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度省部级劳模疗休养费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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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度省部级劳模疗休养费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模板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2019年度省部级劳模疗休养

费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北方民族大学课题组

2020年6月

一、评价概况

(一)评价背景

劳动模范是企业的中坚、职工的楷模,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疗休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地工会都把开展劳模疗休养活动作为对劳模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褒奖,将之打造成为关心关爱劳模和服务劳模的品牌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高度重视劳模疗休养工作,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自治区(省部级)劳模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按照计划共组织八批次自治区(省部级)劳模参加区内外疗休养活动。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模疗休养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保障劳模疗休养资金安全,防范资金运作风险,切实提高劳模疗休养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北方民族大学对2019年自治区财政投入的劳模疗休养费用支出进行科学评价。

(二)评价目的

本次对自治区总工会2019年度省部级劳模疗休养费用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旨在实现以下目的:

1.确保劳模疗休养资金专款专用。

审计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检查有无截留、挪用。

资金管理是否安全合规,有无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问题;

2.确保劳模疗休养工作的合规性。

核查收集基础性工作资料,包括相关文件、名册、票据等,结合问卷调查,检查疗休养对象、活动流程等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3.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明确产出效益,掌握疗休养工作的数量、质量及时效性;了解疗休养对象的满意度情况,分析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4.提高工作水平。

督促疗休养活动主办方和承接方重视此项工作,总结项目经验,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升服务劳模的水平。

(三)评价原则

北方民族大学承接本次省部级劳模疗休养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资金审计法、问卷调查法、结构性访谈三种方法,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得到更加全面准确的结论。

具体如下:

1.资金审计

针对2019年自治区财政投入劳模疗休养工作的150万专项资金进行全面审计。

采用检查、观察、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根据所接受委托的具体审计事项,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但不限于:

1)获取与2019年省部级劳模疗休养工作相关的通知文件和资金使用预算;

2)获取劳模疗休养资金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审批、拨付流程;

3)核查凭证记录,确定疗休养资金拨付是否实际到位;

4)获取疗休养资金支出的总账和明细账,复核金额是否准确一致;

5)核查支出相关的所有凭证记录,检查资金流向,确定是否存在疗休养资金被挪用、挤占情况;

6)获取其他与疗休养资金相关的资料,佐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2.问卷调查法

对劳模疗休养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量化评估,针对参加疗休养对象设计问卷,开展满意度调查。

采用随机抽样法,根据不低于60%的比例,从参与者名册中抽取168人作为调查对象。

因疫情未能入户,采用电话调查和网络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访。

最终完成调查问卷168份,其中电话调查38份,网络调查130份,调研人数比例达60%。

3.结构性访谈法

实地调查的同时,召开座谈会,邀请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听取工作总结,共同探讨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五)评价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2.《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修养工作的通知》(厅字[2017]19号);

3.《关于批复区总本级2019年预算的通知》(宁工办通〔2019〕9号);

4.《关于做好2019年自治区(省部级)劳模疗休养工作的通知》(宁工办通〔2019〕32号)。

(六)评价指标体系

1.设计思路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的要求,考虑劳模疗休养资金涉及的目标要求,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的逻辑进行指标梳理,在与内部专家及总工会领导充分沟通后建立了《2019年省部级劳模疗休养费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设计尽可能满足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目的性与系统性相结合、完整性与导向性相结合、规范性与公正性相结合四项原则,尽量细化、量化,避免过多的主观评价。

2.指标体系分解说明

项目指标体系设置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

1)项目决策类指标:

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2个二级指标。

其中:

■项目立项:

设置了战略目标的适应性、立项依据的充分性、项目立项的规范性3个三级指标,考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文件和精神,是否有充分、规范的资料文件立项,根据资料查阅确认得分;

■项目目标:

设置了目标合理性、目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标,考核单位设置的绩效目标是否合理,是否明确、细化、量化,根据资料查阅确认得分;

2)项目管理类指标:

设置了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3个二级指标。

其中:

■投入管理:

设置了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执行率2个二级指标,考核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通过资金审计确认;

■财务管理:

设置了资金拨付及时性、资金使用合理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监控有效性4个三级指标,考核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无挤占、挪用等情况,同时了解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核算是否规范,通过资金审计确认;

■组织实施:

设置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健全性、管理制度有效性、公示制度、活动方案合规性、服务合同合规有效、投诉制度设立及处理、安全事故8个三级指标,考核执行机构选择是否合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按照政策要求设定活动方案并对候选人进行公示,是否有相应的投诉机制及安全应急措施。

通过资料查阅和结构性访谈完成。

3)项目绩效类指标:

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2个二级指标。

其中:

■项目产出:

设置了对象准确率、人数完成率、完成时效性3个三级指标,考察参与对象是否符合政策文件要求,是否按时完成疗休养人数计划。

通过资料查阅、问卷调查方式确认。

■项目效果:

设置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对象满意度4个三级指标,调查参与对象对于劳模疗休养工作的认知和满意度,分析活动开展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确认。

二、评价流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6月10日-6月12日)

1.明确细则。

与总工会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

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并在此基础上修改完成评价指标、访谈提纲和调查问卷。

2.组建团队。

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工作人员5人(3名审计人员),项目调查员2人。

3.开展培训。

向全体项目组成员进行项目背景及项目要求介绍,学习相关政策文件。

(二)开展实地评价(2020年6月15日-6月17日)

根据评价相关规定和现场核查实际操作规程,6月15日开始现场核查工作。

听取资金使用单位领导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介绍,通过访谈了解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采集、核对相关制度文件、基础数据,票据审计资金支出情况,明确工作开展的合规性。

(三)开展问卷调查(2020年6月18日-6月19日)

获取参与劳模疗休养活动的名单后,随机抽取对象,采用电话调查和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访调查。

抽样对象覆盖全部参加8批行程的劳模,具体分布如图1所示:

图1问卷调查对象行程分布图

(四)综合分析结果(2020年6月22日-6月23日)

1.数据录入与分析。

将收集的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录入,同时对数据进行检查及清理,保留有效数据信息,利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

2.指标评分。

会同财务审计及调查团队召开内部讨论会,明确工作成果,根据指标体系进行综合打分。

(五)报告修改定稿(2020年6月24日-6月27日)

根据初步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将初步评价结果向自治区总工会征求意见,根据主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完善和修改,经自治区总工会验收通过后形成最终报告。

三、基本情况

(一)疗休养工作组织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度省部级劳模疗休养工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执行,宁夏工人疗养院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是具有公益性、福利性的综合服务机构,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定点全国劳模疗休养基地。

2019年劳模疗休养活动自4月份开始,11月结束,共安排8批次共计279人,其中6批赴区外休养,2批在区内休养。

具体地点、日期、实际参与劳模人数情况如表1所示:

表12019年劳模疗休养组织情况表

休养地点

休养类别

日期

实际参与劳模人数

厦门

区外休养

4月23-29日

29人

云南

区外休养

5月16-22日

40人

哈尔滨

区外休养

6月17-23日

36人

泾源

区内休养

7月8-12日

31人

银川

区内休养

8月19-23日

27人

浙江

区外休养

9月6-12日

28人

海南

区外休养

10月21-27日

39人

海南

区外休养

11月1-7日

49人

疗休养内容安排上,严格遵循全总及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把握不参观收费景点的基本原则上,主要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开展健康体检和讲座为主。

同时增加形势报告、劳模座谈交流,文体活动等丰富行程内容。

在行程安排当中,结合红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先进的企业文化,将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激发劳模热情,返回工作岗位后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状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疗休养资金支出情况

劳模疗休养费用预算资金1,500,000.00元,经过核查,实际到位1,481,242.00元,实际支出1,481,242.00元。

区外赴海南行程的农民(农民工)、企业生产一线劳模专项休养费用全部由自治区总工会承担,其余批次劳模疗休养往返交通费用由劳模所在单位承担,疗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统一由自治区总工会承担。

各批次费用支出情况如表2所示:

 

表22019年劳模疗休养资金支出情况表

休养地点

劳模人数

支出费用(元)

人均支出(元)

厦门

29

121,394.52

4,186.02

云南

40

137,843.73

3,446.09

哈尔滨

36

140,547.18

3,904.09

泾源

31

83,418.00

2,690.90

银川

27

75,412.00

2,793.04

浙江

28

124,396.00

4,442.71

海南1

39

261,050.00

6,693.59

海南2

49

327,300.00

6,679.59

(三)疗休养对象基本情况

调查组根据回访问卷将疗休养对象基本情况整理如下:

1.年龄结构

目前参与对象中年龄在41-50岁之间的人数最多,占比31.94%,其次是51-60岁的对象,占比31.25%,无30岁以下的参与对象。

从年龄结构可以看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省部级劳模对象年龄为中老年,均在各自岗位上贡献多年。

根据政策要求,65岁以上劳模原则上不参加赴区外的疗休养活动。

回访中发现,参加区外疗休养活动的对象最大年龄为65岁,符合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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