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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原始社会

引言:

有关中国古代史的若干问题

一、“历史”一词的由来

1、“史”的本义

“史”字的本来意义是指史官、记载史事的人。

东汉经学家许慎《说文解字》对“史的”解释:

“史,记事者也。

从又从中,中,正也。

”作为史官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记载历史上的事件和人物。

王国维解释为一个人手持竹简的形象。

在先秦时期,专门保管图籍并记录朝廷事件和帝王言行的人,称作史、史官。

《汉书·艺文志》:

“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

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相同。

”左史、右史就是史官在指责上的分工。

史官的活动,为后来各种体裁史书的形成,提供了依据和条件。

在此基础上,“史”逐渐有了史书的意思。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

“史,纪实之书也”。

2、“历”的意义

“历”,其繁体为“歷”,从双“禾”。

“禾”指庄稼。

古代以农业经营为主,常以“禾”为纪年标志。

“禾”一熟为一年,双“禾”表示多年。

3、“历史”的意义

历史二字合成一词,表示为陈迹、往事,过去发生的事情,即对过去发生事件的记录。

将历史合称,始见于西晋韦昭《吴书》:

“(赵)咨曰:

吴王浮江万艘,带甲百万,任贤使能,志存经略,虽有余闲,博览书传历史,藉采奇异,不效诸生寻章摘句而已。

”《南齐书·鱼腹侯萧子响传》:

“二主议加于盛世,积代用之为美,历史不以云非。

”然较之于“史”字现身频繁,“历史”一词则属凤毛麟角,实难觅其踪迹于典籍之中。

4、历史作为书名

“历史”用于书名始见于明代袁了凡《历史纲鉴补》。

明朝末年,该书传入日本,受到日本学界的重视,逐渐流传开来。

到明治维新改定学制,教育机构选用“历史”作为学科名称。

清末民初,我国学界先驱于学术名称受日本影响颇多,如皮锡瑞、章太炎、夏曾佑诸史学前辈著书立说,凡涉及史学时多喜用“历史”一词。

国人受其熏陶,“历史”为国内学者普遍使用,逐渐流行起来。

其实“历史”就是“历代之史”,“史学”与“历史学”,意义上也没有多大区别。

所以说“历史”一词不是舶来品,而是“出口转内销”。

二、“历史”一词的涵义

今天,人们一般所用的“历史”,往往包括两重含义:

一是历代之史,指历史过程本身,即过去发生的事;一是指历史学而言。

历代之史,即历史过程本身,是自然形态的历史,必须有人物、时间、地点和条件,是指过去发生的事。

过去发生的一切都可以划如历史的范畴。

历史学是指意识形态和自觉形态之历史,必须有方法、理论和体系。

人是历史的创造者,人类社会是人本身自觉的活动舞台,因而活动的主体只能是现实的、具体的人。

历史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

历史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

西方史学家对“历史”也有类似的解释。

《苏联大百科全书》说:

历史(History)来源于希腊语(Historia),意为对过去事件的叙述,对于已认知的、研究过的事件的叙述。

它包括两方面:

(1)自然界和社会上任何事件的发展过程。

(2)一门研究人类社会具体的和多样的过去之科学,以解释人类社会的现在和未来远景作为宗旨。

中美联合翻译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说:

这是一门研究事件(影响国家和民族的事件)的编年纪录之学科,它奠定于对原始史料的考证基础之上,并对这些事件的原由做出解释。

关于“历史”,人们重复比较多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中的一句话:

“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

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

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系的:

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

三、中国古代史的断限和研究对象

1、时间断限:

自远古至1840年的鸦片战争。

2、研究对象:

中国古代社会。

中国古代社会的发生、发展及其规律。

3、疆域:

以近代中国以前的疆域为基础,面积约1300万平方公里。

确切地说,以清代全盛时期地疆域为基础。

4、双重涵义:

(1)历史过程本身,中国古代史发生的一切事件;

(2)历史学方面,中国古代社会发生、发展及其规律的学科。

四、学习“中国古代史”应注意的问题

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历史,而在几百万年前,中国境内就有人类在这里生活和繁衍。

中国古代史牵涉的时间长,内容也很丰富。

如何才能学好中国古代史,应该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掌握史学基本理论和中国古代史若干基本理论问题。

史学基本理论在“史学概论”、“史学史过程”中都会提及,我们在中国古代史教学中也会经常提到,如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农民与农民战争问题、民族和民族关系问题、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古代土地所有制问题、古史分期问题都会遇到,这些需要在学习过程中把握。

2、接触一些历史文献资料,提高古文阅读能力。

历史用材料来说话,不能凭空发议论、说空话。

上课时经常引用原始材料。

古代距离现代比较遥远,阅读原始材料,可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似乎在与古人对话,更觉得古史记载是可信的。

3、以教材为主,阅读一些必要参考书和重要学术论文。

读一些历史人物传记,目的是开阔视野,开拓思维。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内容比较充实,还要阅读其他书籍如范文澜《中国通史》,翦伯赞《中国史纲要》,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1-8),白寿彝《中国通史》、翦伯赞、郑天挺《中国通史参考资料》等。

4、对中国古代史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有所了解,掌握研究动态。

如李学勤等人编纂《中国古代史导读》,日本人山根幸夫《中国史研究入门》,期刊《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史学月刊》等,《中国史研究动态》记载每年研究状况。

有关具体的学习方法还要结合实际来使用。

第一章原始社会

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第一个社会形态。

原始社会之前没有人类。

因此,在学习原始社会之前,首先要弄清楚人类是怎样产生的。

(涉及到人类起源问题)

关于人类的起源,自古以来就有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种对立的观点。

直到今天,西方的一些国家仍然患有许多人相信,人类是上帝创造的,一些自然科学家仍然对此深信不疑。

中国古代也有“女媧抟土造人”的说法。

唯物主义认为,人类不是上帝创造的,科学事实充分证明:

人类是从古猿演变而来的。

古猿是一种生活在远古时期的类人猿,是人类和现代猿类的共同祖先。

其生理结构最接近人类。

古猿中的一部分演变为人,是与当时生活环境的变化是分不开的。

大约在1400万年前到800万年前,在亚非欧洲的森林中生活着一种灵长类的动物,他们分别被称为森林古猿、腊玛古猿和南方古猿。

这些古猿是人类和现代猿类的共同祖先。

后来,由于地理环境的变迁和气候的变化,许多地区的森林大片消失。

为了适应环境,继续生活下去,一部分古猿不得不从树上下到地下,从事采集和狩猎生活。

在长期适应环境的劳动中,这部分古猿的前肢和后肢分别从事不同的劳动,逐渐形成了分工。

前肢从事采集果实、猎取食物,变得灵巧起来,形成了手;后肢承担起支持身体的任务,逐渐演变成双腿。

这样能够直立行走,头脑也随着身体的直立而发达起来。

这些向人类转化的古猿,恩格斯称之为“正在形成中的人”。

大约在距今300万年左右,这些古猿转化为人,人类开始出现了。

在人类形成的同时,仍在茂密森林中生活的古猿,其体制特征继续沿着猿类的方向在缓慢地演化着,后来变成现代的猿类,如大猩猩就是这样形成的。

现代猿类与人类有着共同的祖先――古猿。

那末,现在猿类能否演变成人?

回答是否定的。

这是因为它们失去了古猿转化成的内部因素(体质)和外部条件(地理环境)。

体质:

现代猿类由于长期生活在丛林中,已形成了独特的生理结构,与人类不同,与古猿也有着很大的差异。

由于在森林中采用前肢攀援活动,形成前肢奇长、后肢短而无力的特征,与人类完全相反。

人类由于使用后肢行走,使双腿粗壮有力,前肢从支持身体中解放出来,变成了灵巧的双手。

身体直立和手脚分工是人与猿在体质上最大的差别。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是日趋接近,而是越来越远了现代猿类这种臂长腿短、头重脚轻的身体结构,使它不能真正地直立行走,因而无法跨越从猿到人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

人与猿类虽然有着共同的祖先,但就象一棵树上的两个分枝,各自沿着不同的方向向前发展,现在猿类的发展方向是无法逆转了。

另一方面,说到外部条件,现代猿类早已失去从猿到人漫长过程中的外界机遇。

今天的地理环境、气候特征与古猿时代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

尤其是人类已经成为地球的主人,迅速地改变了自然环境,除了一些狭小的热带林区外,现代猿类已无立身之地。

不消说已经没有让猿类转变人的条件,如果不加以人工保护,时间不会很久,现代猿类就会走向灭亡的绝境。

我国境内也发现有古猿化石。

1956年在云南开远小龙潭发现古猿牙齿化石。

七十年代我国云南禄丰地区发现古猿化石。

1970年在湖北建始县高龙坪洞也发现三颗古猿化石。

这些化石年代距今1300万到800万年,明显具有从猿到人的过渡性质。

 

原始社会是人类发展史上的早期阶段,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生产工具简陋,在绝大部分的时间段上使用石器。

采集和渔猎是获得生活资料的最主要方式,只是到了原始社会晚期,人类才“学会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页。

),即学会经营畜牧业和农业。

在原始条件下,一个人的劳动所得在用于消费后没有剩余,剥削他人劳动是不可能的。

而且,个人的生产能力和生存能力不足以独立应付自然和外族的压力,只有依靠集体,才能谋求生存与发展。

由此,共同占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制就成为唯一可能的经济形态。

与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原始社会没有阶级的划分,也没有与阶级划分相联系的各种政治、经济组织,唯一的社会组织就是原始公社。

原始公社在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群和血缘家庭阶段后,在后期出现了氏族公社。

氏族公社的产生虽然较晚,但它却是原始社会最典型的社会组织形式。

氏族是原始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内部禁止通婚的亲属集团。

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氏族具有下列特点:

第一,氏族完全按血缘亲属关系来划分和组织居民,在氏族社会中共同生活的人们同属于一个大家族。

这与文明社会按地域来划分和管理居民完全不同。

第二,氏族组织内部实行原始的民主管理。

全体氏族成员所组成的氏族大会讨论决定氏族社会的一切重大问题,氏族首领由选举产生,随时可以撤换,只负责处理内部日常事务和领导对外战争,没有任何特权,而且,要和其他氏族成员一样平等地参加劳动和分配。

因此,氏族社会中没有专门从事管理的,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特殊公共权力,“没有系统地采用暴力和强迫人们服从暴力的特殊机构。

”(《列宁选集》第4卷,第44页。

第三,在氏族社会存在的绝大部分历史时期内,氏族都是一个建立在原始共产制和群婚制之上的生产单位、消费单位和社会单位。

原始社会是一个无政府而有秩序的社会。

氏族组织和氏族习惯构成了调整社会关系、建立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力量。

氏族习惯是在氏族成员长期的共同生活中自发形成的,经过世代相袭,便成为全社会公认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传统。

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曾长期在美洲易洛魁人的氏族中生活,他运用人类学特有的田野调查方法,对氏族习惯进行深入的研究,根据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的资料,易洛魁人的氏族习惯包含着十分广泛的内容。

(一)关于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习惯

  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氏族成员把共同劳动、分工协作和平均分配食物看作极其自然的事情。

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自觉地参加劳动,懒惰被视为非常可耻的行为。

 

(二)关于婚姻、家庭和亲属制度的习惯

在氏族中,内部成员禁止通婚。

婚姻家庭形式从最初的群婚家庭发展到对偶婚家庭。

在婚姻家庭制度的基础上,也形成了相应的亲属制度,对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是通过不同的称谓来标明的。

(三)关于处理公共事务的习惯

氏族内部没有阶级和等级之分,重大事务由氏族成员的全体大会讨论表决,氏族首领选举产生,可随时被撤换,任何人都必须服从集体的决定。

这一切在氏族社会全体成员看来,都是天经地义的。

(四)关于财产继承的习惯

氏族成员的个人财产一般仅限于个人制造和使用的工具及少量的生活用品。

按易洛魁人的习惯,死者的财产必须由同氏族人继承,由于当时正处在母系氏族时期,男子均与外氏族女子结婚并生活在妻子的氏族,故夫妻不得彼此继承财产,子女也不能继承父亲的财产。

(五)关于解决纠纷的习惯

氏族内的纠纷绝大多数由当事人自行和解或由氏族首领出面调解。

如果有人严重违反氏族习惯,最重的制裁是驱逐出本氏族,而这往往意味着死亡。

如果在不同的氏族部落间发生冲突,则用战争来解决。

当本氏族成员被外族人杀害时,全氏族成员都必须为其复仇,此即“血族复仇”的习惯。

 (六)关于维护共同利益的习惯

  维护氏族和部落的共同利益,是氏族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对此,每个氏族成员都自觉遵行。

在他们心目中,“部落、氏族及其制度,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都是自然所赋予的最高权力,个人在感情、思想和行动上始终是无条件服从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94页。

 (七)关于宗教方面的习惯

原始的图腾崇拜、大量的禁忌和神秘的宗教仪式在氏族成员中具有极大的约束力,而且,这种宗教性质的习惯规范与其他方面的习惯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彼此交织在一起,从而大大地增强了氏族习惯的力量。

在父系氏族产生以前,氏族社会完全是以原始共产制和群婚制为基础而形成的家庭式社会。

由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高度地融合在一起,氏族社会内部没有普遍的利益差别和利益冲突,自发形成的氏族习惯代表着全社会成员的共同要求和共同利益。

习惯规范的实施,依靠氏族首领的道德感召力和威望,依靠每个人的自觉,依靠社会共同的道德信念和宗教观念,依靠强有力的舆论力量。

正如列宁指出的那样:

“公共联系、社会本身、纪律以及劳动规则全靠习惯和传统的力量来维持,全靠族长或妇女享有的威信或尊敬(当时妇女不仅与男子处于平等地位,而且往往占有更高地位)来维持,没有专门从事管理的人的特殊等级。

”(《列宁选集》第4卷,第45页。

)恩格斯也曾对氏族社会的调控机制发出感叹:

“这种十分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制度啊!

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理的。

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或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92—93页。

)但是,有一点应当注意,原始社会的这种调控机制是以当时的生产方式为基础而发挥作用的,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它必然被历史的发展所淘汰。

第一节 中国历史的开端

有了人,便有了人类社会,人类的历史就从这里开始了。

人类最早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原始群,这是原始社会的低级阶段。

这种社会组织是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的。

当时,人类的生产能力很低,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很弱,只有依靠这种原始群体的力量才能获得一些生活资料,以及抵御猛兽和其他自然灾害的袭击。

在原始群时期,全体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以采集植物的果实、根、茎和猎取鸟兽为生活资料,主要住在山洞中。

原始群时期的人类,按照他们的体质形态的进化程度,分为两个阶段:

早期阶段的人类称做“猿人”,晚期阶段的称作“古人”(智人)。

一、猿人时期

猿人根据他们的体质特征,分为早期猿人和晚期猿人。

从时间上来说,以180万年为界,此前为早期猿人,180万年至30万年前为晚期猿人,亦称直立人。

我国发现的猿人主要是晚期猿人。

1、我国境内发现的猿人

我国发现的猿人化石主要有云南元谋人,陕西蓝田人,北京人,安徽和县龙潭洞人,山西芮城匼河人。

元谋人,1965年在云南元谋县发现的。

有两颗牙齿化石,其生存年代距今约170万年。

蓝田人,1963年在陕西蓝田县王公岭和陈家沟发现的,主要有头盖骨、下颌骨和牙齿,还有石器和动物化石,生存年代距今约六、七十万年。

北京人,1927年在北京西南周口店发现,其中最有名的是完整的人的头骨,可惜这块头骨在抗日战争期间丢失了。

(有一部电影《世界奇案的最后线索》就讲述丢失的过程以及战后各国寻找的情形)还发现了石器和用火的痕迹。

距今约四、五十万年。

2、相关的术语

在考古学上,把使用石器为主的时代称作“石器时代”。

石器时代分为旧、新石器时代,后来人们又把从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转变的过渡时期称作中石器时代。

一般来说,以使用打制石器为主的时代叫做“旧石器时代”,以使用磨制石器为主的时代叫做“新石器时代”。

旧石器时代的时间为300万年――1.5万年,新石器时代是从距今1万年左右开始的。

猿人生活的时代,相当于旧石器时代的早期(300万年――30万年)。

十九世纪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在他的《古代社会》一书中,把人类的历史分为三个时代:

蒙昧、野蛮和文明。

蒙昧时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时期,是以采集天然食物为主的时期。

野蛮时代是从制陶术开始的,人们使用陶器;文明时代是从文字出现开始的。

而蒙昧时代又分为低、中、高三个阶段。

用火是进入中级阶段的标志,弓箭的发明是进入高级阶段的标志。

猿人时期相当于摩尔根蒙昧时代的低级和中级阶段。

3、中国境内猿人的社会特征

从中国发现的猿人情况来看,其社会特征可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

(1)体质特征:

猿人一方面已有了人的性质,而另一方面还保留着某些猿的特征,所以叫猿人:

耳际很宽、额头后倾;眉骨粗壮、眼窝很深;面短吻长、鼻梁宽平;左右颅顶,矢嵴中分;头骨较厚(9.7毫米),脑量最高为1225毫升,平均为1059毫升,比现代人略低(现代人1400毫升)。

(2)使用工具:

使用比较粗糙的石器,主要是利用天然石块打制而成的。

石器可分为三类:

尖状、刮削、砍砸器。

元谋人遗址发现石器17件,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发现石器、石片十万多件。

(3)生活:

主要是采集和渔猎,十分艰苦,当时人们共同劳动,共同消费,人的寿命很短。

根据周口店40多具人骨化石资料分析,死于14岁左右的儿童占40%。

(4)婚姻: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婚姻关系处于杂交状态,实行杂交和乱婚。

(5)用火:

火的使用是人类进化史上的一件大事。

火的使用,不仅能使人吃到熟的食物,促进人类体质的发展,而且可以用来御寒、照明和防御野兽的袭击,提高了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

4、中国境内猿人发现的意义

(1)为研究人类起源提供宝贵而又丰富的资料。

这些发现的化石以及遗物,对于研究猿人体质特征及其时代和社会生活,提供极为宝贵的资料。

(2)证明我国是人类起源的重要地区之一。

(3)有力地驳斥了“中国人种西来”说的谬论。

1785年,法国东方学家约瑟夫·德·基尼武断提出中文源自古埃及象形文字,是古埃及移民创造的。

1913年,牛津大学的巴尔进一步发挥这种理论,写成《中国人与苏美尔人》一书,说中国人就是苏美尔人,从西亚迁移过来的。

中国境内猿人的发现,证明这些说法都是不能成立的。

二、古人时期

猿人之后,人类体质进化到智人阶段。

智人,又称智慧人,分为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

早期智人,一般称作“古人”,生活时代在距今30万年-5万年之间,相对于旧石器时代的中期。

晚期智人称作“新人”。

1、我国境内发现的早期智人

我国境内发现的古人,主要有陕西大荔人、山西襄汾丁村人、许家窑人。

他们的体质特征可以从几个方面反映出来。

陕西大荔人,1978年发现,发现有头盖骨化石,距今约20万年,

山西襄汾丁村人,1954年发现,主要有三顆牙齿,距今约6万年。

许家窑人,在陕西阳高发现,距今约10万年。

2、早期智人的社会特征

体质:

经过几十万年的艰苦劳动,古人的体质虽然有不少残留的原始性,但比猿人进步多了,已接近现代蒙古人种,也就是和黄种人比较接近。

工具:

已能根据不同的用途来制造工具。

工具除尖状、刮削、砍砸器外,换出现了球形器,亦称石球。

据现代人犯下,石球可能是狩猎用的武器。

此外还出现了挖孔技术。

在石片两面对挖,可能用于制造石斧。

火:

已经能够进行人工取火。

我国古代有“燧人氏钻燧取火”的传说,大致反应了这一时期的情形。

生产和生活:

仍以采集、狩猎为主。

当时气候比较温暖,动植物种类很多。

婚姻:

在婚姻关系上,这一时期可能已摆脱原始的杂交状态,进入群婚的早期阶段,称作血缘婚或血缘家族。

它的产生和发展经过两个步骤:

一、首先排除祖父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婚姻在同辈之间进行,同辈兄弟姐妹互为夫妻。

二、随着血缘家族的繁衍,人口的增多,逐渐排除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婚姻限制在一群堂兄弟和一群堂姐妹之间进行,仍然实行群婚。

三、晚期智人时期

晚期智人又称新人,新智人。

距今约五万年左右,我们的祖先由古人进化到新人阶段了。

其时代相当于考古学上旧是石器时代的晚期(5万-1.5万年)。

1、我国境内发现的早期智人

我国境内新人遗址比较多,如内蒙古河套人、山西峙峪人、四川资阳人、广西柳江人,北京山顶洞人。

其中山顶洞人最典型,距今约1.8万年左右。

“山顶洞人头骨复原图”及遗址。

山顶洞人遗址发现于1930年,位置正好在北京人遗址的顶部,该遗址于1933-1934年由著名考古学家裴文中先生主持进行发掘。

山顶洞遗址分为洞口、上室、下室和下窨四部分。

洞口面北,高约4米,洞口下部宽大约5米。

发现有石器、骨器和用穿孔石子、兽牙、贝壳等做成的装饰品。

2、早期智人的文化特征

他们的体质和文化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时代:

旧石器时代晚期,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

体质:

这时人类体质上的原始形态已完全消失,头骨的厚度变薄,前额比较丰满。

山顶洞人的脑容量已增长到1300-1500毫升,与现代人相差无几(现代人平均脑容量为1350-1400毫升)。

由于受到所居地区地理环境的影响,逐渐分化为各色人种,现代人类开始形成了。

工具:

有了比较适用的工具,并掌握了和初步的磨制技术。

这时弓箭已经开始使用,峙峪人一整套发现有石镞,山顶洞人换制造骨针来缝制衣服。

所有这些都说明生产力已有相当大的进步。

生产和生活:

仍然主要依靠采集和渔猎。

婚姻:

逐渐禁止堂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进一步发展为不准在氏族内部通婚,实行严格的族外群婚。

这种制度马克思称为“普路那亚家庭”。

族外群婚出现以后,氏族之间进行群混,氏族成为社会细胞和基本单位,氏族组织逐渐取代了原始群,人类社会进入了母系氏族时代。

四、有关原始群时期的传说

原始群时期距离现在十分遥远,当时没有文字,一些生活情形只能根据人们口口相传,才保存下来。

我国古代文献中也记载了一些有关原始群时期的传说。

如《吕氏春秋·恃君览》:

“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

《礼记·礼运》:

“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

未有火化,食草木之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与麻丝,衣其羽皮。

《韩非子·五蠹》: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

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

……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sao),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

《列子·汤问》:

“长幼侪(chai)居,不君不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不耕不稼。

土气温适,不织不衣。

”这些有关传说的记载,多少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情况。

第二节 氏族社会的发展与原始社会的解体

在旧石器时代的晚期,我国南北广大地区,氏族制度相继出现。

原始社会进入了氏族公社时代。

氏族公社时期有可分为两个阶段:

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阶段。

母系氏族公社是原始社会的繁荣时期,父系氏族公社是原始社会晚期和瓦解时期。

一、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

母系氏族公社也称“母系氏族制”、“母权制”。

在新石器时代的前期,进入了它的繁荣期。

1、氏族制度及母权制的特征

母系氏族公社是典型的氏族公社和氏族公社的繁荣时期,而父系氏族公社则是生产力有所突破、私有财产开始出现产生的,具有向阶级社会过度的特点,不具有典型性。

氏族制度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氏族完全按血缘亲属关系来划分和组织居民,在氏族社会中共同生活的人们同属于一个大家族。

这与文明社会按地域来划分和管理居民完全不同。

第二,氏族组织内部实行原始的民主管理。

一般有族长和氏族议事会。

全体氏族成员所组成的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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