善性
及措施等方面进行量产鉴定评价。
4.2.1OEM/ODM成品的设计开发主要有三种形式:
自主开发、合作开
发、合作厂独立开发。
a.自主开发按《设计开发控制程序》的要求执行,输出相关的技术、工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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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合作开发应签订产品委托/联合开发协议,明确设计开发各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并由技术研发部组织有关人员落实。
c.对合作厂独立开发的产品,按产品委托/联合开发协议条款进行验
证和确认。
4.3.4合同协议:
双方签订包括但不限于OEM/ODM产品收购合同、商
标使用管理合同、质量保证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业务交往若干
问题备忘录。
5.OEM/ODM运行资格评定
5.1OEM/ODM产品确认后,采购部提交OEM/ODM项目运行资格申请,
附首件鉴定报告、最终产品测试报告、重要零部件检验确认报告、小
批量试产报告、项目综合评审报告、已签定的合同、协议复印件等资
料,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批量生产销售。
5.2OEM/ODM试运行一年期间内项目运作正常、未发生质量事故,并
通过质量部进行的产品质量抽检后,采购部将合作厂列入合格供方。
否则,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项目“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经整顿
仍不符合要求时,终止该项目。
5.3下列情形属于质量事故:
a.因产品质量造成市场批量退货(总价值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
b.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爆炸、致人伤亡等恶性事件;
c.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d.其他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6.项目运行管理及生产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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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OEM/ODM项目运行控制
6.1.1生产副总经理应按公司要求规范各项运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按有关制度实施物品发外登记及签收;
b.项目运作流程规范,包括合作厂甄选、评价、考核、奖惩及淘汰;
c.项目运作各部门及岗位管理职责、权限明确、清晰;
d.具有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管理、保护意识,对合作厂实施有效监控。
6.1.2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OEM/ODM合作厂合同协议的履行情况进
行监督,对项目运行过程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处理,并
尽可能与OEM/ODM合作厂协商解决。
发生下列情况时,生产副总经理
应提出终止该项目:
a.合作厂违法经营,影响项目正常运作;
b.项目运行严重违规,合作厂违反合同协议;
c.合作产品质量不稳定,市场反馈产品质量问题多;
d.合作厂发生重大变化或管理混乱,不再具备合作基础。
6.2.3当产品结构或生产工艺有变更时,应由制造部确认后,方可投
入批量生产。
当OEM/ODM成品的重要原材料、零部件(技术要求、参
数、供应商等)发生变更时,应获得制造部确认后,方可投入批量使
用。
对OEM/ODM成品生产过程中存在和发生的问题,与OEM/ODM合作
厂协商解决。
6.3OEM/ODM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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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试产阶段的过程控制
a首批产品试产阶段,安排我司质量技术人员前往OEM/ODM厂进行
现场确认;建立首件鉴定(ZL0107-05)和确认制度确保物料满足
料单及采购件清单要求。
b小批试制时,将试制产品提交我公司协助确认,对合作厂实施小批量交验抽检方案进行批次判定,以检验产品质量是否满足要求。
6.3.2批量生产阶段的过程控制
公司研发、质量部门与合作厂、质量监造人员建立技术管理、质量控
制文件资料及相关质量信息的传递通道,包括料单、工程更改、工艺
更改、产品规格书、产品调试说明、作业指导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文件、质量验收标准等。
6.3.3重大、关键件的合作厂可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安排OEM/ODM工厂
质量人员到我公司培训,建立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过程质量控制要
求及特殊工序控制要求、出货检验方法及标准、各类环境、机械、安
全试验方法及标准,使其明白我公司质量控制流程及产品放行条件。
6.3.4质量部委派或授权湘电莱特质量监造员驻OEM/ODM工厂实施
现场监控。
6.3.4.1质量监员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OEM/ODM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要求的传递;
(2)接收我公司工作指令,监控并督促合作厂要求实施;
(3)指导、监控OEM/ODM工厂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包括监控关键及特殊工序的异常质量波动;监控关键仪器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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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质量异常的分析及反馈,责成合作厂家整改并验证;
(5)对最终产品在出货前进行验收、签字确认后发放合格证;
(6)确保双方质量信息准确及时传递。
6.3.4.2质量监造人员对OEM/ODM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要点:
a.材料入厂检验及过程产品检验:
由合作厂根据其质量体系要求进行
控制,质量监造人员根据质量监造计划对合作厂材料入厂检验过程和
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和验证。
b.生产过程检验:
OEM/ODM成品生产过程检验由合作厂根据其质量体
系要求进行控制,质量监造人员根据质量监造计划对产品一致性、生
产过程符合性进行检查、验证。
c.成品检验:
①质量监造人员根据质量监造计划对出厂产品进行现场验货,并记录结果。
②出厂试验按有关技术文件执行,并保留记录。
d.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合作厂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合作厂按照其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监造人员在合作厂现场验货时对其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状态(精度、准确度、有效状态等)按检验报告相关的要求予以监控和记录。
e.不合格品的控制:
合作厂必须将不合格的零部件的检验报告单报质量监测人员处
备案,让步接收使用应获得其签字确认。
经验货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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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合作厂质量部门会同技术部门判定返工或让步放行。
合作厂负责组
织不合格产品的返工或返修,质量监造人员负责监督不合格品返工后
的重新检验。
6.3.4.3监造员负责将监造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填写质量信息反
馈单(ZL0111-01),并负责督促合作厂进行整改,将整改、验证
措施填写纠正(预防)措施活动表(ZL0114-01),于每周五传递
至公司质量部。
6.3.5对已经投入运行的OEM/ODM项目,质量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合作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出具审核报告报生产副总经理。
对质量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合作厂应“限期整改”,必要时质量部可要求“停产整顿”。
6.4暂停时间超过半年的项目重新启动时,采购部应委托质量部对合作产品进行型式测试。
暂停时间超过一年的,重新申报项目运行资格。
6.5.项目终止时,生产副总经理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提供给合作厂的财产、合同协议、合作厂库存、商业秘密载体、售后服务、
财务结算,提交OEM/ODM项目终止申请。
7.资料的归档:
公司资料室负责OEM/ODM的资料管理,建立专卷存资料室,保存
期限为五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项目管理资料:
调研报告、项目评审报告、《OEM/ODM项目立项
申请书》、采购合同、签注的工号等。
b.技术资料:
图纸、工艺文件、技术工艺改进要求、有关专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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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证明资料、技术转让协议、小批试制总结、技术工艺交底备忘等;
c.质量资料:
现场审核记录及整改情况、质量监造计划、质量问题处理情况、产品试验标准、最终产品试验报告等;
d.售后服务资料(XS0209-02,包括顾客反馈信息及闭环情况)。
由于项目的推进产生的后续资料由责任部门及时补充到专卷中。
OEM/ODM项目立项申请书
0317-01
立项单位:
立项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别□全新项目□非全新项目
项目简介:
(可附页)
OEM/ODM立项理由:
(可附页)
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附可行性分析报告)
总工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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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副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OEM/ODM项目终止申请书
0317-02
项目名称:
合作厂名称:
合作厂地址:
合作厂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
信息
立项时间:
项目类型:
□OEM□ODM
终止原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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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意见
签章:
年月日
供方调查表
本公司拟选择贵企业作为供方,向贵企业采购产品,请将本表如实及时填
写,加盖公章后寄回本公司作为本公司选择合格供方的依据,谢谢。
(如为选择项目请在方
框内打√)
ZL0107—02
1
企业名称:
联系人姓名:
2
地
址:
邮编:
3
企业成立时间:
电话:
传真:
4主要产品:
5
职工总数:
其中技术人员
人;工人
人
6
年产量/年产值(万元)
生产能力:
7样机/样品、样件生产周期:
8
生产特点:
成批生产□
流水线大量生产□
单台生产□
9
主要生产设备:
齐全、良好□
基本齐全、尚可□
不齐全□
10
工艺文件:
齐备□
有一部分□
没有□
使用或依据的质量标准:
a)
国际标准名称/编号
b)
国家标准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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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名称/编号
c)
d)
企业标准名称/编号
e)
其他
检验机构及检测设备:
有检验机构及检测人员检测设备良好□
12只有兼职检验人员,检测设备一般□
无检验人员,检测设备短缺,需外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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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设备校准情况:
有计量室□
全部委托外部计量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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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有型式试验报告□
已鉴定定型□
鉴定为国家□
行业省市□
企业□
15
产品检验记录:
齐全可追溯□
有一部分□
没有□
16
新产品开发能力:
能自行设计开发新产品□
只能开发简单产品□
没有自
行开发能力□
17主要客户(公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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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培训情况:
经常、正规地进行□
不经常开展培训□
19
国际合作经验:
是外资企业□
是合资企业□
与外企业合作生产全部
/部分产品□
无对外合作经验□
20
是否经过产品或体系认证:
是□(指出具体内容)
否□
企业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审批表
ZL0107—04
供方名称
地址
主要承制产品(零件)
类别
名称规格
年供应产值
供应关系史
供方负责人
所有制
上级主管部门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工艺技术
条件及水平
评
质量管理
审
产品厂内试验
意
条件及试验手段
见
首批(样品)评定
其他情况
参加评审单位代表意见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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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评审结论:
意
组长:
见
最
终
评
审组长:
意
见
批
准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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