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集团供应商管理碧桂园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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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集团供应商管理碧桂园制度
碧桂园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CM-X-2020
碧桂园集团
供应商管理制度
(试行稿)
1.引言
1.1为建立对与碧桂园集团各项目相关的供应商的评价机制,明确对供应商的评价要求,统一评价标准,保证评价结果全面、系统、公开、公平、公正。
1.2通过对供应商评价制度的制定,建立集团对各类供应商的评价机制、分级管理制度,督促供应商搭架高效、有序、适合与碧桂园集团合作的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使其与各项目沟通顺畅,保障运营计划顺利实施,促进与合作供应商能够建立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
1.3各区域公司参照本制度相关要求,制定适合本区域公司的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备案。
2.术语和定义
2.1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评价
是指由集团、区域、项目公司对集团集中采购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情况、配合服务情况进行的评价。
2.2总包类供应商评价
是指由区域、项目公司对各自项目的土建总包、精装总包单位履约情况、配合服务情况进行的评价。
2.3甲分包类供应商评价
是指由区域、项目公司对各自项目的幕墙门窗工程、景观工程等施工单位的履约情况、配合服务情况进行的评价。
2.4材料设备类供应商评价
是指由区域、项目公司对各自项目的非集团集中采购材料设备类供应商的履约情况、配合服务情况进行的评价。
2.5咨询类供应商评价
是指由区域、项目公司对各自项目的咨询类(包括造价咨询、监理咨询、设计咨询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配合服务情况进行的评价。
(本制度仅先提供造价咨询的评价办法)
2.6供应商分级
依据协议期内集团、区域及项目公司对供应商的评价结果,确定供应商为优秀A级、合格B级、不合格C级。
3.职责
3.1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战略采购管理部
3.1.1组织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
3.1.2负责集团集中采购材料设备类供应商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对各区域平台评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
3.1.3负责与供应商就合作和评价过程中反馈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和推动解决。
3.1.4负责对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评价结果的分析总结、分级定级、续约判定以及集团内部的专项汇报。
3.1.5负责对每次评价工作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与归档。
3.1.6对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组织修正评价。
3.1.7负责督促各区域进行非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评价工作。
3.1.8联合集团项目管理中心、产品中心审核和发布集团集中采购、战略合作供应商的红黄牌处罚结果。
3.1.9配合集团风险管控部审核和发布全集团供应商的黑名单处罚结果。
3.2集团项目管理中心
3.2.1负责协助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战略采购管理部制定、修订本制度。
3.2.2负责对全集团范围内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的飞检工作。
3.2.3联合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战略采购管理部审核和发布集团集中采购、战略合作供应商的红黄牌处罚结果。
3.2.4配合集团风险管控部审核和发布全集团供应商的黑名单处罚结果。
3.3集团风险管控部
3.3.1组织联合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及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审核及发布全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处罚结果
3.4区域平台供应商评价对接部门
3.3.1负责依据本制度制定和修订本区域公司执行的供应商评价制度。
3.3.2负责组织区域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开展对供应商的评价工作,并对本区域平台的评价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和总结。
3.3.3负责针对各项目公司提交的供应商评价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与协调解决。
3.3.4负责组织区域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项目公司相关人员与集团(如为集采供应商评价,集团可参加)、供应商的沟通。
包括日常和定期的沟通。
3.3.5负责总结在评价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区域公司、项目公司的管理系统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3.6负责各自区域相关供应商的红黄牌审核及公布。
3.3.7负责上报本区域供应商黑名单处罚结果至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战略采购管理部。
3.5项目公司工程部
3.4.1负责供应商评价中相应各维度的具体评价工作。
3.4.2负责与供应商基于本项目的沟通、要求与协作,具体跟进和推动问题的解决。
3.4.3负责配合完成集团、区域相关供应商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对供应商红黄牌黑名单被处罚行为的检查和核实工作。
4.具体要求
4.1评价时间和定级时间
4.1.1评价时间:
每半年组织一次,分别为5月份和11月份。
4.1.2定级时间:
每年6月30日依据上一年度11月份和本年度5月份所得分数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定级。
4.1.3集中采购续约依据综合评价成绩确定时间:
在下一个协议期准备招标时,使用上一个协议期内的评价分数计算综合评价成绩。
4.2评价内容
4.2.1材料设备类供应商
4.2.1.1产品质量、技术能力(包括深化设计配合情况)、现场配合情况、付款及结算方面的配合情况、售后服务情况。
4.2.1.2飞行检查是材料设备类供应商评价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在飞检中发现存在蓄意欺诈等恶意行为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涉及飞检检查的集团集中采购材料品类有外墙涂料、内墙涂料、入户门、瓷砖、壁纸、地板、橱柜、衣柜、防水材料等。
4.2.2总包类供应商
4.2.2.1过程评价:
过程飞检成绩、材料飞检结果、工程管理(包括进度、分包管理)、成本管理(变更签证、付款配合)、质量安全事故扣分项。
4.2.2.2交付评价:
交付阶段飞检成绩、工程管理(资料、入住配合)、房屋维修满意度、房屋质量满意度、成本管理、渗漏事故扣分项。
4.2.2.3后评价:
保修管理、成本管理、渗漏事故扣分项。
4.2.3甲分包类供应商
4.2.3.1质量:
过程飞检、材料飞检、交付飞检情况、维修保养情况。
4.2.3.2配合:
与工程、成本、设计和物业相关部门的配合情况。
4.2.3.3扣分项:
进度、质量和施工方面出现重大事故的。
4.2.4咨询类供应商
4.2.4.1基本要求:
出勤、周报及时性等。
4.2.4.2施工过程管理:
设计变更测算、一单一结。
4.2.4.3预结算管理。
4.2.4.4合同管理。
4.3供应商评价工作的实施要求
4.3.1对各区域/项目公司的工作实施要求
4.3.1.1项目公司相关人员依照“附件1、供应商评价表”的评价内容和标准,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对供应商进行客观评价。
4.3.1.2项目公司评价结果通过会议决策确认并在供应商评价系统发起审批(附会议纪要会签扫描件)。
由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提交给区域公司;
4.3.1.3区域公司供应商评价对接部门对各项目公司及区域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评价结果进行复核、整理和汇总,并开会确认,在供应商评价系统发起审批(附会议纪要会签扫描件)。
由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
4.3.1.4对于单项评价不合格分项,各区域公司供应商评价对接部门进行核实工作,组织项目公司、供应商高层就不合格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拟定措施、跟进推动解决问题,同时需准备详细的书面资料和过程依据,随区域平台整体评价结果一同提交集团。
4.3.2对集团成本管理中心采购组的工作实施要求
4.3.2.1要对区域公司提交的评价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和总结;对于评价得分不合格的,要进行再次核实,以确保评价得分能够有据可依、客观、公正。
4.3.2.2对于集采供应商评价,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采购组牵头,针对评价中反映的不合格问题,组织集团相关部门就现场管理及供应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完善管理制度。
针对评价中反馈的重大问题,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采购组牵头,组织供应商高层、区域公司、项目公司进行问题沟通与解决。
沟通完成后,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采购组编制会议纪要。
由于误会产生的不合理评价由区域公司集采供应商评价工作对接部门组织相应平台职能部门、项目公司2日内完成修正评价,保证评价的客观性。
每期评价后,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采购组对供应商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对战略协议即将到期供应商做续约判定,集团立项审批会审批通过后,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采购组展开续约谈判。
4.4供应商分级管理
4.4.1对供应商的分级包括:
优秀A级、合格B级、不合格C级、黑名单D级。
4.4.2分级认定标准及其奖惩原则
4.4.2.1集团、区域及城市集中采购材料设备类供应商
认定级别
认定资格
奖惩原则
优秀A级
1、安装/施工类供应商定级分数≥85分且仅总评价项数5%及以下为不合格评价(单项评价得分低于70分)的供应商定级为优秀A级供应商。
2、仅供货类供应商定级分数≥88分且仅总评价项数5%及以下为不合格评价(单项评价得分低于70分)的供应商定级为优秀A级供应商。
1、可获得续约资格,立项审批会审批通过后展开续约谈判;
2、如招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即在确定定标原则时,明确优秀A级供应商可享有高于最低标价格一定百分比的优先中标权(百分比不得高于5%),其中标价格要与最低价一致或更低;
合格B级
1、安装/施工类供应商定级分数≥85分(仅供货类供应商定级分数≥88分),但有总评价项数5%以上为不合格评价(单项评价得分低于70分)的供应商定级为合格B级供应商;
2、安装/施工类供应商定级分数70分≤综合评价得分<85分(仅供货类供应商定级分数70分≤综合得分<88分)的供应商定级为B级供应商。
1、原则上不可续约,可参与下一协议期的投标;
2、在市场上、行业内,具有绝对优势的供应商,如无重大失误,可提出续约建议,立项审批会审批通过后展开续约谈判。
不合格
C级
一个协议期内的综合评价得分为70分以下的供应商定级为不合格C级供应商。
两年内不得参与招标;
4.4.2.2总包类供应商
认定级别
认定资格
奖惩原则
优秀A级
定级成绩90分以上,且无个别项目过程评估或后评估连续两次及以上低于70分的
1、纳入“合格总包资源库”
2、如接受区域公司当年战略总包商务底价且与区域公司连续合作达3年以上者,可直接进入“区域战略总包资源库”,并按照审批后的年度总包招标计划直接承接项目。
3、在参与项目单标段总包招标中,技术标可享有一定加分优惠,具体办法由各区域公司自行制定并报集团审批,原则上一年内不得修订
合格B级
1、定级成绩70~89分且“无个别项目过程评估或后评估连续两次及以上低于70分的”
2、定级成绩90分以上但“有个别项目过程评估或后评估连续两次及以上低于70分的”
1、纳入“合格总包资源库”
2、无资格成为“区域战略总包”
3、可参与项目单标段的总包招标,但不享有加分优惠
不合格
C级
1、定级成绩低于70分的
2、定级成绩70~89分但“有个别项目过程评估或后评估连续两次及以上低于70分的
3、一个项目交付履约评估不合格
1、从“合格总包资源库”或“战略总包资源库”中删除
2、不得参与二年内所有项目总包单位的招投标
4.4.2.3甲分包类
认定级别
认定资格
奖惩原则
优秀A级
履约定级评价分数85分以上,且“集团第三方过程和交付评估”仅两次及以下低于70分的
1、参与投标,可享有优惠,具体优惠原则由各区域公司自行确定
2、连续两次评定为A级可具备成为区域战略合作伙伴资格
合格B级
1、履约定级评价分数70分(含)~85分(不含)
2、履约定级评价分数85分以上,但“集团第三方过程和交付评估”两次及以上低于70分的
可参与投标,不享有优惠
不合格C级
履约定级评估分数低于70分的
二年内不得参与集团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4.4.2.4咨询类
认定级别
建议认定资格
建议奖惩原则
优秀A级
履约定级评价分数85分或以上
1、参与投标,可享有优惠
2、连续两次评定为A级可具备成为战略合作伙伴资格
合格B级
履约定级评价分数70分(含)~85分(不含)
可参与投标,不享有优惠
不合格C级
履约定级评估分数低于70分的
二年内不得参与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4.4.3非集中采购供应商评为集团战略合作供应商的条件及其特权:
4.4.3.1在三个及以上区域合作;
4.4.3.2评价为A级的区域不少于三个;
4.4.3.3无C级评价成绩;
4.4.3.4以上三个条件均满足才可评为集团战略合作供应商。
4.4.3.5集团战略合作供应商享有高于最终轮最低价2%的优先中标权(即最终轮高于最低价2%以内,可直接中标),合同按最终轮最低价签订,未来签订合同金额的1%作为额外的过程合作奖励。
如集团战略合作供应商为最低标中标,则未来签订合同金额的1%亦作为额外的过程合作奖励。
4.4.4定级分数的计算规则
4.4.4.1总包类供应商
4.4.4.1.1定级参考区间:
上一年度11月和本年度5月份评价得分。
4.4.4.1.2定级计算原则:
如无后评价,定级分数=上一年度所有过程评价得分平均值*50%+上一年度所有交付评价得分平均值*50%;如有后评价,定级分数=上一年度所有过程评价得分平均值*40%+上一年度所有交付评价得分平均值*40%+上一年度所有后评价得分平均值*20%。
4.4.4.2其他品类(甲分包类、非集中采购材料设备类、咨询类)供应商
4.4.4.2.1定级参考区间:
上一年度11月和本年度5月份评价得分。
4.4.4.2.2定级计算原则:
上一年度所有评价得分平均值。
4.4.5集采续约依据的综合分数的计算规则
4.4.5.1数据参考区间:
自集采协议签订起,至制定本类材料下一协议期采购招标计划时间段内的各期评价得分;
4.4.5.2新签供应商计算原则:
参考区间内如有4次评价得分的,每期评价得分权重分别为10%、30%、30%、30%;如有3次评价得分的,每期评价得分权重分别为20%、40%、40%;如仅有2次评价得分的,权重分别为40%、60%。
4.4.5.3非签约供应商计算原则:
综合评价得分为参考区间内每次评价得分的平均分。
4.4.5.4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战略采购管理部应建立与供应商有效的沟通渠道,除要做到日常业务及时沟通外,还应将每次评价得分、暂定分级、定级认定等整体情况,与供应商高层进行充分沟通,明确集团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和评价标准。
对于合作和评价过程中反馈的问题,要引起供应商足够的重视,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并跟进落实。
4.5供应商履约处罚-红黄牌黑名单管理规定
序号
类别
事项描述
处罚细则
1
黄牌
产品供货辅材出现质量问题的,但不影响使用功能及观感效果的
●每出现1次符合黄牌标准的行为,计黄牌1张
●1个自然年内城市范围内累计黄牌2张,双方合作暂停3个月,累计黄牌3张,双方合作暂停6个月,累计黄牌4张,双方合作暂停9个月,以此类推。
暂停合作期间内,不得参与所在城市范围内所有项目新的投标与签约。
发布暂停合作信息后,已合作的项目可继续合作,同时要完成黄牌行为的整改工作。
●1个自然年内区域范围内累计黄牌达4张,不得评为A级供应商
●集团集采类:
1个协议期内集团范围内累计黄牌达4张,无续约资格
●区域、城市集采类:
1个协议期内区域范围内累计黄牌达4张,无续约资格
2
投标中无故弃标
3
交付后磨合期房屋维修满意度由于乙方原因低于60分的
4
红牌
产品出现重大质量缺陷(过程、交付实测成绩低于70分)、结构缺陷,严重影响观感或使用功能(设备运行不正常并无法整改)的,或引发甲方客户重大投诉、群诉的(以客服界定形式为准)
●1个自然年内每出现1次符合红牌标准的行为,计红牌1张,双方合作暂停6个月,暂停合作期间内,不得参与集团范围内所有项目新的投标与签约。
发布暂停合作信息后,已合作项目可继续合作,同时要完成红牌行为的整改工作。
●红牌处罚与黄牌累加处罚
●累计4张黄牌计1张红牌,关于定级和续约的处罚同4张黄牌处罚
5
材料检测出现不合格指标、不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应国家标准的,履约出现问题的
6
黑名单
审计配合情况:
拖延、阻挠、妨碍审计检查工作,转移、隐匿、篡改、伪造关键资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误导审计方向,审计中配合态度极差,威胁、打击报复审计人员、举报人
●处罚地域范围:
集团范围
●处罚年限:
依照集团风险管控部发布的黑名单制度执行。
如果处罚为永久合作的,可视供应商整改情况,经集团风险管控部、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及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共同决策是否取消其黑名单处罚
●暂停合作期间内,被处罚供应商不得参与处罚地域范围内所有新项目的投标与签约。
发布暂停合作信息后,已合作的项目可继续合作,同时要完成黑名单行为的整改工作。
7
出现商业贿赂甲方行为
8
中标反而弃标的或乙方单方毁约的
9
破坏公平竞争原则、造成我司利益损失的
制度附件
附件1:
集采供应商评价表