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5468643 上传时间:2022-12-16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01.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办法.docx

《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办法.docx

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办法

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工作,明确各级职责,发挥公司整体优势,调动所属单位的积极性,提高市场开发效率,维护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依据《关于开展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和投资助推国际工程业务开发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特点以及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是以投融资开发联动建设运营为主线,以促进公司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非电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培育等为主要内容,通过PPP、投融资+等多种模式,进一步拓宽国内市场的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是指为获取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所开展的市场开发工作,涵盖信息收集与处理、项目前期研究、项目策划与推进、项目投标、合同谈判、项目审批及签约、项目实施与协同的全过程。

第四条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政策、规范,执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第五条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领导、资源共享、总体协调、分级管理、合作共赢、风险可控。

充分发挥所属单位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作用,切实发挥公司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作用。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工作,公司所属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相应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七条公司总部各部门主要职责:

市场开发部门:

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管理工作,包括高端营销和政企高层联络对接工作,项目信息收集与管理,组织开展以公司名义承揽项目的前期开发,市场开发资源的协调与配置,项目实施分包协同经营等管理工作;

战略与投资部门:

履行投资管理职能,负责项目组织审核等管理工作;

财务与产权部门:

组织研究增强金融支持,负责公司投标项目的筹融资、担保、资金使用与监督以及投资主体资产负债率指标控制等管理工作;

法律事务部门:

负责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法律文件审核、法律风险管控等管理工作;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对新商业模式业务项目,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建立、健全新商业模式业务开发的体制与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合理配置资源;

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初选和跟踪,及时向公司市场开发部门报送项目信息;

根据自身条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实施新商业模式业务的市场开发;

建立、完善新商业模式业务涉及的资质、业绩、专业人员等方面的资料库,并加强相应资质升级、业绩积累、人员培训等工作;

服从公司资质、业绩、人力等资源的协调和协同;

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以公司名义承揽的重大项目市场开发工作。

第九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工:

公司主要负责以公司名义承揽的重大项目的开发和所属单位因自身资信条件受限不能自主开发项目的开发工作;

GZB和ZDGC根据投资平台分工、投资授权和自身资信条件,按照公司投资业务规划与投资管理有关制度的相关规定,自主实施项目开发;

其它所属单位也可根据投资授权和自身资信条件,按照公司投资业务规划与投资管理有关制度的相关规定,自主实施项目开发;

投资公司是公司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的重要平台和实施主体,除自主开发项目外,负责公司下达的、以公司名义开展的新商业模式项目的研究论证、融资策划、编标投标、合同谈判与签约、项目实施、运营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十条所属单位应高度重视市场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制度。

注重信息质量,加强信息筛选,大力拓展信息渠道,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项目选择区域应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投资环境和政策、市场发育程度、财政支付实力、政府债务状况和政府治理能力等因素。

第十二条信息收集应重点关注以下方向和领域:

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市政道路、城市供水、供暖、供气、供电、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交通运输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环境治理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绿色环保产业、新兴产业等。

第十三条项目信息收集的内容重点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政府方及合作主体的基本情况,项目立项审批及纳入PPP项目库情况、项目拟合作方式和合作边界条件等。

第十四条所属单位应充分发挥地域、客户资源等优势,突

破自身主业范围、资信条件、资质业绩、地域分布等限制,主动收集、掌握项目信息,加强项目跟踪。

第十五条项目信息申报

所属单位获得的项目信息,各单位要根据项目条件、公共关系等因素,严格评审,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并按照《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项目信息申报表》(附录1)的格式,经单位分管领导审定、加盖公章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公司市场开发部门。

第十六条项目信息处理

(一)市场开发部门收到申报项目信息后,组织项目信息评审,协调并确定项目下阶段工作意见,确定项目是否立项,并明确项目推进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等。

(二)项目信息处理意见将本着以下原则综合考虑。

1.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2.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3.利于项目中标;

4.项目信息申报时间;

5.项目所在区域;

6.公共关系状况;

7.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

8.其他因素。

第十七条市场开发部门应将项目信息处理意见,按照《国

内新商业模式业务项目信息评审表》(附录2)的格式,在收到信息申报5个工作日内反馈相关单位。

第十八条项目信息提供及跟踪单位,在确定项目责任单位或参与单位中拥有优先权。

第十九条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向市场开发部门报告项目跟踪动态。

市场开发部门将根据项目跟踪动态反馈情况,每季度对入库项目进行一次梳理,对进展不利的项目进行重新处理。

第四章项目前期研究

第二十条项目责任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并及时向公司市场开发部门报告项目推进情况。

公司市场开发部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并适时组织项目高端营销,促进项目顺利推进。

第二十一条认真开展项目调查,掌握项目主要资料。

项目调查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项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近三年GDP、财政总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支出、地方政府负债情况等。

(二)项目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建设条件、规模、投资额、项目组成、征地拆迁进展情况、经营期限等;

前期工作资料:

项目建议书或预可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情况等;

项目获得国家政策性补贴和政策性银行融资支持情况;

项目入库情况、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情况、项目实施方案等。

(三)合作主体情况

合作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性质、注册资金、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履约诚信、近年度财务报表等。

(四)有关现行政策性文件。

(五)项目拟合作方式和合作边界条件。

第二十二条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调查的基础上,开展项目投资预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新商业模式项目(简称:

项目,下同。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必要时可组织社会力量开展专题研究。

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项目建设规模和必要性;

3.项目建设方案和安排;

4.项目建设投资与筹措;

5.项目合作方式和管理模式;

6.项目经济分析与评价;

7.初步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项目责任单位应研究在新商业模式下,项目公司财务报表是否纳入责任单位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以及并表对责任单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第二十四条项目责任单位组织本单位部门和专家,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准予立项或不立项的意见,完成内部审批流程。

第二十五条对于以公司名义开展并明确投资公司等单位牵头推进的项目,投资公司等单位应将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公司市场开发部门。

市场开发部门组织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报公司新商业模式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审核。

第五章项目策划与推进

第二十六条对准予立项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应与政府、合作单位、咨询机构等有关各方密切接触和沟通,对项目进行具体策划,继续推进项目。

第二十七条项目策划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内容:

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情况、前期工作及相关费用;

2.资金来源:

政府出资资本金来源、社会资本方出资资本金来源、融资资金来源;

3.投融资结构:

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及股权结构;

4.项目运作模式:

主要包括PPP、BT、BOT、BOOT、BOO、TOT等方式;

5.合作期限:

建设期、运营期;

6.回报机制:

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等;

7.风险辨识及防控;

8.投资回报、投资收益等;

9.工程总承包计价原则及支付;

10.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

11.与项目招投标或磋商相关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二十八条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策划的基础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并提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必要时可组织社会力量开展专题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运营维护内容、投资规模、合作期限、招标方式等)、项目立项情况、政府及相关合作主体情况等;

2.项目方案:

包括合作模式、交易结构、招标基本条件等;

3.项目融资方案:

包括项目融资基本情况,股权融资主体,债权融资主体、融资方案,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对责任单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影响程度,融资担保方案等;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包括边界条件测算、测算结论、敏感性分析、推荐投标报价方案等;

5.项目中标可能性分析:

包括竞争对手分析、市场竞标环境分析等;

6.项目存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包括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环保风险、金融风险、融资风险、设计风险、征地拆迁进度风险、建设风险、运营维护风险、项目移交产生的税费风险等;

7.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8.其他重大问题。

第二十九条项目责任单位组织本单位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完成内部审批流程。

第三十条对于以公司名义开展并明确投资公司等单位牵头推进的项目,投资公司等单位应将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公司市场开发部门。

市场开发部门组织对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并报公司新商业模式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审核。

第六章项目投标与合同谈判

第三十一条项目编标、投标由项目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投标期间,需要公司支持和协调及其他成员企业配合的,报公司市场开发部门,由公司市场开发部门统筹安排。

第三十二条以公司名义投标的项目,项目投标所需办理的投标授权、财务证明、用印等有关手续,先报送公司市场开发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送相关部门办理。

第三十三条以公司名义投标的项目,项目投标前要召开项目投标评审会,向公司新商业模式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做专题汇报,并形成评审纪要。

第三十四条以公司名义投标的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项目责任单位要报告公司市场开发部门,研究成立项目

谈判专班,确定合同谈判重点,开展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过程中,对于重大事项变化,项目谈判专班应及时向公司市场开发部门汇报,市场开发部门组织研究并提出意见,报公司新商业模式项目推进工作小组批准,及时反馈项目谈判专班实施。

第七章项目审批及签约

第三十五条项目合同谈判完成后,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公司投融资管理相关规定上报公司,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组织完成项目审批程序。

第三十六条项目经公司审批同意后,由项目责任单位组织合同签约事宜。

第八章项目实施与协同

第三十七条开展新商业模式业务是带动公司建筑主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项目责任单位应全面贯彻公司协同经营精神要求,合理划分标段,依据市场规则,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公司所属单位承包。

第三十八条项目的承包与分包,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履行招标程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十九条以公司名义开发并中标,且由公司实际投资的项目,对于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负责具体推进工作或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起到核心关键作用的公司所属单位,按照企业自身条件及能力,在项目实施中拥有优先权。

第四十条以公司名义中标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须将项目承包及分包的招标预中标方案上报公司,由公司市场开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评审,市场开发部门应及时将评审意见反馈项目责任单位,按评审意见实施。

第四十一条新商业模式实施项目,应全面推广导入中国能建统一母品牌,按品牌视觉形象管理有关规定塑造品牌形象。

第九章其他

第四十二条市场开发人员应提高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第四十三条公司市场开发部门将每年对公司所属单位的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及个人的评优评先、业绩考核及其他重要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

对执行本办法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市场开发部门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

1.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项目信息申报表

2.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项目信息评审表

3.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市场开发工作流程图

附录1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项目信息申报表填报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发起人基本情况

项目立项审批情况

项目投资开发方式

主要竞争对手

申报单位意见及建议

备注:

项目投资开发方式是指需要公司投资开发或企业自主开发(包括与外部合作开发)。

分管领导:

项目信息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录2

国内新商业模式业务项目信息评审表

评审编号:

评审日期:

项目

名称

申报

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信息评审情况及处理意见

签名:

日期:

市场开发部门

意见

签名:

日期:

新商业模式小组意见

签名:

日期:

备注

附录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