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初步设计说明专篇范本2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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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初步设计说明专篇范本215
(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城海•松藻中心项目
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
(公共部分)
初步设计
编制单位:
XXXXXX
编制日期:
二○一七年一月
(XXXXXXXX)
XXXXXXX
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
(公共部分)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技术总负责人:
签名:
项目总负责人:
签名:
编制日期:
二○一七年一月
一、项目概况
XXX项目用地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区万寿路,设计地块基地东侧为万寿路,南面紧邻钻石年代项目用地,西面为南湖社区。
地块东西长约84米,南北宽约63米,呈近似长方形状。
总用地面积为5205.00m2,设计为高层公共建筑。
项目由24层塔楼、4层裙房,地下3层车库组成。
总停车数为283辆,总建筑面积41676.45m2,为甲类公共建筑。
本项目按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进行设计,达到绿色建筑一星(银)级标准。
建筑绿色建筑使用的建筑材料均为一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材。
二、建筑专业
2.1设计依据
1、节能设计依据的相关规范、规定
1)《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
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8
3)《岩棉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构造》13J02DJBT-069
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5)《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
6)《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2、节能设计依据的相关文件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发﹝2013﹞98号)
3、节能设计依据的相关报告
1)重庆市规划局下发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意见函
2)由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XXX中心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次性勘察),勘察结果显示本项目用地适宜工程建设。
3)南岸区环保局通过审核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渝(南岸)环备[2016]003号。
2.2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概况表
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概况表
项目名称
XXXXXX
建设地点
XXXXX
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m2)
41676.45
公共建筑用地面积(m2)
5205.00
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m2)
10995.08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55
绿地率(%)
15
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超限子项
-
达标方式
□设计审查■评价评审
子项名称与建筑类型
建筑高度(m)
总建筑面积(m2)
节能设计分类
绿色建筑
等级
可选项
节地
节能
节水
节材
室内环境
酒店、办公
99.85
41676.45
■甲类
□乙类
□银级
□金级
□铂金级
条文号
8.3.7、
8.2.3(8)、4.2.19、8.3.3、
5.2.3
8.3.23
8.2.7、8.2.9、8.2.16
(1)
项数
1
2
1
1
3
-
-
-
□甲类
□乙类
不执行《标准》第8章及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规定
-
-
-
□甲类
□乙类
不执行《标准》第8章
-
-
-
不执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规定,与主体建筑共同执行《标准》第8章
执行项中的不适用项说明
1、本项目无单元空调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能效比,4.2.8不适用
2、本项目无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比,4.2.9不适用
3、本项目无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IPLV,4.2.11不适用
4、本项目无吸收式冷水机组性能系数,4.2.12不适用
5、间歇式空气调节系统控制装置,4.5.11不适用
6、本项目无游泳池、游乐池、水上乐园等给水系统,8.3.28不适用
7、本项目无公用浴室,5.2.6不适用
8、本项目无景观水体水源,8.3.14、8.3.15不适用
执行项中的不达标项说明
需在后续设计中完善的
达标项(条文号)
8.2.1人行活动区域遮荫面积比例不低20%;
8.2.12屋面绿化二次设计中不应少于屋面可绿化面积的50%;
8.3.10二次设计中透水铺装占硬质铺装比例不应低于50%。
本工程空调系统、酒店生活热水系统均由业主方另行委托设计,二次设计应满足其以下选项:
3.2.11,4.1.10,4.2.2,4.2.4,4.2.5,4.2.6,4.2.14,4.3.1,4.3.6,4.3.7,4.3.30,4.5.3,4.5.6,4.2.19,8.2.16(3),8.3.1,8.3.3
2.3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1节能设计说明
1)XXXX项目依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
甲类建筑:
单栋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建筑,或单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但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建筑群,为甲类建筑;
2)建筑设计
详见单体节能计算报告书
(1)各功能房间外窗(含透光门)及透光幕墙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与房间外墙面积比房间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3.2.11条规定:
各主要功能房间应设外窗,其外窗(含透光门)及透光幕墙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房间外墙面积的10%,有效通风面积比小于10%的各主要功能房间,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换气量为2次/h。
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判定表(节能报告书详见附表1)
(2)西向外遮阳判定
西向窗墙比
西向窗墙比限值
是否设置
活动外遮阳
活动外遮阳类型
遮阳位置
说明
遮阳控制
方式说明
0.30
0.20<窗墙面积比≤0.30(0.30)
□有■无
--
--
--
3)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建筑材料为一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材;)
(1)外墙节能措施及主要节能材料:
厚壁型烧结页岩空心砖(外壁厚≥25mm,孔排数≥7排,孔洞率≥45%)(200mm)+玻化微珠高性能绝热芯材复合无机板燃烧性能A级(25.0mm)
(2)外窗节能措施及主要节能材料
外窗采用隔热铝合金型材(窗框窗洞面积比20%)(6高透光Low-E+9A+6透明),外窗气密性为7级,水密性为3级,隔声性能为4级,抗风压性能为4级,可见光透射比0.72。
各主要功能间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第3.2.11条规定的有效通风面积不宜小于所在房间外墙面积的10%的要求。
(3)屋面节能措施及主要节能材料
难燃型挤塑聚苯板燃烧性能B1级(厚度详各单体节能计算报告书),构造为倒置式屋面保温系统,实际厚度按保温层的计算厚度增加25%取值。
(4)架空楼板的主要节能材料
功能转换处楼板采用垂直纤维岩棉板(50mm),燃烧性能A级。
泡沫混凝土600烧性能A级(210.0mm)
(5)功能转换处楼板主要节能材料
泡沫混凝土600烧性能A级(40.0mm)
(6)防火隔离带
屋面与外墙交界处和屋顶开口部位设500mm垂直纤维岩棉板燃烧性能A级防火隔离带。
(7)屋顶透明部分:
无
非透明围护结构材料参数表
围护结构部位
材料
名称
表观密度(kg/m3)
导热系数(W/(m.K))
导热系数修正系数
燃烧性能等级
其它要求
屋面
难燃型挤塑聚苯板
25~35
0.030
1.20
B1
外墙保温
玻化微珠高性能绝热芯材复合无机板
350
0.014
1.40
A
外墙砌体
厚壁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外壁厚≥25mm,孔排数≥7排,孔洞率≥45%)砌体
801~900
0.300
1.00
A
架空楼板
垂直纤维岩棉板
100
0.048
1.30
A
功能转换楼板
泡沫混凝土600
600
0.140
1.50
A
地面
泡沫混凝土600
600
0.140
1.50
A
地下室外墙
难燃型挤塑聚苯板
25~35
0.030
1.2
B1
备注:
1、倒置式屋面保温层的设计厚度(实际施工厚度)按节能计算厚度增加25%取值,且最小厚度不得小于50mm。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以上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满足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加强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2﹞74)号要求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透明围护结构材料参数表
围护结构
型材
玻璃
传热系数W/(m2·K)
物理性能等级
类型
太阳得热系数
气密性
水密性
抗风压
隔声
保温
外窗
隔热铝合金型材
6高透光Low-E+9A+6透明
0.43
2.90
7
3
4
4
5
凸窗
隔热铝合金型材
6高透光Low-E+9A+6透明
0.43
2.90
7
3
4
4
5
(9)建筑防结露计算
采暖建筑围护结构防结露设计主要依据围护结构各部位的保温构造,通过结露验算来判定各部位是否会发生结露。
主要包括:
热桥、屋面、与土壤接触的地面、地下室外墙,具体详见节能计算报告书。
围护结构各部位结露验算结果
部位
热桥
屋面
地面
地下室外墙
是否结露
否
否
否
否
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判定
权衡判断计算结果表
楼栋
设计建筑计算(kWh/m2)
参照建筑指标限值(kWh/m2)
酒店、办公
45.88
46.62
5)保温材料与主要结构构造措施
楼地面保温材料采用泡沫混凝土时,保温隔热层与楼地面面层之间的水泥混凝土结合层厚度不应低于40mm,且水泥混凝土结合层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200mm×200mm的φ6.5mm钢筋网片,保温隔热层抗压强度达到1.2MPa以上后,方可进行水泥混凝土结合层施工。
架空楼板构造措施:
板材保温层采用丝径0.9热镀锌钢丝网,网孔12.7×12.7,φ7塑料膨胀锚栓固定,每平方米不少于4个。
基层为混凝土时,锚栓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25mm。
当建筑楼地面保温层采用的全轻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LC15级时,保温层与面层之间应设置水泥混凝土保护层,水泥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层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200mm×200mm的φ6mm钢筋网片。
2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1)节地与场地规划选址
查
(1)XXXX项目用地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区万寿路,设计地块基地东侧为万寿路,南面紧邻钻石年代项目用地,西面为南湖社区。
获得相关部门书面认可。
(2)项目场地安全,不存在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无含氡土壤,无电磁辐射危害,无有毒物质危险源,场地的防洪设计符合现行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项目选址非:
■文物古迹;■自然水系;■古树;■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其他不应违反的保护区规定内容。
场地无■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含氡土壤;■电磁辐射危害;■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2)场地的生态修复及表层土的利用情况,
场地是否进行生态修复:
■是;□否。
挖方表层土是否利用:
■是;□否。
生态恢复措施:
■最大多样性法;保护回收利用场地表层土。
(1)本项目建设时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为充分利用有机质、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丰富的表层土壤。
项目施工阶段,景观专业考虑将表层土壤进行存放,用于后期建筑景观绿化用土,维持生物多样性。
(2)在建设项目后期,采用生态恢复的措施,保证项目场地内绿地率达到15%以上,且绿化植物采用乡土植物,项目场地内采用乔木、灌木、草皮等复层绿化的措施。
3)场地交通:
行距离500m内有公共站点:
■是;□否。
步行距离800m内轨道交通站点:
□是;■否。
■地下车库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
■车库出入口设置在远离商业主入口出,停车设施不挤占行人活动空间,避免扰人活动。
■合理设置出入口并设置便捷的步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且与建筑场地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连通;
■设置居民步行5-10min可以到达的公共服务设施。
本项目交通便捷,距离建筑主入口步行距163m处有一处公交站点,共计有2条公交线路,周边的公共服务设施有邮局、银行营业网点、餐馆、理发店、宾馆、药店、书店等公共服务设施,步行5-10min即可到达。
主要车行、人行出入口与万寿路和北面的万寿支路相接。
车行出入口在万寿路和万寿支路上分别开口与市政道路相接,在西面进入地下车库。
整个小区内部道路能够合理的人车分流。
市政道路基础条件相对成熟,周边有公共交通车停靠点以及停车设施设计,使项目的交通便利。
4)地下空间利用方案:
地下设置3层停车库,面积为:
10995.08m2;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建筑与用地面积比为211.24%。
项目场地内采用了大量的透水地面(透水混凝土及透水砖),架空绿化,实土绿化,场地采用植草砖,可做功能变化,平时用作集会场地。
5)建筑的公共性、共享性:
(1)建筑内部的商铺可对外出租,对外开放营业。
(2)建筑周边有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周边建筑集会议、展览、娱乐、购物一体,联合建设时已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3)建筑周边绿地、休息设施向周边市民开放,在后期物业管理中实行错时向公众开放的管理办法。
6)建筑物理环境设计
(1)建筑风环境设计:
重庆的冬季、夏季地风风向分别是北风和西北风,全年主要风向是西北风。
项目总平面设计主要考虑过渡季、夏季自然通风,且避免局部风速过大影响室外行走舒适。
1.
(2)、本项目结合夹在城市干道的方形用地,满足退距要求后形成塔楼加商业裙楼的布局,,在夏季及过渡季节主导风为西北风,有利于场地空气流通,达到改善空气环境的目的,减少冬季风对建筑的影响,保证夏季和过渡季节的良好通风,为建筑微气候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为商业、办公房、客房设置。
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90%的主要功能房间的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应低于2次/h,自然通风的各主要功能房间可开启外窗净面积满足房间地板面积4%的要求。
(详见节能报告《公共建筑规定性指标计算报告书附件1》及建筑模型),无外窗的各主要功能房间,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换气量为2次/h。
7)建筑视野与光环境设计:
(1)、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平面和窗墙面积比,建筑楼距满足《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多数主要功能房间都能通过地面以上0.80m~2.3~高度处的玻璃窗看到室外自然环境,没有构筑物或者造成明显视线干扰。
(2)、严格控制室外景观照明安装功率,照度设计值低于100lx。
室外景观照明运行时间为19:
00~21:
00,冬夏季因日落时间不同而略有差异,严格控制室外照明运行时间。
对于建筑室内照明,考虑采用内遮阳帘等措施,防止室内灯光外溢。
1)、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平面和窗墙面积比,建筑楼距满足《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多数主要功能房间外窗无视线干扰。
(3)、建筑外窗采用(6高透光Low-E+9A+6透明)采光良好。
(4)、《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中,重庆市光气候分区为V类地区,主要功能为办公楼、旅馆,办公楼采光等级为III,光采光系数标准值为3.0;室内天然光照度标准值为450lx;,采光系数为0.2X1.2=0.24;旅馆中,主要功能房间为客房(大堂、客房、餐厅、健身房)采光等级为IV,采光系数标准值为2,室内天然采光照度标准值300(LX),采光系数为1/6X1.2=0.20;会议室采光等级为III,采光系数标准值为3.0,室内天然采光照度标准值450(LX),采光系数为0.2X1.2=0.24;
走道、楼梯间、卫生间采光等级为V,采光系数标准值为1,室内天然采光照度标准值150(LX),采光系数为0.2X1.2=0.24;
光气候系数K值为1.2,室外天然光设计照度值ES12000lx。
商业无采光要求。
办公楼3200mm层为最不利层,其各功能房间对应窗地比面积如下:
窗地面积比统计表
房间编号
采光等级
外窗面积A1(m2)
房间地面面积A2(m2)
A1/A2(%)
窗地比限值
1
III
5.46
17.52
0.31
1/5
2
III
4.095
18.46
0.22
1/5
3
III
18.174
31.27
0.29
1/5
4
III
3.96
19.13
0.20
1/5
5
III
3.96
13.66
0.28
1/5
办公建筑75%以上面积的窗地面积比>1/5,采光不低于采光等级III级的采光标准值。
旅馆中,主要功能房间为客房(大堂、客房、餐厅、健身房)、2个会议室其窗地比面积如果下表
窗地面积比统计表
房间编号
采光等级
外窗面积A1(m2)
房间地面面积A2(m2)
A1/A2(%)
窗地比限值
1
IV
7.59
21.35
0.35
1/6
2
IV
3.96
21.8
0.18
1/6
3
IV
4.86
23.49
0.21
1/6
4
IV
3.63
21.64
0.168
1/6
5
III(会议室)
7.95
57.7
0.138
1/5
6
III(会议室)
3.15
44.54
0.07
1/5
旅馆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75%以上面积的窗地面积比>1/6,采光不低于采光等级IV级的采光标准值。
项目主要功能房间75%以上的面积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要求。
8)建筑声环境设计:
本项目建筑主要功能为旅馆、办公楼、和商铺,各功能房间均应满足对应的噪声等级要求,其噪声等级要求如下表:
旅馆充许噪音等级表
房间名称
充许噪音等级(A声级,dB)
特级
一级
二级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客房
≤35
≤30
≤40
≤35
≤45
≤40
办公室、会议室
≤40
≤45
≤45
多用途厅
≤40
≤45
≤50
餐厅、宴会厅
≤45
≤50
≤55
注:
旅馆为三星级旅馆,声学指标等级为一级。
昼间充许噪音为35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小于37.5dB要求,夜间充许噪音为30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小于等于32.5dB.
旅馆建筑中:
客房之间的隔墙或楼板、客房与走廊之间的隔墙、客房外墙(含窗)的空气隔声性能,应符合下表要求:
客房墙、楼板、空气隔声标准
构建名称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
特级
(dB)
一级
(dB)
二级
(dB)
客房之间的隔墙、楼板
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
>50
>45
>40
客房与走廊之间的隔墙
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
>45
>45
>40
客房外墙(含外墙)
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
>40
>35
>30
客房之间的隔墙、楼板隔声为50(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大于47.5dB要求,客房与走廊之间的隔墙隔声为50(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大于45dB要求,客房外墙(含外墙)隔声为45(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大于37.5dB要求.
客房之间、走廊与客房之间及室外与客房之间的空气隔声标准
房间名称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
特级
(dB)
一级
(dB)
二级
(dB)
客房之间
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Dnt,w+C
≥50
≥45
≥40
客房与走廊之间
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Dnt,w+C
≥40
≥40
≥35
室外与客房
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Dnt,w+Ctr
≥40
≥35
≥30
客房之间的空气隔声标准50(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大于47.5dB要求,客房与走廊之间的空气隔声标准为45(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大于40dB要求,室外与客房的空气隔声标准隔声为40(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大于37.5dB要求.
客房外窗与客房门的空气隔声标准:
构建名称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
特级
(dB)
一级
(dB)
二级
(dB)
客房外窗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
≥35
≥30
≥25
客房门
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
≥30
≥25
≥20
客房外窗的空气隔声为35(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大于32.5dB要求,
客房门的空气隔声为30(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大于27.5dB要求,
客房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
楼板部位
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
特级
(dB)
一级
(dB)
二级
(dB)
客房与上层房间之间的楼板
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Ln,w(实验室测量)
<55
<65
<75
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L’nt,w(现场测量)
≤55
≤65
≤75
客房与上层房间之间的楼板撞击声实验室测量为50(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小于60dB要求,客房与上层房间之间的楼板撞击声现场测量测量为50(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小于60dB要求,
办公楼充许噪音等级表
房间名称
充许噪音等级(A声级,dB)
高要求标准
低限标准
单人办公室
≤35
≤40
多人办公室
≤40
≤45
电视电话会有室
≤35
≤40
普通会议室
≤40
≤45
注:
办公室为多人办公室充许噪音为40dB,满足低限要求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数值小于45.25dB要求。
办公楼隔声标准如下:
办公楼、会议室隔墙、楼板的空气隔声标准:
构建名称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
高要求标准
低限标准
办公楼、会议室与产生噪音的房间之间的隔墙、楼板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
>50
>45
办公楼、会议室与普通房间之间的隔墙、楼板
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
>50
>45
办公楼、会议室与产生噪音的房间之间的隔墙、楼板的空气隔声为50dB,满足高要求标准和低限标准的平均数值大于47.5dB要求。
办公楼、会议室与普通房间之间的隔墙、楼板的空气隔声为50dB,满足高要求标准和低限标准的平均数值大于47.5dB要求。
办公楼、会议室与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