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工程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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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化工程施工方案
亮化工程施工方案
一、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湘潭市2012年度城区(第二批)亮化工程项目第十标段;
招标人:
湘潭市环卫设施及城区景观式亮化工程指挥部;
建设地点:
湘潭市霞光东路、霞光中路、霞光西路、宝塔路;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质保期:
2年;
保修承诺:
按国务院第279号令执行保修;
投标范围:
湘潭市2012年度城区亮化第十标段(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施工设计参考的规范和标准
电路配管、配线施工及电器、灯具安装除遵以下守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电缆敷设施工工艺标准》
《低压电缆头制作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照明标准》(GB50034-2004)
《综合布线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除以上标准如与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同时,以最新的标准为准,国家现行的通用标准规范及安装规范同样适用,有更新的,以最新标准为准。
(二)对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理解及施工方案、工艺流程
2.1、低压电缆线路
2.1.1、一般规定
1)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下,在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其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的弯曲半径为电缆外径的10倍;
(2)聚氯乙烯铠装电缆的弯曲半径为电缆外径的20倍。
2)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3)电缆敷设时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及地面上摩擦拖拉。
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机械损伤。
电缆在敷设前应用500V绝缘电阻表(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阻值应不小于10MΩ。
4)电缆在灯杆两端的预留量应不小于0.5m。
设备到达到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有机械损伤,附件齐全,各组合部件无松动和脱落。
箱式变压器内部电器部件及连接无损坏。
2)油浸式变压器密封处应良好,无渗漏油现象。
2.2.2、箱式变压器的安装
1)箱式变压器在安装前,其基础、构架、预埋件、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设备安装的强度要求。
2)箱式变压器基础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结构宜采用带电缆室的混凝土结构。
电缆室应有通风口,并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箱内的措施及良好的排水措施。
3)变压器绝缘油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使用;不同牌号的变压器油或同牌号的新油运行过的油不宜混合使用。
需混合时,必须做混油试验,其质量必须合格。
4)变压器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高压侧、低压侧电气连接。
当采用硬母线连接时,应按硬母线制作技术要求安装;当采用电缆连接时,应按电缆终端头制作技术要求安装。
5)箱式变压器安装完毕送电投运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内及各元件表面应清洁、干燥、无异物。
(2)操作机构、开关等可动元器件应灵活、可靠、准确。
对装有温度显示、温度控制、风机、凝露控制等装置的设备,应根据电气性能要求和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
(3)所有主回路、接地回路及辅助回路接点应牢固,并应符合电气原理图的要求。
(4)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及所有的电气元件设备安装螺栓应紧固。
(5)辅助回路的电器整定值应准确,仪表与互感器的变化及接线极性应正确,所有电气元件应无异常。
2.2.3、试验和检查
1)箱式变压器运行前应做下列试验:
(1)变压器运行前应做下列试验。
a.绕组直流电阻的测试;
b.铁心接地检查,穿心螺杆的绝缘检查;
c.绝缘电阻测试。
干燥环境条件下,高压对低压及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300MΩ,低压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Ω;潮湿环境条件下,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Ω。
d.工频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为变压器出厂试验电压的85%,试验时间可按出厂试验报告值确定。
(2)高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为高压开关设备出厂试验电压的80%,试验时间应为1min。
(3)低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0.5MΩ。
(4)低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进行通电试验。
2)变压器应进行5次空载客定电压冲击合闸,应无异常情况;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应不小于10min,每次间隔时间宜为5min。
冲击合闸宜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
对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
3)变压器投入运行后连续运行24h无异常即可视为合格。
2.3、安全保护
2.3.1、一般规定
1)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应有防直接触摸保护装置,当设屏护时可采用绝缘措施。
2)电器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零或接地:
(2)变压器、配电柜(箱、盘)等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2)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3)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套、接线盒和保护管;
(4)配电和灯管的金属杆塔;
(5)其他因绝缘破坏可能使其带电的外露导体。
3)不得利用蛇皮管、裸铝导线以及电缆金属护套层做接地线。
接地线不得兼做他用。
2.3.2、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1)设计要求:
灯管接地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地系统,邻近的线路共用一根VV-1单芯电缆作为接地干线,从路灯变电所引出,所有灯杆、灯具应与接地干线可靠焊接,接地干线与路灯基础接地极可靠连接。
要求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接地体埋深应符合设计规定。
3)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两倍;水平接地体的间距在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5m。
4)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积应符合热稳定和机械强度要求,当使用圆钢时,直接不得小于10mm,扁钢不得小于4×25mm,角钢厚度不得小于4mm。
5)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并应进行防腐处理,接至电器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对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
6)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
其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扁钢与角钢连接时,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
2.4、管内穿线工程
2.4.1、安装工艺流程
选择导线
穿带线
扫管
放线及断线
导线与带线的绑扎
带护口
穿线
导线接头
接头包扎
导线检查绝缘遥测
2.4.2、管内穿线
1)穿带线:
带线一般采用Ø1.2-Ø2.0mm的铁丝,将其头部弯成不封口的圆圈穿入管内。
管路受阻时,应用两根带线在管路的两端同时搅动,使两根铁丝的端头相互绞在一起,然后将带线拉出。
2)穿线前应首先穿带线检查管路是否畅通,管路的走向及盒、箱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图的要求;
3)放线前应根据施工图对导线的规格、型号进行认真核对。
4)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当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管口处和接线盒中加以固定:
截面积为50mm2以下的导线30m
截面积为70mm2~95mm2的导线20m
2.4.3、测试
穿线完毕后应用摇表测线路,照明回路采用500V摇表绝缘电阻值不小于0.5MΩ,动力线路采用1000V摇表,其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并做好记录。
2.5、电缆敷设
2.5.1、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
电缆穿钢管敷设
电缆沿电缆沟敷设
水平敷设
垂直敷设
标牌
2.5.2、施工准备
1)电缆敷设前,首先进行现场的测量,根据已敷设完的桥架、配管进行仔细精确的测量,提出准确的材料计划向厂家定购。
2)电缆到场后,施工前对电缆进行详细检查;规格、型号、截面、电压等级结构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扭曲、坏损现象。
首先进行检查电缆的型号、规格与设计是否相同。
3)电缆敷设前进行绝缘摇测或耐压试验。
1KV以下电缆用摇表测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MΩ:
10KV电缆做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试验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部门规定,必要时敷设前仍需用2.5KV摇表测量绝缘阻值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敷设。
2.5.3、电缆敷设
1)施工时将电缆运到现场指定地点后,配电干线电缆经电缆井用人力或机械牵引从上至下敷设。
敷设时电缆尽量作到不交叉,敷设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小于外径的10倍,及时装设准备工作电缆穿钢管标志牌。
电缆敷设可采用人力拉引和机械牵引,或两者结合使用。
2)电缆沟敷设时,应按设计要求与土建配合预埋配件及接地母线,并按规范要求加工固定支架和安装。
3)电缆直埋敷设时,埋深不小于0.7m,电缆埋设必须上下铺不小于10cm细沙,上加红砖保护,转弯处不小于15倍D活弯,过路穿SC管保护。
4)通过道路的直埋电缆应穿钢管保护,多条电缆同沟敷设时,中间接头的位置应前后错开,电缆接头应做好防水处理。
5)直埋电缆相互接近和交叉与管道、建筑物的距离应附合有关规范规定。
经过有腐蚀性土壤处的电缆,应采取防腐处理,不得直接埋设。
6)水平电缆敷设时采用人力拉引,人力拉引时,在电缆敷设的各个部位站上人,用对讲机统一指挥,各人出力用手拉引电缆到适当的部位;电缆垂直安装时采用人力牵引,在最高处按电缆的走向先布下钢丝绳,让钢丝绳同电缆绑扎紧固以后,检查各处没有相碰的,多合作步调一致,把电缆牵引到合适部位,然后固定。
电缆敷设到位后进行编号管理,以便接线。
7)挂标志牌
(1)标志牌规格应一致,并有防腐性能,挂装应牢固。
(2)标志牌上应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
(3)沿电缆沟敷设电缆,在其两端、拐弯处、交叉处应挂标志牌,直线段应适当增设标志牌。
2.6、灯具安装
1)光源及灯具的选择:
光源及灯具均应具有较好的耐腐蚀性能及良好的电气绝缘
性能。
灯具应符合《灯具通用安全要求及试验》(GB7000-86)的有关要求,灯具的光学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2)质量控制点
(1)成排安装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2)根据排列图确定灯头位置。
把灯头固定在支架上防止移位。
(3)安装灯头前检查螺口灯头的舌簧与相线连接及灯具接地情况。
2.7、接地保护、等电位连接、漏电保护
1)本工程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接线时应注意三相平衡。
2)所有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规程接地。
3)电源引入建筑物进线处设置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欧姆,如实际接地电阻不满足要求,必须增加接地极。
4)保证灯具配管、接线盒、灯具支架的可靠接地。
5)带有漏电装置的回路,要求漏电装置动作时间小于0.1秒,动作电流小于30mA。
2.8、联动调试
2.8.1、照明器具试运行
1)电气照明器具应以系统进行试电运行,系统内的全部照明灯具均得开启,同时投入运行,运行时间为24小时。
2)全部照明灯具通电运行开始后,要及时用钳流表、万用表测量系统的电源电压及负荷电流,并做好记录。
试运行过程中每隔8小时还需测量记录一次,直到24小时运行完为止。
上述各项测量的数值要填入试运行记录表内。
2.8.2、配电箱的试运行
1)配电箱试运行前,检查配电柜内有无杂物,安装是否符合质量评定标准。
相色、铭牌号是否齐全。
2)在未关闭主开关时,直投柜要校相。
3)将开关柜内各分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当主开关闭合后,逐个合上分开关。
4)在空载情况下,检查各保护装置的手动、自动是否灵活可靠。
5)在负载运行的情况下,切断弱电系统中的线路,测弱电端子,感应电是否符合厂家要求。
6)送电空载运行24小时,无异常现象,经甲方检查确认后,向甲方报一份存档。
2.9、防雷接地安装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